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青菜炒蒜苗 发表的:lz这个问题问反了。 应该是在野外被野生大熊猫吃了,大熊猫会不会受到惩罚
引用 @顺德好人 发表的: 食铁兽
引用 @不瘸不射门 发表的:赤手空拳人跑不过打不过,能打伤大概率有武器。荒山野岭有武器的,怎么让法院采信是紧急避险?川滇交界我们扶贫的地方,农民上山,持有猎枪(本意偷偷打点野味),开枪打到了熊猫,尽管抗辩是防卫,最后还是被判刑。
引用 @萌萌卖卖萌 发表的: 不用的 罗老师讲过 紧急避险
引用 @NickSwaggyp1 发表的: 割,俄要嫩斯塔
引用 @天选之子HE 发表的: 不用,野外相遇各凭本事,赤手空拳,生死由命,不是你死就是他没事。
引用 @马首是zhan 发表的: 吃人不行,因为紧急避险所保护的法益必须大于侵犯的法益,别人和你是平等的,吃人不算紧急避险,熊猫是动物,人权大于动物权,算紧急避险
引用 @uniquejing 发表的:卧槽,老哥看过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吗?有种解读是少年把同船的人吃了活命的。这种即有可能是别人饿死了你把他吃了,也有可能是你把别人杀了再吃了该怎么办呢
引用 @这世上最深情的话莫过于 发表的: 熊猫啊应该是猫么🐶🐶
引用 @惟觉时之枕席失向来之烟霞 发表的: 罗老师说过,你在野外饿了十天,马上要饿死了,遇谁吃谁,金丝猴大熊猫有一个算一个,随便吃,算紧急避险
引用 @hero2000 发表的: 大熊猫吃完闹肚子的话可能追究家属责任🐶
引用 @大哥你滴盔甲没有我滴好看 发表的:俄罗斯人:哦?这玩意比狗熊还猛吗
引用 @髮外狂三 发表的: 看到大熊猫吃大熊猫,看到金丝猴吃金丝猴
引用 @何鲁伊 发表的: 詹姆斯也打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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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淡淡如水 发表的: 那要是,我身上有把枪呢。斗赢了它,咋算啊
引用 @SherlockHS 发表的: 楼主:合着反正我就是打不赢了呗
引用 @犹龙六祖隐仙寓化虚微普度天尊 发表的: 能吃人,但不能杀人
引用 @曼巴_之殇 发表的:有过主动袭击人历史的动物是需要处死的...大熊猫也一样,别说它不是很稀有了
引用 @劫色道长 发表的: 来了来了!
引用 @shunxiedsn 发表的:打赢肯定坐牢,能打赢说明楼主带着武器。那么问题来了,楼主带着武器去大熊猫的栖息地出于什么目的?
引用 @裁判一直在路上的王师兄 发表的: 赤手空拳,地球上貌似能破防的人应该没几个····················· 居然还想着打伤 楼主,大熊猫的核心是大熊,就算它是猫,那么大个的猫你也打不过的!放心··········· 还有谁上个大熊猫从几米地方直挺挺摔地上一点事情没有的图
引用 @大佬调 发表的: 如果是世界上最后一头大熊猫呢?
引用 @逢坂夏娜 发表的:众所周知,大熊猫是猫科动物
引用 @初夏浅唱 发表的:如果熊猫攻击你,你打死他,你是无罪的。 如果熊猫攻击你,你被打死,那么熊猫恰好被抓住,是要被枪毙的。
引用 @罗斯安吉洛斯 发表的:你都快饿死了还能打得过大熊猫?
