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用户1580175748 发表的: 对于这种人,饶恕他是上帝的事,法院的任务是送他去见上帝。
引用 @我勒了个去呵呵哒 发表的: 法官只能按法?这么多法定从重情节就因为一个自首酌情从轻就从轻了?
引用 @梦回甘比亚 发表的: 中国真的不适合废除死刑 人太多了 如果废除死刑 刑事犯罪会增长很多
引用 @清华校友 发表的: 你不会真以为重刑犯比我们普通人更有正义感吧?一丘之貉而已,谁也没高贵几分
引用 @何不带吴勾 发表的: 见义勇为而牺牲,对家人真的很不负责。所谓的名声纷至沓来?然而过个几年终归被人遗忘。又能得到什么?说句无意冒犯的话,我真的替这个内心善良的父亲不值。要还健在,女儿恐怕不是这个结局。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见义勇为而牺牲,为何家人却还是这般的清贫。路见不平,形势十分危急的时候,是否应该坚守本心,见义勇为?
引用 @972014269 发表的: 因为很多法律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变化,当民意大到一定程度,就需要重新审视和修订法律。就像最早十八岁成年的标准已经跟当前现实严重不符。
引用 @普罗霍夫 发表的: 上帝:这人我不想见
引用 @灰色的绽放_24 发表的: 电影看多了吧,在监狱打个架都能给你记个不良行为,影响减刑什么的,你以为谁都吃饱了撑着为难他?之前消失的夫妻里面那个未成年的,都说进去后被打傻了,殊不知,人家正在减刑。。。
引用 @要早睡早起的张伯伦 发表的: 这种垃圾都能死缓,这法官没有底线的
引用 @骑士传奇勒布朗 发表的: 中国的法治在逼道德越来越退后,反正我是不会当什么大善人的,太心寒了,之前的张宇案 ,简直刷新三观
引用 @用户0491945322 发表的: 这如果改判死缓影响太恶劣了,父亲建议勇为牺牲了,女儿被强奸杀害,罪犯不能死刑。以后大家都不要见义勇为了,活着最起码可以保护家里人。农村你家里没男人,谁都想欺负你一下。
引用 @editors 发表的:建议你把这个id改掉
引用 @沉默爱龟 发表的: 不是舆论根本不会提卷 二审已经终审 只能申诉了 申诉希望不大
引用 @nash013 发表的: 这个不是法官问题,是法律订制的问题了。。法官只能按法,现在需要的是国家重新审视自首减刑一个规定。
引用 @父亲爸爸爹 发表的: 是啊 我认为国家高院在一锤定音的时候是会考虑到大众民意和此案件的社会影响性的………
引用 @两浙东路茶盐司 发表的: 之前很多大要案,罪犯自首也没有免死,依据就是你这张图。所以这个案子的法官的确蹊跷
引用 @羊村村长 发表的: 我针对父亲这一块发表下反对意见。我个人同意判死刑立即执行,但是父亲是否见义勇为与女儿被强奸杀人是不是应该判死刑没有必然联系,父亲见义勇为跟女儿的死没有必然联系,不能得出因为父亲见义勇为导致不能保护女儿这个结论。
引用 @何不带吴勾 发表的: 古人还讲究修身,齐家,治国而后平天下。还讲究,温良恭俭让。可如今的社会真的是如此吗?小时候在学校老师教导要扶老奶奶过马路,可当你出了社会,扪心自问,你真的敢吗?我是不敢,我能做的就是不管多累都会给老弱病残让让坐,诸如此类小之又小的小善。
引用 @老汉w推车 发表的: 我只能想出三种可能,可能性越来越大,一学法学的没有感情,二给自己和自己子女留条后路,三收了钱
引用 @拉风的吉他 发表的:这种杀人性质极其恶劣 手段如此残忍的 自首就不用死刑了的 以后人人都可以这样做了 反正我恶劣杀人 只要自首也不用死了
引用 @升级一下工作内存 发表的:法律人士: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你们都是不给予你 废死派坚信文明的社会不该有死刑,所以要废死。杀人犯也有人权,国家没有权利可以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杀错了人就悔之晚矣。乍一听起来多么高尚文明人道是不是?然而我只觉得恶心
