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我了,罗翔老师经典语录节选

篮板之上
引用 @babylow 发表的:
一天吃一只金丝猴,第二天就被抓了,因为第二天已经只是一天没吃了,不符合紧急避险🐶

盲⭐,你发现了华点🐶

绝不踏进湿乎乎
引用 @青州cc车主 发表的:
青岛已经有一家了😂

就是我看到的那个。。
虎扑用户767254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
为啥绝对的自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因为弱者会为了钱放弃部分自由

有过改之
引用 @绝不踏进湿乎乎 发表的:
最后的一个问题,我已经见到类似场所的广告了。

产品要多高级才能吸引人啊

M
Mamba科比布莱恩特
引用 @yinzhurou 发表的:
但是有一个罪名叫做传播yin hui物品罪

这个罪的传播和传播银晦物品牟利罪不同,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使用的行为不是你说的这个罪的传播,播放、出借、携带、展览等等才算,所以只要以出租为名换取金钱为代价,不算犯你说的这个罪。而传播银晦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等传播的才行,也不构成条件,所以确实是打法律的擦边球,无罪

虎扑用户556547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
为啥绝对的自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罗翔老师是说如果你可以随意处置自己的身体,那么你的身体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就好像买卖身体器官之类的

所以暂时将你眼睛闭了起来
罗老师可太有意思了,各个名场面

石瓦坡吴彦祖
引用 @抓面师傅 发表的:
觉得法考好玩的,你倒是考啊!!!

哈哈哈,我前年过的首届法考,我觉得有那么多人喜欢听课程,不管是抱着学习还是觉得好玩的态度,我都觉得挺好的,我们天天普法普法哪有罗老师当网红有效果啊(虽然我是听的柏神的狗蛋狗剩小芳)

披针桤叶树
引用 @井上由莉耶 发表的:

绝了绝了
虎扑用户791986
引用 @王牌射手Cauthy 发表的:
你们扪心自问一下 这个二奶你们想不想当? 反正我想当🐶

好猛啊~

心中有佛怕你碌七
引用 @宗师级钓鱼大师 发表的:
这太难了,A和B是好友,A每天邀请B跟他一起去河上滑冰,有一天冰破了,B淹死了,很明显,在河上滑冰很危险,并且A没有对河冰做过任何手脚,那A要不要负责。B本来不想去,结果勉为其难第一次去就淹死了,那A要不要负责。B本来没去过,但因A介绍B滑上瘾了,第10次A没去,B一个人去,淹死了,A要不要负责。A没有任何动机,两人是好朋友,A要不要负责。AB曾经有小摩擦,A受到过B的公开侮辱,A要不要负责。A当庭承认,期待B会淹死,A要不要负责……

问题是河上滑冰淹死高概率还是低概率?

维金斯天下无敌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
为啥绝对的自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强者掌握着比弱者更多的资源

虎扑用户194845
引用 @卡哇伊龙 发表的:
因为弱者会为了钱放弃部分自由

到那个时候弱者已经没有自由可以放弃了 有的自由都是强者给的

r
riselai
引用 @宗师级钓鱼大师 发表的:
这太难了,A和B是好友,A每天邀请B跟他一起去河上滑冰,有一天冰破了,B淹死了,很明显,在河上滑冰很危险,并且A没有对河冰做过任何手脚,那A要不要负责。B本来不想去,结果勉为其难第一次去就淹死了,那A要不要负责。B本来没去过,但因A介绍B滑上瘾了,第10次A没去,B一个人去,淹死了,A要不要负责。A没有任何动机,两人是好朋友,A要不要负责。AB曾经有小摩擦,A受到过B的公开侮辱,A要不要负责。A当庭承认,期待B会淹死,A要不要负责……

同学,你学得很好啊!懂得一举反三去思考了,深得老师的真意。再接再厉,加油啊!
l
lll卖报的小行家
引用 @ETO大统领 发表的:
法律不强人所难,拍atm不是抢劫,但是盗窃应该没跑的…

我看过许霆案的双方律师的辩词 真特么是精彩绝伦

D
DestinY定
引用 @Amazing世界 发表的:
对此我有话要说

当时在3DS上玩的不亦乐乎

l
lll卖报的小行家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
为啥绝对的自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看吧

l
lll卖报的小行家
引用 @井上由莉耶 发表的:

图二是啥

D
DestinY定
引用 @yinzhurou 发表的:
无人售货店的商品,不是用完了再放回去留着给其他人用吧

那按照你这个逻辑,可以售卖但是不能出租?为什么?再说娃娃怎么就是隐晦物品呢?

鲁能名宿
法外狂徒张三

虎扑用户935030
引用 @SVEN配Lina 发表的:
看人真准!

对,就是我没跑了

M
MAX苗
引用 @HillDevil 发表的:
街上捡的钱也许捡了可以不管,但是ATM吐的钱,还是你“拍”出来的。那你“拍”ATM的这个动作是不是就可以算“抢”了。当然我不懂法律我只是说说我的看法。

我感觉判无期有点重了吧

b
bgljfhd
引用 @HillDevil 发表的:
街上捡的钱也许捡了可以不管,但是ATM吐的钱,还是你“拍”出来的。那你“拍”ATM的这个动作是不是就可以算“抢”了。当然我不懂法律我只是说说我的看法。

这个我是这么理解的,本来人穷,但我能控制住自己不偷不抢,应该算是个合格公民了。
然后突然碰上拍一下就吐钱这么个事,这不挑战我人性弱点吗?虽然我也知道这事不对,但特么这也太诱惑了吧。
当然了,我没禁住诱惑,没收非法所得再加批评教育都是应该的,拘留几天也认了,谁让我道德标准没那么高呢。但是一下判好几年是什么鬼?因为我不是个圣人就毁我一辈子?

