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讲电影:《肖申克的救赎》男主人公越狱构成逃脱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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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x2921
看的我都想再考一次考法律了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scx2921 发表的:
看的我都想再考一次考法律了

我不想。。。因为那个时候司法考试的人已经魔怔了,不正常了。。太搞这些老师的个人崇拜,我们那个年代,还是什么刘凤科凤科大帝。。钟秀勇之类的,基本上你对他们讲课风格就不能有质疑,不然马上就一群人扑上去。。。

虎扑用户710523
罗老师 有点憨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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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j天行轶事
这个问题在学界讨论挺多的。不过大牛很多都认为不构成,比如说张明楷就认为如果是因为司法机关的原因导致被关押的,不构成本罪,但是在认定上要谨慎,要考虑司法机关行为的过错程度。从违法性层面而言,脱逃罪保护的是司法秩序,而脱逃行为则保护了人身自由,这两种法益应当是自由更大,因为自由才是被保护的法益,秩序实质上保护法益的手段,不能为手段而放弃利益。从责任层面而言,也不能期待一个被冤枉关押的人不去逃脱,这也是对人性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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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y06
引用 @姑娘我是你对象啊 发表的:
对啊,不开上帝视角这案子知情人被杀,没有人证,物证就一把占满安迪指纹的枪,怎么判也没人想到真是误判啊😂

这样的证据让人怀疑,但不能让人完全确定主角的罪行

reasonable doubt 还是有的

所以本来就不该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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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j天行轶事
引用 @杀马特勇者 发表的:
上帝视角他无罪,但是非上帝视角他这越狱了还是有罪啊。。

罗翔实际说的是脱逃以后,发现脱逃人无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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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j天行轶事
引用 @皇马7号077 发表的:
国服第一法师

真正厉害的法师。。是不会出来上培训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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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j天行轶事
引用 @安心做个板栗咖 发表的:
我觉得他说的没错啊。安迪越狱无罪的前提是他被错判了,但是否错判目前只有上帝视角才能知道。而电影里无从认定安迪是被错判的,所以他的越狱仍然有罪。相反如果电影里有办法认定他是错判,那他就应该被释放,那么他也不需要越狱。有点悖论的意思。不懂我说的有没问题,请指教。

罗翔说的实际是脱逃以后发现无罪的情况。。你的理解能力有点问题。而且有办法认定是错判就不会逃狱?逻辑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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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GLY
引用 @爱吃糖葫芦的糖萌萌 发表的:
有些学者只看到了第二层,而把罗老师想成了第一层,实际上他是第五层

我以为你在说锦卫门。

我与刘备
引用 @BinaryMe 发表的:
你再看看,监狱长还是谁不愿意,安迪掌握了他那么多机密,能让他活着离开吗

我和你说的有区别吗?
杀妈特罗斯
引用 @冬泳鸽 发表的:
我来说:因为主人公不叫张三,所以无罪🐶

按照这个原则《我不是药神》主角很容易就能判无罪啊。

虎扑用户062130
每一片羽毛都充满自由的光辉

不特定多数人
引用 @我的故事正在发生永远不能调头 发表的:
比尔 拉塞尔

不是曼德拉吗

不特定多数人
引用 @保罗带领雷霆夺冠 发表的:
感觉这个罗翔讲的挺有道理的啊

中国政法的教授 今日说法的嘉宾 还是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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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hupu61
“激烈的批评被消灭了,他们再来消灭温和的批评,等到温和的批评都没有的时候,他们就消灭那些保持独立不赞美的人了,到最后,如果鼓掌不起劲,都会被消灭。”——《肖申克的救赎》
親自指揮親自部署
引用 @以赛亚打托马斯 发表的:
毕竟厦大法考。。哦不对。。厚大法考招财猫

讲真我看罗老师的视频看了将近一个月才发现是厚大法考,原本一直以为是厦大法考
以赛亚打托马斯
引用 @不特定多数人 发表的:
中国政法的教授 今日说法的嘉宾 还是厉害的

加一个身份:厚大法考招财猫
哈哈哈哈
坤君酱
引用 @PangGLY 发表的:
我以为你在说锦卫门。

堪十郎:你演我!?
传次郎:你演他!
锦卫门:我演……我自己???

虎扑用户275790
引用 @百年后吃Taco诉衷肠 发表的:
如果全世界就他一个人知道自己无罪这肯定是不用讨论的,肯定是脱逃罪了。罗老师的意思是,如果知道他是无罪的,还应不应该以脱逃罪进行处罚。毕竟根据一些机械司法的观点,就算你无罪,但是你越狱了,所以我还是要处罚你。

终于有人能够明白这个视频的意思了。。。一帮人抬杠抬的完全都是风马牛不相及

抹茶蜜豆
引用 @我的故事正在发生永远不能调头 发表的:
比尔 拉塞尔

那是男配

鸡蛋灌饼四块一个
引用 @我的故事正在发生永远不能调头 发表的:
比尔 拉塞尔

出狱后开始他如梦一般的篮球生涯。

用户0145032742
引用 @PangGLY 发表的:
我以为你在说锦卫门。

老计谋家了

粘糕一只
引用 @安心做个板栗咖 发表的:
我觉得他说的没错啊。安迪越狱无罪的前提是他被错判了,但是否错判目前只有上帝视角才能知道。而电影里无从认定安迪是被错判的,所以他的越狱仍然有罪。相反如果电影里有办法认定他是错判,那他就应该被释放,那么他也不需要越狱。有点悖论的意思。不懂我说的有没问题,请指教。

不是悖论。
你说的有罪是指执法,谁来做呢?监狱的部门如何执法,那他这种情况是有罪的,应该抓,可能还要视情况击毙。
视频说的无罪是指法理上。谁来做呢?在实践中,一个辩护律师可以此为基础来辩护,修正法律的人可以以此来申请完善法律。
所以,监狱部门,警察,律师,参与制定修正法律的人,各有各的活,相互并不矛盾。
她叫洪叶
引用 @Reinmann 发表的:
罗老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讲这种课符合规定不?

