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西狂 发表的: 等他成年后杀了人再枪毙
引用 @浙江2016 发表的: 有些东西法律帮不了我们,我们就只能靠自己了,像我这样喜欢喝酒的,喝个一斤二锅头自己开车回家路上撞死一家人也算是正常的吧,
引用 @隔壁家的老陈 发表的: 老爷不杀人的…
引用 @勤深深 发表的: 还等他出来?花钱找人进去直接就把他干成sb不舒服多了。
引用 @Rayshine68 发表的: 那我不会,我会当他爸面把他和他妈手脚砍断,然后把他爸砍断一手一脚
引用 @詹姆斯6冠退役 发表的: 我觉得我们国家量刑年龄应该提前了,现在的小孩很多十多岁就赶上成人身高了,懂的也多,量刑太轻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如果女孩儿家哥哥不满14岁也想不通,是不是也可以……
引用 @德甲扛把子 发表的: 普法大军还有十秒到达战场
引用 @詹姆斯6冠退役 发表的: 听说这个13岁男孩一米七,150多斤,有目的性的骗女孩跟他走,事后还有反侦查意识地去问女孩父母女孩回家了没,在班级群里,还直言我没满13岁……这样的人不该受惩罚吗?这样的人让他逍遥法外对社会没有危害吗?
引用 @行云流水铭 发表的: 而且普法教育也太晚了,如果真要依法治国,入小学就要开始培养法治精神,可惜是空白。
引用 @打铁铛铛铛 发表的: 不是电影,是普京原话,我记得还说过不止一次,最近一次好像是法国还是哪个国家自爆事件后说的
引用 @贱客-摄 发表的:我们哪里94年的时候,有个干部杀了人,上面有人,没有任何处罚,被杀的那个爸爸,存了3年汽油,全部用医用的那种输液瓶瓶装起来,半夜用板车拉过去围着他们家烧的整个天空都通红,还提前往里面丢了两个雷管,那个时候平房都很少,凶手那家一个平房都被烧塌了,家里烧的是什么都不剩,就看得到人骨架,因为这个事情那个村的基本都快搬光了,最后这个人坐在那里很平静的等警察来,当时村里人讲这个事情,几天不敢自己一个人睡
引用 @一靑窈 发表的: 近两天看到广西10岁女孩被奸杀,犯人被判死缓的新闻,心里真tm难受。而且这孩子的父亲在她小时候见义勇为离世了,没有人保护她😭
引用 @德克的故事 发表的:是啊,湖南那谋害女大学生那个不就是这种例子。像这样的重罪,难道还不能一死了之吗?
引用 @咱骑驴看唱本 发表的: 对。如果有人杀掉了你的亲人,你可以立马杀掉对面多个亲人,然后自首,还可以来一波冲动杀人!我觉得死不了。
引用 @NervGearWY 发表的: 这么大火人都烧没了吧,还会有骨架吗?
引用 @風蕭水寒不復還 发表的: 真的吗,可以说说有什么方式吗?
引用 @库理基地 发表的: 手脚也给弄残废,让它趴在地上天天忏悔
引用 @timmjuan 发表的:今天广西新闻不是改判死缓了嘛,要真的判死缓,以后你说的这种情况赶紧去自首,你还不用死呢 当然了,我也是认同你的做法的。法律带给不了我任何补偿,有些东西没法补偿。 从此不再相信这个法律制度,我开始相信····正义
引用 @限量版切糕 发表的: 留一个万一报复咋办?要除根
引用 @你下流 发表的: 法官我也不会放过
引用 @小玉妹妹是我女神 发表的: 三年后出来又是个恶魔👿
引用 @QQ看点百家号 发表的: 这么坏?
引用 @醒过来就努力吧 发表的: 孩子对父母的重要性,那有没有想过你这么干了,你人死了,你的老父母会怎么样,你也是他们的孩子啊,他们怎么办,还有你的妻子怎么办,如果你还有另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怎么办?虽然判罚不公,法律惩罚不到,但是也不要被冲动遮蔽了双眼,真想去做就计划好,规划好,一味的表决心怒火中烧只会让人觉得你根本不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一个女人的丈夫,一个家里的顶梁柱,一个成熟的男人!
引用 @1dAy1hOUr 发表的: 他意淫呢
引用 @本格森 发表的: 当然死不了啦。 另外一个帖子,29岁强奸杀人抢劫抛尸10岁幼女,自首了都没死。
引用 @韩加威 发表的: +1,女儿是我的命,要是被杀了,凶手全家赔命,我下去陪女儿。
引用 @帝国的荣耀 发表的: 现在的网路如此发达,很多未成年人敢如此作恶,就是他们知道他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不用被惩罚
引用 @kevinyaiba 发表的:醉酒驾驶,7年
引用 @湿重 发表的: 他还是个孩子🐶
引用 @1dAy1hOUr 发表的: 你不知道很多年前,东北有个这么大的小子,也是大个子,干过同样的事莫 最后在厕所奸杀了一个成年女性 多少年没有破案,因为谁也想不到初中生手段如此残忍 还有件类似的,发生在大学,周边的居民进教学楼干的,杀完之后扔到枯水井里......也是社会影响极坏,多年无法破案,因为侦查方向开始就错了 貌似最后因为其他事,这两个都落网了,有个好像还结婚生子了............
