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荆棘瘟疫 发表的: 罗老师讲话,这种事按法律是不行的,就该直接自己动手,如果是我遇到这事,我这辈子也没别的念头了,我就把凶手这一家人,能弄死一个是一个,剁了,喂狗。
引用 @杜兰特杜兰特 发表的: msmi啥意思啊
引用 @东京情爱故事1988 发表的: 我真是忍不了,我真的想一换一
引用 @麦之火帝 发表的: 你们这种人更可恨,合着就因为是小孩,犯罪了就不管了,小孩犯罪是大人没教好,处罚大人不应该?监护人好好监护了吗?没监护好是不是犯法?
引用 @白梅洛下之日 发表的: 兄弟我认同你。这事儿想起来就可怕!女孩子还是太弱势了,咋保护她啊눈_눈
引用 @色魔来 发表的: 如果有10个,100个甚至1000个这样极限一换一的父亲,无形之中也就保护了全天下的女儿
引用 @挡不住地浮动我心 发表的: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报告显示,全球的凶杀案中,有79%受害者都是男性,只有21%的受害者是女性。在中国,凶杀案受害者男女比例分别是78.1%和21.9%。很让人遗憾,新闻中的受害女性,是这21.9%中的一员。无辜的生命,遭遇了不幸,这是让大众很痛心的事情。对于新闻中的这类无差别犯罪,整个社会都没有更好的应对办法。但总体来说,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女性遇到凶杀案的几率,只有男性的四分之一。在整个中国,并不存在女人比男人更不安全。恰恰相反,女人在中国,比男人更安全,意外死亡的几率远远小于男性。凶杀案并不是特例,包括强奸,拐卖,猥亵在内。中国所有刑事犯罪受害人的男女比例为65.7%:34.3%。
引用 @星沉天际 发表的: 我以前并不这样,但是自从我女儿出生以后,心态就完全不一样了,现在看到这样的事真的是无比愤怒。如果我的孩子是个男孩可能都不这么愤怒。
引用 @小鬼神迷 发表的: 成年之后再变成畜生的呢?这种也能怪到父母?
引用 @炒饭评测专家 发表的: 唉,这小畜生,不但没事,还会被收容教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引用 @2020广东宏远第10冠 发表的: 真操蛋,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 @北区的北风 发表的:忍住,对面1换2赚了,你想办法搞他就完事了,让他知道活着没这么容易
引用 @杜兰特杜兰特 发表的: 打错了msmj啥意思啊
引用 @你在玩什么 发表的: 这就是基因里的坏 正常人不教他去干嘛都不会去干坏事的
引用 @crow6000 发表的: 比起不教育孩子的,有的家长甚至还教孩子怎么欺负别人,这种人渣也特么能有孩子
引用 @麦之火帝 发表的: 未满14岁可以不承担,我不反对,可以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监护人有责任教导未成年子女,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法律义务。合着孩子不懂事惹祸了,家长一句不满14岁就拉倒了?这不扯淡
引用 @像自在的风2018 发表的:凭什么不追究责任?现在的孩子还拿14岁卡合适吗?10岁就啥都知道了,畸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它只保护未成年的罪犯,却随意践踏同样未成年的受害人
引用 @杨88888888 发表的: 但这样又多死几百几千原本该幸福生活的无辜人,几百几千户家庭,这个问题从来没定论
引用 @杨88888888 发表的: 但如果你女儿的人生被毁了,你的人生也应该毁在那种人渣的手里吗
引用 @hwh_cyc2 发表的: 例如人贩子,也应该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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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夏夕风 发表的: 张三说,不能对未成年普法,要不然后果很严重
引用 @骏心 发表的: 收容3年,还是法内最大程度的判罚
引用 @星沉天际 发表的: 不,如果是我,我不会弄死这个畜生,我只会让它严重残疾,我得让它活着,让看到它的人都知道它为什么残疾。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不是所有家庭都教男生要保护别人啊,不然哪来那么多熊孩子
引用 @北区的北风 发表的:公开信息就完事了,以后生不如死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那个案子不是很久之前的吗?虐杀婴儿那个?关键是大家都知道女⭕️拳有多傻b,为了反女拳不至于把自己变成和她们一样的人吧
引用 @hongfa加油 发表的:跟踪,找准机会,。。。,不被人发现,处理掉。。。赌一把,弄得好,大概率chabuchulai。
引用 @卡面来打JOKER 发表的: 为什么会觉得没有教呢?
