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加班的判决书来了,有反转,别被那个视频带跑偏了。

虎扑用户221088
引用 @阙身修正 发表的:
“对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损失听之任之,毫无半点主人翁意识”可以用来定罪?马上都不续约了,员工正常上班也上完了,只是不愿意加班,就因为“缺乏主人翁意识”就要负责赔偿?

…有一说一 这判决书看着怪怪的

一见杨过
引用 @蒙粗写 发表的:
张三判了一个荒唐的案子,那么他作为法官,算不算犯罪?啊?算不算犯罪?🐶

如果是因为掌握信息不足或水平太次判错案,不算。被骂是应该的

热情而滚
上诉就能赢,结果没上诉?太假了

虎扑用户827121
引用 @苯2n卓 发表的:
搞笑,员工啥时候成了公司的主人公了

我不下岗谁下岗的时候

呢称球迷
引用 @火恣 发表的:
各位,这第二份判决书((2019)苏10民终1749号)极有可能系伪造,大伙别亮我了。质问楼主的信息源要紧!

按案号能在中国裁判文书类,大概是这名字。能找到官方发布的判决书。需要求证的话搜下就好了。感觉作假的可能性极小

虎扑用户887253
这他妈不就是和扶老人那样?开着傻逼头?打工仔不当人?

虎扑用户784214
突然想到了中行原油宝。。。这么说中行那些员工不加班,没人平仓也是正常的了
忠勇仁义
又是南京的法官?

倾国倾城2508
引用 @宁愿失去也不愿主动 发表的:
按照社会主义那套说法的话,是的

社会主义指的是国企,不是私企。私企干一天才有一天的钱。

n
norther
发现一个问题,原来的新闻里说,事情发生在2018年5月13日,查了一下是个周日,但按照第1份判决书,事情应该发生到2016年5月13日,那是个周五。我也觉得这个赔偿的数额不合理,但是之前为什么会有人把事件时间往18年引导呢?

虎扑JR0855272420
江浙官商东林党早都合流了 视频里庭长说的一点都不意外,你还真以为他的屁股坐在国家人民这边

首夜盲毒预言家
判决书摆在这里,视频很容易剪辑,断章取义,比如说记者问:“如果企业遇到不可抗力是否有权要求劳动者加班,而劳动者拒绝的话是否需要赔偿?”法官就这个问题巴拉巴拉回答一通,然后视频把记者提问一剪,嫁接到对本案的评价上,手法不要太简单.....

W
WEEIYII
搞到这个程度,不知道还有没有公司会收这些人,就怕因为维权,而被社会性死亡

c
cp31022
引用 @虎扑JR0968134268 发表的:
大家气愤的不是企业无耻,而是法官无耻。用罗翔的话来说,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错误的判罚是污染了水源。

这话是罗翔引用的,可不是他说的

R
Riko立花
第一个判决更加说明第二个判决是瞎来,反转啥?
央行主任
引用 @阙身修正 发表的:
“对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损失听之任之,毫无半点主人翁意识”可以用来定罪?马上都不续约了,员工正常上班也上完了,只是不愿意加班,就因为“缺乏主人翁意识”就要负责赔偿?

主人翁意识有个吊用,公司又不是我的。

j
jeas28
江苏总是能给我们搞点新花样

网络沦落人
引用 @燥起来2333 发表的:
“即使群发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加班安排已经与工会协商一致,考虑到常学红、石纪美此前均同意加班的事实,群发公司有理由期待在生产任务紧迫时常学红、石纪美会同意群发公司的加班要求”。啥意思,终身奴隶?

