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伦德施泰特 发表的: 1没开学2不在学校实施的
引用 @死亡的草原 发表的: 那弄死你这种垃圾是不是也没问题?
引用 @我市影子 发表的: 舆论的确不该左右法律,但是人家也没被法律审判啊,开除他的是学校,按照的学校规定。
引用 @辛纪奇骑哇一记么死都次 发表的: 你的想法估计很多人都一样,这正说明依法治国仍然任重道远
引用 @王者霸气1990 发表的:同学请保护动物哦
引用 @啦咯啦咯啦咯低调低调 发表的:以前我看农村杀牛,杀猪,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虐待,毕竟直接死了。 斧子敲脑门,血淋淋,牛眼有泪水。 杀猪,猪放血后还会活蹦乱跳,得按的死死。 但新杀的肉,煸炒下真香。
引用 @这将是个拉风的名字 发表的: 虐猫开除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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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小怪_超人 发表的: 虐猫和左脚踏进教室能一样?这什么鬼逻辑
引用 @吴春狗是光 发表的:中国还有多少被性侵的妇女不敢报案,还有多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还有多少穷人挣扎在贫困线,居然还有人关心猫?关心一下粮食和蔬菜不好吗?
引用 @宇宙的太阳 发表的: 不一样,杀猪杀牛是为了吃肉,过程残忍是因为成本原因,也就是没有更好的手段让猪牛死的更痛快。虐杀猫狗不一样,为的只是单纯的取乐,靠虐杀的残忍过程满足心里的快感,痛痛快快的杀死猫狗反而让他们感受不到快干完,这就是人格缺陷加心理变态的体现。
引用 @像是个孤独患者 发表的: 虐猫卖血腥视频,引起社会强烈不适以及谴责,为什么不能开除?
引用 @伦德施泰特 发表的: 血腥只针对人,动物没有血腥
引用 @wan518814 发表的:这是猫的问题吗?这是心理疾病的问题!学校里面留一个心里有严重疾病,尤其是虐待狂性质的人是什么概念,参考马加爵就知道了
引用 @干爸后仰跳投 发表的: 舆论不该左右法律,但是这个虐猫的被开除我心里很爽,这人明显是个变态
引用 @cfc523 发表的: 可惜你说了没用啊
引用 @伦德施泰特 发表的: 程序正义更重要
引用 @伦德施泰特 发表的: 不是我说的,你自己查
引用 @cfc523 发表的: 我是说你在网上说这个没屁用
引用 @啦咯啦咯啦咯低调低调 发表的:杀牛杀猪也是相当的折磨,特别是猪,放血没压住的,那场面就是人被割了动脉,疯狂起舞,那血水喷射的不要太刺激。 你也可以买只鸡杀杀,那放血,浴血斗鸡。
引用 @drunfeiso 发表的:还真的是一样的,开除学生要基于校规,而不是网络舆论
引用 @且听风雨只待今朝 发表的: 你关心你说的这些了没有?这些你都没关心你还有心思上网?
引用 @米斯特桑 发表的: 如果程序正义凌驾于公序良俗之上,这就叫本末倒置。
引用 @starlxf 发表的: 真是不断刷新的三观 虐猫都有人洗 这条街真够TM烂
引用 @伦德施泰特 发表的: 有没有心理疾病学校无权判断,要专业司法鉴定,你说有心理问题就有问题?那随便谁都可以得精神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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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啊薯 发表的: 正常人会去虐猫嘛?
引用 @吴春狗是光 发表的: 虐猫的结果是必然会杀人还是可能会杀人?有没有必然联系?还是已经杀过人了。现在社会可以凭一个虐猫视频判定蓄意杀人吗?
引用 @宇宙的太阳 发表的: 动物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人有。虐杀猫狗取乐的人,大概率心里变态+人格缺陷,这种人我不想和他有任何接触。
引用 @Forty40 发表的: 楼主挺有意思的,说话语气挺像当事人或者亲属的。虐杀动物能获得快感的人,如果时间长了厌倦了得不得快感了,会不会去试着虐杀大点的动物,如果大点动物失去快感了,会不会有一天去虐杀人来获得更大的刺激呢?我很好奇。楼主一边在杠
引用 @步行街揸Fit人 发表的: 校规没有说虐待动物要开除,但是违反了其他条例可以进行处分,这属于严重情节可以开除
引用 @宇宙的太阳 发表的: 杀的过程残忍是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但最终目的是吃肉,和以虐杀取乐有本质区别
引用 @推倒重来2016 发表的: 范源庆开学会被同学打死,开除也是保护他。
🔥 最新回帖
停课不停学,现在属于开学了。其次 你做坏事影响了学校名声,学校可以选择开除或者不开除。
人身攻击?素质呢
校规也没规定,所以学校还是人治不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还是不严谨
为什么不反思一下法律是否完善?为什么舆论会提出这些声音?有些崽种钻空子逍遥法外正常人不恨?
