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只是乾妹妹 发表的: 不加名字还想让女方一起还贷...首付才多少钱阿!
引用 @EcWings 发表的: 说实话,就算我是男生,我也觉得楼主没问题。首先,楼主的约法三章是建立在男方房子不加自己名字,那凭什么还要女方交房贷?而且女方不要一分钱彩礼。其次,男方的婚房不写女方名字,意味着男方也对这段婚姻有所保留,那女方说这些话没有毛病吧。第三,我认为男方的言语中有点理所当然觉得女方不加名字还要为男方负责一切的思想。(eg:合着我花的钱变少了还活该?)总结来说:合着这男方自己也自私啊,在这喷楼主干锤锤。如果真的爱女方,为啥不能加名字,顶多请求女方也给一半不就完事了。
引用 @火星人0841 发表的:有人太心计了吧,比如楼主发这个,只出50%生活费,但是房贷不管,在商言商,是不是房租也要出一半呢?
引用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发表的:你这种思想大错特错,你忽略了房子升值这一重要因素! 结婚期间还了50万贷款,离婚的时候女方只能分到25万? 如果房子升值到了200万呢? 女方也只能分25万?你在想屁吃吧? 如果不止25万,以当前房子价值来换算,那男方又该给女方多少钱? 如果拿不出,那么就把房子卖了,一切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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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火箭德拉蒙德 发表的: 还贷本来就是共同财产,不加你名字离婚了这部分也有你一半,首付钱钱你给一半啊,你看你给了加不加你名字?
引用 @lazionesta 发表的: 不加名字现在属于婚前财产了吧
引用 @长不大的小怪兽 发表的:我觉得不过分阿,话虽然难听,总比以后分不清天天吵架离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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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494等你来 发表的:3条婚前协议确实过分,第一条房产证即使不加你的名字,但婚后按揭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从法律上算夫妻共同财产,合着女方是不想出钱,然后万一离婚又能分财产,第二条更过分,结婚后夫妻双方都有义务父母照顾双方父母,什么叫没有义务照顾男方父母,对这样的女人我只能送一句,走好不送
引用 @T-Ogre 发表的: 一起还贷还不加名字过分了
引用 @马努丶吉度 发表的: 不是男的先算计?
引用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发表的:虎扑大法官你好,那么问题来了,1000万的房子,首付500万,结婚期间共同还了500万贷款, 如果离婚的时候,房子升值到了2000万呢?女方能分多少钱?如果只能分250万的话,你在想屁吃。如果不止250万,以当前房子价值来换算,那男方该给女方500万,男方拿不出来,只能把房子卖了,那么买房后的钱怎么分配?
引用 @无需审判 发表的: 婚姻法解释条例三第十条说,婚后还贷及财产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
引用 @卖芦苇的杨师傅 发表的: 你出钱,给别人买房子?!租房子才几个钱,有本事全款啊,花公同财产给男方还房贷,谁过分看不出来?!
引用 @成三成四 发表的:你说错了,婚后所有还的房贷,哪怕百分百男方出的,在法律上也算是夫妻共同交的,离婚的时候对半分。
引用 @卡面来打JOKER 发表的: 这算不算自己物化自己。还真以为自己多值钱呢
引用 @丶隔壁老陈 发表的:男方算计啥?婚后还贷的部分,本来就是夫妻共有财产…以后离婚婚后还贷的部分,2个人平分的…这也算算计? 讲的现实一点,首付本来就是人家父母出的,真凭心二轮,凭啥人家父母出了300万,你要加名字…不离婚还行,过2年离婚了,女方转头就拿走150万…请个保姆在家里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再天天拿着钱去嫖妓,2年也花不了这么多钱…
引用 @流星雪雪雪 发表的: 还贷和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懂这句话意思吗?不懂就滚。
引用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发表的: 也就是说当前价值200万的房子,减去50万首付,有15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问题来了,分财产的时候,75万男方拿不出来怎么办?房子卖掉吗?那男方岂不是又亏又活该啊
引用 @里弗斯耵 发表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证是只有一个人名字,背后税务关系有俩人,还真不是谁的名谁签字就能卖掉的
引用 @申通队魂17号 发表的: 请保姆是不是也要付钱?
引用 @王大WD23 发表的: 不是吧,我记得我的律师同学跟我科普过,说加不加名字,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无论女方出不出钱都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引用 @meinzmy 发表的: 住宾馆要钱,叫xx不要钱?