引用 @帅批 发表的:斗胆预测一句,这个案件必不可能死缓结束,一是判罚本就不合理,十有八九本就会启动再审;二是这件事已经暴露在大众视野内,舆论作用在当今我国司法作用实在挺大的(这不是个好现象)。
引用 @勤深深 发表的: 原谅恶魔是上帝的事,我们只负责送他去见上帝。
引用 @张医生的哥哥 发表的: 他后期杀的……普通印象中是不杀
引用 @阿瑟黑利的小yi巴 发表的:是现在资讯和信息太发达了,未成年人都在网上接受到成年人的世界,8岁的小男孩教你泡妹,我去,虽然他不一定懂,但是在网络上混久了,啥都懂了。现在新生代太成熟,无论是心理和生理都比同年龄前浪们成熟太多了。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值得商改。
引用 @勒布朗丶雷米恩丶詹姆斯 发表的: 不用啊,手脚砍掉留个头,放家里做盆栽,每天施点“肥”浇点“水”,它不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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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勤深深 发表的: 在古代这是个人才,心思缜密,有勇有谋。
引用 @勒布朗丶雷米恩丶詹姆斯 发表的: 四肢砍掉,种盆栽里
引用 @換襪喪誌 发表的: 这种人渣犯下这种灭绝人性的罪案,最后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以后肯定还会再犯案的,人渣就是人渣,不会改变的
引用 @LOVE丶小河 发表的: 不应该小孩子严重犯罪处重刑吗?反正有了严重犯罪基本就废了,不如枪毙,让父母再生一个,反正小孩子也小,父母年龄也还行。等到长大了,继续犯罪,父母可没依靠了。 注意我说的是严重犯罪
引用 @皇加马德里 发表的: +1,我女儿四岁半,是我和我全家的宝贝,谁敢伤害她,我肯定要让对方付出代价
引用 @天涯VS咫尺 发表的: +1,我们三个同事都是女孩,都准备去游行抗议了,坐标大连,唉,特别特别气愤
引用 @二院梅威瑟 发表的: 生不如死,这样活有意思?
引用 @楷少123 发表的: 死缓
引用 @贫僧这就来超度施主 发表的: 无所谓,达意即可,普法栏目组已经来了好几次了,却忘了,意非意
引用 @小尾巴的聪哥 发表的:那你肯定是记错了,蝙蝠侠设定就是不杀人,后期更是完善这个设定,为了这个“不杀人”在不义联盟里面还对抗超人和自己儿子。
引用 @大弟大老师 发表的: 我本来回的是他回复的那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我回复他的帖子,妈呀看着好尬。
引用 @大胡胡胡胡胡胡子 发表的: 那你请记得别乱tm的了
引用 @福袋 发表的: 我会留一个。
引用 @罗夏的蝴蝶 发表的: 我也这么想过,但转念一想,假如我失去了女儿,除了我伤心以外,我老婆老爸老妈也都会悲痛欲绝,这时候我要再跟这个畜生换命,我也跟着被毙了,那我这一家人还活不活了?很残酷,但为了让我剩下的家人活下去,我不能鱼死网破。
引用 @罗夏的蝴蝶 发表的: 你这话跟我说的有什么冲突吗?
引用 @32支球队密 发表的: 法治建设角度也是不对的,他那是强奸加虐杀,强奸虐杀不死立执,那单纯虐杀就是无期,单纯谋杀就是有期?误杀就是三五年,重伤干脆直接放了得了。
引用 @牛搏恩 发表的: 去偏远地区收买13岁以下的孩子当杀手呀
引用 @大哥看我迪奥不 发表的: 还是得死。虽然我也很痛恨。但女儿没了,安顿好家里,跟他一家同归于尽
送你去?
醉酒驾驶,7年
他后期杀的……普通印象中是不杀
最好的办法就是花钱找人进去把这畜生干残,挑了脚筋手筋,挖他双眼。
削人棍岂不美哉
我居然想支持你的想法~
无所谓,达意即可,普法栏目组已经来了好几次了,却忘了,意非意
想起了心理罪的教化厂,杀的就是这些人....
嘿,你那么早普法,小孩子都拿未成年那条分分钟整死人信不信?你到时候有子女一时弄他们不爽了,脑子一热又有法律作背书,到时候你咋办?道德教育才是最重要的,因为道德底线远高于法律底线
原来如此,多谢
在古代这是个人才,心思缜密,有勇有谋。
好人一生平安
这么大火人都烧没了吧,还会有骨架吗?
太多这样的了,法律对坏人太好了
杀多个自首未必能保命 杀一个还差不多
你以为人烧没就是骨灰?
是完整一副要砸碎!
他意淫呢
四肢砍掉,种盆栽里
那是另外一个事,没错,有两个无辜的小女孩被杀了
不用啊,手脚砍掉留个头,放家里做盆栽,每天施点“肥”浇点“水”,它不香么?
