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张啊花 发表的: 这种时候就很希望有个蝙蝠侠能出来主持正义
引用 @疯狂的91号 发表的: 他杀你女儿,你杀人全家,你也是牛逼
引用 @小小白胡子 发表的:作为一个4岁孩子的父亲,我直说吧,如果有人敢杀我女儿,他们全家都得陪葬,然后我去死就行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引用 @啪啪啪打脸 发表的: 所以要全弄死啊
引用 @韩加威 发表的: +1,女儿是我的命,要是被杀了,凶手全家赔命,我下去陪女儿。
引用 @愤怒的大弟 发表的: 14岁这个年龄都冒出来多少恶性案件了,就不舍得改一改,莫非那些三四代都是年少作恶成瘾么?跟恩恩一样,三岁开卡车,六岁打,飞机么?
引用 @詹姆斯6冠退役 发表的: 听说这个13岁男孩一米七,150多斤,有目的性的骗女孩跟他走,事后还有反侦查意识地去问女孩父母女孩回家了没,在班级群里,还直言我没满13岁……这样的人不该受惩罚吗?这样的人让他逍遥法外对社会没有危害吗?
引用 @詹姆斯6冠退役 发表的: 我觉得我们国家量刑年龄应该提前了,现在的小孩很多十多岁就赶上成人身高了,懂的也多,量刑太轻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如果女孩儿家哥哥不满14岁也想不通,是不是也可以……
引用 @戈贝尔永远滴神 发表的:150。。。。
引用 @黄一壹 发表的: 啧啧啧,这话呢是罗翔的原话
引用 @咱骑驴看唱本 发表的: 非常赞同!如果有人伤我孩子,别说是杀,如果让我觉得伤了有问题我也得弄死对面
引用 @丨加雷斯贝尔丨 发表的: 昨天就出来这个新闻了,高院二审改判的死缓。其实怎么说呢,你让我站在法治建设的角度,我觉得是对的。但是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角度,这种人应该凌迟。
引用 @春日部防卫队出动 发表的: 那这孩子不用坐牢,这妈不是帮凶不要坐牢吗
引用 @分卫摇摆人 发表的: 是的 我可以忍气吞声 但是一个都不会放过
引用 @ldzsx 发表的: 就留哪个杂种
引用 @掠风劫尘以殇不患 发表的:看看这畜生
引用 @福袋 发表的: 我会留一个。
引用 @库理基地 发表的: 害得先把它废咯
引用 @丨加雷斯贝尔丨 发表的: 作为法律人,我只能无奈认同。
引用 @西狂 发表的: 等他成年后杀了人再枪毙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正义不会缺席……
引用 @牛搏恩 发表的: 去偏远地区收买13岁以下的孩子当杀手呀
引用 @timmjuan 发表的:然而街上还有许多的人说改判是应当的···还说不支持改判的都是不懂法的,我真的不懂,有些人读法读到最后是不是就跟吃shit一样了,不知道怎么说话了
引用 @jerry11662 发表的: 大连本地群里的说法是一米七多,很壮,但有点弱智,口齿不清,平时长年班上成绩倒一,没法控制自己的那种行为,经常在学校里发狂。这种本来是适合该送特教学校的,但他爸妈非得从小送正规学校,因为特教学校对于他这种轻度的是不强制送的,他家长只要愿意送正规学校还就真不能剥夺他上学的权利。 我觉得就是这货年龄到了,想搞男女之事,然后女孩单纯,被一弱智给骗走了,或是直接用强,事后怕事发,就发狠杀人了。他年龄在这里,对它的刑罚够呛能让人满意。
引用 @timmjuan 发表的:今天广西新闻不是改判死缓了嘛,要真的判死缓,以后你说的这种情况赶紧去自首,你还不用死呢 当然了,我也是认同你的做法的。法律带给不了我任何补偿,有些东西没法补偿。 从此不再相信这个法律制度,我开始相信····正义
引用 @从前的悟空 发表的: 阉了
引用 @哈哈moo 发表的: 我就说一句,你用什么手段对他都可以,但是祸不及妻儿,这句话黑社会都知道,冤有头债有主,你对别人老奶奶也下的去手你和他又有什么区别
引用 @黄一壹 发表的: 牛逼666
引用 @32支球队密 发表的: 法治建设角度也是不对的,他那是强奸加虐杀,强奸虐杀不死立执,那单纯虐杀就是无期,单纯谋杀就是有期?误杀就是三五年,重伤干脆直接放了得了。
