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蘑菇头宫城 发表的: 我特别希望这个女孩家人能请一波未成年混混打断他的手脚,接不起来那种
引用 @星沉天际 发表的: “蔡某某未满14周岁,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没办法,这是法律规定的。我女儿今年十岁,我想说的是“法律不予追究的刑事责任,但是我可以”。也不用跟我讲什么还有妻子,还有父母之类的话,甚至还有已经有一个悲剧的家庭了,不需要再出现一个悲剧这样的话,道理我都懂,但是我做不到。
引用 @张根硕大如古巨基 发表的: 之前就有发生过类似的,不过是霸凌,小孩还在。学校警察都不管,结果家长自己冲上去把未成年的行凶者杀了。。两个家庭都毁了,家庭教育太重要了!
引用 @hwh_cyc2 发表的: 例如人贩子,也应该连坐
引用 @杨88888888 发表的: 依我的意见,我肯定会计划非常周密,然后毁了这种人渣,法律解决不了的,那也不能让自己有遗憾,但如果被抓到,自己被法律惩罚的话,也太亏了,自己和女儿的人生都被毁了,所以……哎
引用 @炒饭评测专家 发表的: 唉,这小畜生,不但没事,还会被收容教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引用 @秀智智妍秀妍 发表的: 这孩子估计还懂法,卡着点杀人,晚一点都不行
引用 @存期呢 发表的:我会!我还要让这畜生知道什么叫折磨!
引用 @东京情爱故事1988 发表的: 我真是忍不了,我真的想一换一
引用 @2020广东宏远第10冠 发表的: 真操蛋,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 @麦之火帝 发表的: 我有时候在想,古代的连坐制度,用这这些人的身上,一点都残忍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这里呼吁的是家庭教育,有的人的家庭教育还真没有教过这些
引用 @msjy502 发表的: 搞法律的,公知舔狗多
引用 @泉流仿箫箫 发表的:首先,我觉得这畜生不配用孩子这个词。 其次,不用估计,这种人多了去了,我最记得有单新闻就是杀人后警察来抓的时候,凶手还很淡定的说没事,我没成年,不用坐牢。
引用 @米兰利物浦 发表的: 培养教育属于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做出严重危害社会的事,说明渎职,当然要承担责任。没有惩罚就没有义务,目前情况下却并不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赔钱了事,那么他的监护义务就可以几乎等于形同虚设。而且对于犯了故意杀人这种重罪的未成年,尤其是十四岁以下的,本身还没有完善的独立意识,世界观基本都是源于家庭环境养成的,其本身也是受害者,是其监护人没能尽到监护义务的受害者。至于情节中监护人是否尽职,尽了多大职,属于法庭考量。这个实际想搞很难搞,但是不能因为难搞就不碰,起码应该把这种罪犯家长的监护权剥夺了。
引用 @156682 发表的: 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引用 @不婚 发表的: 发假消息有意思吗?截图时间都对不上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不是所有家庭都教男生要保护别人啊,不然哪来那么多熊孩子
引用 @泉流仿箫箫 发表的:有一说一,他父母就算是教育不到位,也不至于要杀。。。
引用 @sakurai0asuka 发表的: 我算看清步行街了
引用 @骏心 发表的: 你算来得晚的了,一开始高亮有个乱打女拳的问我为什么不教我妹妹不伤害别人,不教她以后不要当小三、破坏别人家庭、当男人当atm,气死我了
引用 @杨88888888 发表的: 我不是说不亲手灭了这种畜生,但你的家人妻子父母怎么办,你这么做的话
引用 @夏夕风 发表的: 张三说,不能对未成年普法,要不然后果很严重
引用 @神刀堂大弟子 发表的: 全家断手断脚?这算是严重伤害罪,其实也是死刑。
引用 @荆棘瘟疫 发表的: 罗老师讲话,这种事按法律是不行的,就该直接自己动手,如果是我遇到这事,我这辈子也没别的念头了,我就把凶手这一家人,能弄死一个是一个,剁了,喂狗。
引用 @sakurai0asuka 发表的: 这真怪不得女人打拳 拳师那么激进也是因为这个社会对于倡导平权真的 毫 无 进 展
引用 @藏好了吗 发表的: 所以罗翔老师说,不建议让青少年进行普法学习,就是怕这个……
引用 @麦之火帝 发表的: 未满14岁可以不承担,我不反对,可以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监护人有责任教导未成年子女,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法律义务。合着孩子不懂事惹祸了,家长一句不满14岁就拉倒了?这不扯淡
引用 @上帝之下330 发表的: 连坐制度这种法律和社会的倒退,还有人想恢复这个……也就站着说话不腰疼,连坐到自己身上试试
引用 @骏心 发表的: 收容3年,还是法内最大程度的判罚
引用 @麦之火帝 发表的: 好好教育子女,别让他们干不该干的事儿,为什么怕连坐到自己?