引用 @电焊 发表的: 一换一当然亏了,要是我,真的失去理智,你以为他的父母家人能逃得过?我更觉得我甚至不会杀人,我会让他们全家断手断脚,一辈子不好过。。。
引用 @zwq940tcbwz 发表的: 你在说啥呢,这个和未成年保护法有什么关系,未成年保护法什么时候保护过犯人,未满14周岁不涉及刑法这是刑法规定的,每次看到吐槽未成年保护法的我都想这大学的法律基础不是必修课吗,文理工都要学的吧,这都是怎么过的
引用 @TP9333 发表的:大部分村镇的孩子都没爹妈管的
引用 @呃呃呃k 发表的: 教育不仅打骂。
引用 @我是勒布朗他大爷 发表的: 那不如直接搞他了,如果是我女儿。我他么要把他的手筋和脚筋都挑断。然后再去自首
引用 @麦之火帝 发表的: 我有时候在想,古代的连坐制度,用这这些人的身上,一点都残忍
引用 @秀智智妍秀妍 发表的: 这孩子估计还懂法,卡着点杀人,晚一点都不行
引用 @蘑菇头宫城 发表的: 我特别希望这个女孩家人能请一波未成年混混打断他的手脚,接不起来那种
引用 @apples0577 发表的: 教了还这样?天生孽畜?
引用 @我只想与世无争 发表的: 问题是,很多地方经济水平落后。父母也就是那种文化水平。怎么教育出足够优秀的孩子?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叛逆期。很多农村的家长都不懂怎么去引导孩子。这真是环境的限制。这种情况,又该去怪谁呢?
引用 @像自在的风2018 发表的:那你觉得追责年龄定在14岁合理吗?很多时候受害未成年人更惨,家庭受到的打击更大,结果就因为侵害人未满14岁,所以免于刑事处罚,法律不是维护基本的公平正义吗?你觉得这对受害人公平吗?
引用 @卡面来打JOKER 发表的: 有什么问题吗?又不是人人都只要被教了就会向善
引用 @平平无奇梅老七 发表的: 如果我女儿被这样杀害了,那我这辈子什么也不干了,只让他死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虎扑现在是无论看到什么女性相关的言论都当女拳来反打拳吗
引用 @往事不乱 发表的:法理依据是什么?你当法律是一帮法学专家拍脑袋抓阄定的?
引用 @我叫沈智成 发表的: 然后你父母,你老婆咋办?再被别人欺负的时候你又不在了。快意恩仇是很爽,但还是要珍惜眼前人。
引用 @zwq940tcbwz 发表的: 你这就扯了,谁犯罪谁承担,如果其他人有包庇或者协助行为,依法惩处,连坐算什么,有的父母生了个畜生孩子,怎么教都教不好,把小孩关进去就行了,关父母什么事。现在的问题是小孩子不管是思想还是身体都比几十年前成熟的多,发育过快,犯罪低龄化数量增多,所以急需下调适用标准,至少在某些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情况下,未满14岁的也应该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引用 @飞____k 发表的: 所以好的学区房非常贵。 好的学校能遇到的人素质真心是方方面面的差距
引用 @谨言慎行0802 发表的:你这是扯蛋 小孩子并不懂行为的后果
引用 @MapleJordanMJ 发表的: 我记得我初二时听政治老师说过未满14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那时身边的同学普遍十四周左右,大家还调侃了sr不犯法,其实十三四岁真的懂得挺多的了,这不追究真的恶心。
引用 @我只想与世无争 发表的: 那就不一定了……有些人天生就是反社会人格。父母怎么打骂都没用。最后出事了,怪谁?
引用 @往事不乱 发表的:法律分为刑事和民事两个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家长必须是要承担的啊,你所说的承担是指的刑事责任也让家长承担吗?
引用 @能劈扣绝不投篮 发表的: 我可能极限一换三
引用 @我叫沈智成 发表的: 李天一事件其他四个同伙随便一个你能弄得死?连是谁都不会知道,光凭一腔热血能干啥。
你这观点不能同意,就最后一点不行,狗又不是垃圾桶。看过权力的游戏没,弗雷家族最后什么结局
打错了msmj啥意思啊
你这思路不对,像这样的孩子,他父母更值得杀
家长是要民事赔偿的啊,这就是惩罚啊。合着你所说的处罚,是指的对家长刑事处罚?
