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丶铁菊 发表的:当时我看到这题想到的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盗窃行为的后果不应当是以死亡为代价。 甲追赶乙是不作为条件里面的现行行为,没有甲的追赶,乙就不会被淹死,所以具有因果关系,甲是负有救助义务的。题目乙的死因并不是跳河,而是游到河中心,体力不支,乙的死亡责任归属于甲,而甲明知不救助乙必然会发生乙死亡的结果而希望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属于刑法中的故意。
引用 @穿叉裤的大长腿 发表的: 要是我发现小偷偷我的东西,他到手了,不发行为已经完成,我可以通过大声制止在不伤害他的行为下完成追回物品对吧。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我发现东西被偷,在我抓住他衣服防止他逃跑的过程中,他对我进行推搡,我可以反击吗?
引用 @史迪仔Stitch 发表的: 钱包手机这种东西,偷到手就已经是不法行为已经完成了啊
引用 @宇智波之带土 发表的: 人说了没有威胁度进去你一句持刀进去你是不是不止法盲还文盲
引用 @穿叉裤的大长腿 发表的: 啥叫脱离了失主控制啊,失主开车追,小偷这不一直在控制范围之内吗
引用 @枫潇潇汐 发表的: 这怎么处理的?
盗窃行为已终了 正当防卫不成立 针 对辩解称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法官表示,根据刑法,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而在本案当中,被害人张银丽在实施盗窃他人手机的行为之后就已逃走,被 盗财物已完全脱离失主的控制,盗窃行为完全终了,温演森通过寻找再次发现张银丽的踪迹并重复报警,随后的追击行为并不是针对正在发生的盗窃行为,亦不符合 正当防卫的时间性条件。
引用 @dsjt 发表的:
引用 @联盟倒数第1人 发表的:以后看到犯罪的,都要好生伺候
引用 @挨打的比方 发表的: 慢点走诶,不送了,小点心,别摔跤!
引用 @可能系我鬼仔性格 发表的: 以后遇到完全不知道如何处理,看着他溜? 然后报警?
引用 @Zeeleung 发表的: 财产犯罪只要是还有可能找回损失的财务 都算正当防卫啊。。。
引用 @卧虎总冠军mxw 发表的: 关键金额太少,等着破案也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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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羊村村长 发表的: 这个是超出必要限度,不是犯罪终止。只有法定的八大犯罪可以无限防卫,其他犯罪都不能超出必要限度。追小偷使用不当手段若造成小偷遭受严重伤害可能的,都要承担责任。所谓罪不至死,你追小偷开车去撞他,那撞死了,小偷也冤枉。
引用 @轻飞似梦 发表的: 这兄弟抓个小偷真后悔啊,真后悔。。。。。😭
引用 @四方水神子淼 发表的: 有空常来偷
引用 @Flight1988 发表的: 上面还有一个防卫过当呢,你只能恰到好处地制止他侵害你的财物,注意千万不能过当哦
引用 @北歐土著 发表的: 没毛病,不能追,不能打。大爷常来玩儿啊。
引用 @样样红 发表的: 司机坐十几天牢,他自己说。
引用 @步行到月球 发表的: 冤枉?
引用 @TorresKop 发表的: 人被逼急了,真的有时候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和谐社会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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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百年一遇的天赋 发表的: 冤枉个屁,你别偷啊,偷了被发现别跑啊
引用 @死神镰刀护萌神 发表的: 意思是只要跑的快就没罪了?
引用 @志彭爸 发表的:可以
引用 @Zeeleung 发表的: 好吧 没仔细看撞车那段 确实过当了
引用 @李梅胖子小男孩 发表的: 报警没人管自己抓也不行。国家牛比小偷天堂
引用 @羊村村长 发表的: 相当于我打你一巴掌,你拿刀杀了我,我不冤枉吗?
引用 @斯姆詹蒙瑞朗布勒 发表的: 有没人解释下,谁做生意赔了一百多万,老母亲是植物人还等着交房租?是司机吗,那司机说的那句早知道这么个情况就不撞了是啥意思
引用 @春丶夏丶秋丶冬 发表的: 你这种人就是,这种事没摊到你身上,要是你碰到这种事,估计你得开一百个帖子来骂
引用 @战边木达关 发表的: 你先把科目二过了再说话吧,社会奇葩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坐牢还有十几天的?应该是拘留吧,绝对不可能是监狱。
引用 @湖人就裤子吗有希望 发表的: 你为什么冤枉,我俩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要打我?你打我一下我还认为你要杀了我呢,我出于自卫,我拿起手中的工具捅了你,把你捅死了,我承担过度自卫的责任。
引用 @北歐土著 发表的: 道哥我跟你说,我初中时候全校跑得最快的,咣一锤子下去,拿了就跑,谁能追上咱。
引用 @用户0890280122 发表的: 司机进去坐了十几天牢,后续还要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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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跳河是自我选择意图利用危险环境逃脱,风险应该自担。对于乙跳河并游到河中间、体力不支甲并没有有过错。 既然甲对于乙跳河没有过错,那么后期就没有救助义务,是否响应呼救并不承担责任。 你的说法是题目的解析答案,但是没有考虑乙的自主行为选择。 其实只要换位思考,如果你是甲,这种情况被判故意杀人你服吗? 这道题当年争议很大,这其实已经说明了题目存在很大问题。刑法本身就是部分靠心证的,很多情况并没有决定的答案,我们两个小透明其实也争的天崩地裂也没有用。。。。。
这我不太清楚哎,应该是可以反击的,但是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像开车撞肯定是不可以的,要是一个擒拿把小偷摁住应该没问题
要是我发现小偷偷我的东西,他到手了,不发行为已经完成,我可以通过大声制止在不伤害他的行为下完成追回物品对吧。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我发现东西被偷,在我抓住他衣服防止他逃跑的过程中,他对我进行推搡,我可以反击吗?
