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黑化hui会hui花 发表的: 对啊,律师说的是定强奸罪比较难,题目直接说不犯罪,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引用 @别动我的金子涵 发表的: 其实是长的好看的男孩子要保护好自己,像我就不用怕🐶🐶🐶
引用 @春哥好比山江水 发表的: 这种标题就是典型的哗众取宠,现实中一般是定故意伤害或者猥亵
引用 @缠绵兜圈 发表的: 那问题是和qj判得能一样么?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你需要达到轻伤以上啊,这个的话猥亵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吧
引用 @鸡枞下面条 发表的: 男孩子出门在外,要注意保护自己🐶🐶
引用 @后天发财 发表的: 法条明文规定了强奸罪是对妇女和幼女。不是很难定强奸罪,目前是不可能定强奸罪
引用 @杜因 发表的: 我怎么看都是开玩笑的口吻呢,这确确实实给被害人造成侵害了,而且给受害人造成的心理创伤恐怕不比女性被强奸收到的的少吧,各位在这里幸灾乐祸合适吗?
引用 @皇帝老矣尚能饭否 发表的: 如果男的被侵害了,我记得外伤性肛裂也属于轻伤范围吧。如果鉴定有精神伤害就更重了。
引用 @有点难顶 发表的: 气抖冷,男的就不算玷污吗
引用 @皇帝老矣尚能饭否 发表的: 反而是以前的猥亵罪,对男性没有保护。后面把妇女改成了他人,包括男性。
引用 @sansha3480 发表的: 贞操权。。。?真的吗
引用 @呦呦鹿鸣之徐 发表的: 很好奇,欧美那边男性被强奸也会被判定为强奸罪吧。
引用 @NBA步行街 发表的: 出血了十有八九是男同qj他啊
引用 @虎扑JR1087583396 发表的: 你赶紧报地址 我带大伙过去两小时任干 包出血
引用 @一个酷酷的人 发表的: 这个多数男的应该第一次都还在....
引用 @王一斤的男朋友 发表的:我咋觉得是男qj男?女的不够力气qj一个成年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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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钞鸡腻嗨滴蓝银 发表的: 刚才看到有人说可以判的比qj更重,不知道是否属实
引用 @皇军白来了 发表的: 我有一个朋友想和你试试...
引用 @faclon07 发表的: 只是生理上是男的其实还是可能的,要是自我认知是女的,社会表现也是女的,可以判断为女性,然后定强奸
引用 @bbbang9 发表的: 这孩子说还出血了。。。怪可怜的。
引用 @Heaven徐天堂 发表的:这时候,女⭕️又不出来了吗
引用 @35岁就蹆休 发表的: 性侵犯男性构成强制猥亵罪,没强奸罪严重但同样要坐牢,千万不要宣传强奸男的不够成犯罪,会导致有些人肆无忌惮犯罪而伤害男性
引用 @控球傻芬飙三分 发表的: 你这id。。。
引用 @哈哈哈嗝哈哈哈嗝哈哈哈 发表的: 被男的?
引用 @周胖子 发表的: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里规定了受害者是女性,国外类似事件有的是叫性侵害罪(性侵犯罪)
引用 @雄关漫道真如铁丶 发表的: 我应该能留一辈子
引用 @第十三双眼睛Andy 发表的: 有句话说的好,法学生应该是维护人们的利益的,而不是在普通人面前卖弄法律知识的获取优越感的。而很多时候法律就是有缺陷的。
引用 @我不管我就要玩太刀 发表的: 之前看过罗老师的科普,现在强奸罪包括男性了
引用 @诺1板 发表的: 没有润滑剂,生怼,不出血才怪
引用 @硬邦邦的JAMES 发表的: 想知道是前面还是后面
引用 @挡不住地浮动我心 发表的: 女权不是代表男女平等吗?那女权就应该为男性被侵害无法律保障的事实发声,哦什么?原来女权不是男女平等
引用 @西南区域首帅 发表的: 一开口就知道是击剑运动员了。🤺🤺🤺🤺
引用 @老婆迷大帝 发表的: 你说得对,还是能制裁,就是不算强奸。。。听起来真难受
引用 @网络不能当真 发表的: 应该还要去医院检查下,有没有被感染乱七八糟的病…这小伙真是悲催
引用 @在下常昆 发表的: 不懂就问,定了故意伤害或者猥亵的话是不是量刑会比强奸轻很多。
引用 @RIP丶GigiBryant 发表的: 我在B站看过别人搬运的罗翔老师视频 好像现在法律中有个叫啥“解释”的概念 就是不再那么咬文嚼字 好像举的例子就是强奸男的 他说新华字典辞海里“强奸”的对象就是女的 但是法律中的条文写的是“强奸他人” 单人旁的他 所以好像是可以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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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雷神罗曼雷恩斯 发表的: 强奸其实是按照生理构造区分的,男性就没有强奸这一说,这一点没啥可改的。保护男性,应该从强制猥亵的量刑上做文章。强奸妇女判3年以上10年以下,强制猥亵判5年以下,这区间就是问题所在
引用 @诺1板 发表的: 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啊
引用 @我又帅了呢 发表的: 这个社会对男性不太公平了🐶
引用 @metasod 发表的: 那为什么不能是强奸??b
引用 @春哥好比山江水 发表的: 因为强奸罪的定义就是受害人是女性啊,你要是女性对女性强奸或者间接正犯也能构成强奸
引用 @宾利车主 发表的: 男的不能被强奸吗
不是比较难,是根本定不了。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客体规定的明明白白的。
别说了我不敢出门了🐶
故意伤害的刑罚比强奸要低很多吧?
