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夜是狼深邃眼睛 发表的:你同事这么多?你这么少!
引用 @爹也不太明白 发表的: 上一周班就3000多,自己拿的时候也信吗
引用 @角度清奇评论员 发表的: 这个通知说实话 本来想还的人都反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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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dsjt 发表的:这财务也太扯淡了,多发了竟然让私下转账。
引用 @带血大黄瓜 发表的:两码事,跟你还不还没关系
引用 @老lpl粉丝了 发表的:当然语气确实有问题,所以99%是编的
引用 @绿色酪梨 发表的:不还就接受律师函吧
引用 @tyllg2001 发表的: 又不是代为保管,又不是遗忘物,怎么构成侵占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引用 @黑曼巴与我们同在 发表的:财务倒是没说错,如果不还的确可以动用法律,但根本是财务的工作失误,而且说话还这么刻薄,那就别怪咱了,咱还是肯定还,但是先把截图直接发到公司群里,先将他一军,然后再还
引用 @yyss527 发表的: 一天700块,很夸张么?
引用 @大馒头kkkkk 发表的: 本来就是财务出错,补救也是财务的事。 不能挪用,那财务自己拿钱还上吧。
引用 @tyllg2001 发表的: 你给我找哪怕一个因为工资多发不退构成侵占罪的案例,你学法律的,学的不过关
引用 @小龙虾丶 发表的: 起诉输了再还啊,牛逼哄哄的,非要你麻烦点
引用 @bayernwh 发表的: 所以这个的真实性值得考虑或者楼主把什么消息删了
引用 @我是你的小迷妹啊 发表的: 但是这段话是直接发的,收到消息的人都没说不还,上来就说报警,令人不愉快,好好点客气说话不行吗
引用 @SHAKING谢可寅 发表的: 不还的话除非他打算辞职,要不也会在下月工资里扣而且还影响自己的名声。而且这多发2700傻子都知道是发错了。说是都花了其实就是不想退还而已。
引用 @酷乐冰桔 发表的: 先把自己的事做好,不要先找别人的责任
引用 @四好青年 发表的: 起诉费和律师费是输了的一方付吧
引用 @夜月缭绕 发表的: 司法实践中,就算到了5000,也极少进行公诉,倾向于民事诉讼解决。
引用 @Reehao 发表的: 为什么是蓝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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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地狱咆哮一刀流 发表的: 你就实话实说,花了,让公司从下个月工资里扣,警察叔叔那里首先能不能立案都是个问题,你不用慌
引用 @威斯布鲁克表示 发表的: 这个hr的三条消息没有间隔,说明是同一时间发的啊,楼主怎么删
引用 @角度清奇评论员 发表的: 这HR戾气太重了
引用 @浪漫的爱是浪费时间 发表的: 法律上这叫不当得利,需要归还!没得法!
引用 @IU的男朋友丶 发表的:你以为你就麻烦了吗。。。还要贴诉讼费用
引用 @分手大师新疆干 发表的: 这个可以看成是错误转款的问题
这不是楼主
大约一个月税后1万2,离街薪差远了
我觉得也是 你发错钱又不是我抢的 我就不理你 看你丫敢不敢报警 敢报警我就还你 警察问我也换完了告你丫浪费警力资源
一个月工资一万二也不是很夸张啊
可以不还?
不还的话除非他打算辞职,要不也会在下月工资里扣而且还影响自己的名声。而且这多发2700傻子都知道是发错了。说是都花了其实就是不想退还而已。
跟财务关系不大,工资都是人资做,财务只负责上报
他这样说,还真的告他一下,还肯定还
那个财务会这么傻逼。错发的多了。一般就打个电话说一下下个月调整回来的事
应该在下个月工资扣,人家都用掉了
发呗
这么点钱想不到不还的好处,现在的单位一般都是压工资的,即使你现在不还他也会在你下个月里工资扣,而且肯定还会通知自己领导让领导来劝导,真不还的话得不偿失,什么都得不到还有损自己名声。
我明白你的理解,你认为这笔汇款不属于遗忘物。在刑法里,这个遗忘物的解释是“非基于他人的本意而脱离他人占有,偶然行为人占有或者占有人不明的财物” 错误转款的行为即可以视为“非基于他人本意”导致该款项被“偶然行为人”(收款人)占有,拒不归还的话,确实是构成侵占罪的。这个观点是现在学界的主流观点,代表人物是张明楷教授。 不过学界也有很多其他观点,尤其周光权教授认为在已经确定是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应当有侵占罪的成立。这个观点应该是你赞成的观点。 不过我个人还是比较认可主流观点的,可能我一直学习的就是这种观点吧。
好奇,到公司群将他军有什么用?
