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十一月de嚣张 发表的: 所以,可以别人违法是你违法的理由吗?如果一个人抢劫就可以随意通过撞停别人这种危险手段来追回的,那这个报复杀人有什么区别? 本质上都是非法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法律本就不提倡以暴制暴,别人伤害你不是你非法伤害他人的理由,不然社会不就大乱了吗?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引用 @20014121 发表的: 自己店里东西被抢了还不能出去追 如果这要有罪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啥…
引用 @SkillyZheng 发表的:对,法院就不说这少年不抢东西就不会死的事情
引用 @大块头大智慧的小柯 发表的: 法律其实有解释,抢夺和抢劫区别在劫上,以武力和暴力抢东西叫抢劫吧,抢夺等于是飞车党那种,追的过程也是,同等条件下正常,你用腿跑他骑车,他发生意外,这种你没问题,你开车他骑车,你撞了他或者你故意别他导致伤害肯定你要负责 其实仔细想一下就知道了
引用 @鞋都穿破了 发表的: 我之前买房房东违约不卖了,我去起诉,法官说只要对方不在庭上说是他违约就没法证明是我违约还是他违约,给法官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她说也不行,后来法官给房东打电话,房东电话里承认违约,但法官说法院电话记录不能作为证据。这法律真他娘的有意思。
引用 @HP小蒂姆 发表的: 别说一条烟,我以前出租屋丢了4000多现金加一部数码相机,也就是走个过场了是。
引用 @想飞的鱼儿 发表的: 我记得以前有过说一个小偷偷窃过程中被发现,然后就改偷为抢,虽然只抢了1块钱,但还是被以抢劫罪判了好几年。当时的案例解释是不以价值而以性质来判决。咋了,现在法律又变了?
引用 @了牛008 发表的: 交警追车造成意外伤亡的算不算交警责任?
引用 @想不到好拉风 发表的: 香烟价值不大,文中已经定型了,
引用 @万能省略号 发表的: 我调侃你看不出来?
引用 @马刺的小巧克力 发表的: 嗯,果然萨米都是这种素质
引用 @拿着小皮鞭骑你的天使 发表的: 大胆点,根本不管。
引用 @战狼一号 发表的: 我觉得最后判无罪正当防卫压力不大,现在这种事情社会舆论都站在防卫者这边了,不像以前一样瞎几把乱判,如果判过失杀人,那不得被舆论淹死
引用 @洋葱丶onion 发表的: 实在是看不懂,抢劫和偷窃,为啥要设计被劫财物价值大小。难道抢少的就是小抢,就该少判吗?
引用 @巴萨欧尼酱 发表的: 是啊,在中国就一个字,忍。小时候家长都会教,被人欺负了稍微让一下。一包烟也就算了,有人要你命你忍不忍?忍无可忍的时候弄死他怎么了?保护自己是天赋人权,法律不保护朴素的正义观,那要法律做什么?
引用 @msihawk 发表的:按法院的判决,公路局也有责任,没路怎么会发生事故?摩托厂家也有责任,卖前没做尽责调查,买家家庭小孩属于不良青年,可能会犯事!医院也有责任,这样的人也让生?
引用 @三罚绝杀王 发表的: 针对此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则向澎湃新闻表示,两个少年违法在先,涉嫌抢夺(因香烟价值不大,故是治安违法),店主的追赶是私力自助,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律师把这种直接定义为价值不大,但是我们都明白,对小卖部来说,这一条实在也够心疼好久的。
引用 @给你一屠龙刀 发表的:有时候真觉得制定中国法律的人不是蠢就是坏
引用 @浪子中原 发表的:这完全不是香烟贵还是便宜的问题,而是公平公正的问题。如果判了,那真是失了公理。
引用 @安东尼_爱德华兹 发表的: 估计这种情况就是找到小偷的老大,然后威胁一顿就交出小弟了
引用 @hsiuqnav 发表的:这还真跟本案一样,车追车,我觉得这跟脚追脚的确性质不一样。车追车太危险了,都可能伤及无辜
引用 @取什么名字木行 发表的: 不知道是不是媒体选择性的报道太多,这个滞后是真的很后啊
引用 @嘿老朋友 发表的: 警察追杀人犯,杀人犯骑车摔死,警察是否应该承担过失杀人罪
引用 @马刺的小巧克力 发表的: 嗯,麻烦您去违法,我不跟着您去。现代还有这种绿林好汉心态的人,真是法治社会的耻辱
引用 @君Mo笑 发表的: 法律不是你这么解释的……
引用 @山不穷水不尽 发表的: 现在也是瞎几把乱判,根本没个准确说法。同样一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判法
引用 @韦德之道30 发表的: 那么自己白白的利益受损,只能自认倒霉?
