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黑哈登的必倒霉l不接受反驳l 发表的: 罗老师好像讲过 人权是大于动物保护权的 什么金丝猴大熊猫在野外要伤害你 来一个捅一个 没记错孤岛求生杀珍稀动物吃他们保命好像也是可以的
引用 @惟觉时之枕席失向来之烟霞 发表的: 罗老师说过,你在野外饿了十天,马上要饿死了,遇谁吃谁,金丝猴大熊猫有一个算一个,随便吃,算紧急避险
引用 @这世上最深情的话莫过于 发表的: 熊猫啊应该是猫么🐶🐶
引用 @左手划一道hasaki 发表的: 闷棍 破甲 加背刺有一点点希望破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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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广大贴主层主的爷的爷的爷的爷 发表的: 再加一个詹姆斯,能吃吗?狗🐶
引用 @曼巴_之殇 发表的:就有这种不带脑子的阴谋论吹捧者,该不会真以为熊猫权大于人权吧?
引用 @随他就去吧 发表的: 熊猫是国宝,人是无价之宝
引用 @shunxiedsn 发表的:打赢肯定坐牢,能打赢说明楼主带着武器。那么问题来了,楼主带着武器去大熊猫的栖息地出于什么目的?
引用 @曼巴_之殇 发表的:有过主动袭击人历史的动物是需要处死的...大熊猫也一样,别说它不是很稀有了
引用 @俏晴雯撕扇 发表的:讲道理如果手上有个大铁棍应该有机会的吧?
引用 @一哥想拿FMVP 发表的: 问题是大熊猫吃素😂
引用 @初夏浅唱 发表的:如果熊猫攻击你,你打死他,你是无罪的。 如果熊猫攻击你,你被打死,那么熊猫恰好被抓住,是要被枪毙的。
引用 @青菜炒蒜苗 发表的:lz这个问题问反了。 应该是在野外被野生大熊猫吃了,大熊猫会不会受到惩罚
引用 @天选之子HE 发表的: 不用,野外相遇各凭本事,赤手空拳,生死由命,不是你死就是他没事。
引用 @裁判一直在路上的王师兄 发表的: 赤手空拳,地球上貌似能破防的人应该没几个····················· 居然还想着打伤 楼主,大熊猫的核心是大熊,就算它是猫,那么大个的猫你也打不过的!放心··········· 还有谁上个大熊猫从几米地方直挺挺摔地上一点事情没有的图
引用 @塔费德河马 发表的: 在野外不带一把求生刀吗,万一扑过来的一瞬间捅了一刀它要害呢?
引用 @不瘸不射门 发表的:不是认为熊猫权大于人权,实际操作中怎么认定紧急避险、如何采信。
引用 @差不多是只废麦了 发表的: 打赢坐牢,打输要么没命要么坐牢🐶
引用 @小学生饲养员hank 发表的: 楼主打赢了也能当保护动物,三餐都有人喂的那种
引用 @湖冠三军 发表的: 这就得教各位jrs一招了,当你在野外碰到成年大熊猫要搏斗时,你需要掌握以下技巧: 一,怒目圆睁、握紧拳头 二,大声爆喝,气势压制 三,当大熊猫冲过来时,你会死的有尊严一点
引用 @克雷萨德 发表的: 哦,我死他没事,我横竖都是一死呗
引用 @曼巴_之殇 发表的:你该不会真以为有人会饿得不行了去抓熊猫吃吧?别逗我笑真的,熊猫也不会有人偷猎,风险大于价值,就只有熊猫袭击人这一种可能,那么熊猫会被当场击毙
引用 @何鲁伊 发表的: 詹姆斯也打不过!
引用 @用象拔蚌投三分 发表的: 这叫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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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雷霆咆哮沃利贝尔 发表的: 有一说一,好像大熊猫也不是很稀有了现在。。
引用 @大囹昂就是你 发表的:终身监禁大熊猫🐶
引用 @人人都是赵海棠 发表的: 这种体型的大猫我们一般称为虎
引用 @别亮我 发表的: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这么大的猫不是叫老虎吗?
引用 @勤劳朴素王满银 发表的:我们这里叫虫。
引用 @NikeBoost 发表的: 对的,感觉咱们国家比他稀有的动物还有很多
引用 @我永远爱派大星 发表的:熊猫攻击人,人反击叫正当防卫;熊猫攻击人,人反击。熊猫败退,人追着攻击叫防卫过当。你说的紧急避险,应该是你饥肠辘辘吃了只熊猫,这叫紧急避险。
引用 @NickSwaggyp1 发表的: 割,俄要嫩斯塔
引用 @愿你改邪归我 发表的: 打不过为什么不加入🐶
引用 @MrHolms 发表的: 你这比他更搞笑,一瓶子不满... 还分析上必要限度了。。这是正当防卫?你在好好看看
引用 @Vilific 发表的: 那肉看着就不好吃 还得约老师比较香
引用 @qufanzui 发表的: 你和大熊猫单挑,你还在想着你能打伤它??????这玩意儿是🐻🐻🐻🐻🐻🐻🐻🐻🐻🐻🐻。你做什么梦呢。
引用 @米刺兰马 发表的: 紧急避险也是有限度的
引用 @逢坂夏娜 发表的:众所周知,大熊猫是猫科动物
引用 @不瘸不射门 发表的:赤手空拳人跑不过打不过,能打伤大概率有武器。荒山野岭有武器的,怎么让法院采信是紧急避险?川滇交界我们扶贫的地方,农民上山,持有猎枪(本意偷偷打点野味),开枪打到了熊猫,尽管抗辩是防卫,最后还是被判刑。
引用 @不近女色L 发表的:老詹肉太柴了,约老师太腻。大胡子肉质不错瘦而不柴肥而不腻🐶🐶
引用 @不瘸不射门 发表的:假如这一幕真发生了,法院实际操作呢?我觉得罗老师在挖坑
引用 @SherlockHS 发表的: 楼主:合着反正我就是打不赢了呗
引用 @uniquejing 发表的:如果吃人呢
引用 @朕怒血充冠 发表的: 那你怎么证明是熊猫先动手的?