错的是法律不是法官。
真真儿的手上一条人命啊。。。
你不知道很多年前,东北有个这么大的小子,也是大个子,干过同样的事莫
最后在厕所奸杀了一个成年女性
多少年没有破案,因为谁也想不到初中生手段如此残忍
还有件类似的,发生在大学,周边的居民进教学楼干的,杀完之后扔到枯水井里......也是社会影响极坏,多年无法破案,因为侦查方向开始就错了
貌似最后因为其他事,这两个都落网了,有个好像还结婚生子了............
前一段影响很大的,奸杀女大学生
那孙子也是未成年的时候杀过人
不信查查
国内未成年保护法真的秀,受害者是未成年的时候,没屁用,死刑都能减刑。罪犯是未成年的时候就跳出来能上到死刑给你折腾到几年劳教。。。
不怕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14岁真的完全可以负刑责了,改为11岁比较合适,未成年犯罪大部分都发生在这个年龄区间。过来人都知道我们在那个年龄段的时候完全有独立思考能力,所以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没有那么多绝对的理智...没遇到都还好。有些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和别人身上想法真的不一样
我也奇怪,现在连犯事的人的信息都要保密,无奈啊。
死缓
提前在网上做几套心理疾病测试题,把答案记住,再去做心理咨询,做题的时候怎么严重怎么来,让心理医生证明你有严重心理疾病,无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然后杀对方全家再去自首。
斗胆预测一句,这个案件必不可能死缓结束,一是判罚本就不合理,十有八九本就会启动再审;二是这件事已经暴露在大众视野内,舆论作用在当今我国司法作用实在挺大的(这不是个好现象)。
女孩子如果有哥哥可以血亲复仇,我建议可以举孝廉。
其实人人都是“守法公民”。这电影挺爽的。
是现在资讯和信息太发达了,未成年人都在网上接受到成年人的世界,8岁的小男孩教你泡妹,我去,虽然他不一定懂,但是在网络上混久了,啥都懂了。现在新生代太成熟,无论是心理和生理都比同年龄前浪们成熟太多了。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值得商改。
7年也比故意杀人罪轻
孩尼马孩!就是个畜生!
九年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为什么干这种事,爸妈没教好吗?
怎么说呢,就凭广西这法官死刑改死缓的骚操作,更别说前几年南京法官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还有最近那个拒绝加班判决赔偿的案子,舆论还是对司法产生点影响的好,也不知道这些法官是业务能力有问题还是职业素质有问题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所有被害者家属都这么干了,国家该多。。。美好!每个人都会用心教育自己的孩子了。
为什么好人成佛要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坏人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
你为啥不敢睡?人家是光明正大报仇,跟你有啥关系
那你肯定是记错了,蝙蝠侠设定就是不杀人,后期更是完善这个设定,为了这个“不杀人”在不义联盟里面还对抗超人和自己儿子。
让人绝望的是,相关立法人员他们不这么想
老园丁了🐶
唉,这句话太真实了,都不用狗头的
支持剁碎喂狗
要是再早点说不定进刺客列传。
这还是人?
人棍哈哈
还是罗老师说得对 对待未成年人多教道德少普法 像这种人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我真的没法想象,我估计我也会和你一样 不会便宜这种畜牲
你这话跟我说的有什么冲突吗?
+1,我们三个同事都是女孩,都准备去游行抗议了,坐标大连,唉,特别特别气愤
孩子是女孩,打错了
你准备去死之前,看看你的老婆和爸妈,他们跟着你一起死,你下得去手吗?
不懂就问,能“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等犯罪嫌疑人满了十八岁再把它抓捕归案吗?这样有没有可行性?
死缓一般都死不了,只要在里面不犯错误就可以减刑,哎😣想想都气!
那你请记得别乱tm的了
平行世界他杀的,还有就算是电影里,他也杀了的,大本蝙去救玛莎的的时候手榴弹起码杀了3个小兵,蝙蝠侠在漫画刚开始也是没有不杀人的设定的,那会他还是侦探漫画时,也一脚把歹徒从楼上踢下去摔死
估计你气蒙圈了
哎,连闯红灯被撞都要让汽车司机摊责的制度,,不指望了
那就别咬人了
所以当年三色幼儿园的事很难压,孩子是最重要的。
最可怕的是,很多小孩子,十来岁就已经可以通过一些新闻,比如这个新闻,了解到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我们那,这位父亲会在民间被歌颂。
不能太便宜凶手,先打瞎再打残让他生不如死,,
你也别乱神经了,形容自己不好吧
老哥还是冲动了,留半个更好。
我要是女孩父亲我会盼着它早点出来,,
那就揍他,定期找他家人搞活动,尤其过年期间。
这,我没怼人吧?我没怼人
这种如果不判死刑,那就应该公布他们家所有人信息,全国人民会有无数人世世代代搞他们的。
他改不改变都杀死了一个无辜的人,这种杀人不偿命也应该无期,可惜
+1
家属就是知道未满14岁 不出庭也没事 就是这么硬气
那还不如找亡命之徒
+1 我就会化身武松 杀他全家 一个不留
赞同,法律给不了公正的时候只能快意恩仇了,事后我接受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