太逗了。群发消息都能当依据,网络骂人的也都一起抓了呗
洛县钢铁集团董事会斟茶员
引用 @Crab0702 发表的:
现在想想,这个案件倒是判得真好,真正推动了社会进步。所谓的学雷锋已经彻彻底底变成了形式主义,政治化的的一个体现。

都分不清你这是明夸还是反讽

r
renaemilia
引用 @NIPS 发表的:
除了鼓励碰瓷没见有什么推动进步

还推动了行车记录仪的流行

王小旺love
引用 @阙身修正 发表的:
“对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损失听之任之,毫无半点主人翁意识”可以用来定罪?马上都不续约了,员工正常上班也上完了,只是不愿意加班,就因为“缺乏主人翁意识”就要负责赔偿?

这个案子要是以这样的结果收尾,公司可以随便说今天必须加班,不加班明天客户签不了合同,损失你来负责

只是热爱胜利
引用 @虎扑JR0968134268 发表的:
大家气愤的不是企业无耻,而是法官无耻。用罗翔的话来说,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错误的判罚是污染了水源。

已经不是企业、员工谁对谁错的问题了,而是法官怎么能说出这种理由来判决

王小旺love
引用 @小哥哥大弟弟 发表的:
合着我一个打工的,还真就要把自己当精神股东呗?这也太搞笑了。

我要有主人翁精神,公司不给我主人翁待遇啊

王小旺love
引用 @蒙粗写 发表的:
张三判了一个荒唐的案子,那么他作为法官,算不算犯罪?啊?算不算犯罪?🐶

拿下这个狗官

王小旺love
引用 @AB_PLC 发表的:
这个成了判例 那么老板就毫无风险,反正亏了员工赔

全国都开始学习此次精神

点击获取改名卡
引用 @caplv 发表的:
裁判文书网就没有

有些裁判文书是找不到的,我也挺纳闷

王小旺love
引用 @kdddd3 发表的:
讲法律与公义,你跟我说这些?

他肯定是某小公司一个小领导,一般这种人特别有主人翁意识,特别为公司考虑

2
21邓肯2可爱
引用 @火恣 发表的:
各位,这第二份判决书((2019)苏10民终1749号)极有可能系伪造,大伙别亮我了。质问楼主的信息源要紧😰

辣鸡裁判文书网,天天卡,天天404

虎扑用户711762
第二份判决从哪里找到的?为什么裁判文书网上和无讼上都没有。

B
BiaoKe
引用 @王小旺love 发表的:
我要有主人翁精神,公司不给我主人翁待遇啊

换个地方

v
violente
那就合理了嘛

你好美啦
引用 @阙身修正 发表的:
“对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损失听之任之,毫无半点主人翁意识”可以用来定罪?马上都不续约了,员工正常上班也上完了,只是不愿意加班,就因为“缺乏主人翁意识”就要负责赔偿?

马上不续约,也是在合约期内,不应履行岗位职责吗?不应尽量避免公司损失吗? 看完这些回复我服了,中国开公司真的是活该千刀万剐,员工造成损失是你公司活该,要我说开公司就是缺心眼,干啥事自己捞一票就走不就完了?工厂啥的,短期租赁,工人啥的,委外处理。

虎扑JR1427966782
引用 @火恣 发表的:
各位,这第二份判决书((2019)苏10民终1749号)极有可能系伪造,大伙别亮我了。质问楼主的信息源要紧😰

补:1749号判决书,中国裁判文书网查不到,威科先行上查的。

s
sequedaP
引用 @火恣 发表的:
如果(2019)苏10民终1749号是伪造的,我为我先前的言论道歉。关于常学红的劳动争议已于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终审判决,而涉及到常学红的劳动争议案我也只查到这一起,没有查到2019年的。

可以搜到的呀。。【扬州群发换热器有限公司与常学红、石纪美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判文书网经常抽风,你试下第三方的数据库
虎扑用户988804
其实这事情贼好理解。如果正常工作时间误事,能不能赔?本来加班就不是我的义务,凭什么公司能强制我加班,还要我赔钱,这法官业务是真不行。

小道士下山
引用 @醉恋红尘风 发表的:
把锅都甩给一个案件就有失偏颇了。

不好意思,我就说受那个案件影响才给周围朋友推荐行车记录仪的。

T
TOT烈火奶奶
引用 @阙身修正 发表的:
“对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损失听之任之,毫无半点主人翁意识”可以用来定罪?马上都不续约了,员工正常上班也上完了,只是不愿意加班,就因为“缺乏主人翁意识”就要负责赔偿?

