引用 @平行突破老大爷 发表的: 现在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了,如果对方持有刀械,被威胁者可以夺取并进行反击,如果反击后觉得对方还是会对自己造成生命威胁,可直接反击到对方死亡,属于正当防卫
引用 @如意紧箍咒 发表的: 咋完第一个瓶子,你就得停手观察,对方暂停行凶你就不能再动了,如果对方继续行凶,你再砸第二下,然后观察
引用 @Lionel__10 发表的: 老哥,有链接吗?
引用 @左光斗 发表的: 以前还真不一定算。。。现在倒可以了,感谢龙哥推动司法进步🐶
引用 @思欣慕彤 发表的:龙哥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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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时间管理大师 发表的:看着真解气,真刺激。
引用 @gtrdf 发表的: 有个细节,是店家先拿棒子攻击后,行凶人才扔瓶子,所以这个还得看法官怎么判吧
引用 @新世纪福音法师 发表的: 刀是他自己掉的,被电动车主捡起来了🐶监控看到那里直接笑出声🐶
引用 @贝克里斯蒂安 发表的: 可能因为你确实nao can
引用 @谁人来说 发表的:不死刑就不危险了?两个家庭破灭。我觉得死刑才有威慑力,买卖都一样。这样才能起到没有买买就没有伤害。
引用 @就特么你叫沙雕啊 发表的: 龙哥真是好人,推动了我国司法进程。。大家吐口唾沫再走
引用 @Flkyrie 发表的: 想知道如果没监控咋办…
引用 @斯呆芬S昊C卡瑞30 发表的: sd
引用 @20年老周吹 发表的: 在哪能看视频监控呢
引用 @秋名山记录保持者 发表的: 在南京的话,估计店主要坐牢🐶
引用 @你比我小 发表的:警察又不是饭桶,出了这么大的事,现场调查,根据供词,也可以记性还原的
引用 @ta三旬老汉co 发表的: 龙哥那个情况跟这个还真不太一样,龙哥那个已经砍到身上了,虽然是拿刀背砍得只是想吓唬他但确实已经砍了
引用 @Bigkings3 发表的: 像这种就算防卫过当我也要把他处理了
引用 @丶TracyMcGrady丶 发表的: 不太清楚,zz正确吧,随便了
引用 @虎扑JR1476354012 发表的:酒瓶子爆完头直接插眼啊!
引用 @Lawrenzium 发表的: 我收了钱不办事,那就不算贿赂咯
引用 @dshevchenko 发表的: 以后吹牛 你最多喝几瓶 老子6瓶一头焖
引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的: 自己装逼,开个车走非机动车,前面电动车没让,下来拿刀就砍,别电动车主夺刀反杀,最后电动车车主无罪释放
引用 @篮球透明 发表的: 想砍人刀掉了被电动车主拿到,然后被追着砍砍死,电动车车主这样都无罪,官方解释因为龙哥是朝着自己的车跑的,电动车车主害怕他从车上取出其他武器才追着砍,所以无罪,确实要感谢这个龙哥给我们普法了。
引用 @我还是选择原谅她 发表的: 还在店子里 谁知道他会不会干出啥事 砸货物 放火 或者找钱
引用 @周截棍的双杰倫 发表的: 再观察几下,对方一刀把你给捅咯
引用 @贝克里斯蒂安 发表的: silly boy 层主真是学识渊博
引用 @nowayzhang 发表的: 别先看刑警,他们很多根据现场情况就能判断个大概
引用 @如意紧箍咒 发表的: 捅了你,你就可以捅他一刀,但就一刀,多了不行,他不捅你,你是不能捅他的
引用 @我听说自裁用短刀长刀归介错人 发表的: 八十! 八十! 八十! 八十! 八十! 八十!
