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追赶抢货少年致死伤被捕:正当防卫还是过失致死

胡天飞雪
楼主 (虎扑)
 河北涿鹿县人民检察院4月23日通报的一起案件,引发热议。两少年驾驶摩托车在村里小卖部抢夺香烟后驾摩托车逃跑,店主追赶过程中,二人为摆脱追赶加速前行,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近日,涿鹿县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   澎湃新闻发现,4月24日下午,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上的相关通报已被删除。   店主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又为何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此,有律师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根据当前通报内容看,店主的行为一般属于正当防卫,但店主也可能存在防卫过当的行为。   少年抢小卖铺商品,被追赶过程中遇事故一死一伤   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通报信息显示,2020年4月1日晚20时许,杨某某(14周岁)、王某某(15周岁)和于某某、李某、郭某驾驶两辆摩托车至涿鹿县某村唐某某经营的小卖部门前,杨某某一人进入唐某某小卖部先假意购买了一箱啤酒和一箱饮料,并将啤酒饮料搬至门外,随后再次返回小卖部说要购买一条“珍品云烟”,在唐某某为其取香烟时,杨某某趁其不备将香烟抢夺后跑出小卖部与王某某驾驶摩托车向村外逃窜,于某某、李某、郭某驾驶摩托车在后紧随。 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 图   唐某某发现商品被杨某某抢夺后立即安排妻子报警并驾车追赶,杨某某、王某某二人为摆脱追赶加速前行,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二人摔落倒地,致使王某某受伤,杨某某当场死亡。   通报称,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定性问题上,多方考虑案件当中的证据情况,对案件当中被害人的年龄、作案工具、嫌疑人的行为、事故发生的过程以及被害人死亡的原因都作了大量的分析和论证,最终认定,该案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4月24日15时许,澎湃新闻针对此事致电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回应称其不了解此事,随后澎湃新闻联系该院政治部,也未获回应。晚些时候,澎湃新闻查询发现,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已将该篇通报删除。   正当防卫还是过失致死?   针对此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则向澎湃新闻表示,两个少年违法在先,涉嫌抢夺(因香烟价值不大,故是治安违法),店主的追赶是私力自助,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丁金坤律师认为,从目前通报的内容看,无法看出店主是如何追赶的,两位少年又是如何发生事故的。如果店主驾车追赶,保持距离,则店主是没有刑事责任的。如果店主驾车追赶,动作过猛,与两少年发生事故有因果关系,是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此外,丁金坤律师表示,此案中被抢财物价值大小,也会影响正当防卫是否适度的评判尺度。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唐某某主观上存在过失,即对追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且杨某某的死亡与唐某某的追赶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唐某某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赵良善说,本案存在其特殊性,杨某某违法犯罪在先,即过错在先,唐某某追赶杨某某本来是没有过错的,理所应当的,但是在追赶过程中,如对杨某某事故的死亡抱有过于自信和疏忽大意的心态,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至于如何认定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的,还需要结合事故现场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不能片面臆断。   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周筱赟则表示,从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案情来看,本案是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店主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了店主,该罪是《刑法》233条的规定,其犯罪构成要件,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客观上,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周筱赟认为,分析本案事实,店主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不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当一个人遭到盗窃或抢夺,进行追赶,是正常的反应。对不法行为进行阻止或追赶,是不存在主观过失的。抢夺财物是不法行为,对不法行为进行阻止,本来就是弘扬社会正气的行为。在法律上,这属于“意外事件”,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https://news.sina.com.cn/s/2020-04-25/doc-iircuyvh9711829.shtml

 

🔥 最新回帖

太刀会崩龙
445 楼
引用 @孤竹星Q 发表的:
好了,有参照物了,按照判就好了

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

鏳橧潧熷增
444 楼
正当防卫个鸡巴,犯罪行为都已既遂了,整个犯罪过程都已经结束了。

马刺的小巧克力
443 楼
引用 @巴萨欧尼酱 发表的:
普遍立法,选择性执法不是法治社会的耻辱,却把保卫自己人身财产安全的人送进大牢。好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

整天说别人不如何如何所以我不如何如何,没有任何社会责任感

十一月de嚣张
442 楼
引用 @勒不浪不是詹姆斯 发表的:
老哥分析的透彻。

透彻毛线啊,都是狗屁,你知不知道如果你超速行驶被交警懒觉剑灵是不可以追停你的,追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你这边追势必导致前面的人要更快的速度,而这个过程他既有导致前面人自己受伤的风险,也加大了路人受伤的风险,你想想如果你是被撞的路人,你会觉得后面追人那个没责任吗? 如果城市里每天有有这么追人的那行人每天得多没安全感?? 这种追人致死的就必须判刑。