主人翁是近代最恶心的词,没有之一,员工是公司的主人翁?funnymadpee比人民是XX主人还可笑
m
manuv587
引用 @niamabie 发表的:
我就问一个东西 - 加班是不是员工应尽的义务?如果不是 那任何情况下拒绝加班都是合理合法的

法律有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加班是不得拒绝的,说话之前多了解一下把,别出来丢人
莱奥梅梅
劳动者是不可以拒绝加班的,你听听这是人话吗

莱奥梅梅
引用 @一见杨过 发表的:
如果是因为掌握信息不足或水平太次判错案,不算。被骂是应该的

我看了那个庭长的采访视频,那说出来就不像人话

莱奥梅梅
引用 @deebns 发表的:
别告诉我那个是临时工说的。

庭长怎么可能临时工

虎扑用户397778
引用 @你好美啦 发表的:
马上不续约,也是在合约期内,不应履行岗位职责吗?不应尽量避免公司损失吗? 看完这些回复我服了,中国开公司真的是活该千刀万剐,员工造成损失是你公司活该,要我说开公司就是缺心眼,干啥事自己捞一票就走不就完了?工厂啥的,短期租赁,工人啥的,委外处理。

公司自己没有计算好交货日期,凭什么让员工来负责?那以后直接1小时交货算了,员工做不完,就给公司赔钱?

独爱卡无星
引用 @369814041 发表的:
但是如果非得找个背锅的,只能找这个案件了,原因肯定是各方面的,但这个案件的作用简直太大了,正面宣传的再多都比不上一个法院的正式判决,从那时候开始,很多人都有了理直气壮不“扶人”的理由,即使官方都无从反驳。

不是我撞的,我为什么要扶

F
F4lleN
引用 @火恣 发表的:
各位,这第二份判决书((2019)苏10民终1749号)极有可能系伪造,大伙别亮我了。质问楼主的信息源要紧!

裁判文书网可以查的

独爱卡无星
引用 @阙身修正 发表的:
“对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损失听之任之,毫无半点主人翁意识”可以用来定罪?马上都不续约了,员工正常上班也上完了,只是不愿意加班,就因为“缺乏主人翁意识”就要负责赔偿?

陈清泉:法律依据我来找,必经解释权在我这呢

虎扑用户752112
引用 @蒙粗写 发表的:
张三判了一个荒唐的案子,那么他作为法官,算不算犯罪?啊?算不算犯罪?🐶

如果是败诉的那个有一天开车看到张三过马路,一时怒火攻心头晕目眩不小心油门当成刹车撞死了他,按常理说是张三气的我油门当成刹车撞死了张三,那算不算张三开车撞死张三,是不是得让张三赔偿张三的死亡赔偿和修车的钱....

虎扑用户486054
引用 @莱奥梅梅 发表的:
我看了那个庭长的采访视频,那说出来就不像人话

陈清泉:法律依据我来找,解释权在我这呢

虎扑用户071202
引用 @八毛钱买宝马 发表的:
有一说一,那是培根说的

我就在翻,看看到底有没有指出来这是培根的话

虎扑用户160625
引用 @阙身修正 发表的:
“对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损失听之任之,毫无半点主人翁意识”可以用来定罪?马上都不续约了,员工正常上班也上完了,只是不愿意加班,就因为“缺乏主人翁意识”就要负责赔偿?

我有主人翁意识给我分红吗?又不给我分红我要个锤子主人翁意识

虎扑用户539139
引用 @要拉风的昵称是不是 发表的:
请问你怎么回答法官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一个法官搞有罪推定 真的太搞笑了

教练我还想踢球
如果这件事没有曝光和热度?