那你怎么证明是熊猫先动手的?
班哉!
你以为这么大的猫疯起来人打得过?
老盗贼了……被我猎人风筝到死……
那肉看着就不好吃 还得约老师比较香
还不如吃科比,已经熟了
不是认为熊猫权大于人权,实际操作中怎么认定紧急避险、如何采信。
说得没错。
楼主:我说我是来偷竹子的不知道你们信不信
有一说一,好像大熊猫也不是很稀有了现在。。
我还是选择打熊。。。
大砍刀有希望,铁棍没戏。你看这玩意儿从几米高摔地上,缓都不用缓一下就直接走了,你觉得你用棍子能破防么。😂
它要是猫你凉的更快
竹鼠:嘤嘤
如果不是当场,而是第二天被抓住,那一定不是昨天的熊猫
吃撑了得到了肠胃炎得惩罚。。。楼主这波不亏
有病吧你
而且还要把它的皮剥下来御寒
哦他没事啊,那我就放心了
同意,所谓的什么一级二级保护动物。没有一条贵于人命。
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这么大的猫不是叫老虎吗?
又不是捅主任,大铁棍子有什么用🐶
这个不是你死就是他没事就很骚了
老贝爷了
你该不会真以为有人会饿得不行了去抓熊猫吃吧?别逗我笑真的,熊猫也不会有人偷猎,风险大于价值,就只有熊猫袭击人这一种可能,那么熊猫会被当场击毙
带个逗猫棒能一直玩到家
坐吉普车里可以,能跑掉
楼主:合着怎样都要坐咯,劳资不玩了!
拉、撒还有人管呢🐶
受教了
打不过为什么不加入🐶
不对吃完一个就饿不死了,第二个就要判刑了
赤手空拳人跑不过打不过,能打伤大概率有武器。荒山野岭有武器的,怎么让法院采信是紧急避险?川滇交界我们扶贫的地方,农民上山,持有猎枪(本意偷偷打点野味),开枪打到了熊猫,尽管抗辩是防卫,最后还是被判刑。
这我就不服了,要不你发个帖问问🐶
如果吃人呢
人家先是熊,然后才是熊猫
根据 背景 条件判断当事人是否满足户外多日没吃东西,并且判断袭击熊猫的武器是否合理, 我乱猜的
对的,感觉咱们国家比他稀有的动物还有很多
在你监禁之前,动物园已经监禁了🐶
逻辑完美,反正都是被憨憨爆锤,lz肯定不用负法律责任。
我们这里叫虫。
我们这里叫虫。
都快饿死了,拿什么打大熊猫;能打大熊猫,怎么证明自己快饿死了。
大虫吗?
现在已经从濒危调整到易危级别。
防卫是对不法侵害的防卫,大熊猫不能作为不法侵害的主体
宝儿姐?
干嘛还要表演吃竹子啊🐶
紧急避险也是有限度的
老回马枪了
学会了,这就去尝试🐶
老詹肉太柴了,约老师太腻。大胡子肉质不错瘦而不柴肥而不腻🐶🐶
同级别的猫得派武松去🐶🐶
杠上呢,先不说紧急避险有没有限度。你连不适用正当防卫都看不出来还狡辩啥 第二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罗老师告诉你和正当防卫一样?他是说了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不要当理性事后人,但他没说紧急避险损害的法益不能超过保护的利益吗?
学会了,这就去野外和大熊猫对线🐶
胡说,大熊猫明明是昆虫
放心 你打不赢
大熊猫随便去掉一个字战斗力都强的一笔
带武器了还说啥
安排下 烤五花了
“我的一个朋友就要去草原玩了。作为内蒙人,我给她讲解了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识。比如当她孤身遭遇野狼的话,不要转头逃跑,人类永远没法和狼比速度。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原地不动,与狼的目光正面接触,死死盯住,不要移开,能坚持多久就坚持多久,这样会死的比较有尊严一点。”(嗯,想到马伯庸的段子。
那名字多少不是还带了个🐱字么
我也不服,反正赛季结束(现在差不多),詹姆斯就是无敌的,打个大熊猫算啥,老虎都办过🐶🐶🐶
杂食动物,也恰肉的
在野外,5斤的小猫你都打不到
生命权大于其他
那要是,我身上有把枪呢。斗赢了它,咋算啊
猴子抓不到,熊猫打不过,等死吧
景阳冈jr
别,我不是说你打不赢,我是说你肯定会死
吃人不行,因为紧急避险所保护的法益必须大于侵犯的法益,别人和你是平等的,吃人不算紧急避险,熊猫是动物,人权大于动物权,算紧急避险
不用熊猫先动手啊!层主的意思是如果我不吃熊猫我就得死,那么我就可以吃熊猫,构成紧急避险
不会真有人觉得能打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