马刺的小巧克力
441 楼
引用 @巴萨欧尼酱 发表的:
普遍立法,选择性执法不是法治社会的耻辱,却把保卫自己人身财产安全的人送进大牢。好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

您如果嫌警力不够,就自己多纳点税多养点警察,少看点巴萨的球

 

🛋️ 沙发板凳

f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2
20014121
自己店里东西被抢了还不能出去追 如果这要有罪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啥…

温_河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一条珍品云烟

想不到好拉风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香烟价值不大,文中已经定型了,

f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引用 @温_河 发表的:
一条珍品云烟

疏忽了没看清,不太清楚一条珍品云烟价格,大概多少钱啊

战狼一号
我觉得最后判无罪正当防卫压力不大,现在这种事情社会舆论都站在防卫者这边了,不像以前一样瞎几把乱判,如果判过失杀人,那不得被舆论淹死

呼风唤雨向日葵
这什么傻逼玩意! 你说要是开车撞了偷窃的 还有点道理

拿着小皮鞭骑你的天使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大胆点,根本不管。

星沉天际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给你说个真实的事:前两年我们那发生一起父子(一说叔侄)在农村偷狗,被发现后驾车逃跑,村民驱车追赶,过程中偷狗者发生交通事故,一人当场死亡,最后追赶的村民就被判刑了。

依然an简单
你们不会都没看内容就看过标题就来评论了吧,我看下面大多数律师都支持是正当防卫,而且法院又没判,还没个结果了。

m
msihawk
按法院的判决,公路局也有责任,没路怎么会发生事故?摩托厂家也有责任,卖前没做尽责调查,买家家庭小孩属于不良青年,可能会犯事!医院也有责任,这样的人也让生?

虎扑用户020573
我国刑法典第20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此案例中,老板有事后防卫的嫌疑,但这并不能笼统的说明老板过失致人死亡。或可判定老板为疏忽大意的过失,符合我国刑法规定“应当到减轻或免除处罚”

飞惊斩击
只要不是老板开车撞摩托车,我都认为老板是无罪的……

我是来学习的
一次垃圾的判罚会改变社会,以后人人都抢了就跑,反正你也不敢追

缺二个老婆
如果有一天能把这些砖家统统吊电线杆就好呢

魏新小雨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建议去抢法官的,🐶

发呆的DODO
有些法规简直奇葩

房云燕
是我的话别让我出来

大头阿狸no
引用 @20014121 发表的:
自己店里东西被抢了还不能出去追 如果这要有罪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啥…

那以后开店的怕是得倒霉了

波兰著名球王
引用 @想不到好拉风 发表的:
香烟价值不大,文中已经定型了,

这属于抢劫吧,抢一分钱和抢十万在罪行恶劣程序上没区别

迷途的菜鸟
其他不讲 这抢东西的死了活该

裸奔小王子
哟呵! 别人可以抢你的东西,你不准追哦。出了事你负责的哟… 报警?这点事真能给你整回来?洗洗睡吧! 看到这种新闻真特么憋屈!

又名MC
另外一个没死可惜了

后仰扣篮
如果是警察开车追呢? 想起广州很久之前也有类似的新闻,还是热心人士追赶小偷。。

施坦威儿子们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疏忽了没看清,不太清楚一条珍品云烟价格,大概多少钱啊

应该几百块吧,反正达不到立案金额

野生漂移玩家
引用 @飞惊斩击 发表的:
只要不是老板开车撞摩托车,我都认为老板是无罪的……

事实上也是无罪,两高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有一起路人追赶肇事逃逸者,双方持械对峙,最后逃逸者被火车撞死。路人被起诉被判无罪,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寂寞休克
法考2012年的选择题,很类似的一个选择题,可能正当防卫都不算 因为追赶行为和车祸没有因果关系,死亡是因为自己驾车不慎,追赶行为本身不可能被认为是犯罪。正当防卫必须是防卫行为导致危害结果。

乌普曼半皇冠
引用 @魏新小雨 发表的:
建议去抢法官的,🐶

??