刺c毛m头t
引用 @宁愿失去也不愿主动 发表的:
按照社会主义那套说法的话,是的

公有制企业才有主人翁意识可说,私有制企业没有不是很正常的吗?

夜月缭绕
引用 @晓风月色 发表的:
有两点应该可以确定,媒体断章取义故意带风向,这个法官要被媒体搞死了,哎

这要怪法官自己,你看他在视频上高兴的样子,他不知道这是很有争议的话题吗? 我感觉这法官说这案子的时候很骄傲,不像是别人给他挖坑(自己给自己挖?)。

我不叫库里小铁匠
引用 @苯2n卓 发表的:
搞笑,员工啥时候成了公司的主人公了

成了,薛定谔的家,薛定谔的公司

鳖三儿
我就想知道,这两员工以后怎么找工作?还有公司录用吗

p
pigffffff
引用 @醉恋红尘风 发表的:
把锅都甩给一个案件就有失偏颇了。

这种案件社会影响已经大于案件本身了,你判一个人有罪要拿出足够证据,这样大家心服口服,你仅凭一个不是你撞的干嘛要扶这种推理去定罪,你作为被告你也不服气

小小的一只大妖怪
引用 @小道士下山 发表的:
不好意思,我就说受那个案件影响才给周围朋友推荐行车记录仪的。

可能彭宇案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卖行车记录仪的了,之前我家里或者亲戚家里和公司里的车都没有,现在全装上了

虎扑JR1920486493
引用 @你好美啦 发表的:
马上不续约,也是在合约期内,不应履行岗位职责吗?不应尽量避免公司损失吗? 看完这些回复我服了,中国开公司真的是活该千刀万剐,员工造成损失是你公司活该,要我说开公司就是缺心眼,干啥事自己捞一票就走不就完了?工厂啥的,短期租赁,工人啥的,委外处理。

这是劳动人民的合法权利,这是个社会主义国家,工农阶级才是国家主人,屁股不对你可滚远点吧。中国也不需要你这种小作坊一样不遵守规则的垃圾公司。

二营长你他娘的意大利妞呢
引用 @苯2n卓 发表的:
搞笑,员工啥时候成了公司的主人公了

这人脑子有病,发工资的时候他么能给老子主人翁的权利吗,不会干活的时候就让老子有主人翁的精神,哈麻批

漫时
引用 @月沉星落 发表的:
这想起了很多年前,我在一个齿轮厂开车送货,仓库的地面坏了,老板叫我们驾驶员和库管用水泥补,说这是我们的战场,是这里的主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这老板

昵称怎么算拉风
引用 @莱奥梅梅 发表的:
我看了那个庭长的采访视频,那说出来就不像人话

应该查一查这种人

沉睡的凶猛
引用 @StephenWallace 发表的:
多少次犯罪都比不上一次不公正判罚的危害

前两天被撞死的老人

昵称怎么算拉风
引用 @瑞瑞小暖南 发表的:
如果是败诉的那个有一天开车看到张三过马路,一时怒火攻心头晕目眩不小心油门当成刹车撞死了他,按常理说是张三气的我油门当成刹车撞死了张三,那算不算张三开车撞死张三,是不是得让张三赔偿张三的死亡赔偿和修车的钱....

…………

z
zhbbbby
引用 @小哥哥大弟弟 发表的:
合着我一个打工的,还真就要把自己当精神股东呗?这也太搞笑了。

有啊,shh一堆要求忠诚的。

F
FrDe201
引用 @回帖门外汉 发表的:
社会主义说的是国企,国企你拒绝加班,公司还真不会搞你。

海信可能是假的国企
好好说说吧
引用 @火恣 发表的:
这第二份文书中写道“即使群发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加班安排已经与工会协商一致,考虑到常学红、石纪美此前均同意加班的事实,群发公司有理由期待在生产任务紧迫时常学红、石纪美会同意群发公司的加班要求”。听听,这tm是人话吗???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是不是前两次强奸没报警,第三次强奸就合法🐶。总结不准确,但是不是大概这个意思。😄

昵称怎么算拉风
引用 @BiaoKe 发表的:
换个地方

最后发现绕树三匝,无枝可依……

昵称怎么算拉风
引用 @新013 发表的:
公布来源,不然举报舆情办。这个谣言的破坏力不小,不排除有人或者势力在背后作祟!

