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都要比我好 发表的: 老板慌鸡毛啊!批发价的啤酒再敬两瓶不行么????
引用 @王佐荀文若 发表的: 等会老婆一来发现丈夫值个夜班一连喝了6瓶啤酒,真是一百张嘴都说不清楚了🐶
引用 @史蒂夫纳什之牙套 发表的: 你是不是忘记加狗头了?
引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的: 也不全是,视频中龙哥的确拿刀砍了,砍了几下刀掉了,被电动车主捡起来砍了几刀
引用 @时间管理大师 发表的:看着真解气,真刺激。
引用 @雷因斯丞相天地有雪 发表的:这个劫匪被砸了这么多瓶啤酒,如果额内出血店主要出钱治疗么?
引用 @平行突破老大爷 发表的: 现在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了,如果对方持有刀械,被威胁者可以夺取并进行反击,如果反击后觉得对方还是会对自己造成生命威胁,可直接反击到对方死亡,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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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样样红 发表的: 自己家的啤酒用起来没数啊?🐶🐶
引用 @虎扑JR1476354012 发表的:酒瓶子爆完头直接插眼啊!
引用 @237小王子 发表的: 憨贼
引用 @沧海何时再声笑 发表的: 挺好一人儿,最后咋忽忽悠悠就倒了呢?哈哈哈哈…
引用 @我听说自裁用短刀长刀归介错人 发表的: 八十! 八十! 八十! 八十! 八十! 八十!
引用 @热心市民阿皮 发表的: 怎么没把他砸死
引用 @封刀看雪 发表的: 颅内出血了吧,这人够呛了,后面几瓶都是后脑颅骨
引用 @刘慧的男朋友 发表的:也挺危险的,刀都快架脖子上了
引用 @张文近 发表的: 在质疑别人的事不都是自己拿证据出来反驳么?
引用 @国米老王 发表的: 治他麻痹
引用 @在下伪球迷 发表的: 你以为龙哥白死的吗?
引用 @一帆风顺丶丶 发表的: ????刀在脖子上了,看不见么?我想不会有人认为刀在脖子上进行反击都不算正当防卫吧??
引用 @你的木耳为我黑 发表的: 连请他喝6瓶都喝懵了
引用 @三号枪 发表的: 没卵用,这个店主已经完全符合最严格正当防卫标准了,因为抢劫者一直在试图攻击受害人,连最后站不稳了刀子都没放手,还想丢酒瓶砸店主。所以即使一二审遇到你说的这种沙币法官,你告到高院去终审也会主持公道,因为这是铁案。
引用 @后天发财 发表的: 像抢劫这样的暴力犯罪可以无限防卫,那还用管这么多
引用 @腋下上篮 发表的: 真的是感觉法律太宽松了,什么持刀抢劫,拐卖儿童,直接判死刑都不为过,更别说正当防卫,中国人多,这种垃圾就应该除掉,这样判才对歹徒有震慑作用
🔥 最新回帖
抽不到再来一瓶了
八瓶,劫匪扔了两瓶
你看看这个人的回帖记录。
好像没用刀刃砍,要不老哥早倒了
🛋️ 沙发板凳
也挺危险的,刀都快架脖子上了
这个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了吧,都威胁到生命安全了
这就是问题所在,你觉得对方可能会对你生命造成威胁,法律的依据呢?刚看完那个新闻,对方抢劫,然后受害人反击最后劫匪死了受害人判了好几年
????刀在脖子上了,看不见么?我想不会有人认为刀在脖子上进行反击都不算正当防卫吧??
南京法官:他的主观意愿是要钱而已,要是你不反抗他怎么会伤害你呢 🐶
治他麻痹
其实我觉得你说的没毛病,法律永远都在被舆论左右,法官也是人,不和稀泥,怕有一方不服
把他打醉🐶
哈哈~我也想那么说,不过老板反应速度已经够快了,当时可能还是有点小紧张的
这匪了
答案就是:酒量不行,醉了
四十四十四十四十四十四十四十
如果能砸个半身不遂瘫在床上,比死了还解气🐶
死了最好,有监控怕锤子。
你以为龙哥白死的吗?
跟脖子没关系,主要是拿刀的手挣脱后,急眼了往你身上乱捅,就完了。挺危险的,生气一线之间
哈哈
不懂别乱说,你这纯粹误导别人
“夺取”这两个字是不是很重要?
你没看他敲了多少下了都,危险情况下能这样算冷了
为啥有人灭你…
对啊 这个是关键 当时龙哥返回车里 这个动作让那个正当防卫的哥彻底无罪。就是他咬住 觉得龙哥回去拿刀了。还有 明文在哪儿
让他死
没卵用,这个店主已经完全符合最严格正当防卫标准了,因为抢劫者一直在试图攻击受害人,连最后站不稳了刀子都没放手,还想丢酒瓶砸店主。所以即使一二审遇到你说的这种沙币法官,你告到高院去终审也会主持公道,因为这是铁案。
因为他说的那个新闻就是断章取义。开始一审判刑是因为没有目击证人缺少证据,二审已经宣判无罪了。
那就托梦报复吧
在质疑别人的事不都是自己拿证据出来反驳么?
龙哥你没看那个新闻吗
????什么明文规定????
管制刀具已经架脖子了看不到?这还没危险阿龙的肠子白流了?
这样子也是不对吧,应该冷静应对,尽量满足劫匪要求,然后再让有关部门处理,总之打人甚至杀人,都不应该
一瓶瓶爆的爽啊 还没爆过瘾呢
没有。。。。怎么找? 你能拿个女孩子出来证明你有女朋友,你还能张开手掌证明你没女朋友?
死了都特么活该
所以后来换了一根棍子啊🐶
不是你撞得为什么要扶她🐶
扶她?🐶
连请他喝6瓶都喝懵了
自己家的干六瓶,别人家的可能就不只了🐶
真的是感觉法律太宽松了,什么持刀抢劫,拐卖儿童,直接判死刑都不为过,更别说正当防卫,中国人多,这种垃圾就应该除掉,这样判才对歹徒有震慑作用
龙哥真是好人,推动了我国司法进程。。大家吐口唾沫再走
黝黑我法学教科书是吧🐶
讲道理你这个就是强行扯上关系了,类似案件影响恶劣的是那个丈夫回家撞见入室歹徒强奸妻子然后被判“对方已经停止侵犯,是防卫过当”吧
像抢劫这样的暴力犯罪可以无限防卫,那还用管这么多
啤的气大上头慢,如果是白的干六瓶就直接火葬场了
最后自罚一瓶还🐶给自己下个地刺
那要看终审的法院在不在南京了
等会老婆一来发现丈夫值个夜班一连喝了6瓶啤酒,真是一百张嘴都说不清楚了🐶
明文个der啊,真出这挡子事,真把人杀了,肯定被判刑。 不要总看龙哥案,那是迫于压力才判的无罪,没曝光你看看怎么判。
我也没想害他啊?请他喝几瓶啤酒怎么了
龙哥:要是我在南京就好了🐶
就是呀,这不搏命人都没了,还谈什么过不过当的。
拐卖儿童真该死,买卖,交易生命这种天打雷劈的事,没有死刑真的不应该。
除非他倒下不动,不然可以一直揍🐶
都快被干死了,还冷静?你真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