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猫学生不应该被学校开除

楼猪被白菜拱
楼主 (虎扑)
学校处理虐猫学生的程序不应该是立马开除这么简单。现在中国的法律上,虐猫学生到底有没有违法还没定论,学校不是司法机关可以评定学生的违法行为。而且关于退学的规定 第十二章 退 学 第五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不办理恢复学籍手续 的; (二)应休学而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的; (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四)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麻 风、性病等疾病或因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五)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六)符合本规定其他退学条款的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原《山东理 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关于处分的相关规定: (一)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罚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下同)处分。 (三)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被司法和公安部门认定,但不予处罚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下(含记过,下同)处分。 第十一条 违反国家、学校网络管理规定,扰乱网络管理秩序,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轻微,经教育能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没有规定和条例可以直接开除或勒令退学虐猫的学生, 但是学校不是不可以开除学生,而是在批评教育后,学生不改,学校可以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不仅没有按照规定处理,而且并没有起到批评教育的作用。
2
2017082100
学校按校规处理了,不服就去法院起诉学校

皇帝lbi
如果你经常看我国法律 社会影响可是很重要一个词

五五开不丑
为啥没有楼主sb这个选项

快船之魂
所以?

佛山段正淳
有不少变态杀人犯都有这种虐待动物的前科,非九年义务教育时间内的学校敢留他随便他咯,反正出了事学校担责任。

故乡_庭院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百步笑如疯
???

恶人的救世主_DIO
可能在你们看来,猫命不值钱,比起一个人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廉价多了。我说实话,确实不值钱。
但是这个学生丢掉的人性值钱,他这一部分的人性已经没有了。应该开除他不是因为他破坏了其他的什么东西,只是因为他破坏了自己的人性。

w
wze88
建议把楼主跟他放一个宿舍里面。放到楼主现在在上的学校,别让提升学历了。

终极一击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我觉得教育的正常方向是普法学法、依法行事,而不是敲键盘。我同意增加、修改相关法律,而不是“迫于舆论压力”无依据的使用权力。

跳伞塔派出所
活该

啊薯
学校真的只是让你学习嘛?小初高中阶段,你接触老师的时间比你家人还多,学校是教你做人,树立好三观引导你走向正路,但是你看看那个学生做了什么,现在敢这样做,以后就敢杀人!

缺钱小宝
第十一条 违反国家、学校网络管理规定,扰乱网络管理秩序,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轻微,经教育能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这条是不是适用,已经造成很恶劣的影响了

8
8必多说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难道不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谁tm不恶心这种人,但连环杀人犯都得有辩护律师

我可能是石乐志
引用 @五五开不丑 发表的:
为啥没有楼主sb这个选项

我觉得这个确实值得讨论一下吧。。。

拉风的不要不要的昵称
法律追求公平和正义,罗老师说的,很多时候不仅要考虑行为也要考虑伦理

罗斯Original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关键的是,还挑衅
阴阳怪气

那英叨郎
把他踢了,撇清关系完事,要不以后提起来,问哪个学校毕业的,多丢人

汰渍Tide
引用 @我可能是石乐志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确实值得讨论一下吧。。。

不需要讨论

7
711117
如果你在学校只学会了知识,没学会怎么做人,那就算你是全国高考状元也是个废物人渣

h
hjw24
不开除留着对人下手?心理已经有问题了

一只生气的河豚
内心这么阴暗毒辣 退学算便宜他了

洛杉矶英雄科比布莱恩特
引用 @五五开不丑 发表的:
为啥没有楼主sb这个选项

有的话估计都会选

用户0069160927
引用 @五五开不丑 发表的:
为啥没有楼主sb这个选项

因为带选项的一般都知道不是真心骂他,这个不带是因为真的要骂他

D
Delly北极光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这是最基本的法理精神,杀人犯还要找辩护律师呢,万众一致无人质疑这样的集体无意识才是教育的悲哀

S
Shi瓜奇的朋友
引用 @我可能是石乐志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确实值得讨论一下吧。。。

想讨论就尽量不要和网友讨论,和法律界朋友谈一谈还行

毒液肥仔
200多条生命就不是生命吗?

一鸣爱漫漫
我觉得学校更多的是切割吧,就像挂大官的照片,大官出事了就立刻取下来,这种其实问题很大,学校不应该是这样的

Y
Yaizd
参考一下杨文战律师的观点

b
borancit
学校如果不处理你看看影不影响生源和评价

洛杉矶英雄科比布莱恩特
建议把楼主跟虐猫男放一起住

小源哥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楼主恰恰证明我们的教育是没问题的,我相信他内心也希望将这个恶魔千刀万剐,但是在执行的时候他选择查询条例、依法依规而不是出于一时的激动就发表评论。
面对这样一个恶魔,法律法规没有对得上的条目,只能利用学校的权力进行打击,这是不合理的。如果仍然不在这里进行思考,下次再出现一个恶魔可能就要逍遥法外了。

我有一只混球
选项少了一个 楼主傻逼的选项

百年后吃Taco诉衷肠
学法的经常调侃法律学多了就丧失人性了,但是很多人还没学法就已经没有了人性。楼主这种机械司法的思维,要是真的学法了估计就是于欢案一审那样的法官。

双面矛盾综合体
一个有虐待倾向以此为乐的人,是反社会人格犯罪的模板之一

对不起这么多年我一事无成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刚刚开始感觉是一个猫,这你妈200多还有人洗,这种人就是变态,以后报复社会杀人一点都不奇怪,历史上的变态杀人犯小时候还没他这么变态。

拖丶就硬托007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比如楼主

吃瓜大侠
人性都没有的东西,法律对它适用吗

学习通
我艹,虐猫人来虎扑了???可怕

一臣啊
引用 @8必多说 发表的:
难道不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谁tm不恶心这种人,但连环杀人犯都得有辩护律师