我忘记是从哪看到的话了“女孩子的父母一直在告诉自己女儿要懂得保护自己,但很少会有男孩子的父母告诉自己儿子要懂得保护别人”
但这样又多死几百几千原本该幸福生活的无辜人,几百几千户家庭,这个问题从来没定论
你在谈受害人,我在谈嫌疑人
我对任何这样的犯罪都极度憎恨,无论男女
成年之后再变成畜牲那就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了啊。这个层主说的连坐是针对14岁以下的无刑事责任人而言。
发条橙
这法真操蛋。保护未成年人而不应该保护未成年罪犯
不一定是他一换二,也可能是你一换对面三
毛手毛脚
人之初性本恶,我现在深信是这样的。
换都换了,不在乎一换三啦,子不教父子过,你以为他爹妈是什么好东西?我真的建议恢复古代连坐制度
何止一换一。狠起来一人换他一家。
有一说一,现在孩子都早熟 接触信息非常多,现在有知道自己未达到法律管束的年龄而故意犯罪了未成年人了
很多中国家长,特有的护犊子情节,很多时候,让人叹为观止。
刑责年龄真该下调了,而且现在互联网时代,这种案子越来越多,更多的小孩都知道14岁以下杀人不用负刑责,这是很不好的,法律本身就具有滞后性,如果不及时调整刑法,以后类似的案子会越来越多的,说不定这个案子就是看了大连那个案子才知道的14岁年龄规定才敢如此大胆犯法的,只求人大代表们能多多提案
家长肯定要承担的啊,小孩子是限制行为人,民事损失都是家长承担的,比如小孩子把别人东西砸了家长是有义务全额赔偿的,同理,出事了家长肯定也有民事责任的,这是跑不掉的,但是怎么可能刑事责任让家长承担呢,那不就是连坐吗,民事刑事肯定要分开啊
你在说啥呢,这个和未成年保护法有什么关系,未成年保护法什么时候保护过犯人,未满14周岁不涉及刑法这是刑法规定的,每次看到吐槽未成年保护法的我都想这大学的法律基础不是必修课吗,文理工都要学的吧,这都是怎么过的
周密计划啊,造出各种意外死亡等。
我可能极限一换三
真他妈艹蛋啊这个世界,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得不到保护,恶意伤害别人的未成年魔鬼却被保护得那么周全……这破法律早该改改了
连个锤子,他自己犯的罪他亲戚有啥关系?
?回复了什么?内容被折叠被隐藏了,又是人身攻击吗?对你无语了
又想起初一政治课
出来又是一条好罪犯🐶
跟踪,找准机会,。。。,不被人发现,处理掉。。。赌一把,弄得好,大概率chabuchulai。
刚才看新闻说是堂兄妹关系,以后要好好重新审视家里这些亲朋好友的孩子了
应该想想为什么会造成现在的孩子有这种思想。父母肯定不会教育孩子去做这些事情,或多或少肯定会说。看看现在网络上面传播的都是什么信息?微博喷子拳师饭圈护主,抖音快手都是些什么?有事没事就乱喷乱发消息,打个王者都能互喷起来,说的话毫无底线。你说不给孩子配手机,别的孩子都配手机,日积月累跟他说手机和网络,其实这些孩子都没有恶意,也只是单纯的分享手机和网络上的信息。但可能不知不觉间就造成了这种心理,一种好奇的心理。
互联网的记忆只有三天
你要知道为什么现在孩子会变成这样,也许这单看这件事情女🐩可能没起到什么作用,但也许就是网络上的其他不良消息对孩子产生了影响。
动机太明显了,除非做到完美犯罪,不然你嫌疑无限大,绝对围绕你这重大嫌疑人调查,这种行为做好没有余生的心理准备
你弄死他还是二换一啊,至少得再捎上一个才不亏
教了还这样?天生孽畜?
一换五起步啊
用电焊!!!
那你觉得追责年龄定在14岁合理吗?很多时候受害未成年人更惨,家庭受到的打击更大,结果就因为侵害人未满14岁,所以免于刑事处罚,法律不是维护基本的公平正义吗?你觉得这对受害人公平吗?
开出租,天天在他家附近转悠,抓住机会,极限一换一窝!
应该,我不惜所有代价,我不在乎应不应该的。我女儿被毁了我的人生已经被毁了,我没有人生了,你信不信如果可以,江哥的母亲一定杀了刘鑫和那个男的?没有人生了!
?
问题是,很多地方经济水平落后。父母也就是那种文化水平。怎么教育出足够优秀的孩子?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叛逆期。很多农村的家长都不懂怎么去引导孩子。这真是环境的限制。这种情况,又该去怪谁呢?