引用 @anbictn 发表的:北京的高院也是废死派,哪里的法官不是废死派?哪里的法学院不是废死派? 这个事情很明显就是法学界最讨厌的“政治干预司法”,有领导发话而已
引用 @怎么取个昵称真么难 发表的:限制减刑
引用 @安静De上帝 发表的: 我不饶恕他,把他带去见撒旦,别来见我😎
引用 @老汉w推车 发表的: 哈哈,个人看法啦,因为我对法官印象不好。等最高检的结果吧
引用 @tomyzang 发表的: 看处于什么样的世道,人人敬仰尊敬勇者的世道下是值得的。在人人为钱逐利的世道里不值得,看社会和政府导向了。你这个发言恰恰证明了这点。 换做四五十年前,这位父亲可能是社会榜样被大加宣传。
引用 @bilibili陈睿 发表的:这种事,让我就直接提刀见了,人活一世图个啥嘛
引用 @我爱灰原哀 发表的: 可能他们法官会考虑,自首了还判死刑的,会不会影响以后有犯罪分子不敢再自首,还不如逃亡
引用 @starfuxks 发表的: 有种可能性是,如果父亲不加见义勇为,那么也许孩子不需要去卖百香果补贴家用,或者父亲也许会去接孩子回来。这次的悲剧就能避免。所以是有联系的。
引用 @全球高武 发表的: 美国的十八岁少女已经是俩孩子的妈了,如果不打胎的话!
引用 @父亲爸爸爹 发表的: 没错 法律是有滞后性的
引用 @RomeoXx 发表的: 也是,问题是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终生监禁,所以没有死刑到最其次最严判决的一个缓冲,大家根本就无法接受我们20年的终生监禁,哪怕是不能减刑。
引用 @别以为很稳了 发表的:恶性犯罪,甚至应该加强死刑,让这种人渣先受够活罪再杀,以便警示后人,不然如果他家有权有势死缓,15年可能就出来了,30多进去,50出来,还能再害人,想想就可怕
引用 @7911戈多 发表的:恢复凌迟?
引用 @何不带吴勾 发表的: 口嗨,谁都会。但愿以后你家有老母妻子,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路遇不平,千钧一发之际。能够去见义勇为。否则你就是个嘴炮,键盘一敲,自然满嘴仁义道德,真遇到了。别跑的比谁都快。我只是说出了我自己想法。
引用 @DoctorDo 发表的: 见义勇为我也做过,上高中吧,那时候天不怕地不怕,打过一个小偷。现在你就让我去,我也不敢,真的是越老越怂,只能顾好自己一家人就可以了
引用 @editors 发表的:我有说你的想法不对吗?gc个什么劲
引用 @小羊肖肖肖肖恩 发表的: 这b家里没孩子吧 断子绝孙的狗杂种
引用 @海月升日 发表的: 我是不信现在法官敢乱判。。
引用 @玲珑骰子丶丶 发表的: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这位父亲落得是个万户侯的下场吗?
引用 @父亲爸爸爹 发表的: 民意是可以影响司法的
引用 @我勒了个去呵呵哒 发表的: 说白了,屁股才能决定脑袋,良心什么的还是喂狗算了。广西高院里全是废死派,哪怕那些法官知道判决多不人道影响多恶劣,他还是改判死缓
引用 @听到城市的夜在哭泣 发表的: 绝对收钱了这b
引用 @今天打球啊 发表的: 犯罪人应该也是知道法律的判罚方式才取巧这么做的,本身可能并没有悔改之意
引用 @听到城市的夜在哭泣 发表的: 啥都别说了,先把二审法官撸下来吧
引用 @虎扑JR0228335043 发表的: 不,民意不应当也不可以
引用 @茈臣风 发表的:这是屁话,如果最后高院调查不改判,你可以看看这个人20年后出来会不会减刑,只要不死,这里面的操作空间就大。像之前闹很大影响的那个杀人犯刚出来又打死老人事件一样,那个人多次减刑!就是操作得当,要不是他出来没多久又打死人闹大了,正常情况谁会去调查他减刑的事?