大哥看我迪奥不
运用法律的人啊,有时候会形成变态,把制定法律的初衷都忘了,典型的学法律学坏了脑子。

冻结的手
僵化理解法条是正当防卫的老大难。自力救济财物肯定没问题,如果老板仅仅是紧跟尾随,没有冲撞摩托车或者靠近拉拽,我觉得就不存在防卫过当,毕竟自己驾车的过程中还要周全考虑他人的驾驶行为实属苛求,法律不可强人所难。刑法不保护微薄的财产法益(珍品云烟价值多少暂且不论),但也不应该制止受害人以合理方式自力救济,否则就是鼓励这种明偷暗抢的踩界行为。

顾自由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疏忽了没看清,不太清楚一条珍品云烟价格,大概多少钱啊

200左右

比雷迪克还要科沃尔
前两天才看个例子,一个人在公园被抢劫,身中五刀反杀以后,一审还判他防卫过当,二审判了无罪。一审法官牛逼坏了。

看13弹琴
法律为何要保护违法分子?

紫川之耻云浅雪
就算是一根针,对方也不能抢,死了活该,死的好

新疆的那些话我觉得
引用 @想不到好拉风 发表的:
香烟价值不大,文中已经定型了,

抢劫罪没有价值底线,只要抢了就是犯罪

杨超越在枕边
依法治国!!!

豹式坦克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疏忽了没看清,不太清楚一条珍品云烟价格,大概多少钱啊

一条也就200出头

流浪的小王子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按法律只要不是你撞了他这些他自己出问题和你无关 当然 检法怎么操作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我是n公子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我们查车查赌,如果发觉对方危险跑也不能追

单车永不过时
引用 @魏新小雨 发表的:
建议去抢法官的,🐶

你抢大人的那他就管了

星期天的懒散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你是没看内容就直接回复??原文内容很清楚,追没问题,但追的过程有没有发生与死者直接相关的联系,打个比方,高速行驶中追上照着车子来一脚结果俩人摔死了,能和你没关系??这个案子还在审,你就给下结论了??

孤单的抗体Virgo
引用 @温_河 发表的:
一条珍品云烟

那警察多半还是不搭理。。

虎扑用户419049
引用 @我是n公子 发表的:
我们查车查赌,如果发觉对方危险跑也不能追

你那个也不知道对方是否犯罪,追赶怕出事正常。这个都抢到我头上来了,我为什么不能追?

就是YOYO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疏忽了没看清,不太清楚一条珍品云烟价格,大概多少钱啊

进价206

曾经的弹簧人
引用 @守法好同志张三 发表的:
我国刑法典第20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此案例中,老板有事后防卫的嫌疑,但这并不能笼统的说明老板过失致人死亡。或可判定老板为疏忽大意的过失,符合我国刑法规定“应当到减轻或免除处罚”

就是这个“事后防卫”坑了多少人

再过五百年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一个14岁一个15岁,说真的,起码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办不了,拘留执行不了,刑法。。。。估摸也难。。。

马刺的小巧克力
引用 @20014121 发表的:
自己店里东西被抢了还不能出去追 如果这要有罪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啥…

看律师说的,应该是你可以追,但是开车直接撞人家摩托车或者往沟里别这种不可以。等监控之类的吧

O
OrangeMaze
引用 @战狼一号 发表的:
我觉得最后判无罪正当防卫压力不大,现在这种事情社会舆论都站在防卫者这边了,不像以前一样瞎几把乱判,如果判过失杀人,那不得被舆论淹死

我一贯认为法律不应该被舆论所影响,但自从龙哥案发生之后,我就改变了看法,法律存在一些确实不合理的地方需要公众舆情监督和改进,才能与不断发展的社会相接轨。

k
kkl三号位
引用 @飞惊斩击 发表的:
只要不是老板开车撞摩托车,我都认为老板是无罪的……

借楼,我记得有一条财产性犯罪,当场能追回财物,视为不法侵害扔在进行,仍可防卫,有没有学法的老哥帮忙解释一下

b
ballplay1982
价值不大就不是抢劫了?只要不是直接撞上我觉得没责任。

打伞的柯南
学法学多了已经丧失人性了,罗翔和有一期张雪峰和律师合作的节目都说过

艺术家托尼马
引用 @单车永不过时 发表的:
你抢大人的那他就管了

法官直接回避🐶🐶🐶🐶🐶不得参与本案

白胡子纽盖特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警力很宝贵的

K
Kiosh1ma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委屈你了😄😄😄

掳你上山
引用 @飞惊斩击 发表的:
只要不是老板开车撞摩托车,我都认为老板是无罪的……

只能等对方没油自己停下吗

蒙特利尔见
我就想说,恶法非法。

北风之神丶
引用 @20014121 发表的:
自己店里东西被抢了还不能出去追 如果这要有罪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啥…

文章感觉没说明白,到底是他开车撞了劫匪,还是他追着,劫匪自己出了车祸,他撞了可能就属于防卫过当,劫匪自己撞了应该是正当防卫,文章根本没提

T
TimducaNoo
国内法律这方面还是挺落后的

怀
怀无ray
引用 @北风之神丶 发表的:
文章感觉没说明白,到底是他开车撞了劫匪,还是他追着,劫匪自己出了车祸,他撞了可能就属于防卫过当,劫匪自己撞了应该是正当防卫,文章根本没提

文章最后都说是"意外事件"了,你说是啥

烟雨下的你阿
引用 @msihawk 发表的:
按法院的判决,公路局也有责任,没路怎么会发生事故?摩托厂家也有责任,卖前没做尽责调查,买家家庭小孩属于不良青年,可能会犯事!医院也有责任,这样的人也让生?