有内味儿了

决定five
引用 @宁愿失去也不愿主动 发表的:
按照社会主义那套说法的话,是的

你没理解对。公有制企业是公有的,要有主人翁意识。民营企业是股东的企业,无股份的员工只是拿劳动力换取工资,被榨取剩余价值罢了。

佛系跳投
引用 @呢称球迷 发表的:
按案号能在中国裁判文书类,大概是这名字。能找到官方发布的判决书。需要求证的话搜下就好了。感觉作假的可能性极小

找不到的 没有1749号判决书

佛系跳投
引用 @F4lleN 发表的:
裁判文书网可以查的

查不到此判决书

S
Senen_Han
引用 @阙身修正 发表的:
“对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损失听之任之,毫无半点主人翁意识”可以用来定罪?马上都不续约了,员工正常上班也上完了,只是不愿意加班,就因为“缺乏主人翁意识”就要负责赔偿?

这个判决让我想到了彭宇案的法官,这什么判词

陷陈营高顺
什么叫做别被那个视频带跑偏了?这是庭长带头带节奏,他不是代表法庭吗,可以随便口嗨?

昵称怎么算拉风
引用 @你好美啦 发表的:
马上不续约,也是在合约期内,不应履行岗位职责吗?不应尽量避免公司损失吗? 看完这些回复我服了,中国开公司真的是活该千刀万剐,员工造成损失是你公司活该,要我说开公司就是缺心眼,干啥事自己捞一票就走不就完了?工厂啥的,短期租赁,工人啥的,委外处理。

加班是必须要履行的岗位职责吗?这个要看情况吧?

o
onetimeforchange
那个法官被开除没有

陷陈营高顺
引用 @你好美啦 发表的:
马上不续约,也是在合约期内,不应履行岗位职责吗?不应尽量避免公司损失吗? 看完这些回复我服了,中国开公司真的是活该千刀万剐,员工造成损失是你公司活该,要我说开公司就是缺心眼,干啥事自己捞一票就走不就完了?工厂啥的,短期租赁,工人啥的,委外处理。

管理层没有协调好对内和对外工作,而要质检人员强行背锅? 不合理的时间安排锅怎么分也分不到拒绝加班的人头上……

捌級大狂風
荒唐之极

静候佳莺Ingram
引用 @你好美啦 发表的:
马上不续约,也是在合约期内,不应履行岗位职责吗?不应尽量避免公司损失吗? 看完这些回复我服了,中国开公司真的是活该千刀万剐,员工造成损失是你公司活该,要我说开公司就是缺心眼,干啥事自己捞一票就走不就完了?工厂啥的,短期租赁,工人啥的,委外处理。

我上班就是为了赚钱,加班给钱就行,不想加班给再多也没用,除非你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肯徳基
引用 @虎扑JR0968134268 发表的:
大家气愤的不是企业无耻,而是法官无耻。用罗翔的话来说,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错误的判罚是污染了水源。

之前是南京几次引起争议的判决,现在是扬州,请问江苏到底怎么啦

热水队队魂
引用 @瑞瑞小暖南 发表的:
如果是败诉的那个有一天开车看到张三过马路,一时怒火攻心头晕目眩不小心油门当成刹车撞死了他,按常理说是张三气的我油门当成刹车撞死了张三,那算不算张三开车撞死张三,是不是得让张三赔偿张三的死亡赔偿和修车的钱....

讨论都挺正常的,怎么到你这就变成这样了

s
snoozexy
引用 @林允儿抱着我说 发表的:
确实,毁了这么多年的根基教育,现在扶老人过马路都要录像找人作证才敢扶,雷锋精神调侃多余责任

比起建设,破坏太容易了!