引用 @你是我的那个你 发表的: 你说的对,当然有联系了,有父亲的小孩,和没有父亲的小孩完全是两种生活了,哪怕有钱也是两种生活。
引用 @何不带吴勾 发表的: 那你叫人改什么ID?口嗨侠?⌨一敲秒天秒地啊。
引用 @尖沙咀丧彪 发表的: 这个死刑改死缓,死缓变无期,无期再减刑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了,都是杀人犯最后的结果可能相差甚远,法律的公平公正不就打脸么
引用 @leogo_00 发表的: 我想说个事儿大家看看,我大约01~02年的时候在英国上大学,有一天放学回家,那条路特别安静,路上一共就三个人,我,一老太太,还一个年轻的女的,她俩都是本地人,突然那老太太自己摔一大跟头趴地上了,我和那女的都看见了,结果我俩对视一下,我们明显都能看见对方心里的犹豫,后来我俩对着点了点头,一起上去把老太太扶起来了,问了需不需要叫救护车,老太太说不用,我俩看没事儿了就走了。现在回想起来,大约那个女的也怕自己摊事儿😂
引用 @儿子娶媳妇了 发表的: 关键是现在减刑为什么能一直减下去??比如死刑改成死缓,好吧就当是大发善心积阴德了,但为啥减刑到死缓过两年还能再减成无期啊,无期再减成二十年的,这怎么接受。已经享受过减刑福利的不能再次减刑,这样才对啊
引用 @米高JSY 发表的: 就事论事,你扯见义勇为干嘛?
引用 @我晕故我投 发表的: 英国也是这种情况吗😿
法官不信上帝
即使算是一般自首,也是可从轻,不是(必须)从轻,法官还是可以裁量的。如此恶劣行径,法官没有问题的可能性很小。
所以古代那些残酷刑法挺对的,有些畜生光死刑根本不够
都是没经过验证的事情,全凭印象和道听途说。什么强奸犯最不受囚犯待见什么的。
那是社会的问题,不是见义勇为者的问题
之前很多大要案,罪犯自首也没有免死,依据就是你这张图。所以这个案子的法官的确蹊跷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具体表现。
加1。见义勇为活着。给予补偿金也就罢了。 见义勇为死了。真就是个傻子。 家里有孩子看到这种新闻真的难过。
我不饶恕他,把他带去见撒旦,别来见我😎
我确实不想见
说打傻了那个旺萍圆已经遗珉了,没记错的话他旺罗瓶轮奖金1.3亿
这b家里没孩子吧 断子绝孙的狗杂种
对,反正好人一个比一个惨。坏人,一个比一个过得好
我针对父亲这一块发表下反对意见。我个人同意判死刑立即执行,但是父亲是否见义勇为与女儿被强奸杀人是不是应该判死刑没有必然联系,父亲见义勇为跟女儿的死没有必然联系,不能得出因为父亲见义勇为导致不能保护女儿这个结论。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这位父亲落得是个万户侯的下场吗?
大不大的等出结果了吧,起码流程先给机会
一审法官会不考虑减刑么?归根到底还是法官的问题。
那叫最高院,最高院可以提审或者指定再审。
没啥蹊跷,就是屁股坐在哪的问题。有功夫翻翻广西高院的二审判决就知道了,废死派就这德性,不仅理论上呼吁废死,实际操作上也不管黑白就是不判死刑,就是罪犯天怒人怨罪大恶极他也判死缓
我是不信现在法官敢乱判。。
这世上好人越来越少,坏人越来越多的原因,就是因为见义勇为成本太高,而作奸犯科罚的太轻。我见义勇为,我搭条命不说,子孙不得好死,他作奸犯科,二审死缓,十几年后继续出来祸害社会
我的观点是,像这种极其恶劣的,自首也不足以用来换他的命。
见义勇为我也做过,上高中吧,那时候天不怕地不怕,打过一个小偷。现在你就让我去,我也不敢,真的是越老越怂,只能顾好自己一家人就可以了
口嗨,谁都会。但愿以后你家有老母妻子,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路遇不平,千钧一发之际。能够去见义勇为。否则你就是个嘴炮,键盘一敲,自然满嘴仁义道德,真遇到了。别跑的比谁都快。我只是说出了我自己想法。
这个绝对是法官的问题
我看过一些重大案件集锦。犯案的几乎都是再犯,杀人坐牢十几二十年出来继续作奸犯科然后欲望逐渐膨大,就又杀人。这种奸杀虐杀案个畜生,就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非常希望他们全部死刑,不分年龄。
感觉一的可能性太大,三有点扯了,这种垃圾能出几个钱。
可能他们法官会考虑,自首了还判死刑的,会不会影响以后有犯罪分子不敢再自首,还不如逃亡
是啊,死的人就倒霉呗。杀人犯放下屠刀就能重新做人,呵呵
法学院都是废死派?
