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SamGao01 发表的: 可以直接要求拍卖吧,然后分钱
引用 @没办法太帅 发表的: 结婚后你就知道情愿交钱也不想进进出出了。。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 @马努丶吉度 发表的: 这个不是算计?还贷是要他一个人还?
引用 @黛薇卡Mai 发表的: 新时代婚姻模式? 我觉得还是讲清楚好 不同意还可以分手或者离婚 谈感情,那总有一方要吃亏点 不想吃亏,就谈好条件说清楚
引用 @令狐少侠冲哥 发表的: 这个可操作的空间就大了,即使是法拍房,估值都飘
引用 @麦子的表哥 发表的: 你这水平打这么多字辛苦了。按揭买的房,银行不愿意加名字你知道么
引用 @长不大的小怪兽 发表的:我觉得不过分阿,话虽然难听,总比以后分不清天天吵架离婚强
引用 @回帖门外汉 发表的: 进进出出按市场价算算: 男进出女,一般市场价500左右;女吞吐男,一般市场价3000左右。 来,你说说,到底该谁给谁钱?
引用 @EcWings 发表的: 说实话,就算我是男生,我也觉得楼主没问题。首先,楼主的约法三章是建立在男方房子不加自己名字,那凭什么还要女方交房贷?而且女方不要一分钱彩礼。其次,男方的婚房不写女方名字,意味着男方也对这段婚姻有所保留,那女方说这些话没有毛病吧。第三,我认为男方的言语中有点理所当然觉得女方不加名字还要为男方负责一切的思想。(eg:合着我花的钱变少了还活该?)总结来说:合着这男方自己也自私啊,在这喷楼主干锤锤。如果真的爱女方,为啥不能加名字,顶多请求女方也给一半不就完事了。
引用 @流星雪雪雪 发表的: 破街都科普过365248796523次了,还有这么多法盲理直气壮的说这些鬼话。 婚后还贷的部分,就是共同财产!!!
引用 @丶隔壁老陈 发表的:操作毛空间…一般要么是男方出现金要房子,要么就是女方出现金要房子,不然就是一起卖了房子分钱…男方难道还能往便宜了卖?那男方的钱不也打了水漂?真买便宜了,女方只是亏分共同还贷部分的钱,男方连同共同还贷的钱加首付都亏进去了…怎么了,男方觉得离个婚打算鱼死网破?男方蠢到连白花花的银子都不要了?
引用 @召唤师啊莱斯特 发表的: 所以赶紧分,女方不过分,男的就想着谈生意,何必呢。
引用 @召唤师啊莱斯特 发表的: 最后说一句,女方自己也有能力买房,女方自己的贷用来还自己的那套房子不香吗?凭什么一起还贷不加名?要不直接,男的把房子来了,女的出个首付只写女方自己的名字,然后男女一起还贷,不过分吧?女的出首付,男女一起还,反正还贷部分双方共同财产。
引用 @火箭德拉蒙德 发表的: 还贷本来就是共同财产,不加你名字离婚了这部分也有你一半,首付钱钱你给一半啊,你看你给了加不加你名字?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引用 @在下光月桃之助 发表的: 人家开头都说了是转的东西
引用 @我明天没课我不 发表的: 没有不赡养啊,老公养自己爸妈,老婆养自己爸妈。不是挺好的吗
引用 @hupu_f74b1dea83ad3548_D 发表的: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女婿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母,公婆没有义务给儿子儿媳带孩子。只是很多时候我们都用道德来约束自己,如果人与人之间需要这么计较了,那么就不用谈道德直接讲法律吧。
引用 @令狐少侠冲哥 发表的: 男方出现金要房子,首先要把房价估出来,否则评一张嘴啊
引用 @成三成四 发表的:你说错了,婚后所有还的房贷,哪怕百分百男方出的,在法律上也算是夫妻共同交的,离婚的时候对半分。
引用 @倒霉熊123 发表的: 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但会贬值
引用 @马努丶吉度 发表的: 不是男的先算计?
引用 @召唤师啊莱斯特 发表的: 你看,不是全款房都不愿加名字,还算计着首付的钱,那你看人女生还不要彩礼呢。既然谈生意,那你看女的做错了啥。谈生意角度来说,我觉得女生没错。谈婚姻角度来说。男生只是付了首付,连名字都不愿意加,还非你不嫁了?