引用 @不瘸不射门 发表的:假如这一幕真发生了,法院实际操作呢?我觉得罗老师在挖坑
引用 @e7en 发表的: 大熊猫不吃肉吧
引用 @吹水每一天 发表的: 怎么避,跑的没它快,爬树游泳每一样比得过它,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赶紧找几根竹子给它吃,吃饱了就不关注你了🐶
引用 @霹雳硅胶 发表的: 人权大于一切,为了活命做一切事情都是合法的,甚至是杀了另一个人
引用 @老了想不出名字了 发表的: 饿了十天还打死野生大熊猫?这也就分析一下,真的能发生就见鬼了……🐼🐼🐼
引用 @Steven19851813 发表的: 真按照法律,吃人都行……
引用 @qufanzui 发表的: 你和大熊猫单挑,你还在想着你能打伤它??????这玩意儿是🐻🐻🐻🐻🐻🐻🐻🐻🐻🐻🐻。你做什么梦呢。
引用 @henrybird 发表的: 吃死人可以,把活人杀了吃不行。
引用 @Steven19851813 发表的: 俩人只能活一个的话,杀人也行
引用 @asX0Kehof 发表的: 想多了,就那几百斤冲起来,一个人,一个冲锋加平a楼主就没了。。。
引用 @Dreamers 发表的:那么我攻击熊猫,熊猫被打死呢?🐶
引用 @一条龙上篮三不沾 发表的: 最后一句错了
引用 @奶油味苍蝇 发表的: u1s1,幼年期的熊才是最危险的,因为母熊肯定在身边而且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是一顿老👊
引用 @文盲太多只能装哑巴 发表的: 首先枪是怎么来的🐶 非法持枪 非法盗猎国宝,这不牢底坐穿?
引用 @俏晴雯撕扇 发表的:讲道理如果手上有个大铁棍应该有机会的吧?
引用 @henrybird 发表的: 不能,不符合紧急避险。 甚至杀一个救两个都不算紧急避险。
引用 @拉着井盖的卡布达 发表的: 那就你吃花生米
引用 @2458686000 发表的: 你解下裤腰带也能当武器,你带腰带有什么目的?
引用 @一哥想拿FMVP 发表的: 问题是大熊猫吃素😂
引用 @陪你去砍刘星雨 发表的: 国家会赔偿,像我们这里被大象踩死的赔钱就解决了,你不可能把大象宰了
引用 @不近女色L 发表的:老詹肉太柴了,约老师太腻。大胡子肉质不错瘦而不柴肥而不腻🐶🐶
引用 @文卿卿卿卿 发表的:其实打赢是不用坐牢的,重点是打不赢🐶
引用 @差不多是只废麦了 发表的: 打赢坐牢,打输要么没命要么坐牢🐶
引用 @Mouchette 发表的: “我的一个朋友就要去草原玩了。作为内蒙人,我给她讲解了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识。比如当她孤身遭遇野狼的话,不要转头逃跑,人类永远没法和狼比速度。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原地不动,与狼的目光正面接触,死死盯住,不要移开,能坚持多久就坚持多久,这样会死的比较有尊严一点。”(嗯,想到马伯庸的段子。
引用 @forza马特拉齐 发表的: 树下那俩原本在干啥
引用 @tlcb_melo 发表的: 那么问题来了,我只饿了9天咋办
引用 @Steven19851813 发表的: 极端情况杀人都行。 比如海难,救生艇满员,水里还有人扒着要上来,为了防止翻船,直接一脚踹水里淹死都不犯法。
引用 @查克为毛不火 发表的: 学会了,这就去野外和大熊猫对线🐶
引用 @蓝天在唱歌 发表的: 攻击你,你就跑,大熊猫绝大概率跑不过你。
大熊猫不吃肉吧
熊猫如果叫猫 食铁兽是不是教授🐶
你举的例子跟楼主问的完全不一样
熊猫吃掉,金丝猴吃掉
持有猎枪,你觉得这例子恰当吗?就是不打都是违法的吧
一天天的,用点子智慧
????