这是屁话,如果最后高院调查不改判,你可以看看这个人20年后出来会不会减刑,只要不死,这里面的操作空间就大。像之前闹很大影响的那个杀人犯刚出来又打死老人事件一样,那个人多次减刑!就是操作得当,要不是他出来没多久又打死人闹大了,正常情况谁会去调查他减刑的事?
最搞笑的是 现在好多都希望牢里的罪犯来伸张正义 给法律不能严惩的罪犯处罚 这不搞笑吗?
撒旦:劳资拿它去喂布欧🐶
罗翔教授说过,很多学法律的到后来已经缺乏人性了🐶
见义勇为本身就不是一个以名利和收益来作为交换的行为,很多是出于自身的第一时间的选择……这种东西,只能说教育自己的子女处事要多思量,但是拿来批判终究是不合适的,人都不是被输入好一切程序的机器人,人就是各样的死各样的绽放,理性接受,而不是去像一个“上帝”或者像一个“老究”一样去批判。正是有了很多见义勇为的人做的所谓对自己和家人不负责的行为,这才是社会的一部分,带给无数人无数种思考,如果没人做,这社会终究会缺乏很多东西,过于依赖秩序和法律的善后,依靠这些来擦屁股,而缺乏的人本身的精神意志和行为能力,在非常时期,其实说到底也是一种退化,人类社会是的历史还长着呢,有些东西我不能乱去说,但是今后如果出现在以后史书上,不希望被后人称作过于依附社会现状导致人的基本生物判断和习性被奴化的一代人,不想要被未来人的眼中成为“大停滞”时期的人,所以即使我做不到见义勇为而且我也不是很提倡,但发生了就发生了,他们提供的都是社会进步的因子,一个没有见义勇为的社会,远远比你想象的可怕的多,会缺失很多东西,为什么你看不到,因为现在社会无法杜绝这个东西,人本身还是动物,在没有消除激情恶劣行为之前,消除掉不计代价的善念也是不可能的。现在这社会价值观就是创造一个舒适区,来做金戈铁马的美梦,所以在没有创造舒适区之前的所有“带吴钩”行为,其实你仔细编排一下拿来批判,都会高亮都是人生哲理,因为这就是当今时代的主流思想,就算不承认也活在每个人心里,但是其实视野大了之后想想,真的一定对吗?
关键是现在减刑为什么能一直减下去??比如死刑改成死缓,好吧就当是大发善心积阴德了,但为啥减刑到死缓过两年还能再减成无期啊,无期再减成二十年的,这怎么接受。已经享受过减刑福利的不能再次减刑,这样才对啊
农村的普通农民哪来钱
地狱十八层等着他的
所以我很佩服这位父亲。但同时也为他感到心酸。女儿都是父亲的心尖尖,你们可以去详细看看那个畜牲的犯罪过程,是多么的丧心病狂。一个好人,一个为捍卫正义牺牲自己的人,为何结局却是这样?
有种可能性是,如果父亲不加见义勇为,那么也许孩子不需要去卖百香果补贴家用,或者父亲也许会去接孩子回来。这次的悲剧就能避免。所以是有联系的。
同村
听说伊朗的刑罚是让施暴者感同身受,我建议大力普及!
