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德君基地 发表的:是的,日本20岁算成年
引用 @虎扑JR0215451671 发表的: 北九州事件吧 但是我怎么记得主犯是一个女的啊
引用 @利物浦魂11 发表的: 诈骗犯叫什么名字。
引用 @长泽雅美的未来男友 发表的: 这让我想起了国内的一起相似的案子,同样令人愤怒
引用 @陈看山啊陈看山 发表的:监禁这么长时间湊伸治他妈爸也不管,这就尼玛离谱。顺子父母明知道女儿离家出走也不报警,更尼玛离谱。日本真尼玛是个离谱的社会
引用 @绿了宝强和乃亮 发表的: 虽然这四个人都是未成年 但早就已经刑满释放出狱了 真是地狱空荡荡 恶魔在人间
引用 @sxy104 发表的: 日本版消失的夫妻
引用 @捷达哥 发表的:这是我看过对禽兽最轻松的判决
引用 @维塞尔拉斯布鲁克 发表的:都是未成年人,怎么能判死刑啊
引用 @溜走的四年 发表的:世界范围内对待青少年犯罪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松的不能再松了。
引用 @best我 发表的: 极其讨厌给这些恶劣的未成年罪犯打码的,起码可以让人知道跟这些人保持距离。
引用 @小洪山吴彦祖 发表的:綾瀬水泥杀人案,这几个畜牲真是丧尽天良。
引用 @顶级男神 发表的:这个受害的学生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在B站看到的采访视频,品学兼优,美丽善良 这几个人渣我去他妈的,迄今为止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引用 @小巴朋友 发表的: 好像金田一有一个案件就是跟这个有关的
引用 @hongkong5318 发表的:记得日本有个富豪儿子在欧洲杀了自己德国女友,还吃肉,结果也被搞回日本,都不用坐牢。在日本还在报纸发心得,有一批自己的崇拜者。这才更变态
引用 @Rovell 发表的: 这不就是鼓励自己去报仇么,估计杀了这几个畜生也不会判死刑吧
引用 @鹰派尘世美 发表的:这件事因为发生年代偏早,当时法律制度并不健全,而且这人是精神病。。。是上世纪初一个日本的留学生在法国杀了并吃了自己的荷兰女友,被判精神神病院治疗服刑,这个日本人的家族在日本是望族,通过各种方法把这个食人魔引渡回了日本的精神病院~ 其实这件事即使发生在现在的西方估计也是这么判,区别是不可能被引渡回国的~
引用 @峰峰Viaimeng 发表的:没有,前面说是精神病,回国了就公布精神病好了,最后还各种上电视出书
引用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村靓仔 发表的: 老哥展开说说
引用 @杠精 发表的: 借楼,这个在B站上奇闻观察室长风讲过这期,大家可以去看视频版,日本人是真的变态啊,还要那个厕所塞人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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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mqayang 发表的: 一知半解,是个屁的精神病,后来活的好好,也不再精神病,我们老师自己都说是耻辱,他去欧洲留学别人都问你们日本人是不是吃人
引用 @等一只猫 发表的: 人类真的是够恶心的
引用 @小迷妹的老粉丝了 发表的:日本是不是没有死刑啊?
引用 @鹰派尘世美 发表的:大胸弟,硬抬就没意思了,我又没有为这个变态人渣辩解的意思咯~ 我的意思是他的精神病判决是法国的法院判的,甭管他是不是真的精神病,或者说是不是活的好好的是不是能出书(出书也是编辑代笔而非自写)也不是评判一个人是不是精神病的标准吧~即使是放在今时今日的西方发达国家大概率还是会这么判吧! 我说的重点在于现在和一百年前的唯一不同的可能是现在发生这类案件想要引渡回去这种人几乎没可能了~
引用 @花气袭人知昼暖 发表的: 有,但每年执行的死刑很少。韩国才是实际上已经废除了死刑
引用 @悲歌一曲 发表的:多了去了,像曼森,还有日本的酒鬼蔷薇圣斗,都有大批粉丝 说真的,那句人跟人的差别有时比人跟猪都大,真不完全是调侃 还有日本有个善于精神控制的诈骗犯,控制了自己的情人全家,一个人把他情人情人他妈情人他妹妹挨个奸了一遍,然后控制着情人一家5.6口人互相攻击内讧自相残杀,5.6个成年人不但没有丝毫反抗,反而真的互相杀害自己家人来讨好这个男的 你真的搞不懂人这个东西
这起案件最奇葩的是这几个凶手没有判死刑,没多少年全部放出来了,你敢信?话不多说,JR们看看的
在1989年,日本发生一件震惊全国民众的水泥杀人案,受害者是一个17岁的女高中生古田顺子!被四名未成年人绑票、禁锢、强奸、谋杀,最后尸体被肢解投入汽油桶中,并且灌进大量水泥,企图瞒天过海,不过天理昭昭,这起震惊日本的绫濑水泥杀人案成功告破,谁也想不到凶手竟是四个未成年!再列一下主要犯罪者: A:宮野裕史
最后贴一张受害女生的照片,哎
🔥 最新回帖
晕,这要是我们这么定,公知们还不闹翻了天了
女的是从犯,就是主犯松永泰的情人