引用 @白无情 发表的:记得以前有个案例,一个父亲认识当地医生,开了个精神病报告,然后就报仇杀那个害死他孩子的人,而事后,被判去精神病院接受观察治疗。这个也算是用法律的漏洞来以牙还牙的
引用 @多拉风的昵称呀 发表的:罗老师说过法律也会保护犯罪分子的人权
引用 @akiazhou 发表的:站在法制建设的角度也是不对的,自首情节确实可以适当减刑,但这个减刑也是有适用条件的,不然随便一个死刑的案件都来个自首减刑,反而破坏了法制建设。这个案子如果没有别的情况没有公布,那这帮法院的人就是脑子被驴踢了,而且会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
引用 @风里是你 发表的: 你可能还是学生。没意识到养育一个孩子,孩子对父母的重要性
引用 @timmjuan 发表的:从今天的广西新闻看,这哥们只要去自首,说不定就是死缓哦,不用死的
引用 @吴德火山 发表的:如果更多的人做坏事之后自首呢?
引用 @timmjuan 发表的:我觉得就该死刑。普通人就该死了,精神病就不能死?
引用 @Rayshine68 发表的: 那我不会,我会当他爸面把他和他妈手脚砍断,然后把他爸砍断一手一脚
引用 @NiDengHong 发表的: 这个女孩是被这个男的骗回家奸杀的,而且藏尸过程这个畜生的🐴也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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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NiDengHong 发表的: 上面不是说父母责任划分尚未明确
引用 @祖安学徒 发表的:再说人家是说你不懂,跟着一个懂法律的瞎吆呼
引用 @勤深深 发表的: 原谅恶魔是上帝的事,我们只负责送他去见上帝。
引用 @方紅麈 发表的:所以這種事情如何彰顯他這個言論?
引用 @90后大叔想娶全昭妍 发表的: 这是哪部电影台词来着,老哥
引用 @咱骑驴看唱本 发表的: 对。如果有人杀掉了你的亲人,你可以立马杀掉对面多个亲人,然后自首,还可以来一波冲动杀人!我觉得死不了。
引用 @tq0cqa 发表的: 在小区里多次尾随成年女性,借口上厕所去别人家找机会,还在路上堵过一个小女孩,女孩家长报警了,还被凶手家长骂了,说她们家讹诈。
引用 @拉风的昵称只允许汉字 发表的: 那你能看全?不同的法律体系就给你这一句话概括了?乐观向和一般向要不要背出来给大家瞧瞧?
引用 @丨加雷斯贝尔丨 发表的: 确实可以,全世界未成年犯罪如何预防都是难题。所以我坚持的是性恶论,因为人就是野兽。
引用 @M叁壹零捌 发表的: 老哥不要这么着急。14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是为了保护那些无知且本质心肠不是很坏的少年。至于那些扬言自己不到十四的“懂法”的犯事小孩子,国家有各种方式让他们受到不比坐牢舒服的教训,甚至出不了劳教所。
引用 @贫僧这就来超度施主 发表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tm应该是保护受害者的,不是保护乐色的
老爷不杀人的…
放屁之前至少先了解一下案子
法律给不了的公道,只能自己去讨公道。
那你爸妈怎么办啊。。。
干得漂亮
+1
老哥不要这么着急。14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是为了保护那些无知且本质心肠不是很坏的少年。至于那些扬言自己不到十四的“懂法”的犯事小孩子,国家有各种方式让他们受到不比坐牢舒服的教训,甚至出不了劳教所。
这样的人绝逼活该受惩罚,但这样的人却又绝逼死不了。。。不得不说,这是社会的悲哀。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不应该是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吗?为啥侵害别人的未成年人你也要保护???完完全全违背了“保护”的初衷了啊!