引用 @巴萨欧尼酱 发表的: 普遍立法,选择性执法不是法治社会的耻辱,却把保卫自己人身财产安全的人送进大牢。好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
引用 @勒不浪不是詹姆斯 发表的: 老哥分析的透彻。
引用 @孤竹星Q 发表的:好了,有参照物了,按照判就好了
那么自己白白的利益受损,只能自认倒霉?
上次偷瓜那俩女的不也河南的 警察还让瓜农赔偿偷瓜的那俩女的钱
我国关于
我之前买房房东违约不卖了,我去起诉,法官说只要对方不在庭上说是他违约就没法证明是我违约还是他违约,给法官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她说也不行,后来法官给房东打电话,房东电话里承认违约,但法官说法院电话记录不能作为证据。这法律真他娘的有意思。
嗯嗯,偷抢香烟这个事件中应该不适用于抢劫。是抢夺吧。然鹅要追赶就不可能脚追车。车追车情况下应该分为直接逼停(无接触式)或者撞击(直接受力接触式)吧,撞击这种确实不好量刑,像所叙述的这种无接触式要真判责感官上就太冤了啊。另外撞击式逼停,好像失主确实很难控制接触不接触,逼停肯定要上手段,小偷可不会自己停下,失主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候就很难了。这时候法律就相当于保护了坏人的合法权益而没保护到守法失主的合法权益。这个情况就很操蛋了。我觉得法律是要保护人民权益而不是以惩罚为目的。
现在都学精了,花钱找老外报警,别说一包烟,一根烟都能彻查到底
如果没有追到,还是未成年,受保护……
解释权在她不在你
我店里20000多当天营业款被盗 监控完整 不了了之
南宁切格瓦拉周某不也是这情况,偷电瓶被发现,把人车主给打了,变成抢劫了,我觉得还判少了
新的财富密码来了 不过抢之前别忘了买保险 死了还能再赚一笔🐶🐶🐶
你在追,你在追我就死给你看
这个真的算 现在基本不追车
现在就是这样 太真实
实在是看不懂,抢劫和偷窃,为啥要设计被劫财物价值大小。难道抢少的就是小抢,就该少判吗?
看不出来,打死弃尸🐶
是啊,在中国就一个字,忍。小时候家长都会教,被人欺负了稍微让一下。一包烟也就算了,有人要你命你忍不忍?忍无可忍的时候弄死他怎么了?保护自己是天赋人权,法律不保护朴素的正义观,那要法律做什么?
再大胆一点,管了,只不过上供了同样的烟,两条
少说也得两条吧
《城市的胜利》里说得好,媒体是第四权力
就是个笑话
主要是因为抢劫者死了吧,反正死了总有人情分可加
嗯,麻烦您去违法,我不跟着您去。现代还有这种绿林好汉心态的人,真是法治社会的耻辱
黑哥也有责任 毕竟黑哥看到鬼火少年笑起来了
自信点,把大概率拿掉
法律不是你这么解释的……
不不不,你想想如果没有法律会什么结果。。
我没看材料……重点看抢东西受伤程度和协调,当然还有法官的裁量。
对,都认识
你是明白人
当然算啦。
不好随便改,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以前哪有互联网犯罪啊,害。
这个不承担责任……而且没有过失杀人罪,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复仇是人类的本性,欧美电影有多少相关题材的电影?欧美看来都不是现代社会,不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请问抢了一包烟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了么?没有啊
普遍立法,选择性执法不是法治社会的耻辱,却把保卫自己人身财产安全的人送进大牢。好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
原文里的,不是我解释。
只要火了就不敢乱判,全社会的关注都在你这案子上了。一个不适当的判决,就可能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
这种事,一条烟,就好比小学时候你同桌打你一拳,你告老师,老师会管吗? 但是你现在要拿个棒子打回去,那你看看谁的错更大。 脑筋不要那么直,世上哪有绝对绝对公平合理的事啊,有些不疼不痒的东西就让他过去,非要死钻牛角尖难受的是你自己。 就像这哥们,你为了一条烟现在过失致人死亡了,哪多哪少啊。
您如果嫌警力不够,就自己多纳点税多养点警察,少看点巴萨的球
透彻毛线啊,都是狗屁,你知不知道如果你超速行驶被交警懒觉剑灵是不可以追停你的,追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你这边追势必导致前面的人要更快的速度,而这个过程他既有导致前面人自己受伤的风险,也加大了路人受伤的风险,你想想如果你是被撞的路人,你会觉得后面追人那个没责任吗? 如果城市里每天有有这么追人的那行人每天得多没安全感?? 这种追人致死的就必须判刑。
整天说别人不如何如何所以我不如何如何,没有任何社会责任感
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