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岛城实力撩妹 发表的: 最小那个还没判死刑,真特码的
引用 @朝阳内马尔 发表的: 你懂法么
引用 @咯登炮 发表的: 男主做饭,烧一锅热油。男主一只手被拷,但是单手足矣。plan A:男主拿出一棵葱,跟肥猪说:“你,帮我把这葱切了,我给你炒个鸡蛋”,肥猪一旦去切葱,热油泼他,肥猪当场三级烧伤,嚎叫不止。男主夺刀,对着闻讯赶来的三人说:你们走,我把这头猪杀了,警察抓我,算不到你们头上。”——成功翻盘。plan B:肥猪不去切葱,男主继续烧油。然后迅速一泼,肥猪惨叫。男主扯出煤气,对着三人说:“”你们走,我跟这猪死在厨房,不然的话一起死。“”——翻盘 转jr。
引用 @约基奇绝不约鸡骑 发表的: 《消失的新娘》把网传尸检报告内容删了!
引用 @卧槽袁华原来是你 发表的: 隔一段时间来一次,算了别聊这个了,字都是复制的
引用 @打铁王莱昂纳德 发表的: 看的真是气愤
引用 @木村小拓哉 发表的: 看得我现在心里很难受
引用 @詹姆斯的小WIFI 发表的: 可能就是被吓傻了,或者这个男主人的确平时太老实,就认命了。主要原因还是男主人性格吧,他媳妇被强上他只是说求求你们不要伤害她。可能出于保命。
引用 @best我 发表的: 对 当时看了特别气,死缓两年,就因为17岁还不够18,照片还打码了,那三个处死上过新闻,最后这个还没提过,该死的未成年
引用 @詹姆斯的小WIFI 发表的: 补充一下背景,这家人住的地方比较偏远,旁边还有两户人家但是都没有人住,这就给犯罪分子创造了机会。男主人知道自己的妻子被。。时,只希望他们不要伤害她,但是根据惨叫和尸检报告我们可以推断出付某可能咬掉了她的一个乳头,并用牙签插进了另一个。人性的恶不是我们可以想象得到的。
引用 @詹姆斯的小WIFI 发表的: 为啥
引用 @詹姆斯的小WIFI 发表的: 一个样,我第一次上高中时听我同位讲的,第一次听十分气,然后去找了一下,发现过程比你想象的还要残酷的多。对这个女的百般折磨啊,就算活下来身体也会受很多难以修复伤。更别提心灵了。
引用 @宇宙无敌课代表 发表的: 好像在牢里给锤成傻子了,罪有应得
引用 @柳花明 发表的: 这个翻牌了电影的吧?邓超拍那个?
引用 @K收起你那挡拆B 发表的: 还有就是问一句法律方面的:男的在确认老婆被强的时候,拿刀把他们砍死了,男主人会不会判刑?防卫过当?
引用 @天可怜见的 发表的: 消失的夫妻那个案子吗?
引用 @飞天鞭幅柯镇恶 发表的: 费县jr路过
引用 @飞在半空中的猪 发表的: 拔煤气罐可以,反正都是死,没准没爆炸之前还能把他们吓退,不过速度要快拔掉煤气管,然后准备打火,要是上来威胁果断打火,然后把屋子烧了,没准趁乱,那女的还能活
引用 @ClancyBear 发表的: plan A:你们觉得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会接受这种语气的要求?plan B:煤气灶里火还在呢,拔出来直接一起玩完是吧键盘理论总是比实际做的容易。真要那么简单,世界上哪来的那么多无解凶案和冤案
引用 @闸北小白龙 发表的: 把煤气罐可能是唯一不被折磨的办法。所以现在在家门口装个智能防盗锁,并在家里装个摄像头连在手机上多好。科技确实改变生活
引用 @似熊非猫奥利奥 发表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他妈到底在保护谁……
引用 @詹姆斯的小WIFI 发表的: 这家人装有摄像头🎥,最后被犯罪人把线剪掉了,电脑主机都给搬走了,破案这么快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付某最后要穿男主人的裤子,但是最后发现裤子上有血迹,最后又换回来时,裤子里的社保卡忘了拿,因为这一时的贪念,迅速被警方抓住了,真的想说,真tm该,傻*东西!草!。要不然虽然可以根据现场DNA确定罪犯,也需要几年时间。
引用 @虎扑JR0572698470 发表的: 山东临沂费县??