法考课为啥不符合规定,我们法制史老师还是厚大教理论法老师呢。。

蒂亿奥DIAW
引用 @zkgoodboy7 发表的:
那比如张三女儿被强奸 然后女儿自杀了 张三去把强奸犯杀了 这在道德伦理上可以容忍吧? 那这样张三侵害了法益,也不算犯罪吗?

侵犯了新的法益,就是别人的生命权,你作为一个自然人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所以当然构成犯罪,这跟前面的强奸没有任何关系,一个罪行的起因不能成为另一个犯罪的免责条件。这个和视频里讲的不是一个事情。

戒抽先戒买
如果张三仗着自己老爸是人大,老妈是富商,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很多人告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从不作为。有一次李四的老婆就被张三弄死了,李四怒不可遏提刀直接剁了张三,这构成犯罪吗?

煙頭小佐
引用 @快乐章鱼烧 发表的:
罗老师:我还有第四个环节,1995为什么这么刺激?哦,不是,是肖申克。。。

当时看等一个人咖啡的小说,里面就有提到说有一部超出名超好看的电影刺激1995,我就想这么有名的电影我居然没看过,一搜……🐶

虎扑用户396049
引用 @梦想正狂奔 发表的:
对啊!谁来判定司法秩序是否正常?😑

嗯,用安迪举例子就是告诉你小前提是真理的情况下,套入大前提得出来结论当然安迪无罪。但是现实司法中,工作人员用三段论时没有上帝视角,小前提不是真理,以工作人员推理得出结论,还是要定罪的。现实不是电影艺术,哪怕错了,但司法判决已经是这个社会所能给予的最善良最可操作的终局定论了。

虎扑用户396049
引用 @水瓶爱喝水被注册了 发表的:
终于有人能够明白这个视频的意思了。。。一帮人抬杠抬的完全都是风马牛不相及

罗老师只是在强调不要对立良知,其实没什么现实普适作用。证据为王,现实中无论是法律人还是大众都无从得知小前提的真伪。记得刚学刑法的时候
讨论过一个问题。如果一个房间只有ab两人,a乐观积极,b与a有血仇。第二天a被捅死,没有任何证据指向b,那能不能对b定罪呢?
多嘴一句,想知道忽视证据的后果,建议看看b站回形针科普婚姻法里如果屁股不正能有多歪。

吉克耶格尔
引用 @Reinmann 发表的:
罗老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讲这种课符合规定不?

大学老师都是副业

婆多野结衣
那为什么 我不是药神 里面 徐峥还是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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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goodboy7
引用 @蒂亿奥DIAW 发表的:
侵犯了新的法益,就是别人的生命权,你作为一个自然人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所以当然构成犯罪,这跟前面的强奸没有任何关系,一个罪行的起因不能成为另一个犯罪的免责条件。这个和视频里讲的不是一个事情。

嗷 明白了

愿将欢笑声盖掩苦痛那一面
引用 @蜗居在孤城的伤口 发表的:
无论从法律的视角还是上帝视角。他都是无罪的。

为什么?法律上他是杀人犯,没有证明他是被误判之前他越狱就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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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dekaihupu
为了救母去抢劫,那也能轻判咯?

蜗居在孤城的伤口
引用 @愿将欢笑声盖掩苦痛那一面 发表的:
为什么?法律上他是杀人犯,没有证明他是被误判之前他越狱就是有罪的

可是狱长破坏了他证明自己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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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weh4869
引用 @杀马特勇者 发表的:
上帝视角他无罪,但是非上帝视角他这越狱了还是有罪啊。。

当越狱后发现你是被冤枉的,那越狱还算不算犯罪。你可以这么去理解。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引用 @杀妈特罗斯 发表的:
按照这个原则《我不是药神》主角很容易就能判无罪啊。

药神已经从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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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gram3
罗翔这味儿太冲了

推倒奥尼尔
引用 @战车入库 发表的:
虎扑看了这么多集罗老师讲法律,有没有人点播下我们医学界的贺银成啊,也是个讲课大神😂

兄弟想问一下 医学生也有类似法考这样的行业入门资格考试吗?

战车入库
引用 @推倒奥尼尔 发表的:
兄弟想问一下 医学生也有类似法考这样的行业入门资格考试吗?

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过了才有行医资格

陪你去砍刘星宇
引用 @姑娘我是你对象啊 发表的:
对啊,不开上帝视角这案子知情人被杀,没有人证,物证就一把占满安迪指纹的枪,怎么判也没人想到真是误判啊😂

片子具体内容我忘了,光有枪,如果不能证明子弹是从这把枪里发射的还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