引用 @德音不忘 发表的:这话说的太简单了。有些人真的是教育不了的。
引用 @麦之火帝 发表的: 那就自己送到专业的地方去教育
引用 @骏心 发表的: 女权运动什么的我没参与过,每次都是看客,不反对不附和,但这次真的有被冒犯到,引战到小孩子身上真的没必要
引用 @呆呆的答案 发表的: 出来了还可以继续上高中,参加高考吗?
引用 @德音不忘 发表的:你出钱么?把刑事犯罪的年龄改小点不比啥都好。10岁以上就应该杀人偿命了。
引用 @道友请留步vvv 发表的: 我觉得你说的有对的 但是人家孩子没了 然后对方并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 未成年犯罪这些新闻看多了 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哎 杀人偿命本就天经地义 这个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都是犯法的小畜生 被害人的公道上哪里去讨
引用 @泉流仿箫箫 发表的:你没看懂我意思???他说是应该把凶手一户口本都杀了!!!!杀凶手我完全理解,杀他父母这说得过去???
引用 @我是鸡腿侠 发表的:我们这大把五六岁女生去学什么武术跆拳道什么的
引用 @挡不住地浮动我心 发表的: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报告显示,全球的凶杀案中,有79%受害者都是男性,只有21%的受害者是女性。在中国,凶杀案受害者男女比例分别是78.1%和21.9%。很让人遗憾,新闻中的受害女性,是这21.9%中的一员。无辜的生命,遭遇了不幸,这是让大众很痛心的事情。对于新闻中的这类无差别犯罪,整个社会都没有更好的应对办法。但总体来说,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女性遇到凶杀案的几率,只有男性的四分之一。在整个中国,并不存在女人比男人更不安全。恰恰相反,女人在中国,比男人更安全,意外死亡的几率远远小于男性。凶杀案并不是特例,包括强奸,拐卖,猥亵在内。中国所有刑事犯罪受害人的男女比例为65.7%:34.3%。
引用 @TheShowGoesOn 发表的:emm,层主的问题,已经有他在指责了啊,我为何要多此一举呢?
引用 @列尔穆 发表的: 没什么用,女生力量差男生太多,都是花拳绣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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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骏心 发表的: 你说的是人话吗?跟自己还在上小学的妹妹说这些?我只想呼吁保护未成年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什么会被你歪到女权?我说的是教育儿子不要伤害“他人”,不论男女,更多时候男生才是施暴者不是吗不论对同性异性?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那个案子不是很久之前的吗?虐杀婴儿那个?关键是大家都知道女⭕️拳有多傻b,为了反女拳不至于把自己变成和她们一样的人吧
引用 @挡不住地浮动我心 发表的: 素质低的人哪里都有,如果说女孩子都会被伤害那猥亵男婴的女幼师哪里来的?
引用 @后仰扣篮 发表的:微博的女拳估计上在aoe狂欢了。。。你这个贴发上去估计能X万人围攻你。。
引用 @骏心 发表的: 男童是被女童施暴的?我说的是施暴者你为什么抓着受害者不放?还有你说的女幼师猥亵男童,明明在说未成年的事你扯到未来去?你说的什么小三在我看来都是对我年幼妹妹无端无理无耻的诋毁
引用 @列尔穆 发表的: 那你不就是拉偏架
引用 @神刀堂大弟子 发表的: 很明显你亏了!一个小畜生,换了两个正常人的命。亏到家了。
引用 @杨88888888 发表的: 但如果你女儿的人生被毁了,你的人生也应该毁在那种人渣的手里吗
引用 @TP9333 发表的:大部分村镇的孩子都没爹妈管的
引用 @星沉天际 发表的: 这无法用“亏不亏”来解释,因为我有女儿,我真真切切想过这个事,法律不能追究这个畜生的刑事责任,那就自己来。
引用 @天教疏狂 发表的:街上有些人,对于一些事情分辨是非只看性别。
引用 @羅弗森 发表的: 而且好像长大了还能考公务员?未到14不算犯法这个
引用 @zwq940tcbwz 发表的: 你这就扯了,谁犯罪谁承担,如果其他人有包庇或者协助行为,依法惩处,连坐算什么,有的父母生了个畜生孩子,怎么教都教不好,把小孩关进去就行了,关父母什么事。现在的问题是小孩子不管是思想还是身体都比几十年前成熟的多,发育过快,犯罪低龄化数量增多,所以急需下调适用标准,至少在某些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情况下,未满14岁的也应该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引用 @爱和诸星大 发表的:不犯法也是要收容教育的,而且这是犯法了不追责,有案底的。考不了公务员。
引用 @世上绝无之二的男人 发表的: 放你mdp
以牙还牙
理解,支持
亏了点
我会!我还要让这畜生知道什么叫折磨!
