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GwistXX 发表的: 老哥,一个多小时有什么诀窍吗🤔还是看个人天赋
引用 @洛杉矶湖人队球星科比布莱恩特 发表的: 我觉得30分钟左右是双方都舒服的,大一那年认识个大四学姐,有几次压住感觉做了一个多小时,自己也一身汗,她也虚脱了,太没意思了
引用 @58年保罗球迷小勇 发表的: 我不懂啊 怎么两个小时就丧失能力了 那我平时岂不是在危险边缘疯狂试探🐶
引用 @该取什么名字来体现我的风趣呢 发表的:
引用 @给我个大西瓜吧 发表的: 身份互换,评论百万
引用 @虎扑JR1056851549 发表的: 我就想知道喝的什么,这么强,两三个小时?
引用 @一天到晚拉肚子 发表的: 放开那个男孩让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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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画房子的狗狗 发表的: 杨某是个老实孩子………
引用 @假丝酵母菌 发表的: 突然想起了自己的19岁,再看看现在的自己。。。哎
引用 @楼上的家长 发表的: 二十岁还好 这四十岁属实……
引用 @惟有饮者留其名 发表的: 做梦做醒了吗?
引用 @未知的181 发表的:性别一换,集体牢饭
引用 @天天民工头 发表的: 乘风破浪的姐姐们!
引用 @Lacristoa 发表的:下次这种好,哦不,危险事情记得打我电话,我来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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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霸王龙的小黄鸭 发表的: 谁上个图,老实孩子痛苦不堪的表情🐶
引用 @灯泡灯灯灯 发表的:兴风作浪的姐姐
引用 @小谷围第一帅哥 发表的: 丧失性能力不至于吧……
引用 @水煮鱼片 发表的: 唉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是侵犯妇女性的自已决定权的犯罪,行为对象是构成要件要素之一,强奸罪的对象为妇女,而男性不是强奸的行为对象,因此,女性强奸男性并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会侵犯妇女性的自已决定权,即没有侵犯强奸罪中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因,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 三妇女涉嫌强制猥亵罪,为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罪是刑法修正案九修改的一个罪名,猥亵罪的对象将不再有性别限制。过去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妇女和不满14岁的儿童。《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无论猥亵对象是妇女、儿童还是男性,都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 猥亵他人,是指对他人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性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 本案中,三名妇女利用麻醉的方式,轮流与杨某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猥亵罪。 三妇女涉嫌故意伤害罪,为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三妇女的猥亵行为致杨某丧失性能力,根据: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规定: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三妇女的行为已涉故意伤害罪,当然根据当时情况,不排除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可能? 结语:根据以上分析,本案中,三妇女涉嫌强制猥亵罪,具有聚众情节,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三妇女涉嫌强制猥亵罪和故意伤害罪,按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罚。自刑法修正案九后,男性被女性性侵不再没有法律约束,妇女强奸男性涉嫌强制猥亵罪。
🔥 最新回帖
首先体力要好,我大学那阵儿专项跑3000米和5000米,其次就是转移注意力,快射了就降慢节奏或者换动作,脑子里想一些其他事情,想想明天民法的复习内容啥的🐶
老哥,一个多小时有什么诀窍吗🤔还是看个人天赋
我也觉得二十到三十分钟比较舒服,时间刚好。试过一个多小时的,说实话挺折磨的
吹牛逼你第一
这个是我同学🚬
🛋️ 沙发板凳
头都给锤烂
年轻人什么都不喝一个小时也不是太难
翻译:放开他我来当你的人质
看来富豪快乐球、快乐火不是假的啊。
武松:我来试试!嫂嫂饶了武二吧……真的没有了
不会真的有人打不到两三个小时吧?
哈哈哈哈,虎狼之年
你也想丧失性能力?🐶
做梦做醒了吗?
不会真的有人喝什么吧,不会吧
突然想起了自己的19岁,再看看现在的自己。。。哎
性别一换,集体牢饭
那些不想努力的人可以去尝试尝试
不会,身份互换人们可能更气愤,但是不如这个事有话题性
气抖冷,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啊!
哈哈哈哈
坐地能吸土 想想就害怕😱
10年我退伍回来 折腾了一整夜不吹牛逼的 现在再低头看看自己直摇头 哎
确实老实啊,一对三都不叫外援
五十才吸土
多吃点花生米,别光喝酒
现在这个已经刑事责任了
谁上个图,老实孩子痛苦不堪的表情🐶
你那是好奇吗,我都不好意思点坡你🐶
被下药了啊
我可以🙋
哈哈哈这评论笑死我了
你去你也休克
这个故事我20年前就听过了
啊这……@不然怎样
那是个人愿意是可以的,总有身体好的,你不愿意,人家用暴力,试试一个小时看?
兴风作浪的姐姐
十宗罪不就有个故事是鸭子被榨干
有画面感了
喝了一杯递过来的饮料,应该已经迷魂了,没办法叫外援🐶
这本来就不是太难,而且对于二十来岁是常态。
再过几年大禹不敢堵了
别光喝酒,吃点头孢
不会真有人没试过1小时吧
你19岁的时候就这么弱了吗?
不用叫醒他
浪姐
卧槽 被灭这么多 属实是惨了 兄弟
喵了个咪,老实孩子还会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老实孩子还会到那种店里干活?该陪多少陪多少得了呗,还非得哭哭啼啼的,这不就和一众选秀节目一样了吗?上来不是比赛的,得先哭两嗓子,谁哭的惨,谁就是冠军。
唉
可能是浪里白条的姐姐们
长相漂亮的话,我可以
八成J2或者蛋蛋神经断了接不上
哎。。
在虎扑肯定不会的。反而这种女奸男的事件大家更乐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