引用 @天肥郎君 发表的: 这几个畜生放在任何一个封建王朝都是凌迟的命
引用 @詹姆斯的小WIFI 发表的: 对,临沂费县,中国的地方名应该没有重复的。
引用 @虎扑JR0572698470 发表的: 我giao?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引用 @九月马努 发表的: 有个叫什么效应来着?斯德哥尔摩好像。如果你真处于那种状况下,求生本能会让你顺着他们来
引用 @世界之囚 发表的:不成立啊,他媳妇还在外面
引用 @詹姆斯的小WIFI 发表的: 2013年,你看我的文章了没有啊,笑哭,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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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说,死亡太便宜他们了,要不死的话,会有人叫他生不如死!
你懂法吗?之前一个男的把强奸他老婆的人,砍了,结果被判刑了,理由就是没有对他正在进行攻击
🛋️ 沙发板凳
plan A:男主拿出一棵葱,跟肥猪说:“你,帮我把这葱切了,我给你炒个鸡蛋”,肥猪一旦去切葱,热油泼他,肥猪当场三级烧伤,嚎叫不止。男主夺刀,对着闻讯赶来的三人说:你们走,我把这头猪杀了,警察抓我,算不到你们头上。”——成功翻盘。
plan B:肥猪不去切葱,男主继续烧油。然后迅速一泼,肥猪惨叫。男主扯出煤气,对着三人说:“”你们走,我跟这猪死在厨房,不然的话一起死。“”——翻盘 转jr。
可能就是被吓傻了,或者这个男主人的确平时太老实,就认命了。主要原因还是男主人性格吧,他媳妇被强上他只是说求求你们不要伤害她。可能出于保命。
把网传尸检报告内容删了!
为啥
纯手打,不信你去找。
看得我现在心里很难受
对 当时看了特别气,死缓两年,就因为17岁还不够18,照片还打码了,那三个处死上过新闻,最后这个还没提过,该死的未成年
一个样,我第一次上高中时听我同位讲的,第一次听十分气,然后去找了一下,发现过程比你想象的还要残酷的多。对这个女的百般折磨啊,就算活下来身体也会受很多难以修复伤。更别提心灵了。
还有就是问一句法律方面的:男的在确认老婆被强的时候,拿刀把他们砍死了,男主人会不会判刑?防卫过当?
第一次看是央视报道的,这尸检报告当时央视也有提过,当时就想怎么有人可以这么恶毒
龙哥案之前,正当防卫界限很模糊,条件很苛刻,你这么搞,在对方没有对你下手的时候先下手把对方弄死弄残,搞不好就是自己蹲大牢。。。跪求对方也许能捡条命。
所以说。。。感谢龙哥为我国司法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法他妈到底在保护谁……
拔煤气罐可以,反正都是死,没准没爆炸之前还能把他们吓退,不过速度要快拔掉煤气管,然后准备打火,要是上来威胁果断打火,然后把屋子烧了,没准趁乱,那女的还能活
这几个畜生放在任何一个封建王朝都是凌迟的命
让他领略下什么叫生不如死
住这种房子得准备很多东西 不然住的不安心
好像在牢里给锤成傻子了,罪有应得
这个案件叫“消失的夫妻”,那四个真的不是人
有时候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能说对生的顽强让人唏嘘。唉
十分同意,像王刚一样宽油烧热了油,干就完事了反正都是死,谁狠谁活下来
有链接吗
怎么说……
让他做饭时应该有机会的。几个人犯罪应该有一点畏惧,加上男主愤怒值
没有这回事。只是我们都希望这事。
另外,这种社会渣子就该碎尸万段。
不成立啊,他媳妇还在外面
以前在知乎上看过,被特别“关照了”
烈日灼心?
那又怎样,这种事应该让大家知道人心的恶
没有这事儿,都是编的,很多人希望监狱里面的江湖人士盗亦有道……但实际上暂时没有证据。
plan A:你们觉得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会接受这种语气的要求?
plan B:煤气灶里火还在呢,拔出来直接一起玩完是吧
键盘理论总是比实际做的容易。真要那么简单,世界上哪来的那么多无解凶案和冤案
我邻居一个30岁左右的岁进去过,他说强奸犯在里面很惨
草!!
