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躲在草丛里 发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
引用 @黒丝 发表的:皮肉内脏吃了,骨头敲碎冲马桶
引用 @进击的快船 发表的: 麻烦大家快点,都快臭了
引用 @叭嘞叭嘞轰 发表的: 看数据,可能是比较瘦的马鹿,不是保护动物,没事儿直接丢掉就好。
引用 @王牌射手Cauthy 发表的: 虽然是愚人节 但是开这种玩笑真的挺无聊了 我反正是无感
引用 @请称我为船长 发表的:我上次看到这个段子还在读小学
引用 @老北京杨道 发表的: 用氢氟酸吧,记得买聚乙烯的大桶装
引用 @就当是一场梦 发表的: 买鱼干啥
引用 @虎扑JR0271861756 发表的:搜索香港 踏雪尋梅。跟著做
引用 @JaGGerIsMe 发表的: 现在毕业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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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桑怀特塞德的大帽 发表的: 自首,会有人来处理的
引用 @J_Rooney 发表的: 你这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的。
🔥 最新回帖
幸亏没把处理方法说出去
前几天那个护士就是因为没吃完,自首了
罗翔老师,是你吗
🛋️ 沙发板凳
这种玩笑,有可能被请过去喝茶的。
这就是为什么家里要买一台粉碎机的原因
🐎快臭了吧 nt
PS 亮了多说一句,我的话可能只有一半严谨,有些马的身长应该是能达到1.75米的,但应该不止有65公斤,这里不太严谨,为什么说一半严谨呢,因为楼主是真的NT [ 此帖被36MarcusSmart在2020-04-01 13:37修改 ]
臭了为什么还能发帖🐶
造谣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自首吧
低级恶俗的笑话
@平安网警
专业啊
现在毕业了没?
买鱼干啥
一天一个入狱小技巧
绝命毒师里面的剧情吧
应该是因为鱼腥气味重,可以盖住味道
原来一个甘瘦葛人,系可以有甘多脂肪葛。
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了
最怕的这是反套路,楼主说的是真的
老手了
吃尸体
可能是鱼,海鱼有这个长度和质量的,另外鱼气味比较腥,符合臭的特征🐶
老杀手了
让邻居骂你没公德心,楼道里放味道那么大的垃圾。 [ 此帖被叭嘞叭嘞轰在2020-04-01 13:49修改 ]
现在孩子都读小学了
自首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
然后警察叔叔早早就来约谈你了
楼主没看前几天的护士医生的新闻?剁成块做成鸡肉味就行了
老狱友了
自首吧
老白是你吗?
对啊,本来处理的也是动物,为什么放鱼?加点海鲜?
你这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的。
皮肉割下来放到绞肉机里放,拌点调料用来包饺子。
头发用化毛膏化了。
剩下的剁成块,鸡蛋液裹面包糠。
我建议楼主慢慢吃🐶
我以为是处理动物,那我修改掉。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