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特雷西麦克格拉蒂 发表的: 要说位置,2号楼比3号楼还好,这分明就是坑人。
引用 @Hello樹先生 发表的: 不是住建部门发明的,但是他们可以取消吧?所有的地产商都是政府的打工仔而已,把矛盾转移到老百姓和开发商之间,自己赚钱就行。否则地价为什么卖的这么贵?
引用 @砼豌豆 发表的:公摊面积历史上的起源你都搞不清楚,斯德哥尔摩症犯了?
引用 @懒火柴__ 发表的:自己看我新补的图,这个规范是谁制定的,我框出来了
是的,就是要涨价。没办法
其实取不取消房子总价是不会变化很大的 取消公摊 产权面积变小 开发商定的单价就要变高了
管他谁发明谁发扬光大,我就想知道我们为啥要用?原子弹在日本杀了那么多人你不骂美军你骂爱因斯坦?
这么垃圾的制度,全世界仅此一家
还规范,趁早废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