卧槽,老哥看过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吗?有种解读是少年把同船的人吃了活命的。这种即有可能是别人饿死了你把他吃了,也有可能是你把别人杀了再吃了该怎么办呢
理论上如果是你把别人杀死再吃掉,肯定是违法的,别人饿死了你再吃掉我不知道是不是违法。
有这体型不管是哪类动物你也打不赢
你确定饿了10天还干得赢熊猫抓得住金丝猴🐶
中行点赞
竹子都啃得嗝滋脆,能顶几口
看到大熊猫被大熊猫吃,看到金丝猴被金丝猴吃。
蔡恩可不一定
真按照法律,吃人都行……
进局子妥妥的
装死貌似可以逃过一劫
极端情况杀人都行。 比如海难,救生艇满员,水里还有人扒着要上来,为了防止翻船,直接一脚踹水里淹死都不犯法。
动物:人类真滴双标
前提是你得打的过大熊猫
这图是故意做旧的吗,年龄也不小了啊🐶
如果是世界上最后一头大熊猫呢?
你解下裤腰带也能当武器,你带腰带有什么目的?
嗯⊙∀⊙!别太小看熊,也别太高看自己
这么大的猫不是更打不过?
你这个就很不现实,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没有讨论的必要,一旦成为濒危动物就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人工繁殖和保护,全天监控,哪还有袭击人的机会?
放屁,熊科
反正都是死
有种大猫,叫老虎
那么我攻击熊猫,熊猫被打死呢?🐶
你都打过大熊猫了还能饿死?🐶
呔!黑眼孽畜!有胆的决个我死你活!🐶
那更惨,猫科动物同等体型下单体战斗力近乎无解
人权大于一切,为了活命做一切事情都是合法的,甚至是杀了另一个人
普通中国人打熊基本都打不过,只有老毛子那种体型和战斗基因才对熊没什么感觉。
熊猫:像楼主这样的。我能打十个!
熊猫本来是叫猫熊的
熊猫:合着我就死定了呗
大熊猫杂食,有次饿急了跑老乡家里把羊吃了
首先,人家是熊,其次才是猫。
紧急避险是法律名词
哈哈哈这节课我看过
最后一句错了
人不能带武器吗
吃死人可以,把活人杀了吃不行。
狼狗是狗 所以熊猫是猫
大熊猫不吃肉,所以楼主得以保存全尸
俩人只能活一个的话,杀人也行
首先枪是怎么来的🐶 非法持枪 非法盗猎国宝,这不牢底坐穿?
不能,不符合紧急避险。 甚至杀一个救两个都不算紧急避险。
冲锋就相当于车祸了😂
有些人真不会以为自己能干的过野生熊猫吧!那是🐻,不是🐱
那就你吃花生米
正当防卫了解一下
还用一顿么?一掌足矣
我是警察呢。要是
一把破败,一把无尽应该可以
极端情况可以,比如救生艇只能坐一个人,水里一个人非要上来,那只能推下去淹死。 还有登山,不切断绳子就一起死,只能切断摔死一个。
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他被打死了🐶
没有专业武器打不赢熊猫的
不是的,应该是反正楼主怎么都得死
😂😂完全没机会吗?
认真的,赤手空拳,野猫都难打死😂
大熊猫爱吃竹鼠🐭
吃和事故致死不一样,吃过人的动物会把人自动纳入食物链里,它的后代也会,所以必须杀死。
大胡子还自带烧烤料,进球时就撒一撒。
老法外狂徒了
打赢了有望接班詹姆斯在虎扑打狮子老虎🐶
打赢了接班詹姆斯在虎扑天天打老虎狮子
狼不敢攻击人类吧
在玩而已 这还没长大呢 冲不了
再饿一天呗 忍忍
昆山龙哥
最后一句改成不是你死那算滚滚没本事更好点
自然界,这个体型的猫,都在食物链顶端,你以为你是詹姆斯啊🐶
别管啥,这个体重身高,都不好对付
这个真是难以置信,有案例吗?
记得带惩戒
体态憨胖的动物速度往往被低估,熊、河马、大象等等,熊猫密林急奔速度和百米世界冠军平跑差不多,确定人能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