虎扑用户290450
引用 @呢称球迷 发表的:
按案号能在中国裁判文书类,大概是这名字。能找到官方发布的判决书。需要求证的话搜下就好了。感觉作假的可能性极小

检索不到这个案号的判决书
宇宇YY
引用 @你好美啦 发表的:
马上不续约,也是在合约期内,不应履行岗位职责吗?不应尽量避免公司损失吗? 看完这些回复我服了,中国开公司真的是活该千刀万剐,员工造成损失是你公司活该,要我说开公司就是缺心眼,干啥事自己捞一票就走不就完了?工厂啥的,短期租赁,工人啥的,委外处理。

员工不加班故意搞这公司,怎么不说是老板不会做,老板要不是傻逼到一定程度能有这深仇大恨?

夏草心
法官呵呵,我家门口就有法院,天天一帮律师在门口等着请客,女律师更甚,你还指望他做事公道,别指望了

b
backenemy
引用 @回帖门外汉 发表的:
社会主义说的是国企,国企你拒绝加班,公司还真不会搞你。

哈哈那可不好说

剑来兮
引用 @醉恋红尘风 发表的:
把锅都甩给一个案件就有失偏颇了。

但现在的风气的的却却是受到了这个案子的影响

宇宇YY
引用 @manuv587 发表的:
法律有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加班是不得拒绝的,说话之前多了解一下把,别出来丢人

你倒是列出来哪些情况必须加班啊?是不是适用于这个案件?多看了几层楼的回复怎么好意思说别人丢人

从咸阳出发
引用 @佛系跳投 发表的:
找不到的 没有1749号判决书

可以搜到的呀。。【扬州群发换热器有限公司与常学红、石纪美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判文书网经常抽风,你试下第三方的数据库。

从咸阳出发
引用 @南方夏日 发表的:
检索不到这个案号的判决书

可以搜到的呀。。【扬州群发换热器有限公司与常学红、石纪美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判文书网经常抽风,你试下第三方的数据库

从咸阳出发
引用 @佛系跳投 发表的:
查不到此判决书

可以搜到的呀。。【扬州群发换热器有限公司与常学红、石纪美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判文书网经常抽风,你试下第三方的数据库

老詹你好吗
引用 @苯2n卓 发表的:
搞笑,员工啥时候成了公司的主人公了

二十年前就学校就教我以后是社会主义接班人了,我还要等多久啊

跨境电商洋葱omall肥陈
这个二审判决书落款日是2017年,但是拒绝加班发生在2018年.......我凌乱了...究竟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你好美啦
引用 @静候佳莺Ingram 发表的:
我上班就是为了赚钱,加班给钱就行,不想加班给再多也没用,除非你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对,给你一个亿都可以拒绝,不愿意可以一开始就告诉公司。 别“人来了,公司对外承诺交付,你要挟转身就走,公司赔钱”。

你好美啦
引用 @陷陈营高顺 发表的:
管理层没有协调好对内和对外工作,而要质检人员强行背锅? 不合理的时间安排锅怎么分也分不到拒绝加班的人头上……

没有剔除公司的人事责任,所以员工仅承担15%

用户1643069728
引用 @StephenWallace 发表的:
多少次犯罪都比不上一次不公正判罚的危害

公司是当地纳税大户,平时也有钱打点法院的人,判决时候法官当然向着企业。而且法官也会找企业办事的,安排个自己的亲戚朋友去上班之类的。要不然私企为啥也会有一些拿钱不干活的员工?

小忆篮球青春
这么看来虎扑和知乎比起来就和弟弟一样

隔壁炸油条
为毛每次都是那个地方! 当地司 法 系统是不是该好好反思一下来,🐶 怎么让领导反思了,大临时工召唤术!抹蜜麻麻轰死你!

无敌全能王
哎呀呀,不可说不可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