引用 @陈大圈 发表的: 这是生命威胁啊,做个人吧,有点人性吧。假设在美国枪店,试下拿没子弹的枪指着别人?别人管你有没有子弹。
引用 @cyy5819 发表的:
引用 @一帆风顺丶丶 发表的: ????刀在脖子上了,看不见么?我想不会有人认为刀在脖子上进行反击都不算正当防卫吧??
引用 @ta三旬老汉co 发表的: 你有病吧,我说啥了?我就说情况不太一样也没说这个人反击做的不对怎么就不是人没人性了?我还觉得他砸少了呢
引用 @腋下上篮 发表的: 真的是感觉法律太宽松了,什么持刀抢劫,拐卖儿童,直接判死刑都不为过,更别说正当防卫,中国人多,这种垃圾就应该除掉,这样判才对歹徒有震慑作用
引用 @把玉玉当居养 发表的:拐卖儿童死刑?不是法律越严苛越有威慑力就越好的好吗。 拐卖儿童死刑带来的结果是如果拐卖失败要被捕,人贩子就直接把孩子杀了埋了,反正都是死刑,这和纯绑架不死刑是一个道理,怕撕票。
引用 @西瓜豆腐 发表的:借楼问下。 我骑着电动车遇到拦路抢劫,如果对方持有刀具器械对我进行威胁。 我认为没有夺取对方工具的把握,于是拿起U型锁反击,或者假装从坐垫那拿钱,从而取出里面放置的斧头进行反击,这个算正当防卫吗?
引用 @平行突破老大爷 发表的: 不知道的可以查一下,甚至抖音都有律师和公安警察出来证明过,只要对方有持有利器并威胁到你的生命,你就可以进行反击,现在马路上,各种场所哪里没有监控?我现在坐在这里吃宵夜,店子里,马路上都是监控,所以不纯在被误解
引用 @还不能用符号 发表的: 真这样法院就要判店主赔劫匪钱了你信不信
引用 @归医殳 发表的: 砍龙哥的人最开始被判的我记得也挺重的🤔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引用 @Smocery 发表的: 没看过昆山龙哥案吧
引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的: 也不全是,视频中龙哥的确拿刀砍了,砍了几下刀掉了,被电动车主捡起来砍了几刀
引用 @史蒂夫纳什之牙套 发表的: 你是不是忘记加狗头了?
引用 @王佐荀文若 发表的: 等会老婆一来发现丈夫值个夜班一连喝了6瓶啤酒,真是一百张嘴都说不清楚了🐶
引用 @都要比我好 发表的: 老板慌鸡毛啊!批发价的啤酒再敬两瓶不行么????
还是90年代好呀,树上挂的横幅标语,如遇到拦路抢劫车匪路霸现场击毙,奖励人民币……
你这是懂的最初级得法律,之前那个被砍然后反杀的人还记得不,按照你这么说他就防卫过当了
这个真记不得了……昨天好像是在微博看见的....
龙哥哪个算科普一下 这种事情都是按照正当防卫算得,看看罗老师得视频有说过,就算没有龙哥案也是一样的
装逼不成被反杀,大快人心
南京法官:按常理推测,店主用瓶子砸劫匪第一下以后,已经对劫匪造成严重伤害。店主后续行为都属于故意伤害,此时劫匪拿刀保护自己可以认为是正当防卫。
笑死我了,我还以为丫挺抗揍的,被人咚了这么多瓶还能起来拿酒瓶扔人,没想到走几步就倒了。
店家回来看情况,劫匪未缴械并依然在店内,往死里干是人之常情吧,老百姓哪有那么理智的
可能因为你确实nao can
最搞笑的是龙哥生前再KTV里表演功夫,对着手机镜头一板一眼的,结果拿刀被人反杀
sd
拐卖儿童确实该死,活剐都不解气,但其实他说的对,拐卖儿童不是死刑一定意义上保护了孩子,如果拐卖儿童也是死刑,有意外很可能直接将孩子弄死了
he tui!