建议直接吧地球炸了 就啥事都没了

烙印战士龟霸桑
美帝不少案件来了国内 估计要玩完

烟雨下的你阿
引用 @战狼一号 发表的:
我觉得最后判无罪正当防卫压力不大,现在这种事情社会舆论都站在防卫者这边了,不像以前一样瞎几把乱判,如果判过失杀人,那不得被舆论淹死

只要店家不开车像暴力摩托那样 应该没事

湖人的裤子马
引用 @缺二个老婆 发表的:
如果有一天能把这些砖家统统吊电线杆就好呢

不加点车刑,凌迟,五马分尸没排面!

烙印战士龟霸桑
引用 @单车永不过时 发表的:
你抢大人的那他就管了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再来对比

T
T-Ogre
如果店主驾车追赶,保持距离,则店主是没有刑事责任的。 要保持距离我追他干嘛?

幸有吾来山未孤
引用 @马刺的小巧克力 发表的:
看律师说的,应该是你可以追,但是开车直接撞人家摩托车或者往沟里别这种不可以。等监控之类的吧

不能撞停,摩托跑路了。报警警察看金额小也不一定管

a
anbictn
引用 @缺二个老婆 发表的:
如果有一天能把这些砖家统统吊电线杆就好呢

是检察院以过失批捕的,要吊也是吊检察院吧?

a
anbictn
引用 @魏新小雨 发表的:
建议去抢法官的,🐶

法官:是检察院。。。

想飞的鱼儿
引用 @想不到好拉风 发表的:
香烟价值不大,文中已经定型了,

我记得以前有过说一个小偷偷窃过程中被发现,然后就改偷为抢,虽然只抢了1块钱,但还是被以抢劫罪判了好几年。当时的案例解释是不以价值而以性质来判决。咋了,现在法律又变了?

M
Mr海盗
我百度看的,抢劫并不按金额判定。这律师说数额不大,只算违反治安法?到底是不是这样,有哪个jrs懂的,科普一下。

北风之神丶
引用 @怀无ray 发表的:
文章最后都说是"意外事件"了,你说是啥

文章最后说的意外事件说的不是这个事儿啊老铁,你好好看看

想飞的鱼儿
引用 @星沉天际 发表的:
给你说个真实的事:前两年我们那发生一起父子(一说叔侄)在农村偷狗,被发现后驾车逃跑,村民驱车追赶,过程中偷狗者发生交通事故,一人当场死亡,最后追赶的村民就被判刑了。

福建的是吧?我记得后面不是纠正过来判村民无罪了吗?

看我干嘛提肛啊
引用 @想不到好拉风 发表的:
香烟价值不大,文中已经定型了,

借楼,作为一个老实人一方,我觉得不管是香烟还是一根针。我守法公民,面对小偷窃取我的合法财产,追赶小偷夺回我的财产不应该是我的权利么,只要不是失主直接撞击导致意外我觉得失主太冤了。小偷说你不追我就不会跑,失主也可以说你不偷我就不会追啊。 还有一些失主开车逼停小偷时候,我不撞你你会停嘛?就像电影里警察抓坏人一样,可能坏人仅仅是个小偷投了个钱包,但是坏人跑警察追,穿过闹市,鸡飞狗跳,造成的损失远大于钱包价值。警察可能有执法权,不会追究责任,但是损失是一样产生了的,当没有警察及时保护我们财产权益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不能让法律变成保护坏人的法律啊。这些都应该是判决需要考虑的综合因素。

d
ddvgek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不是大概率,是百分百。 好警察一般忙于上网,坏警察虽然有时间,但人家不给你追啊,中立警察虽然不上网还想追,但人家忙啊。

万能省略号
引用 @20014121 发表的:
自己店里东西被抢了还不能出去追 如果这要有罪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啥…

不是不让你追,你追的时候不要追太紧,还要叫罪犯注意行驶安全,如有必要可以驾车载罪犯行驶到安全地点,待罪犯下车并与你形成安全距离再予以追缉

紫色人偶
发生这种事,我只想有人教教我,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

虎扑用户974664
引用 @msihawk 发表的:
按法院的判决,公路局也有责任,没路怎么会发生事故?摩托厂家也有责任,卖前没做尽责调查,买家家庭小孩属于不良青年,可能会犯事!医院也有责任,这样的人也让生?

