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都到了,你怎么还不来?

治愈系少女秋
楼主 (虎扑)
夏天都到了,你怎么还不来?
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
多少钱?安全吗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虎扑用户430084
厕所拍照香不香
不会打网球的美瞳
同事大妈介绍对象不香吗?

虎扑用户769785
楼主有多高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诚心买家 发表的:
厕所拍照香不香

主要杭州找不到这么大的镜子啦

我就不信都注册了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

这个你比他懂多了,是吧宝贝儿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不会打网球的美瞳 发表的:
同事大妈介绍对象不香吗?

???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谁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发表的:
楼主有多高

169

u
upbylzp980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侮辱人了

黑白胖胖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毕竟之前去扫黄抓的就是这些中年油腻男

我就不信都注册了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毕竟之前去扫黄抓的就是这些中年油腻男

见多识广啊宝贝儿~不过你这细胳膊细腿。。。怎么会让你出外勤?不应该安排内务吗?

G
Gospelss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毕竟之前去扫黄抓的就是这些中年油腻男

姐姐别理她们这种猥琐男

虎扑用户802384
楼主私我说要求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值班轮到

我就不信都注册了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值班轮到

谈谈做女警的感受呗,好奇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Gospelss 发表的:
姐姐别理她们这种猥琐男

陈意涵老公你好

G
Gospelss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陈意涵老公你好

不堪回首的往事🙊阿姨我不想努力了

虎扑用户586588
前两张想到了周淑怡的动图,第三张就露脸了
L
LLLyx
私信了 楼主叫我滚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Gospelss 发表的:
不堪回首的往事🙊阿姨我不想努力了

我还不想努力了呢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卧槽可以 发表的:
前两张想到了周淑怡的动图,第三张就露脸了

????那我下次遮起来

虎扑用户522037
把保护打在公屏上

懵圈的大叔
警察姐姐 😳算了 不调戏了

G
Gospelss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我还不想努力了呢

有aj吗🐶

衣映清辉
来了来了

虎扑用户462227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尊重点儿人,行吗?

B
Batman布鲁斯韦恩
有事吗?

R
Roakkk
杭州妹妹 我怎么今天才发现你呢🐶

我是北疆彭于晏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声望这么多就这素质?

虎扑用户121510
来了来了

冰河世纪的贝加尔湖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狗头给你加上🐶,不然有点不尊重别人喔兄弟

神梦580刀
牛批啊,女警察不秃头小腿不粗,不是警校出来的吧🐶

罗跳步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同问🐶

拉风小飒飒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呜呜呜

虎扑用户716098
我在等风也在等你。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Gospelss 发表的:
有aj吗🐶

有啊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Roakkk 发表的:
杭州妹妹 我怎么今天才发现你呢🐶

我上的少呀

西
西瓜是夏天的情人
来了来了

k
kebe824
来了还在吗

k
kebe824
来了还晚吗

孟德何故发笑
引用 @Gospelss 发表的:
姐姐别理她们这种猥琐男

额。。。这人找几张网图,你都愿意下嘴舔

虎扑用户348694
警校的师姐?

刘先生终于不上头了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就这?素质就这?

T
TaylorSivan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那我下次遮起来



重案组之俿曹达华未上车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经常犯保证书也写不少吧,都能默写出来了

风月无情人暗换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

别理他。

在下古巨基
身高挺高的

虎扑用户444658
这......

黑龙江假鞋王
引用 @风月无情人暗换 发表的:
别理他。

老👅🐶了

黑龙江假鞋王
引用 @Gospelss 发表的:
姐姐别理她们这种猥琐男

老👅🐶了

开着AE86上秋名山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值班轮到

姐姐满分,是我喜欢的球员🐶

步行街首席顾问师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有啊

来了

虎扑用户970982
来啦

德里克罗斯闪转腾挪后一飞冲天
引用 @风月无情人暗换 发表的:
别理他。

这就舔上了?