古代13岁都能当官了,甘罗10岁为相。。。也就现代人退化了,都是宝宝
同意,现在的孩子很多都早熟的,建议量刑年龄降到10岁以下
比我还重,我去,太危险了,有几个成年女性扛得住
我觉得严重暴力犯罪的不应该设置年龄限制。
这女孩的哥哥多大了?502滴锁眼,门顶缝灌汽油,打火机咔嚓一声的事。
原话又怎么了?他会言灵?言出法随?
再说人家是说你不懂,跟着一个懂法律的瞎吆呼
如果只是打架呢,我们小学的时候成天打架,课间就打,下课就打,打的头破血流是很正常的,那时候没有游戏缺乏娱乐打架就是娱乐,就是玩,我们学校是禁止学生学武术和空手道的,因为学了以后就会出现大boss,打架杀伤力会更大,
站在法制建设的角度也是不对的,自首情节确实可以适当减刑,但这个减刑也是有适用条件的,不然随便一个死刑的案件都来个自首减刑,反而破坏了法制建设。这个案子如果没有别的情况没有公布,那这帮法院的人就是脑子被驴踢了,而且会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
现在小孩真他妈早熟。刑事14岁应该再提前四岁
上面不是说父母责任划分尚未明确
害得先把它废咯
没有孩子,但当时和朋友也是这样说的
+1
这个它用的好
留一个万一报复咋办?要除根
各大主流门户网站各种会所技师广告,裸体动漫广告给未成年人看,犯罪!
阉了
兄弟你好。我家闺女也是4岁。我会做出和你一样的行动。
记得以前有个案例,一个父亲认识当地医生,开了个精神病报告,然后就报仇杀那个害死他孩子的人,而事后,被判去精神病院接受观察治疗。这个也算是用法律的漏洞来以牙还牙的
你想想长官们,富绅们的儿女都在那上学?你就想得通了
兄弟,想大家都是这么想的,但是真的发生,没几个人会这么做。不是怂,而是成年人不能自己说死就死。
为啥还要再亏一条人命?
正义当然不会缺席,不过法律维护的并不是正义
间接正犯
就是,福州那个洋人留学生当街追打辱骂警察,竟然批评一下就没事了
整天就是公平公正,充满正能量,嘲讽美国,不懂喊的什么东西。洋人可以指着你骂get out,再写封蚯蚓一样的“道歉信”原谅你
就想江哥她妈妈还是是那个17岁被奸杀的中学女孩的妈妈说的,法律要是不能管的,我自己来管
在小区里多次尾随成年女性,借口上厕所去别人家找机会,还在路上堵过一个小女孩,女孩家长报警了,还被凶手家长骂了,说她们家讹诈。
这样讲就偏激了,法律和情理都要考虑,法律是保证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但是对于法律的漏洞要积极去弥补而不是全盘去否定··没有法律我觉得会非常可怕
这就需要 判官了
除了为自己人留个后门 想不到不修改承担法律责任年龄下限的理由
不及个几把
正道的光
我不会,我会让他儿子生不如死,他儿子以后永远别想逃离我的视线,我会一直跟着他,从早跟到晚,他上学,我就在校门口等,他回家,我就在楼下等。我要让他从心底里感到恐惧,害怕,而且不是几天、几周、几个月,是几年、几十年。
所以這種事情如何彰顯他這個言論?
你去自首就好了,应该也不会判死刑。
那么多小恶魔逍遥法外。。。开庭了。。有什么意义,有什么意义????
罗翔老师您能告诉我吗?
如果更多的人做坏事之后自首呢?
+1
法律本身没问题,使用者出问题了那咋办呢。目前,无解。
同态复仇确实是动物本能
这是段子吧,因为精神病的鉴定在宣判前肯定会有专业机构来进行的。不过你要说十几二十年前有没有可能呢,我不敢说🐶
罪大恶极的死缓
张QQ反而必死无疑............