就算真的是最后结果黑白颠倒也比死了好,他把你抹了都不一定被判死刑,在那么狭小的空间面对持刀歹徒完成反杀,真的勇气、身体素质、冷静缺一不可。
难道你还想 埋进雨花台
silly boy 层主真是学识渊博
当时虎扑就有帖子,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了
专业团队当场接单🐶
观察个毛线,不要命了吧,这种情况就该极力脱身
一共就两个证人,一半的供词都和你不一致,你怎么说的清?
我擦,谁特么知道这个砍不砍啊,赌命吗?
没必要,这他让人揍懵了还得进局子,😂,何必在整个防卫过当,防卫过当致人重伤也会按照伤害罪判刑的。。
?????
还在店子里 谁知道他会不会干出啥事 砸货物 放火 或者找钱
真这样法院就要判店主赔劫匪钱了你信不信
老鳌拜了
而且是一分钟内哦
我一直以为头碎啤酒瓶是电影中的特技 没想到头真能碎啤酒瓶啊
想砍人刀掉了被电动车主拿到,然后被追着砍砍死,电动车车主这样都无罪,官方解释因为龙哥是朝着自己的车跑的,电动车车主害怕他从车上取出其他武器才追着砍,所以无罪,确实要感谢这个龙哥给我们普法了。
也不全是,视频中龙哥的确拿刀砍了,砍了几下刀掉了,被电动车主捡起来砍了几刀
但这种逆境下,人的本能反应不应该是先逃命呼叫救援,再到尽最大能力去保护财产吗。我觉得这个是个行为上的漏洞,律师可能会捉住这个漏洞去做文章。
哈哈哈哈,你在这闹呢😂😂😂
son of bitch
连冠词都不会加 回去复读高三吧
刑警应该都学过犯罪心理学吧,如果罪犯也学犯罪心理学,就会不按套路出牌,是不是就会造成判断不准确😂我瞎猜的,就是讨论一下
刚好扎你心脏上
新春大酬宾,砸一送一
这是生命威胁啊,做个人吧,有点人性吧。假设在美国枪店,试下拿没子弹的枪指着别人?别人管你有没有子弹。
你有病吧,我说啥了?我就说情况不太一样也没说这个人反击做的不对怎么就不是人没人性了?我还觉得他砸少了呢
经典
老板牛批 老哥怼的漂亮
被人威胁生命,情况就是一样
拐卖儿童死刑?不是法律越严苛越有威慑力就越好的好吗。 拐卖儿童死刑带来的结果是如果拐卖失败要被捕,人贩子就直接把孩子杀了埋了,反正都是死刑,这和纯绑架不死刑是一个道理,怕撕票。
大肠收割者
先有严厉的法律,才不会有罪行。又不是你拐卖儿童了之后,第二天颁布这么严的法律,把别人逼到去埋杀儿童。
真就回合制呗
只有手段+结果这两个都明显过当才是防卫过当。当对方采取暴力行动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时,可以是特别防卫,即便你把他杀了也不承担责任,但你这种情况,还不是严重危害你的人身安全吧。
不知道的可以查一下,甚至抖音都有律师和公安警察出来证明过,只要对方有持有利器并威胁到你的生命,你就可以进行反击,现在马路上,各种场所哪里没有监控?我现在坐在这里吃宵夜,店子里,马路上都是监控,所以不纯在被误解
有监控的地方好说,就是怕那种偏僻的地方。我回村里的路上没有没有路灯,出了城到镇上,和镇上到村里这两段路黑乎乎和,旁边都是农田和树林。之前村里人说那条路上有人劫道,我就在车里放了把斧头。不过运气好一直没出事过。我每次都在脑海里预演碰到了怎么反击。我很烦那些劫道的人,所以我不带刀而是选择斧头。
我不信
是不是很可爱
刚刑拘,判啥啊判
没看过昆山龙哥案吧
没有舆论压力,很难想象法律会怎么判,继续培养奴性
好像没用刀刃砍,要不老哥早倒了
你看看这个人的回帖记录。
八瓶,劫匪扔了两瓶
抽不到再来一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