龙哥案之前保不准,那事出来后就是只要对方拔刀就可以无限还击
我们这里的人😂
不信,罪犯能有什么道义
这四个人都是我们这的。。 这几个真畜生不如
主要是假如不是害命的话,一般的人都会给钱吧,大部分的盗窃抢劫都是不害命的。
把煤气罐可能是唯一不被折磨的办法。
所以现在在家门口装个智能防盗锁,并在家里装个摄像头连在手机上多好。科技确实改变生活
+1。。我的意见是 1.都是马后炮,知道了结局是会死才去制定的反抗方案 2.能在那种场景想出plan a plan b并且实施的人,街上百分之90做不到
给我们只有教训。。就是别住太偏,而且平时多锻炼吧,身体健壮才是硬道理
这家人装有摄像头🎥,最后被犯罪人把线剪掉了,电脑主机都给搬走了,破案这么快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付某最后要穿男主人的裤子,但是最后发现裤子上有血迹,最后又换回来时,裤子里的社保卡忘了拿,因为这一时的贪念,迅速被警方抓住了,真的想说,真tm该,傻*东西!草!。要不然虽然可以根据现场DNA确定罪犯,也需要几年时间。
刑法中规定,入户抢劫的,最高可以判到死刑。而且一旦被公安机关立案,不受追诉期的限制。所以,这种案件中你看到的歹徒的脸,基本就是个死。还不如搏一把。
我理解的保护法,应该是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对犯罪分子要从重量刑。这保护的主体才是未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人犯罪不追求刑事责任,说明法律保护的主体是犯人。
越想越气,要不然现在好说也得开了三四家店了,加上外卖盛行,加个美团饿了么,至少养家不是问题,也应该在县城买房子了,女主人当时据说是怀孕了,孩子也应该好几岁了,具体我也不清楚。一群狗*东西!!
我觉得这事没谱。
都说什么罪犯也有家人,最恨的就是。犯,碰到往死里打。这个不成立啊,你罪犯犯别的罪时候怎么没想到家人?弄得像正义使者一样,其实自己也是罪犯。
而且虎扑之前发过贴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基本证实这种情况并不存在。
光入室抢劫这一条就可以无限防卫了。
不是专业的,不过觉得,如果制止犯罪,强的过程中,应该不会被判。如果拿刀,强的怂了,停止了,并求饶开始逃跑,还上去砍,估计是过当。
对,临沂费县,中国的地方名应该没有重复的。
确实,这种畜生行为,不管是在哪个朝代,都会被判最惨的死法。
以这几个罪犯的行为来看这样是威胁不了他们的,最实际的还是厨房杀(伤)一个然后从窗口逃脱(如果楼层在四楼以内),或者同归于尽(也许可以杀两个)。一般人也不会第二个选项,因为并不知道结局是被杀害
我giao?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只是没想到这群人这么人渣,唉
2013年,你看我的文章了没有啊,笑哭,笑哭。
有个叫什么效应来着?斯德哥尔摩好像。如果你真处于那种状况下,求生本能会让你顺着他们来
那个最小的当时去银行取钱虽然眼睛打了马赛克,但是他猥琐的笑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也分人吧,心理学效应只是研究了一部分人,要是遇上当兵的或者官兵啥的,这几个估计得伤几个,弄不好还有死的。
建议对这种情节极其恶劣的恢复车裂
没办法的办法啊,不然就是死路一条
我看到这个案件就会感觉到心理极度不适,那些直击内心的描写,我每次看都会很揪心。我不知道反反复复把这个案件提的人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来提这个案件,缺少经验?
逝者已去,不要让受害人频繁的曝光,是对逝去的亡灵最好的祭奠。
无限防卫
现行刑法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为了鼓励人们同暴力犯罪作斗争,扼制严重犯罪,稳定社会治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而作的规定,这一规定并不是赋予受害人绝对的无限防卫权,而是特殊防卫权。
看的有点快,半夜有点害怕,哈哈
是我的话我真的想办法都要解围,忍不了的……
搞笑呢,那种情况别吓尿就行了还使唤人家,怕是当场挨一jio
恶魔在人间
消失的夫妇虎扑都不知出现几次了又拿出来水
在封建王朝最小的那个也活不了,法律让他捡了一条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