我觉得这属于传播和制作血腥暴力视频,可以定罪,不光开除,还应该判他

A
AlpRex
引用 @五五开不丑 发表的:
为啥没有楼主sb这个选项

你想搞统一投票🐶

一片荒芜888
是不是饭吃太饱没事干
李信不姓李
引用 @罗斯Original 发表的:
关键的是,还挑衅
阴阳怪气

不懂就问,学校把他开了,他就不能继续干这事情了吗,我怎么感觉会更加猖獗,限制还变少了

硬汉考尔德


p
ppp520
引用 @终极一击 发表的:
我觉得教育的正常方向是普法学法、依法行事,而不是敲键盘。我同意增加、修改相关法律,而不是“迫于舆论压力”无依据的使用权力。

罗翔教授说过:他认为法律应该遵循人类朴素的价值观。我也如此认为,而不是敲键盘。

牙缝儿
你说不该就不该啊

不过四六级来找我
引用 @楼猪被白菜拱 发表的:
清华伤熊案,中国青年报的文章 http://www.cctv.com/special/435/4/37791.html

http://www.cctv.com/special/435/4/37801.html

然后呢,你发这个想表达什么?你说没有条例规定虐猫的不能开除学籍处分,那你自己看看你这句话上一条也就是第十一条写的是什么

烈烈风中Sccc
引用 @我可能是石乐志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确实值得讨论一下吧。。。

不需要

槑秃老爷车
这个是已经批评教育但是不改的吧

一个半月的但丁
小兄弟,大部分时候,这个社会都不会给你作死的机会。公司还可以随意裁员呢,被裁的人违法了吗?

木头人翡府
这种心理变态的人说不开除看来是没和你家小孩当同学,

Y
YuBingSen
洗,就硬洗,真NM离谱

槑秃老爷车
麦当劳三要素?

小胖子爱美食
规定就是需要不断来修正完善的

H
H2NKXJBD
我觉得你脑子出问题了

k
kuoikos
开除都他妈不够

中国科学院院草
引用 @缺钱小宝 发表的:
第十一条 违反国家、学校网络管理规定,扰乱网络管理秩序,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轻微,经教育能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这条是不是适用,已经造成很恶劣的影响了

这个说的是“网络管理规定”之类的吧

中国科学院院草
引用 @2017082100 发表的:
学校按校规处理了,不服就去法院起诉学校

校规哪条?

风城闪电侠
一个大学生还虐待动物,只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禽兽而已

在你的心上如印记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因为在虎扑猫狗只是宠物 食物 不是生命

M
MU名宿濑神
引用 @五五开不丑 发表的:
为啥没有楼主sb这个选项

说的好!!

东契奇和托雷斯
这种人精神和人格反人类反社会,我建议是送到精神病院,永世不得出院。

哈维尔丶萨内蒂
引用 @楼猪被白菜拱 发表的:
清华伤熊案,中国青年报的文章 http://www.cctv.com/special/435/4/37791.html

http://www.cctv.com/special/435/4/37801.html

清华的是第一次干就被抓了。
而你要维护的是干了两百多次,还拍视频到处宣扬。
对比看,次数翻了两百倍!
你居然想强行扯到一起来看?
法律上也分初犯和累犯!

国科大吴彦祖
引用 @五五开不丑 发表的:
为啥没有楼主sb这个选项

万一楼主下辈子想投胎做猫呢🐶

M
MFDY1
引用 @五五开不丑 发表的:
为啥没有楼主sb这个选项

因为这个问题不需要讨论

哔哩哔哩直播
引用 @李信不姓李 发表的:
不懂就问,学校把他开了,他就不能继续干这事情了吗,我怎么感觉会更加猖獗,限制还变少了

毕竟这个人已经是心理极度扭曲了,可能是为了不让他影响其他学生,毕竟是高等院校。

虎扑用户072579
引用 @李信不姓李 发表的:
不懂就问,学校把他开了,他就不能继续干这事情了吗,我怎么感觉会更加猖獗,限制还变少了

那就算把他开了,他会更猖獗,那让一个人配着大学生的资格去虐猫不更让人笑掉大牙?

虎扑用户486488
有的人学法学到最后人性也没了

虎扑用户640113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说明屁股出了问题!

虎扑用户765341
如果细究校规,肯定可以开除,当年开学考校规,如果跟你较真,没几个学生是完全符合校规的,大学校规手册上的规定比想象中严格的多,他这样已经可以说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开除完全没问题,如果有问题,也是校规制定的不全面。

虎扑用户657792


虎扑用户257417
我记得前两年吧 湖北经济学院不是有个男生虐杀猫咪被开除了吗。

虎扑用户389062
引用 @中国科学院院草 发表的:
这个说的是“网络管理规定”之类的吧

虐猫的东西是在网上发的,沾的上边

虎扑用户186516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这个只是退学,事实上应该开除学籍

虎扑用户068849
引用 @ppp520 发表的:
罗翔教授说过:他认为法律应该遵循人类朴素的价值观。我也如此认为,而不是敲键盘。

这也不是敲键盘啊 你学校要把他退学是不是应该先修改一下学校的相关规章呢?

虎扑用户331575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过学都知道这十六个字吧?
抛开制度规范层次的健全与否,有理可据才是教育应该做到的一个基本面吧?

虎扑用户774711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给200多只猫活扒皮,掏肠,活烧的学生。
被教育开除还有人认为不应该。
就说明我们的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我本来还想说虐个猫,顶多道德谴责,没有依据不符合规则就给退学过分了。。。
看了你回复才知道这货虐200只猫,还这么残忍,直接走流程精神病院诊断→退学就可以了,绝对符合规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