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allensom 发表的:那车傻逼呗。明明大家都停下来让行了,硬要变道,一个车位都等不了,活该出事。可怜了电动车主。
引用 @恩比德的daddy 发表的: 我觉得啊最右边白车也是多事,明明右边电动车在等机动车先走并没有要着急过马路,结果最右边车道白车直接停下来让电动车过...... 事故肯定是视频车全责,但是现在车让行人真的有必要这么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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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下个ID见吧您 发表的: 交警在路口的话基本都是把骑车的叫下来推行
引用 @落地宝宝 发表的: 意思下来推着走呗?非要这么杠,那特么谁也别好过。有本的懂交规的都tm不能约束,现在还追求电动车责任?
引用 @加洲旅馆 发表的:没有绝对的吧,如果是有红绿灯的人行道呢,电动车闯红灯汽车不可能全责。其实交通法明明规定电动车走人行道要推车,但这个规定形同虚设,对电动车参与的事故定责毫无影响,既然这个规定毫无意义不知道为啥还要保留。
引用 @Shoxe 发表的: 人家并没有杠,交规就是这么规定的,真要认责,电动车主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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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庆金融一条龙 发表的: 交规就是这么定的,你说人家杠
引用 @五冠皇帝勒布朗 发表的: 一看就是新手,还是个路怒症 前车斑马线停下了,肯定有人要通行!
引用 @虚拟与现实 发表的: 交规这么定你看有几个人过斑马线下来推车过?这种出了事故的哪次有因为电动车没下来推车判电动车次责的
引用 @重庆金融一条龙 发表的: 我见过很多次啊,你开过车吗?你当每个交警都只考虑弱势群体不考虑法制啊?嗯?要我把交规念给你听听?
引用 @店铺3P体育 发表的: 赞同,电动车走人行道要推行这个我觉得不太现实。有的车那么重,对于年长或者女孩纸来说太难了吧。我基本没见过电动车走人行道推行的,可能我看的比较少吧。
引用 @zorro2474 发表的: 这叫多事?一般斑马线旁边有人,我们这边基本都会直接停下来让过,除非路人挥手让你先走
引用 @呵呵湖人总冠军 发表的: 再给你普及一遍,电动车走人行道,无论什么汽车碰了,都是全责
引用 @cjhhd1123 发表的: 电瓶车如果闯红灯被撞自己全责
引用 @重庆金融一条龙 发表的: 喷子你认字吗?不会就找个朋友帮你念一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脑子真就一根筋搁那杠杠杠,真把步行街当微博了?
引用 @虚拟与现实 发表的: 不用质疑,我开车五年大大小小的车祸一次都没碰到过,而且从没见过电动车过斑马线下车推的,很好奇你生活在哪个城市,电动车市民素质这么高都下车推车而开车的素质那么低,连斑马线前礼让都不懂,纯粹好奇,没见过你说的那种场面
引用 @Can‘t 发表的: 还有这样的吗 真不知道 也没见人过人行道用推的 都是骑过去
引用 @店铺3P体育 发表的: 有很多电车硬邦邦的重的要命,推过去怕是女孩纸办不到的。 要骑行才方便,不然有的绿灯很短推到一半就红了还不是唉喷。
引用 @调皮惑卵 发表的:事故车就是全责 电瓶车最多不是下车推车过人行道的违章 但她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
引用 @太阳兔 发表的: 胡说八道,电动车走人行道,如果闯红灯的话肯定主责以上。没有红绿灯的人行道,要担次责。机动车全责只有一种情况,就是机动车闯红灯
引用 @呵呵湖人总冠军 发表的: 抬杠你是第一名,你看这个地方有红绿灯吗
引用 @小学生又又放假了 发表的: 机动车车主是个sb,没啥疑问。可以探讨的地方在于,这个电动车没推车在人行道上走,应该视为机动车,而它如果是机动车的话(如果没灯应该让直行车),没准是电动车主责呢🐶
引用 @金_克拉泽 发表的: 哪条法律规定电动助力车在人行横道上行驶应视为机动车的啊?