你们还不明白吗?穷凶极恶从来不怕,因为进不去门啊,反抗和报复最忌惮
是,老罗说过法律不管你干了什么都会把你当“人”看,但老罗也说过:太可怕了,拉出去犬决
这是个很有历史的话题了,东野圭吾的《彷徨之刃》就是讲的同样的事,女孩的父亲被逼无奈只能亲自手刃仇人。法律是有局限性的。
判决书我没具体看,但是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自首作为了量刑的重要依据,而且是核心依据,不然的话那个🐶💩怎么可能死缓。所以我从不碰刑案,太恶心人
那谁该拿来被他杀呢?
孩子对父母的重要性,那有没有想过你这么干了,你人死了,你的老父母会怎么样,你也是他们的孩子啊,他们怎么办,还有你的妻子怎么办,如果你还有另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怎么办?虽然判罚不公,法律惩罚不到,但是也不要被冲动遮蔽了双眼,真想去做就计划好,规划好,一味的表决心怒火中烧只会让人觉得你根本不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一个女人的丈夫,一个家里的顶梁柱,一个成熟的男人!
13岁,肯定死不了的
我肯定是支持死刑立即执行的。这么说吧,法治还需要很漫长的时间来实现。都别说远,算了,不说了,不然要封号
我觉得有一句话说得好。每一个父亲,从女儿降生的一刻开始,都已经做好了被判死刑的准备。
那你能看全?不同的法律体系就给你这一句话概括了?乐观向和一般向要不要背出来给大家瞧瞧?
罗老师说过这种情况,宪法的有一条规定当地政府有义务要将精神病关进精神病医院的但现在普遍做法就是推给家属去弄
好残忍,我好喜欢
他🐴参与藏尸的话构成帮助犯了,不可能不进去的
玉米粉警告!
养不教,父之过。古话承不欺我。这孩子直接关到18岁再判个死刑比较好,
我:法律是导人向善的 某人:你这么说说明你根本不懂法律 我:这不是我说的,是一个法学教授的原话 你再看看你的回复 你自己理理逻辑吧
这是哪部电影台词来着,老哥
仅凭:“法律是导人向善的”几个字就断定一个人不懂法。你确定这种逻辑能成立?总这种逻辑的人能多懂法律?
你看看楼上多少回复说自己遇到这种要自己动手换命,杀人是不是恶。所以法律如果没有让这13岁的畜牲得到该有的惩罚,这部分人就被迫做恶,就违背了法律的初衷。
不是电影,是普京原话,我记得还说过不止一次,最近一次好像是法国还是哪个国家自爆事件后说的
+1 而且是虐杀凶手全家
这种人是不配上天堂的,审判之后只能去见撒旦
杀人偿命,替女儿报仇……马上自首…可能还是死缓 不亏…
这么坏?
可能误解的吧,你可以点开我的回复
古代祖先们已经看穿了人性劣 所以才这么狠 ……诛灭九族 现代刑法太低……都是🐶日的美帝提倡人道自己却是世界刽子手
我们哪里94年的时候,有个干部杀了人,上面有人,没有任何处罚,被杀的那个爸爸,存了3年汽油,全部用医用的那种输液瓶瓶装起来,半夜用板车拉过去围着他们家烧的整个天空都通红,还提前往里面丢了两个雷管,那个时候平房都很少,凶手那家一个平房都被烧塌了,家里烧的是什么都不剩,就看得到人骨架,因为这个事情那个村的基本都快搬光了,最后这个人坐在那里很平静的等警察来,当时村里人讲这个事情,几天不敢自己一个人睡
人性混沌,无善无恶。所以才有孟母三迁
绝对的,要凶手道歉什么的有啥意义?就凶手父母这德行,一块干了,也是造福社会!
我竟然点赞了
蝙蝠侠没有用的,他又不杀人。 需要的是一个惩罚者。
真的吗,可以说说有什么方式吗?
普法大军还有十秒到达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