北九州连续杀人事件,主犯叫松永泰,判了死刑,现在还在牢里
十宗罪里也有一个类似的…哎
🛋️ 沙发板凳
这几个人渣我去他妈的,迄今为止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 此帖被顶级男神在2020-06-03 22:27:17修改 ]
这几个人确实依然在日本当地生活着 想想都觉得可怕啊
比那个变态 小日本 岛国 空间小 还宅 真的容易阴暗
同意,真是气愤,卧.槽
这让我想起了国内的一起相似的案子,同样令人愤怒
消失的夫妻 千刀万剐啊这些人
md,真希望像恶人传里面那样的黑帮去把这些杂种全杀了。
各国也有很离谱的案件,中国也不能幸免,人性的恶总是经不起最坏的揣度
极其讨厌给这些恶劣的未成年罪犯打码的,起码可以让人知道跟这些人保持距离。
借楼,这个在B站上奇闻观察室长风讲过这期,大家可以去看视频版,日本人是真的变态啊,还要那个厕所塞人的事件
老铁说得这个观点,我百分百同意,真是打个毛的码啊,让周边的人做好警惕性才是关键
有幾個又犯事了
不是单纯的杀人,而是禁锢虐待强暴了40多天,竟然不判死刑
好像金田一有一个案件就是跟这个有关的
所以,也可以理解天気の子中警察对离家出走的少年有这样的态度了,真的太危险了
我说一个最可笑的事吧,95年沙林毒气的主犯,也是日本第一大邪教的教主,自被捕后一直没有被处以死刑,直到2017年才被处死。从他入狱到执行死刑一共活了20年。 更搞笑的是,日本到现在还有大量支持废除死刑的支持者。
剑持警部杀人事件
多了去了,像曼森,还有日本的酒鬼蔷薇圣斗,都有大批粉丝 说真的,那句人跟人的差别有时比人跟猪都大,真不完全是调侃 还有日本有个善于精神控制的诈骗犯,控制了自己的情人全家,一个人把他情人情人他妈情人他妹妹挨个奸了一遍,然后控制着情人一家5.6口人互相攻击内讧自相残杀,5.6个成年人不但没有丝毫反抗,反而真的互相杀害自己家人来讨好这个男的 你真的搞不懂人这个东西
日本是那种平时压抑管了 一旦突破底线 会变得毫无下限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因为你美丽,因为你有钱,因为你有钱又美丽。 都不对,因为你善良,因为你软弱,因为你不会反抗
这件事因为发生年代偏早,当时法律制度并不健全,而且这人是精神病。。。是上世纪初一个日本的留学生在法国杀了并吃了自己的荷兰女友,被判精神神病院治疗服刑,这个日本人的家族在日本是望族,通过各种方法把这个食人魔引渡回了日本的精神病院~ 其实这件事即使发生在现在的西方估计也是这么判,区别是不可能被引渡回国的~
畜生杀你没事,但你杀了畜生就不行。 .
[ 此帖被星空下的浪荡子在2020-06-03 23:49:43修改 ]
老哥展开说说
王思聪舅舅怎么样了?
我印象中金田一改的那个结局好一点,起码有几个罪犯死了
是英国,那个人叫市桥达也
消失的夫妻?
这女孩本身就离谱,有那么多可以逃生的机会,都因为畏惧直接浪费了
当时还是日本某个电视台把这些渣滓的面目曝光了,不然根据法律这些人都没办法暴露,做了这种事情却遭受不到该有的报应
没有,前面说是精神病,回国了就公布精神病好了,最后还各种上电视出书
一想到这样的人还活在世界上,我真的有点发冷了。人心永远是最恐怖的,这个世界最可怕其实就是人类。
一知半解,是个屁的精神病,后来活的好好,也不再精神病,我们老师自己都说是耻辱,他去欧洲留学别人都问你们日本人是不是吃人
世界上的法律都是保护坏人的,你要永远记得这句话
弄回日本就是为了把他弄出来啊,管他精神病好没好呢~又或者说管他有没有精神病呢~
我觉得对于这种判决,不管是哪里,都应该社会群众抗议
消失的夫妻,知乎有讲解。这真的是看得大夏天直冒冷汗,不开玩笑的。
变态的人不分国度
啥狗屁了,啥时候善良也成了错误了,
在那种情况下人已经崩溃了,不能以常理去推测一个遭受如此暴行的女孩子
大胸弟,硬抬就没意思了,我又没有为这个变态人渣辩解的意思咯~ 我的意思是他的精神病判决是法国的法院判的,甭管他是不是真的精神病,或者说是不是活的好好的是不是能出书(出书也是编辑代笔而非自写)也不是评判一个人是不是精神病的标准吧~即使是放在今时今日的西方发达国家大概率还是会这么判吧! 我说的重点在于现在和一百年前的唯一不同的可能是现在发生这类案件想要引渡回去这种人几乎没可能了~
那个不是女朋友,认识的荷兰女同学,聘来做德语家教。知乎有说明,因为这事他爹被开除,负债累累,外号“日本之耻”,一直失业到05年去世
伪善是世界上最恶心的东西 这几个人被原谅就更恶心 伤害了别人还被原谅谁去原谅被伤害的人 怪不得那么多畸形动漫 真的人已经不是人了 还有些圣母觉得 自己原谅了人渣自己很伟大 有够恶心
真的变态!
有,但每年执行的死刑很少。韩国才是实际上已经废除了死刑
不是说你,是说特权阶层,他爸是日本高官,具体怎么样我忘了,但是使用了一系列方法把他儿子拉回日本享福,时至今日依然会有特权只是不会这么明目张胆
日本的死刑流程很复杂且判死刑的难度极高!~ 简单来说,杀一人几乎不可能被判死刑不论情节多恶劣,杀两人判不判死刑基本五五开,杀两人以上基本就死刑了但执行流程很复杂,可以拖上十几年。。。
曼森怎么啦,你说的是玛丽莲曼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