非法闯入私人领地 算不算犯罪
钱包手机这种东西,偷到手就已经是不法行为已经完成了啊
🛋️ 沙发板凳
司机坐十几天牢,他自己说。
确实很难理解 现在我有点迷糊了。 我看了这个案例,以为小偷逃跑后是犯罪终止。有人回复我说逃跑也是犯罪正在进行。 可能关键点就是“再次寻找踪迹” 吧 http://m.cnr.cn/news/20151020/t20151020_520201329.html
[ 此帖被dsjt在2020-06-24 09:09:44修改 ]
慢点走诶,不送了,小点心,别摔跤!
有空常来偷
关键金额太少,等着破案也费劲
那就基本人财两空了
上面还有一个防卫过当呢,你只能恰到好处地制止他侵害你的财物,注意千万不能过当哦
小偷了你的东西,你要给他寄使用说明书、发~票。还要定期打电话回访小偷,询问使用情况如何、有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回去等消息吧
他为什么不偷别人,就光偷你?
没毛病,不能追,不能打。大爷常来玩儿啊。
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 还恶法 靠法律主持正义的时候怎么不说恶法
啊,这小偷偷东西还偷出哲学来了🐶
被偷还有罪了?
这话什么意思
冤枉?
我觉得这就是法律对于犯罪的纵容
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抓小偷了
天气热,别中暑咯,我开空调,偷的时候凉快点
?
好吧 没仔细看撞车那段 确实过当了
头一次见着这么求灭的人
老受害者有罪论了
这个就是社会的不公,法制上让你遵纪守法,有事报警让警察处理。事实上这点屁事别能给你抓,就算抓到了钱早就花光了,你自己抓出点什么事你就是把自己搭进去了!到最后就是回归谁碰到就是自认倒霉的模式,很可笑。
自己看我发的那个案例。 盗窃行为已终了 正当防卫不成立 针 对辩解称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法官表示,根据刑法,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而在本案当中,被害人张银丽在实施盗窃他人手机的行为之后就已逃走,被 盗财物已完全脱离失主的控制,盗窃行为完全终了,温演森通过寻找再次发现张银丽的踪迹并重复报警,随后的追击行为并不是针对正在发生的盗窃行为,亦不符合 正当防卫的时间性条件
冤枉个屁,你别偷啊,偷了被发现别跑啊
摔断腿 还要怪你房子太破了
楼主好人报个地址
应该还有后续处罚,不然不会这么悔。
应该是小偷坐牢,“坐了十几天牢不说了,你这家后来怎么办?”
相当于我打你一巴掌,你拿刀杀了我,我不冤枉吗?
如果我当下被偷了钱,还看见了小偷,当时肯定血气上涌,想揍他一顿。
一直追不停下,算个屁的终止
可以
当小偷的被发现不跑那是正常人吗?法律一定要从普通人角度来理解。
那么问题来了,八大犯罪是哪八大犯罪呢?求科普下。不调戏,我真法盲。
你理解力有问题
坐牢还有十几天的?应该是拘留吧,绝对不可能是监狱。
可以个屁
问题是在制止的过程中,很难界定到哪个程度是合适的,总不能说试一点看看对方有没有反抗,有反抗就继续,没反抗就收手
你先把科目二过了再说话吧,社会奇葩
你这种人就是,这种事没摊到你身上,要是你碰到这种事,估计你得开一百个帖子来骂
那你就去国外啊?
法律是不鼓励私刑的啊,你可以追赶,但是不能弄伤对面
你为什么冤枉,我俩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要打我?你打我一下我还认为你要杀了我呢,我出于自卫,我拿起手中的工具捅了你,把你捅死了,我承担过度自卫的责任。
司机进去坐了十几天牢,后续还要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
醒醒,你LP在外面偷人了
又看了一遍明白了,说的是司机
爷,您这边请,慢走不急,我给您开道
梁上君子在线辩解
本来就不该自己抓小偷,现在到处都是监控,报警很容易就能查出来了,为什么要冒着风险自己去抓?
嗨,这话说的 把他关进去十几天的人不是更奇葩
组团来优惠多多哟
如果拘留的话,很可能是全责,然后伤势很严重了吧
小偷已经跑了,对事主的人身安全没有威胁,追击过程中把小偷撞死了,必然要承担“防卫过当”的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叨逼叨叨逼叨,这是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
是的,打死撞死确实过分了。不过打残撞残是必须的
我人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