连坐不用。可以凌迟三千刀。一片片的把肉割下来
简单,找未成年的小混混把那孩子拖到某个地方揍一顿,自己跟在后面,打到重伤之后补刀就行,事后大概率被当过失杀人什么的,藏好自己就行,都是电影情节罢了。再极限点就多转几道手续,反正不让钱查到自己头上就行。
都是这样,国际上基本都是14岁,大部分是12到14,还有一部分是10岁,因为那时候进入青春期,剩下的要不然就是特殊,要不然就是犯罪率高
所以罗翔老师说,不建议让青少年进行普法学习,就是怕这个……
擦,我一直以为是我太不阳光心理阴暗,没想到,还有跟我一样想法的。
凭什么一换一,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法律扯淡的地方很多,比如未成年问题。而强奸也是挺搞笑的依据
又开始说胡话了。。。桥归桥路归路,一码是一码,一件事情讨论的人多了就开始跑偏。株连九族?你一辈子老老实实,突然某天因为你外甥犯事了,你要被枪毙了。冤不冤?残忍吗?
这些个人渣呼吁不起来啊,大人都是骨子里的坏,有些个孩子都是爷爷奶奶教育的这也没得办法
如果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杀人!
怎么办?
参考东野圭吾的彷徨之刃,很反应现实,就是立足于少年法展开描写的
因为他们的孩子肯定不会遭遇这种事情,即使遇到,也不会是受害人一方
尿的他家多了,一定要一换三
应该杀了
首先啊,监护责任属于民法的范畴,它规定在民法通则里,而并没有在刑法中,这一点一定要明确,所以刑法中设及刑事责任就不要再提什么监护不监护的问题了。其次,监护不属于刑事中的义务,更别谈什么不作为犯罪的事情了,至于说渎职,更扯淡。渎职仅限于公职人员,这个词用的都不对。第三,解决未成年犯罪很容易啊,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就可以了,而且现在已经处于讨论阶段了,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修订了
为什么呢?
都是官方通告有什么好造谣的,应该是前几天发生的事件,一个是去年发生的同样类型事件的判决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个畜生👎
我觉得你说的有对的 但是人家孩子没了 然后对方并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 未成年犯罪这些新闻看多了 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哎 杀人偿命本就天经地义 这个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都是犯法的小畜生 被害人的公道上哪里去讨
你算来得晚的了,一开始高亮有个乱打女拳的问我为什么不教我妹妹不伤害别人,不教她以后不要当小三、破坏别人家庭、当男人当atm,气死我了
这真怪不得女人打拳 拳师那么激进也是因为这个社会对于倡导平权真的 毫 无 进 展
意难平啊 不要他狗命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哎 那有些法律是不是很操蛋呢
难道真的有家庭教育孩子:你出去以后一定要干坏事。 我是不信的,在坏的家长也是教孩子向好的
都考虑换了,就不怕死了。
弄死不合适吧,让他们生不如死,瓮人+瞎才靠谱
我觉得你说的对,我的也是女儿,谁敢动她法律不报我去报
道理我都懂,人贩子连坐怎么就合理了,人贩子该枪毙管他爹妈啥事呢?