对,法院就不说这少年不抢东西就不会死的事情

星沉天际
引用 @看13弹琴 发表的:
法律为何要保护违法分子?

你再想想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了未成年人还是保护了未成年人渣。

叫我大哥不过分
引用 @拿着小皮鞭骑你的天使 发表的:
大胆点,根本不管。

而且还是未成年。。。百分百不理

H
HP小蒂姆
引用 @拿着小皮鞭骑你的天使 发表的:
大胆点,根本不管。

别说一条烟,我以前出租屋丢了4000多现金加一部数码相机,也就是走个过场了是。

你最后一身紫残留在我眼中
引用 @msihawk 发表的:
按法院的判决,公路局也有责任,没路怎么会发生事故?摩托厂家也有责任,卖前没做尽责调查,买家家庭小孩属于不良青年,可能会犯事!医院也有责任,这样的人也让生?

交通事故是真的要调查交通局有没有责任的,有没有按照标准设置标示牌,有没有在危险处加装护栏等物,画线清楚不清楚,这些都要调查。然后划分责任。

h
hsiuqnav
引用 @波兰著名球王 发表的:
这属于抢劫吧,抢一分钱和抢十万在罪行恶劣程序上没区别

抢夺,不同于抢劫

远坂凛凛
引用 @波兰著名球王 发表的:
这属于抢劫吧,抢一分钱和抢十万在罪行恶劣程序上没区别

抢夺,不是抢劫,抢劫针对人,抢夺针对物

虎扑用户356695
引用 @新疆的那些话我觉得 发表的:
抢劫罪没有价值底线,只要抢了就是犯罪

侵占财物的过程中没有暴力行为,应为抢夺罪,数额较大才会入罪。

怀
怀无ray
引用 @北风之神丶 发表的:
文章最后说的意外事件说的不是这个事儿啊老铁,你好好看看

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周筱赟则表示,从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案情来看,本案是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店主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一直都只说了这一个案件,只是找了陕西和上海等地律所的律师来解读。

h
hsiuqnav
引用 @新疆的那些话我觉得 发表的:
抢劫罪没有价值底线,只要抢了就是犯罪

抢夺。。。。

小马驹快长大
那法院是不是该指导指导群众,出台个什么措施政策文件的?

雪姨淋志玲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警察去追照样要被判刑

h
houyg
引用 @20014121 发表的:
自己店里东西被抢了还不能出去追 如果这要有罪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啥…

我他娘的被抢了出去跑步锻炼不行?

单刀专踢守门员
引用 @缺二个老婆 发表的:
如果有一天能把这些砖家统统吊电线杆就好呢

专家说不应该按过失致人死亡啊

猛龙老大莱昂纳德
那个我在哔哩哔哩学到的是,一般人视角里面,你是做生意的。你店里东西被抢了,你追不追?

最爱红薯稀饭
这样的事太多了 当年偷自行车的 然后追 咣车撞了小偷最后丢车的最后还得赔钱 唉有些话真的不愿意说 法律的事情怎么说呢 你明白他为谁制定的就好理解了

六点三十
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

V
Vip桀
引用 @HP小蒂姆 发表的:
别说一条烟,我以前出租屋丢了4000多现金加一部数码相机,也就是走个过场了是。

我大学的时候寝室丢了4台单反3个笔记本4000现金做了个笔录完事了

血花兄弟勇闯天涯
引用 @20014121 发表的:
自己店里东西被抢了还不能出去追 如果这要有罪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啥…

这就是罗老师说的,有些法律人到最后已经丧失了人性

我不是很想遇见你
引用 @f1卡卡跑丁车总冠军宝宝旭旭 发表的:
讲个笑话:抢我的我不能追,追他摔了我还要坐牢。 不追报警一包烟大概率警察不管。

以前小学四年级2007年的时候去偷别人的龙眼吃 被主人家发现他来追 我慌神从树上掉下来脑震荡我爸妈没让别人赔偿一毛钱 也不骂我 出院的时候还被人偷了四五千块 从那次起我自己就是再贪吃再穷也不敢偷拿别人的东西 血淋淋的教训。

后方天团长
引用 @想不到好拉风 发表的:
香烟价值不大,文中已经定型了,

那也是入室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