起诉输了再还啊,牛逼哄哄的,非要你麻烦点
蠢,银行系统问题给你多打了两百万你都得老老实实还回去
为什么你的字体是蓝色的,点进去还是博彩的
???
老哥。为啥你的字体是蓝色的
你上班时不了解自己的工资情况吗?
不懂就不要装懂好吧
这个可以看成是错误转款的问题
所以这个的真实性值得考虑或者楼主把什么消息删了
发第一句话就行了
起诉费和律师费是输了的一方付吧
确实,明明是财务自己的失误,又没说不还,他上来就是一句报警,不搞他一波心里都不舒服
而且这个本来就是学界存在争议的问题。建议戾气不要那么重,上来先说我放屁,现在又给我立一个学的不过关的帽子。难道意见不同就能说对方学的不过关吗?
要我就直接呛她,证据呢?你是不是想利用职务诈骗?工作日把材料准备好再跟我来谈。
你说的有道理 有这个可能
私下转账然后报警一抓,有点耳熟
搞笑,楼主做了啥不当的事就得利了
不客气又怎样,你敢不换吗?
法律上如果你是善意的,用了也不用负法律责任
先把自己的事做好,不要先找别人的责任
发错了是谁的错在先?发错的人还这种口气。就算还回去也要给他点脸色。
为什么是蓝字
好啊,那你去法院起诉吧,钱我先花着,另外你还要举证我工资是这些
回复错了,应该是回主贴的
你以为你就麻烦了吗。。。还要贴诉讼费用
对啊,说财务办事不细心。反正他这么呛,你也别让她爽。
律师费由委托人支付,除非合同中有条例说明,起诉费由败诉方支付,3000元起诉费100以内,换句话说,语气态度这么恶劣,花点小钱恶心下,换我我也愿意。真没见过这么牛逼哄哄的
确实是,民事诉讼能够解决的问题多数人还是不愿意走到刑事上去的,但是在法律上他拒不归还确实构成了侵占罪啊。就像在实务中轻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是多数还是在警察的调解下结案的,并不一定能走到诉讼程序中去。
这个hr的三条消息没有间隔,说明是同一时间发的啊,楼主怎么删
因为这是链接,打广告的
我这儿正规国企,放个屁都要遵循公司制度的。
也有过财务算错工资的情况,从下个月工资里补扣补发很正常,反而是什么给财务转账这种事情是真没听说过
不客气那财务也别想好过呗,不会做人就要承担代价
经济问题公安不会管的
不敢,但是还回去你也别轻松。人家也没说不还吧?发那两句话啥意思?截图发公司群直接说财务工作不细心谁怕谁啊?你就是财务本人?
实务中连侵占罪的案例都很难找到,但不妨碍在学术上这个行为就构成了侵占罪
一万多一个月是什么很夸张的事吗?
如果都是及时回复,没出现时间 删了也看不出来
而且要提醒您,侵占罪属于亲告罪,只能是自诉,这个罪名不会提起公诉
去年发一个项目的奖金,我是800多,另一个同事是1000多,那个同事跟财务说他的一起发了我的卡上,应该是一个1000,一个800,一共1800多点,然后那个财务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1000跟800连起来打的,成了1000800,(具体多少忘了),当时我看到发了一百多万,愣了两分钟没回过神来,以为是恶作剧,提现到余额宝一万多…提成功了,过了没半个小时财务找上门来了
还肯定是要还的,等他起诉还啊,恶心下他
戾气重是重,态度也不好,但还是得还钱
银行里的离开柜台,概不负责也受法律保护没吗?
诉讼费用几十块,两包烟钱而已。又不是大额经济纠纷,债务问题
错误转款更不构成侵占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