引用 @胡子哈基石 发表的:原生家庭不同造成的三观的巨大差异,我更赞同你的观点,但是他的观点也是大有人在的,无关对错
引用 @吃葡萄只吃籽 发表的:离婚吧,分手吧,互相不合适
引用 @4609627 发表的: 既然都不赡养各自父母,关系应该也算形同陌路,那为什么要找个这种媳妇呢??换位思考,你自己父母。都是各自管自己父母一方,一点亲情豆没有,你是什么感受呢??要是你说你们家豆这样。我无话可说。
引用 @召唤师啊莱斯特 发表的: 我是男的,我觉得女方一点问题都没有。不双标的话,女方自己买套房出首付,男女双方共同还贷,当然,名字只写女的,男的看他愿不愿意。而且女的也说了,人家自己也有能力贷房。
引用 @麦子的表哥 发表的: 这他么法律规定的呀,想谈生意的难道不是女方?
引用 @北京篮球ERA 发表的: 如果婚后男方父母出资,男方还全部贷款,怎么算?
引用 @召唤师啊莱斯特 发表的: 那人家女方都不要彩礼了,首付加个名过分?
引用 @火箭德拉蒙德 发表的: 你说的很对,婚后的还贷部分都是共同的,不管是谁的名字
引用 @女神之叹 发表的: 那么孩子为啥跟你姓?
引用 @Darthamo 发表的: 借楼,婚前男方老人出钱首付,婚后男方偷偷取现金塞给老人还贷,就可以完完全全把女方拎出去了吧?🐶
引用 @唯爱零号 发表的: 那你为啥要彩礼?
引用 @EcWings 发表的: 说句实话,我个人认为楼主这种感情不如不结婚算了。其次如果按照楼主这样的谈法,一份公证就能解决了
引用 @无望勿念 发表的: 第一,如果两人共同还贷,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你不用担心写没写你名字 第二,如果他婚前就是完整房子不需要还贷,就算写了你名字也没有用,他父母只要说这套房子是他们赠与他们孩子(男方的)你啥都没有。
引用 @丶隔壁老陈 发表的:你是如何得出男的离婚后比你的离婚后,容易再找的这个论点?
引用 @霸天虎奔哥 发表的:搁我是那男的我就把房租出去,租房结婚,房租一人一半,美滋滋
引用 @曼联足球总监遴选办公室主任 发表的: 谁先忍不住提要求那就谁付钱喽……🐶
引用 @王大WD23 发表的: 不是吧,我记得我的律师同学跟我科普过,说加不加名字,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无论女方出不出钱都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引用 @吴春狗是光 发表的: 楼主没毛病吧。
引用 @丶隔壁老陈 发表的:会贬值就一起承担啊,升值按比例平分,贬值也一样啊…
引用 @火星人0841 发表的:关键是真有这种女人,你会娶她吗?
引用 @燃烧吧火箭 发表的: 理性女吊打心机男 男的看上去收入不行,还完房贷生活保障都成问题,想啃老婆,又不愿加名字,算盘打得很不错
引用 @apolo 发表的:哈?跌了呢 ? 说男方500万全款买一套房,结婚,后来要离婚,房价下跌只卖了400万,这女的是不是要赔偿50万? 按照你所谓法律同学的逻辑
引用 @lol专业预测分析师 发表的: 那你说说按照多少标准的增比?你才是搞笑〜( ̄▽ ̄〜)的那种,给你个米尺都能量摩天大楼的那种?
引用 @KKuo 发表的: 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性,从哪里看出来?因为能跟男方AA么?
卖房更难了
哈哈哈哈,一过三十就懂
你丫是真不懂,婚前全款的话就是一方的财产,但男方首付,女方婚后工资也还贷款了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共同财产
还贷的部分,离婚是有的分的,所以贷款一起还,以后离婚了,一起分… 加名字是等于,不但还贷的部分有的分,首付也有的分…百分之95的人第一套房子,买房子首付基本是父母赠予的…男方结个婚,就等于要男方父母赠予女方100万?200万?
不是,现在结婚谈清楚确实很正常,但是那个层主说的,现在哪还有因为爱情才在一起结婚的,这话有道理吗?
操作毛空间…一般要么是男方出现金要房子,要么就是女方出现金要房子,不然就是一起卖了房子分钱…男方难道还能往便宜了卖?那男方的钱不也打了水漂?真买便宜了,女方只是亏分共同还贷部分的钱,男方连同共同还贷的钱加首付都亏进去了…怎么了,男方觉得离个婚打算鱼死网破?男方蠢到连白花花的银子都不要了?
