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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onah97 发表的: 实话?你学过法?不法侵害在一般人看来并未停止,不能站在上帝视角看,这人还在店里,还有力气拿起酒瓶砸过去,说不定刀还在,依然存在极大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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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日提一肛 发表的: 说白了就是猜你说的是不是实话?
引用 @反正我不会打球 发表的: 你没看懂这老哥说的梗,让中国人道德文明至少倒退十数年
引用 @流川枫2009 发表的: 最后丢那个酒瓶,我觉着我能接住🐶
引用 @一帆风顺丶丶 发表的: ????刀在脖子上了,看不见么?我想不会有人认为刀在脖子上进行反击都不算正当防卫吧??
引用 @样样红 发表的: 自己家的啤酒用起来没数啊?🐶🐶
引用 @时间管理大师 发表的:看着真解气,真刺激。
引用 @三号枪 发表的: 没卵用,这个店主已经完全符合最严格正当防卫标准了,因为抢劫者一直在试图攻击受害人,连最后站不稳了刀子都没放手,还想丢酒瓶砸店主。所以即使一二审遇到你说的这种沙币法官,你告到高院去终审也会主持公道,因为这是铁案。
引用 @hupu第一帅逼 发表的: 那个法官真的不配当人
引用 @后天发财 发表的: 像抢劫这样的暴力犯罪可以无限防卫,那还用管这么多
引用 @双劳码先生 发表的: 我觉得只要是入室持械一律无限防卫。
引用 @夏黑曼巴 发表的: 如果你是男主 被侵犯的是你老婆呢?
引用 @如意紧箍咒 发表的: 捅了你,你就可以捅他一刀,但就一刀,多了不行,他不捅你,你是不能捅他的
引用 @高龄儿童 发表的: 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重点)、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引用 @名字长了才不会撞 发表的: 扶她?🐶
引用 @Flkyrie 发表的: 想知道如果没监控咋办…
引用 @虎扑JR2012198626 发表的: 全国第一宗扶老人案
引用 @国米老王 发表的: 治他麻痹
引用 @思欣慕彤 发表的:龙哥是谁???
引用 @雨中颜色不变 发表的: 这个容易,反问法官:你又不是他怎么知道他当时的主观意愿是什么,万一有钱以后突然馋我身子,我反抗就要我命咋办?横竖都是反抗不如早些反抗🐶
引用 @cyy5819 发表的:
引用 @如意紧箍咒 发表的: 咋完第一个瓶子,你就得停手观察,对方暂停行凶你就不能再动了,如果对方继续行凶,你再砸第二下,然后观察
引用 @过渡句 发表的:死刑对儿童太危险
引用 @周截棍的双杰倫 发表的: 再观察几下,对方一刀把你给捅咯
引用 @会飞的毛毛虫呀 发表的: 那个法官现在怎么样了?谁知道
引用 @虎扑JR1476354012 发表的:酒瓶子爆完头直接插眼啊!
引用 @虎扑JR1726552896 发表的: 我也没想害他啊?请他喝几瓶啤酒怎么了
引用 @神说要有光666 发表的:连坐都出来了,你就不怕被人坑??
引用 @用户0265293091 发表的: 那就有可能原告变被告,谁伤的重谁有理,没有目击者还有监控千万不要冲动
引用 @高龄儿童 发表的: 罪责自负,不能连坐别人,那样太冤枉家人了,罪责刑也要相适应,刑法为了打击犯罪,同时教育改造也非常重要,偶像切格瓦拉出来以后不就挺乖的,法虽然一定程度上滞后,但是都是“精雕细琢”符合一定历史社会的
引用 @tonytawin 发表的: 刑事案件最多上诉一次,中国4级法院,自己看看能不能到最高法。 基本常识。
引用 @王姐姐技术哪较强 发表的:前边那几瓶子 你真不一定能砸的上去
引用 @就特么你叫沙雕啊 发表的: 龙哥真是好人,推动了我国司法进程。。大家吐口唾沫再走
引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的: 自己装逼,开个车走非机动车,前面电动车没让,下来拿刀就砍,别电动车主夺刀反杀,最后电动车车主无罪释放
引用 @心系独行侠 发表的:我记得是哪部电影里的台词?潜龙风云?
引用 @诺天王RC3 发表的:然而前两天南京通过了见义勇为无责的法条,应该是国内首个或者也是比较早得了吧
引用 @珊峰雄琦 发表的: 说句跟法律不相干的,这种你不把他打晕或者打死,起来把你捅死了你咋办
引用 @平行突破老大爷 发表的: 现在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了,如果对方持有刀械,被威胁者可以夺取并进行反击,如果反击后觉得对方还是会对自己造成生命威胁,可直接反击到对方死亡,属于正当防卫
引用 @ACGreen42 发表的: 太仁慈了,最少也应该要大幅度降低死刑门槛,枪毙什么的直播也可以,不然没有震慑作用。
南京法官: 不是你的刀,干嘛要反抗🐶
笑了,自己去看一下我的回帖纪录,我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街上对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有这么敏感吗?我根本就没提到这两个意义一大群人脑补到灭我
为什么要给他钱?🐶给完钱再杀我咋办
你不会以为法官不懂法吧
还有杭州的光头撞车赔1.5w………🐶
别先看刑警,他们很多根据现场情况就能判断个大概
那个法官真的不配当人
前边那几瓶子 你真不一定能砸的上去
这酒劲大呀~几瓶下来有点上头啊~罪犯最后醉的不省人事啦~🐶!