重案组之虎6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新规定不拘留只罚款了

r
rambo925
一双气垫鞋都没有

虎扑用户805059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p
pkubeib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抠脚大汉找几张网图立马就有舔狗吐舌头了,还id治愈系少女🙉,笑了

虎扑用户660916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老法官了🐶

虎扑用户244363
真好看

一辈子兴福
最后一张图的人,我点,多钱

虎扑用户496310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楼主要是男的的话就楼主爬,楼主要是本人的话就你爬

不懂球的李子看着赛亚人说
图三我能玩一天

牵婧婧的手
引用 @Gospelss 发表的:
姐姐别理她们这种猥琐男

这也能舔 这不就是个大汉吗

虎扑用户590920
引用 @重案组之虎6 发表的:
新规定不拘留只罚款了

说的是取消劳动教养,教养和行政拘留不一样

虎扑用户800544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人帅姬吧累
引用 @pkubeib 发表的:
抠脚大汉找几张网图立马就有舔狗吐舌头了,还id治愈系少女🙉,笑了

你看他回你不

虎扑用户169218
引用 @风月无情人暗换 发表的:
别理他。

👅💧👅💧👅💧

Z
ZY-king
还不错~~~~~~~~~
不需要手骑自行车
来了。

勇士答案小前维金斯
引用 @Gospelss 发表的:
姐姐别理她们这种猥琐男

大哥,网图而已

独爱肥瓜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

这种口嗨党,什么时候都抖机灵

热心大学生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这样不好吧

囧妈
引用 @Gospelss 发表的:
姐姐别理她们这种猥琐男

你可真是个舔狗

H
HKT199761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毕竟之前去扫黄抓的就是这些中年油腻男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比大狮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默写的挺熟啊,那大街上穿的稍微少点的女性是不是都是上街拉客的啊?

金田一七濑美雪
引用 @孟德何故发笑 发表的:
额。。。这人找几张网图,你都愿意下嘴舔

姐姐,姐姐,让我看看姐姐。 姐姐真好看,姐姐真甜,姐姐我还没谈过恋爱,姐姐我求求你,姐姐,让我看一眼。 🤮🤮🤮🤮🤮🤮🤮🤮🤮🤮🤮🤮🤮🤮🤮🤮🤮🤮🤮🤮🤮🤮🤮🤮🤮🤮🤮🤮🤮🤮🤮🤮🤮🤮🤮🤮🤮🤮🤮🤮🤮🤮🤮🤮🤮🤮🤮🤮🤮🤮🤮🤮🤮🤮🤮🤮🤮🤮🤮🤮🤮🤮🤮🤮🤮🤮🤮🤮🤮🤮🤮🤮🤮🤮🤮🤮🤮🤮🤮🤮🤮🤮🤮🤮🤮🤮🤮🤮🤮🤮🤮🤮🤮🤮🤮🤮🤮🤮🤮🤮🤮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rambo925 发表的:
一双气垫鞋都没有

这些衣服适合AJ吗?是不是傻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让我罗先肘 发表的:
楼主要是男的的话就楼主爬,楼主要是本人的话就你爬

怎么会到性别的问题上?我又不是第一天在虎扑发贴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神梦580刀 发表的:
牛批啊,女警察不秃头小腿不粗,不是警校出来的吧🐶

你才秃头腿粗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勇士答案小前维金斯 发表的:
大哥,网图而已

你这是反向夸我吗

宝贝儿别这样
引用 @重案组之虎6 发表的:
新规定不拘留只罚款了

加速收税速度

r
rambo925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这些衣服适合AJ吗?是不是傻

aj都有气垫吗?我也没说aj 跟衣服有啥关系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孟德何故发笑 发表的:
额。。。这人找几张网图,你都愿意下嘴舔

说我网图的请找到网图出处好吗?我这前两天刚拍的好嘛

治愈系少女秋
引用 @rambo925 发表的:
aj都有气垫吗?我也没说aj 跟衣服有啥关系

我穿的就有气垫,你再说什么东西

孟德何故发笑
引用 @治愈系少女秋 发表的:
说我网图的请找到网图出处好吗?我这前两天刚拍的好嘛

没功夫找。。毕竟今天是工作日。

油腻的灵魂
已私让滚

L
Lirantula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请问下现在是什么时候?

惟愿万家灯火
引用 @Gospelss 发表的:
姐姐别理她们这种猥琐男

是的呢姐姐😄姐姐不要理他们啦,虎扑都是恶臭的直男呢😄建议去微博发黄发热哦

黑木耳养殖大户
十分,是我喜欢的类型

虎扑用户496310
嗯,那就让层主爬,我舔

q
qtip
引用 @大西北永不干涸丶 发表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微信笔记收藏了,时刻警醒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