所以赶紧分,女方不过分,男的就想着谈生意,何必呢。
女的太过了……。那还结什么婚呢
关键是你男的出去找是要花钱的,但女方找隔壁老王可能还能到拿钱。
最后说一句,女方自己也有能力买房,女方自己的贷用来还自己的那套房子不香吗?凭什么一起还贷不加名?要不直接,男的把房子来了,女的出个首付只写女方自己的名字,然后男女一起还贷,不过分吧?女的出首付,男女一起还,反正还贷部分双方共同财产。
我是男的,我觉得女方一点问题都没有。不双标的话,女方自己买套房出首付,男女双方共同还贷,当然,名字只写女的,男的看他愿不愿意。而且女的也说了,人家自己也有能力贷房。
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但会贬值
男方出现金要房子,首先要把房价估出来,否则评一张嘴啊
这他么法律规定的呀,想谈生意的难道不是女方?
你不懂啥叫夫妻共同财产?
一起还房贷还好。就怕那种钱都还了房贷,用女方的钱生活的才可怕
楼主没毛病吧。
sorry sorry
既然都不赡养各自父母,关系应该也算形同陌路,那为什么要找个这种媳妇呢??换位思考,你自己父母。都是各自管自己父母一方,一点亲情豆没有,你是什么感受呢??要是你说你们家豆这样。我无话可说。
我觉得契约精神很重要。这跟什么生意是两回事,只要权责对等,双方接受,我认为这是一种社会进步。
我觉得每个说这种方式对的人,扪心自问,自己的家人,自己的父母,对他们的父母是不是也去这种方式。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找媳妇一点亲情都没有。我找这个媳妇干什么???
男方提房价,假如市场价格1000万,男方说800万,女方肯定不同意把?如果女方一直不同意,最后就法拍,拍完,双方按比例分钱… 法拍几乎百分之百比市场价格便宜,所以到时候亏的更厉害的是男方,因为男方除了还贷的部分能分,首付都是男方的…所以男方肯定比女方更不愿意法拍… 那么庭外和解的时候,男方说800万,女方不同意,最后大概率男方一定会妥协,双方一定会谈出一个比法拍更赚的价格,双方都同意的…这样房子钱的事情不就谈妥了?
好像要七年后才共有吧
会贬值就一起承担啊,升值按比例平分,贬值也一样啊…
当然不是,男的是正常处理,女的是算计别人首付款的一半。
一拍两散 各取所需
是的,每个家庭过法不一样吧
那就这样吧
那也是不是换个表达听起来让人愉悦一点—我们一起养我们的爸妈,然后就是和谐家庭。本质难道有差吗? 现实点来说,如果娶了比较穷的老婆,她拿老公的钱孝敬爸妈,这不就是街上经常吐槽的伏弟魔吗?
如果婚后男方父母出资,男方还全部贷款,怎么算?
终于有人懂我在说啥了,喷着女拳,但讨论到男性的权利就开始“懂法”了害
那人家女方都不要彩礼了,首付加个名过分?
男方还款的钱如果来自父母,有证据可以算全部男方的,如果是用工资等共同财产,就是双方的。
怎么加?
其实不然……我举个例子,如果男的100万首付买了300万的房子,婚后增值到500万,算起来其实200万贷款-400万增值都有女方的一半吧。 但是,如果此时男的出具几张借条,婚内向朋友借了600万的外债,女的也不能举证自己知情,那么根据婚姻法24条,外债部分女的要共同承担(反过来也一样的)
那你为啥要彩礼?
那她不出房租吗🐶
你要真离婚去法院。法院就看你流水。对方一分钱不拿着,房子就是谁出钱是谁的!两个人都有还贷看没人还贷多少按比例分配!包括升值那部分
不行!如果有借条老人把前借给男方付首付!那这个房子最终的产权还是男方的
不要彩礼了
对,结婚没多大意义,组建家庭不是做企业。啥都清清楚楚,这单着多好
好像是这样,第二点好像有争议
哈哈哈,你可以看看杨幂离婚和魏大勋tla,被网友嫌弃成什么样,说二手的啦,离异妇女啦,魏大勋怎么想不通找了她啦之类的,就明白社会对离婚女性恶意有多大了
关键是真有这种女人,你会娶她吗?
好办法!
不,如果是男方取现让父母还贷那就跟女方没有一毛钱关系
除了赡养老人那一条,其他都还好
你没懂我说啥,贬值的是钱,房子不会贬值,这种一起还贷,离婚能拿到还贷的一半,但钱是会贬值的
不会。第二条我就让她有多远滚多远
所以为什么要结婚
来逗大家开心的吧
秀儿
按当前市值算百分比很难?你这脑子还吹自己是本科?
有能力养活自己,能买房,事业有上升空间!这还不是独立自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