刚才看到有人说可以判的比qj更重,不知道是否属实
法条明文规定了强奸罪是对妇女和幼女。不是很难定强奸罪,目前是不可能定强奸罪
我在B站看过别人搬运的罗翔老师视频 好像现在法律中有个叫啥“解释”的概念 就是不再那么咬文嚼字 好像举的例子就是强奸男的 他说新华字典辞海里“强奸”的对象就是女的 但是法律中的条文写的是“强奸他人” 单人旁的他 所以好像是可以定罪的
反而是以前的猥亵罪,对男性没有保护。后面把妇女改成了他人,包括男性。
现在真不是以前了
只是生理上是男的其实还是可能的,要是自我认知是女的,社会表现也是女的,可以判断为女性,然后定强奸
实在不好意思,我的错🙏🏻🙏🏻
但是达到这个标准不是那么轻松,换言之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不会定到故意伤害罪了,如果达到了这个标准的话那就是竞合,择一重罪处之
我觉得还挺算玷污的
不是把妇女改成他人,是改成了妇女和他人
还真有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里规定了受害者是女性,国外类似事件有的是叫性侵害罪(性侵犯罪)
估计心里阴影了吧
你吹牛逼别带上大伙啊🐶
我应该能留一辈子
几年前,成都,九孔桥,有新闻的
看来周黑一个个三观都烂透了
你自个干吧,大伙给你加加油还行🐶
当然没有qj重
瞬间想起低俗小说马沙被爆那段
强制猥亵
严格来说那个应该只是属于具备男性性征的跨性别者 我记得之前有个定强奸的案例是个双性人,从小女性化,单纯的男性还是不可能的
应该是第一次!
体检过的算不,老大夫一指禅
别让他尝到甜头
没有润滑剂,生怼,不出血才怪
这种没损失的事情希望你每天都能碰上吧
气抖冷,男人qj男人还要女人为你们摇旗呐喊?男性何时才能真正的独立靠自己?
是的,男对男、女对男都是强制猥亵侮辱罪,女对女甚至还可以成立强奸的间接正犯。这标题不是为了博眼球就是为了带节奏。
id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我的心情是沉重的。
肯定是的,我有一次醉酒睡街上,也有基佬過來動手動腳,幸好我還沒不省人事,追著基佬打
那为什么不能是强奸??b
这样说我国法律还是不完善。
小心第二天醒来发现微微作痛并伴有出血迹象
可能痔疮坏了 感觉好可怜
强奸其实是按照生理构造区分的,男性就没有强奸这一说,这一点没啥可改的。保护男性,应该从强制猥亵的量刑上做文章。强奸妇女判3年以上10年以下,强制猥亵判5年以下,这区间就是问题所在
可能是个人观点 目前刑法还没有将男性归入强奸罪 强制猥亵里包含了男性
对啊。。。。你都没看到受害人说没想到社会上还有这么恶心的人存在
我可以骚,但你不能扰。
是强制猥亵
一开口就知道是击剑运动员了。🤺🤺🤺🤺
显然是肛裂啊🐶
罗翔教授在b站科普过,建议大家去学习学习
脑 瘫
加油,迎难而上
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啊
故意伤害够不着,最多就轻微伤,除非有传染病,猥亵倒是可以往上靠
当然是后面出血拉。。。所以说同性恋很恶心的撒。。。
男同不注意卫生的话。很大概率有性病。
这样也能C进去,男同的枪是真历害
但是没构成实质伤害很难重刑
再tmd的染上病太惨了
现行刑法强奸罪的表述是“强奸妇女”,不是“强奸他人”。鉴于我并不怀疑罗翔老师的刑法水平,而通过你“好像现在法律中有个解释的概念,就是不在那么咬文嚼字”这样的表述来看你应该没系统学过法律,我觉得大概率是你对罗翔老师表达的意思产生了误解,不如你把视频链接附上,让大家看看罗翔老师原话到底怎么说的。
???
所以我钱包里一般都会放几个套套 但还是不被人理解 男人太难了
这个可以有
但是猥亵罪和强奸罪受到的刑罚是不同的,迟早有一天强奸罪的客体会扩大到男性身上。
这个世界很大,我们都能理解。
尤其是帅的
因为原来刑法里强奸是狭义的强奸,指违背妇女意愿,强制发生性行为。。。男的当然不行。。现在不知道了。 还是那句话,刑法那么多条,总有一条适合你,
你改名叫韩君吧
我特么一个男的配不上“强奸”这两个字?🐶
我国刑法中不能,强奸罪对象特定为女性。也因为如此,对强制猥亵罪的“猥亵”作了扩大解释,强奸男性也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就是为了让强奸男性有罪可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