有些人 就觉得自己聪明 别人都是傻子
不让被拍到又是一顿罚款,谁愿意背这个无妄之灾
如果推车就会有人说影响通行效率云云了
有很多电车硬邦邦的重的要命,推过去怕是女孩纸办不到的。 要骑行才方便,不然有的绿灯很短推到一半就红了还不是唉喷。
推着走,结果交通堵塞了,到最后司机下车抬着电动车走🐶
赞同,电动车走人行道要推行这个我觉得不太现实。有的车那么重,对于年长或者女孩纸来说太难了吧。我基本没见过电动车走人行道推行的,可能我看的比较少吧。
交规的这个规定,主要是考虑斑马线上自行车和电瓶车骑行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定责,而不是与机动车之间的定责。 这个事故来说,机动车没有让行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你说的这几个情况不影响这次事故,交警会对电动车另行处罚。
你该好好看看规则了,没驾照跟这事故有什么关系,只是交警后面会开罚单,还是车的全责
这个规定是有用的,主要是看与事故有没有直接关系。这个视频里面事故很明显就是汽车不让行,如果有复杂的交通事故可能就会用上。
交规这么定你看有几个人过斑马线下来推车过?这种出了事故的哪次有因为电动车没下来推车判电动车次责的
这叫多事?一般斑马线旁边有人,我们这边基本都会直接停下来让过,除非路人挥手让你先走
没鬼探头,自己变鬼也得顶上。
我见过很多次啊,你开过车吗?你当每个交警都只考虑弱势群体不考虑法制啊?嗯?要我把交规念给你听听?
不用质疑,我开车五年大大小小的车祸一次都没碰到过,而且从没见过电动车过斑马线下车推的,很好奇你生活在哪个城市,电动车市民素质这么高都下车推车而开车的素质那么低,连斑马线前礼让都不懂,纯粹好奇,没见过你说的那种场面
不是你看的少,我开了五年多的车一次都没见过
u1s1 有时候也得考虑一下司机的感受
电瓶车如果闯红灯被撞自己全责
你看这个人行道有红绿灯吗
应当二字 看交警怎么判了
你是听不懂我说话?我有说了我们这里电动车都是推车过斑马线的?我寻思我说的不是有电动车因为骑车过斑马线发生事故被判次责吗?你转移啥话题呀?
实际电动车和自行车规定上是过人行横道要下车推行的,只不过现在几乎没人遵守而已!
所以现在的电车许多都是超标的!其实应该划为电动摩托车~
黄色虚线旁边是公交车通道吧
机动车车主是个sb,没啥疑问。可以探讨的地方在于,这个电动车没推车在人行道上走,应该视为机动车,而它如果是机动车的话(如果没灯应该让直行车),没准是电动车主责呢🐶
外卖小哥是看到了吗?灵性停了
而且是新手中的傻逼
胡说八道,电动车走人行道,如果闯红灯的话肯定主责以上。没有红绿灯的人行道,要担次责。机动车全责只有一种情况,就是机动车闯红灯
抬杠你是第一名,你看这个地方有红绿灯吗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 你才抬杠,👀呢?我列举了几种情况。 没有红绿灯机动车全责只有电瓶车下车推行,这时候电瓶车相当于行人待遇(人带东西)机动车才是全责。 骑电瓶车过人行横道被机动车撞了可不享受行人待遇,次责跑不掉的。
哪条法律规定电动助力车在人行横道上行驶应视为机动车的啊?
2008年9月28日19时30分左右,被告杨坤团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的上述小客车,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南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当车驶至大地五金藤器公司对开路段时(车速约为51公里/小时),遇韦方祥驾驶无号牌自行车在该路段由南往北方向横过道路,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韦方祥送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同年10月16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番禺大队对上述事故作出第A0021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被告杨坤团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的小客车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韦方祥驾驶自行车横过道路没有下车推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从而认定被告杨坤团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韦方祥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我说的有问题,这个例子是这人无证驾驶➕车辆不合格,撞死人了,但是因为自行车没推行,也要承担次要责任。而这个人只是脑子不好使,不一定主责的🐶
不随地吐痰,不横穿马路,过人行道要推行,现在都不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