🛋️ 沙发板凳
程序正义更重要
按照网友的标准打死苍蝇蚊子你用脚碾了也是虐待
社会在进步,现在屠宰场也不这样干了,最近街上吃狗虐猫看问题都喜欢极端化
不一样,杀猪杀牛是为了吃肉,过程残忍是因为成本原因,也就是没有更好的手段让猪牛死的更痛快。虐杀猫狗不一样,为的只是单纯的取乐,靠虐杀的残忍过程满足心里的快感,痛痛快快的杀死猫狗反而让他们感受不到快干完,这就是人格缺陷加心理变态的体现。
毛病大了,校规没有这条可以开除。今天能虐猫开除明天就能因为你左脚进教室开除
虐猫和左脚踏进教室能一样?这什么鬼逻辑
杠,继续杠
还真的是一样的,开除学生要基于校规,而不是网络舆论
这是猫的问题吗?这是心理疾病的问题!学校里面留一个心里有严重疾病,尤其是虐待狂性质的人是什么概念,参考马加爵就知道了
只不过不曝光没人管罢了
你踩死蚂蚁也算虐待,蚂蚁也是动物,动物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杀牛杀猪也是相当的折磨,特别是猪,放血没压住的,那场面就是人被割了动脉,疯狂起舞,那血水喷射的不要太刺激。 你也可以买只鸡杀杀,那放血,浴血斗鸡。
那就等那天到来了再来喷好不好?
血腥只针对人,动物没有血腥
可惜你说了没用啊
有没有心理疾病学校无权判断,要专业司法鉴定,你说有心理问题就有问题?那随便谁都可以得精神病了
双标哦
不是我说的,你自己查
不单是因为虐猫吧?因为它把这个制成视频牟利了…而且已经给校方造成了恶劣影响,大学又不是义务教育,
虐猫的结果是必然会杀人还是可能会杀人?有没有必然联系?还是已经杀过人了。现在社会可以凭一个虐猫视频判定蓄意杀人吗?
我是说你在网上说这个没屁用
放你的屁,你不用虐猫,你自己站你学校门口叼着学生证打个飞机,我给你传网上试试?
哦哦,希望让虎扑网友增强法律意识,别动不动就自己觉得怎样怎样,先去看看法律有没有规定
你关心你说的这些了没有?这些你都没关心你还有心思上网?
动物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人有。虐杀猫狗取乐的人,大概率心里变态+人格缺陷,这种人我不想和他有任何接触。
校规没有说虐待动物要开除,但是违反了其他条例可以进行处分,这属于严重情节可以开除
[ 此帖被步行街揸Fit人在2020-04-16 10:27修改 ]
虐猫对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校规规定了好像可以进行退学处理🌝
杀的过程残忍是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但最终目的是吃肉,和以虐杀取乐有本质区别
如果程序正义凌驾于公序良俗之上,这就叫本末倒置。
但对于某些地方 很多法律都是缺失不健全的 发生了极其恶性的社会事件后 滞后的法律如同空气 需要更高的权力介入 缓和舆论和引导舆论
法律的定义毕竟不是公平正义 而是阶级管理国家的工具 滥用与否取决于阶级意志
动物就是有高低贵贱之分 熊猫就是比蚂蚁金贵
生命更重要
制作和传播血腥暴力视频,属于违法乱纪,学校有权利对违法的学生开除吧,你什么逻辑?
我如果没关心这个我干嘛提这个呢,你们愿意关心猫我不拦着。我只是呼吁多关心一下人。当然我只是表达我的观点,强迫不了猫粉狗粉爱动物超过人。
但是 如果说 程序有些地方不合理呢?一味地按照程序走,解决不了呢。
我觉着开除为,“重大社会影响” 符合条款 但是网友做点什么多余的事情就不对了
二者并不矛盾 虐猫的开除了 舆论谴责没毛病 网友网暴不可取也没毛病
是的,这几天逛街感觉三观尽碎,网络上的傻逼是真的可以有这么多的。
学校开除他,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我觉得一个人得有善心,或大或小。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的人或者动物痛苦的基础之上。
你的想法估计很多人都一样,这正说明依法治国仍然任重道远
你估计没看那些视频吧?活挖眼,活拔舌,活剥皮,哪个不比你说得残忍?而且人杀猪杀羊是为了吃,他杀猫是为了取乐。甚至做成视频广泛传播谋利,造成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你说的是一个性质吗?拜托你说话带上脑子。
正常人会去虐猫嘛?
你这个强盗逻辑,惩罚罪犯不分先后,都应该公正处理,惩罚大恶就不管小恶了?
没事,你这种败类,估计哪天被虐猫的心理变态杀掉,我们也不会同情的。
那弄死你这种垃圾是不是也没问题?
你又知道了?一出交通事故多的是人在搜事发照片无码的,都是心理有病?
这其实没啥必然联系。还没干呢也没动机你就直接扣罪犯的帽子。感觉不合适
你以为是刑事诉讼啊,还司法鉴定。开除作弊学生是不是也要司法鉴定啊?旷课是不是也要司法鉴定啊?
多读些书不行么,非得来这秀无知
就算是杀猪杀羊,网上能找到几个视频?我们上解剖课的时候都不会去拍什么视频的。本来虐杀猫的时候就有那些动物的惨叫声会引起人的不适感,别说那些内脏之类的了。连王刚这些做饭的都知道剪掉一些画面,打上马赛克,他们都知道这些会引起一些人的不适,一个大学生会不知道?说到底自己变态也没啥人能管,这b还拿出去卖,被警告以后还tm不改,这tm和你说的踩蚂蚁是一回事儿?
我觉得可以,就这种虐杀动物为乐的变态,那天动物换成人一点不稀奇
你这个结论全凭脑补
一边把虐杀动物和什么左右脚进教室混为一谈,用心何在?
和法律没关系,和校纪有关系
1没开学2不在学校实施的
法律没规定
??这和法制有啥关系,开除他不涉及司法权吧?
学校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做出退学处理。如果范源庆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学校。
区别在于为了吃而杀和为了快感而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