如果我女儿被这样杀害了,那我这辈子什么也不干了,只让他死
之前还有个男生也是,15还是16岁,把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杀了。而且就在一个小区!!!这个凶手还若无其事的回家、和别人打招呼。
我的天哪……
以除后患 但古代也不是这样子个用法呀
最好把父母亲戚爷爷奶奶老师邻居都连坐了嗷
首先,我觉得这畜生不配用孩子这个词。 其次,不用估计,这种人多了去了,我最记得有单新闻就是杀人后警察来抓的时候,凶手还很淡定的说没事,我没成年,不用坐牢。
那还不如自己动手。。被查出来一样坐牢。自己动手还解气点。
有一说一,他父母就算是教育不到位,也不至于要杀。。。
有什么问题吗?又不是人人都只要被教了就会向善
很残酷地说,这种人就是文明进步所要淘汰的,他们最终会消亡的。
因为受限于“人 权”,我们无法干预。否则,可以设置一个父母资格考试,里面有道德考核、教育方式考核等若干科目,只有通过的适龄夫妻才可以生育,就如驾照一样。
我个人觉得不合理,至少比较跟不上时代,毕竟现代营养好,咨询发达,14岁不到的孩子身体素质很多也很好,非常成熟,心理素质也不差,具备犯罪能力和犯罪手段且有钻法律空子的想法,而且不管犯不犯法,至少从个体上来看,不管是思想还是身体都具备了一定的行为能力,和法律初衷的不具备行为能力人相悖。
但修订刑法是一件大事,肯定不能随随便便的就修改的,不过我个人觉得可以补充个增项,比如虽然未满14周岁,但是如果事件很恶劣,后果很严重,且完全是主观有计划的犯案(非他人挑唆或者激情犯罪),那也应该承担刑罚责任。
我回你的只是这个不满14周岁是刑法规定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任何关系,我不明白为啥那么多人指认未成年保护法,未成年保护法是单行法,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不法伤害,不是保护犯法的未成年人的,而且说部门法,大都是大而概括的东西,你也可以理解成指导法,比如不能虐待未成年人,不能拐卖未成年人,不能卖烟酒给未成年人,必须让未成年人上学,是这种东西。
结果每次这种新闻都有人扯到未成年保护法,我真是醉了,基本常识啊
那没问题了,将问题直接推到天性上,简单又轻松,还能有什么问题
罗翔:我没说过这话🐶
5 6岁可能不懂,13岁懂很多东西了。。何况还是在二线城市里的孩子,这杂种绝对知道自己杀人不用负责任
李天一事件其他四个同伙随便一个你能弄得死?连是谁都不会知道,光凭一腔热血能干啥。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低龄犯罪的最大原因就是他们知道自己即使sr也只顶多收容教育而已…像罗翔之前说的,不建议给未成年普及法律,因为他们稍微懂点法律,就知道哪儿些事是可以做的了…
这标题不就是性别对立吗
然后你父母,你老婆咋办?再被别人欺负的时候你又不在了。快意恩仇是很爽,但还是要珍惜眼前人。
培养教育属于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做出严重危害社会的事,说明渎职,当然要承担责任。没有惩罚就没有义务,目前情况下却并不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赔钱了事,那么他的监护义务就可以几乎等于形同虚设。
而且对于犯了故意杀人这种重罪的未成年,尤其是十四岁以下的,本身还没有完善的独立意识,世界观基本都是源于家庭环境养成的,其本身也是受害者,是其监护人没能尽到监护义务的受害者。至于情节中监护人是否尽职,尽了多大职,属于法庭考量。这个实际想搞很难搞,但是不能因为难搞就不碰,起码应该把这种罪犯家长的监护权剥夺了。
所以就这样让他逍遥自在?
当年汉高祖的约法三章多么简单,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未成年罪犯保护法
孩子(青少年)犯罪,父母就是没有教育好!要么是不懂教育,要么是不去教育。我妈在我小时上学前总叮嘱我不要和别人打架,不要欺负别人,在被别人欺负时要大胆说出来等。在孩子不懂是非之时,就应该灌输正确的理念,而不是放任小孩的顽皮。说什么怎么教都教不好,不过是没有做好当父母的准备便草草当父母。
确实!妹妹也是因为家里的一些原因没办法上到最好的小学,现在这个学校师资力量且不说,学习氛围就不好,孩子们很多都无心学习,只想着玩,自然是有些男生出现,我听她说还拿椅子砸人的…好在马上要上初中了,一定会去最好的中学的!
现在小孩懂得可多了……
那就父母出面,杀了他
能虐杀是最好的
要是降到12岁甚至10岁就好了。
杀了
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你这个比较彻底
多思考
真恶心
看你的决心了
养个有担当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