山东有类同的案件,那个畜生也是自首,但是山东高院认为情节恶劣处以死刑。广西高院?呵呵。
也是,问题是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终生监禁,所以没有死刑到最其次最严判决的一个缓冲,大家根本就无法接受我们20年的终生监禁,哪怕是不能减刑。
滚,死刑什么时候都不能废,别学了点理论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中国那点抄苏联抄日本抄台湾的刑法理论,实务连基本的法学都用不到合理,也配倡导什么法学理论?也配在这讨论废死问题?实务一堆基本法律都套不通的法官,你告诉我什么废死不废死?他们到那个级别了?你抄的国家人家的死刑废了没?外国法学发展多少年才有几个国家废死了?所谓的废死不过是法官不想承担错案的无法纠错的责任。别学点外国屁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中国自古的最大恶极的都是不杀不足以平愤。屁股歪谈什么废死?
同意
中国这样的也不少
法官的素质够不够,不会是扬州那样的吧
法律应该是既不能太激进也不能过于保守。应该顺应社会发展中保持合理。不过现在有些法条是有些落后了需要重新修订
说是法官两难,其实死刑绝对没问题,普通的激情杀人自首,大家可以理解减刑,这种这么残忍,还是对未成年人...
你错了。自首是可以从轻而不是应当,这就赋予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了。
恢复凌迟?
我可没说过。。。
我有说你的想法不对吗?gc个什么劲
来了来了,理智的法律人来了。
长大了,责任大了,牵挂太多了。以前出事了有爸妈替你抗,现在成本太大了…
那你叫人改什么ID?口嗨侠?⌨一敲秒天秒地啊。
法律有时候就是没有人情,所以西方有陪审团
???还少吗
我是说他配不上这个id
如果父亲还在世,小姑娘犯不着年纪那么小去卖百香果。多多少少还是有联系的,支柱没了对一个普通家庭的改变很大。而且这件事整体看就是好人没好下场。见义勇为的父亲死了,懂事的女儿死了,杀人犯却活下来了。这不就是世态炎凉吗?
他这种应该去见阎王
犯罪人应该也是知道法律的判罚方式才取巧这么做的,本身可能并没有悔改之意
不,民意不应当也不可以
废死没问题,麻烦把有期徒刑加上去,你要能判他个一两百年,废除就废除呗,别最后坐十几年牢就又跑出来恶心人了
判的恶心归恶心,但你也要有点儿脑子吧。。。
很多自首其实都是为了轻判啊,悔改哪有那么容易,这个案件太残忍,死刑的确更合适
…… 未成年人,从重 手段凶残,从重 历来行为不妥,改造机会小 …… 自首,从轻 按照你的逻辑一个从轻一个从重抵消,该怎么操作?
对的
同意,法官不为民做主,要他何用
呸
你说的对,当然有联系了,有父亲的小孩,和没有父亲的小孩完全是两种生活了,哪怕有钱也是两种生活。
我想说个事儿大家看看,我大约01~02年的时候在英国上大学,有一天放学回家,那条路特别安静,路上一共就三个人,我,一老太太,还一个年轻的女的,她俩都是本地人,突然那老太太自己摔一大跟头趴地上了,我和那女的都看见了,结果我俩对视一下,我们明显都能看见对方心里的犹豫,后来我俩对着点了点头,一起上去把老太太扶起来了,问了需不需要叫救护车,老太太说不用,我俩看没事儿了就走了。现在回想起来,大约那个女的也怕自己摊事儿😂
北京那孙子是不是03年杀人。到现在满打满算才17年
特别是在农村,家里没有男人的话,会有些不要脸的混子去欺负人。
法院都不能依法办事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死刑都太轻了,要是杀了能复活再杀多好,而且最好是一刀刀片,二审法官去,没片满3600刀,不准死
他觉得你不配
成了,虎扑人均法官
先不谈什么操作不操作,即便死缓罪犯没有任何操作,也就是二十多年出来的事,无非是长一些的有期徒刑而已
如果知道会牺牲那也不会去,从结果反推没意义。
有父亲的孩子,10岁应该还在上学吧。会出来卖百香果吗?
英国也是这种情况吗😿
前一段打死老人那个,连续六次减刑,死缓坐了15年。
法也要情
没听说过有被扶之讹人的,但是我内心当时是犹豫的,然后看到那女的眼神也是想扶不敢扶还挺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