哦哦不好意思老哥,按照这个意思你说的一点没错,确实最佳办法是刚出去就报警
老板慌鸡毛啊!批发价的啤酒再敬两瓶不行么????
都说了~不要酗酒~这哥们几瓶酒就被醉翻啦🐶~
接化发?
刑事案件最多上诉一次,中国4级法院,自己看看能不能到最高法。
基本常识。
但凡劫匪能在货架上找到一包花生米,他也不至于醉倒在地
酒量一般,6瓶就倒了
是的,更重要的是,不仅倒退了,后续的影响更大,一直停滞不前了
标准的正当防卫
在南京的话,估计店主要坐牢🐶
说句跟法律不相干的,这种你不把他打晕或者打死,起来把你捅死了你咋办
在我国不可能的,土地不是私有的,入室的不一定是老百姓🐶🐶🐶
老啬👻了
这又不是我判的你问个啥
主要吹太快了,一两秒一瓶,一连6瓶,最后罪犯都醉倒了
法盲不要说话好吗?
这一条,存在多少年了。你觉得扣题吗?
是啊,这么明显的抢劫,就是南京也阻止不了。
老南京了🐶
全国第一宗扶老人案
警察又不是饭桶,出了这么大的事,现场调查,根据供词,也可以记性还原的
以前还真不一定算。。。现在倒可以了,感谢龙哥推动司法进步🐶
扶她是一个名词🐶
有龙哥,放心吧!
干坏事还得去南京,法官都向着你
你没钱他怎么会抢你钱呢?
5瓶啤酒25块应该让劫匪报销
自己装逼,开个车走非机动车,前面电动车没让,下来拿刀就砍,别电动车主夺刀反杀,最后电动车车主无罪释放
法官:举证是你的事🐶
让他赔啤酒钱 再把店里搞坏的东西赔一赔 不过被这样干大概率赔不了啦哈哈哈🐶
索贿只要有要钱的行为就既遂了,普通受贿只要收了钱就既遂,不管办没办成。这新闻要是真的,这个地方的司法系统可以说烂到根上了
砸死活该,这种货色坐几年牢,出来以后还会祸害人
原告:“你和他合谋的吗?不然,你不是他同伙,怎么知道他只要钱不要命?”
只要他亮刀,你就可以制服他,直到他没有继续行凶的能力为止,这叫正当防卫,如果对方失去了继续行凶的能力,你仍采取武力,属于防卫过当,造成死亡的,属于过失杀人。
要是人家直接把你捅死了你还有机会吗
@观察者网,进来观察🐶
不死刑就不危险了?两个家庭破灭。我觉得死刑才有威慑力,买卖都一样。这样才能起到没有买买就没有伤害。
攮了
老板一开始兴许是这么计划的,结果发现砸起来太爽了,玩嗨了,要啥自行车啊
法官:你请人家喝酒,现在酒精中毒了🐶
至少我家里不会有罪犯
他捅一刀,你砸一瓶子,他再捅一刀,你再砸一瓶子,还得随时观察。他不捅你不能砸。他手里持刀,你可以持瓶,相互威胁🐶
应该用棍子再敲几下,干死拉倒
这情况不往死里打可能死的是你啊,鬼知道会不会给你一刀
太仁慈了,最少也应该要大幅度降低死刑门槛,枪毙什么的直播也可以,不然没有震慑作用。
可以申诉
我的主观意愿是请他喝酒而已,要是他不反抗怎么会伤害他呢
嗯,这种狭小的空间,我是左撇子,这个角度对我特别不利,我右手的力量不支持我把酒瓶子都招呼过去,我觉得挺危险的。
我一刀把法官杀了
虽然很扯淡,但我国确实是这样的现状
he tui
钱就是我的命,你要钱不是要我的命?
是的,特殊的正当防卫
他馋你身子你就给啊,锐利的剑锐利的眼
非但不投降,竟敢对劫匪还击。
要是这样拍死了,判我杀人过当,我出来就得给法官开六瓶
刀是他自己掉的,被电动车主捡起来了🐶监控看到那里直接笑出声🐶
小店老板真的勇,能成大事
审判监督程序,最高院话语权大,如果是最高院指令再审的,基本都要改判了,
春晚小品,黄大锤吧
所以说好事不出门 坏事传千里,真就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确实,这他妈拿着刀的,被扎中就GG了,能反抗,还要顾及他死不死?自己的命就不是命?有些人圣母心是真泛滥,以后被人威胁到生命安全,估计害得给人念段经
警察肯定比我们专业
说真的,这坏人也挺抗揍
借楼问下。 我骑着电动车遇到拦路抢劫,如果对方持有刀具器械对我进行威胁。 我认为没有夺取对方工具的把握,于是拿起U型锁反击,或者假装从坐垫那拿钱,从而取出里面放置的斧头进行反击,这个算正当防卫吗?
哦,以后遇到坏人,你得让他先手?这视频,是把小刀,万一是西瓜刀,或者杀猪刀呢?
人家捅完了,侵害已经停止,你再反击就是防卫过当🐶最好就是他捅你的同时你再反击
死刑…现在讲求人权,多少国家废除死刑,死刑废除是一个趋势,我们国家死刑复核制度就是为了严格控制死刑,直播想多了吧,有没有人敢看不说,法律考量的东西太多了,不仅是犯罪问题还有就是社会问题,还是要理性,要是都这样国家乱套了
龙哥那个情况跟这个还真不太一样,龙哥那个已经砍到身上了,虽然是拿刀背砍得只是想吓唬他但确实已经砍了
如果老板拿棍子回来把他打死还真不一定,毕竟有机会跑,嫌疑人也基本没能力追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