引用 @apolo 发表的:哈?跌了呢 ? 说男方500万全款买一套房,结婚,后来要离婚,房价下跌只卖了400万,这女的是不是要赔偿50万? 按照你所谓法律同学的逻辑
引用 @孩子不听老人言 发表的: 婚前算个锤子共同财产
引用 @flyalice 发表的: 房产证就一人的名字,卖房子的时候不需要单身证明的。也不需要夫妻两人签字的。这个和卖了房子拿到钱夫妻在分是两个流程。
引用 @耍银枪的穆桂英 发表的: 婚后还贷本来就是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拿出证据,这个贷款是自己还的。
引用 @万年萨摩耶 发表的: 还有人给他点赞,楼主对象又不是全款买房,婚后的财产都是双方共有的。为啥郎咸平能把赠小三的房子拿回来?
引用 @dnfei 发表的: 你卖过吗?没卖过就别瞎说,就算只有男方一个人名字的婚前房,卖出的时候是婚后也需要合法妻子签一个放弃协议的!
引用 @中国海洋大学南宁分校 发表的: 我是男的,我觉得女的要求没有问题。说还贷部分共同所有的,如果离婚了男方不想卖房,又没有足够的现金来交换女方所属的那部分,那女方也只能拿着那35%的房子又住不了,别的一点办法没有。说付房租的,是女的找个愿意给她提供住处的男的容易,还是你男方找个人来住你的房子住容易,还真以为自己的迪奥值钱了? 为什么这么多人喷女的,就是男的付首付双方共同还贷符合男方的利息,女方不乐意各位有代入感急了呗。
引用 @无需审判 发表的: 拿不出来就卖房子呗。房子买的时候100万,婚姻存续期间还了50w,相当于房子的50%份额,后面涨到了200w,共同份额是100w,离婚的时候就能分50w,这样算吧,不是所有的增值都有份吧。
引用 @KBxiang24 发表的:一起还房贷就加,这个很简单啊……
引用 @枫露茶香 发表的: 虽然是这么个理,但是现在国内男多女少,行情在这了,长得不吓人的女人通常能找到愿意写名字的男人。所以归根结底,这都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
引用 @请叫我小纯纯 发表的: 如果有呢?给钱吗
引用 @凌木木我够 发表的: 不是赔偿,而是共同拥有贬值后的价格
引用 @apolo 发表的:全款 婚前 没加名字 拥有啥?
引用 @inoswiss 发表的: 算得好清楚 这个买房女方家要是也出一半首付 那不就可以都挂名了 实在不行和我同学一样 他和他老婆婚前各买了一套 都不挂名 也不存在谁欠谁了
引用 @flyalice 发表的: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我卖的时候压根就不需要我老婆签字……我15,还是16年卖的。要是现在手续变了那就不清楚了
婚后还贷本来就是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拿出证据,这个贷款是自己还的。
你说错了,婚后所有还的房贷,哪怕百分百男方出的,在法律上也算是夫妻共同交的,离婚的时候对半分。
这个就没必要细究了,那小弟进进出出对方空间,还吐口痰再走是不是也得算钱了?
法盲别逼逼了 丢人现眼的玩意
女方住宿钱别忘了
虽然是这么个理,但是现在国内男多女少,行情在这了,长得不吓人的女人通常能找到愿意写名字的男人。所以归根结底,这都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
婚前部分是个人,婚后还贷事共同
而且人一分彩礼不要
哈哈哈哈,结婚先想离婚,真的悲哀,也不怪男女,这社会现在就缺乏安全感,没想好之前真的不能结婚
挺好的,我觉得就该这样。 为啥我结婚了要过得更差呢!?
这种人就是典型的物质,自私自利,老吸血鬼了
无知无罪
我觉得房子是结婚前买的,女的不该提,女的提了,如果两个人感情很好那就加,彼此互相负责才能结婚啊,不然谈恋爱不舒服多了。。
还贷和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懂这句话意思吗?不懂就滚。
也就是说当前价值200万的房子,减去50万首付,有15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问题来了,分财产的时候,75万男方拿不出来怎么办?房子卖掉吗?那男方岂不是又亏又活该啊
理直气壮的法盲。
还有人给他点赞,楼主对象又不是全款买房,婚后的财产都是双方共有的。为啥郎咸平能把赠小三的房子拿回来?