女权运动什么的我没参与过,每次都是看客,不反对不附和,但这次真的有被冒犯到,引战到小孩子身上真的没必要
说实话,你这一席话说明你是真的不懂。渎职都出来了。即使培养和教育属于监护人的责任,那别人有没有依法把未成年人送去学校接受教育呢?如果没有,那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做到了,那他就做到了法律范围之内应尽的义务,何来渎职这一说。而且既然不满十四岁,也就是法律上来说没有独立意识,就更谈不上三观了,人三观都没有形成,怎么能牵扯到父母是否尽到监护义务这一说了
连坐制度这种法律和社会的倒退,还有人想恢复这个……也就站着说话不腰疼,连坐到自己身上试试
但是不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很多青少年也不知道怎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比如以前有个别禽兽猥亵女童的,人家要是不知道相关法律,怎么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呢
太扯了
别处出馊主意了,你这样一搞,当别人公安机关是傻子?一审就审出来了,到时候就是教唆杀人,自己女儿死了,还得去坐牢
罗老师什么时候说过这话?章口就莱
谁说家长不承担了,民事责任家长承担,比如熊孩子打碎了别人家的玻璃,刑事责任要别人家长怎么承担?
好好教育子女,别让他们干不该干的事儿,为什么怕连坐到自己?
出来了还可以继续上高中,参加高考吗?
你能24小时都盯着子女还是能100%保证子女不会干坏事的?
这话说的太简单了。有些人真的是教育不了的。
那就自己送到专业的地方去教育
你出钱么?把刑事犯罪的年龄改小点不比啥都好。10岁以上就应该杀人偿命了。
尤其应采儿还来了句:我生的是儿子我不怕啊,你生的是女儿你就得怕。这种话是真的……🤦♀️
虎扑老男拳家了
应该可以吧,社会很“宽容”的
牛逼牛逼,教育小杀人犯让社会出钱,这三观我服
你没看懂我意思???他说是应该把凶手一户口本都杀了!!!!杀凶手我完全理解,杀他父母这说得过去???
我也没反驳你呀
没什么用,女生力量差男生太多,都是花拳绣腿。
那你咋不公布加害者的性别比例?明明大家都在说加害者的事。
那你不就是拉偏架
没什么用 就是还有一点点点点点用,就是有一点点希望都不要放弃,当然 以鸡腿侠的标准来要求普通人的确有点强人所难(强人锁男,男上加男,进退两男,怎么突然气氛哲学起来哈哈哈)
你说话的方式我还以为拳师变性了
天天仇女那些都是现实生活的失败者吧,但凡三观正面对这种恶劣事件只会谴责犯罪分子,不考虑一下自己的母亲女儿侄女也是女性也可能会遭受不测吗?这种时候还在纠结男女立场真是不配做人
你这话说得好像女权会推人下楼一样,这是简单的三观是非问题,无论男女只要犯罪者都要受到谴责,哪个群体都会有失智,但不能一概而论女权会支持女性犯罪吧
你在这里把人性问题上升到男女立场真的很狭隘,不管男女犯罪者就要受到谴责有疑问?
天天微博微博,你看得到的都是煽动者,真正什么叫女权都不懂吧,为了拳女拳三观都不要了?
女人在中国比男人在中国更安全?
我感觉这个人是职业搞对立整事情的
我是劝他换个方式而已,而不是反对他。说个笑话吧,某人爱说脏话,然后他朋友劝他,“你tmd能不能别老说脏话,cnmd”,我们看问题时还是尽量避免非黑即白的思维
我会等他出来,在他工作,学习生活的地方告诉每一个人,让他接触的任何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变态杀人犯,我会让杀人犯这个称号一直伴随到他死。
这种真的不光是家庭教育,世上真的有些人生来邪恶,脑子里就是有做坏事想法,心就是坏。我以前上初中的时候就能感觉到,有的人真的是天生坏种。那种很恶劣的坏事,我们正常人想想就感到心慌,他们却想去尝试。新闻里这种人,我觉得不论年纪,就该一辈子待在监狱里,跟正常人隔绝,或者直接肉体上消灭
blood by blood
放你mdp
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
是的,如果一定要算亏不亏,那就杀他全家,我也有女儿,我也想过这个问题
毕竟他们的智商还停留在雌雄的阶段
不犯法也是要收容教育的,而且这是犯法了不追责,有案底的。考不了公务员。
依法,讽刺
孩子品行畜生,父母绝对有责任,或大或小而已
未满14岁不构成犯法要件之一,所以不叫犯法不追责,直接叫不违法…
留守儿童啊,在小县城的确非常多
出来后换个名字搬个家,除了受害女孩的家人,谁还会记得他,唉
连坐有问题,但监护人没管好造成他人死亡就有问题,这种情况监护人起码搞个20年,无期
应该一换三,他们父母也是帮凶,在家里杀人了,父母能不知道?
我女儿要是遇到这种的,我还报个毛线的警,我会以最残忍的方式让他在这个世界消失。
有时想想真的可笑,所谓的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都不是被害者,而是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