点进来,看到有人回你,我就放心了,有些自己不懂,也要去查一查
为什么有人会亮你
层主这种不算是物化自己,而是一条🐶在物化女性。
男人取老婆,房子方面肯定要多付出一点,这不是很正常吗?如果全款就不加名字了。如果没能力出个首付,加个名也合理
你中午吃了屎?嘴巴这么臭? 一知半解在这里指点江山? 你读不懂老子的问题? 房子升值后,女方分财产,男方给不了,只能把房子卖掉(100万的房子,首付50万,50万还贷;升值到200万后,共同财产就是150万,女方可获得75万),你是不是挺活该的?
有点意思,还这么多人亮?分手吧。男的绝对不亏,就当花钱找🐔了
合着女的就不用照照镜子?都可以?
拿不出来就卖房子呗。房子买的时候100万,婚姻存续期间还了50w,相当于房子的50%份额,后面涨到了200w,共同份额是100w,离婚的时候就能分50w,这样算吧,不是所有的增值都有份吧。
一起还房贷就加,这个很简单啊……
不用还贷,以后住的话每个月给房租就行了,家具要用的话就给一半的钱,不用就不给钱,合情合理吧。
另外什么叫没有照顾新家父母的义务,那新家父母在你困难的时候,还要不要帮你?
事实是可以卖的
请保姆肯定要给钱,那就老老实实的当好保姆。住的话每个月按月给房租,家具要用的话就给一半的钱,合情合理吧。
哈?跌了呢 ? 说男方500万全款买一套房,结婚,后来要离婚,房价下跌只卖了400万,这女的是不是要赔偿50万? 按照你所谓法律同学的逻辑
难道你就没有需求?
不是赔偿,而是共同拥有贬值后的价格
如果有呢?给钱吗
多读点书多学点法律常识吧 网络打脸还没那么难堪 现实打脸就没那么好受了
那就换个说法,你居然还知道婚姻法,211毕业了?
你卖过吗?没卖过就别瞎说,就算只有男方一个人名字的婚前房,卖出的时候是婚后也需要合法妻子签一个放弃协议的!
哎,一个个以为自己懂点法律,其实屁毛都没了解到。
女的加名出点一起首付好了
这么说你应该按鸡的标准收费?果然是新时代女性啊,这就是独立啊。
这样还211在读?哪个学校的?另外不管男女 多了解点法律不吃亏
哦,你那个是全款,全款是婚前,这个讲的是婚前贷款买房,夫妻双方不论谁还贷都拥有还贷那一半和还贷占比增值的部分
人家都承认自己是鸡了,肯定是收钱啊。
合着每个女的都有当🐔的水平了?我真晕了,经典自己雾化自己
自己还也是共同财产,夫妻婚后财产都是共有的
有人给我点赞是说明还是有人懂法的,而这帖子之所以会有争议,就是因为有太多像你这样不懂法的人乱说,我就不明白了,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先去百度一下再说呢,你就完全不为自己说出去的话负责么,变成谣言的传播者。
不是必须项的吧?只看产证,可能只是你提供了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我卖的时候压根就不需要我老婆签字……我15,还是16年卖的。要是现在手续变了那就不清楚了
会说就多说一点
是的 虽然法律有规定 但是太多实际案例证明了还贷部分的钱很难落到女方手上或者说贬值了。装修就更惨了,还要自己举证
好想看看他还怎么和你杠
一起还房贷不加名也算得
真的是女多男少吗?我在平时真没这个感觉
有那颜值这个不合适还有下一个,总会遇到合适的,根本不会发帖抱怨。只有矮丑穷毫无上进心的人才会无能狂怒,怨天尤人。
全款 婚前 没加名字 拥有啥?
开玩笑,去乡下找个穷鬼还差不多,有房子的才随便找
那可以不买房啊,这不就完美解决了吗?婚后生活开销一人一半呗。现在到底是那些人嚷嚷着结婚必须要有车有房呢?
你太客气了!如果我是那个男的,她要给我发这样的信息,立马让她滚犊子!
全款那肯定没有了,那本来就是人家的财产,这个贴不是说的贷款,难道我看错了
这个好 我亲戚也是双方各买一套 不挂名自己还贷自己装修 两个房轮流住
我一个月前卖的,必须我老婆签一个放弃协议!还早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