南昌大学附中发言人
引用 @游牧琴师 发表的:
我觉得罗老师最精彩的发言是,绝对的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所以自由一定要受到限制

喝水未遂

夜里坐云端
这个才是真正的罗老师,有学识还接地气。

虎扑用户106485
有一说一罗老师长得跟篮子有点像

虎扑用户148621
流氓罪🐶

虎扑用户052019
引用 @克伦克的守墓人 发表的:
好猛啊~

真的有丶猛🐶

虎扑用户655139
引用 @游牧琴师 发表的:
我觉得罗老师最精彩的发言是,绝对的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所以自由一定要受到限制

假设一个岛上有两个人都靠一棵树上的果子为生,在绝对自由的情况下,强者完全可以霸占果树,让弱者饿死,因为弱者打不过强者。为了生存弱者只能接受强者的剥削。现代社会更加复杂但基本符合这个弱肉强食的标准

C
C罗和库里是啪啪啪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
为啥绝对的自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自由的发挥你永远不是强者的对手,在规则的限制下你可以避开与其正面竞争

j
jimraynor8
引用 @MAX苗 发表的:
我感觉判无期有点重了吧

不重,这个案件的性质是抢银行……最轻就是无期。
虎扑用户655139
引用 @yinzhurou 发表的:
但是有一个罪名叫做传播yin hui物品罪

好像定的组织yin hui表演罪

j
jimraynor8
引用 @南昌大学附中发言人 发表的:
喝水未遂

异议!明明应该是喝水中止。

同学,阻止罗老师喝水的小障碍还是大障碍?
捌級大狂風
引用 @五点二十九 发表的:
抢劫是对财务保管人或者所有人,ATM不是人,这个算非法侵占吧

算抢银行,所以才判的那么重
比中了
引用 @王牌射手Cauthy 发表的:
你们扪心自问一下 这个二奶你们想不想当? 反正我想当🐶



比中了
引用 @ETO大统领 发表的:
法律不强人所难,拍atm不是抢劫,但是盗窃应该没跑的…

主要是判刑量度的问题吧?

雷耶斯的雨季
引用 @yinzhurou 发表的:
但是有一个罪名叫做传播yin hui物品罪

租借不算传播吧

小詹霸气骑扣老詹
引用 @bgljfhd 发表的:
看来罗老师对ATM吐钱那个案子也很有意见啊!

盗窃三万多也不会无期啊,就尼玛离谱

我怎么又困辣
引用 @lll卖报的小行家 发表的:
图二是啥

御剑检察官,游戏逆转裁判的角色,主角的对手

a
alpacalee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
为啥绝对的自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比如允许人们互相残杀,那瘦弱的人肯定被打啊

L
LittleW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
为啥绝对的自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绝对自由,就是直接弱肉强食。
绝对自由的话,强者今天上街看谁不爽,直接把对方抢了,K了,谁也不能说啥。

沐青
引用 @国产熊猫 发表的:
这个好像看过报纸,山东一大哥买了20个娃娃,一次50。。
法律好像说的是人与人发生关系,并产生利益交换,才算mypc

精辟
我就觉得我的个人电脑比人好

燃火
引用 @游牧琴师 发表的:
我觉得罗老师最精彩的发言是,绝对的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所以自由一定要受到限制

绝对权力更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比中了
引用 @Matere 发表的:
我是有尊严的🐶



虎扑用户385469


虎扑用户554275
引用 @王牌射手Cauthy 发表的:
你们扪心自问一下 这个二奶你们想不想当? 反正我想当🐶

excuse me? ?

虎扑用户249990
哈哈哈,回想罗老师当年的刑分课程,真是笑声不断

不教胡马渡阴山
引用 @MAX苗 发表的:
我感觉判无期有点重了吧

和金额有关系吧 拍了三百下😂

虎扑用户853278
引用 @bgljfhd 发表的:
本来这案子就离谱。
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底线,我一个穷B,光天化日之下不偷不抢就可以了。你突然在我面前砸几十万,然后让我物归原主……
虽然有些人能做到,但做不到的也算正常啊。就因为人家道德修养没有特别高,就给人判了。

不公平之处在于如果钱吐多了你拿了算盗窃,哪怕你事后良心发现返还了严格来说一样还是盗窃罪。
但是钱吐少了呢?某种程度相当于银行盗窃了你的财产,虽然你能通过一些手段让这个钱给回你,但是能追究银行的责任吗?最多给你说声对不起。

1
10912051
引用 @bgljfhd 发表的:
本来这案子就离谱。
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底线,我一个穷B,光天化日之下不偷不抢就可以了。你突然在我面前砸几十万,然后让我物归原主……
虽然有些人能做到,但做不到的也算正常啊。就因为人家道德修养没有特别高,就给人判了。

你走到别人家里 主人出门了 桌子上有100w
你拿走算不算偷呢?

虎扑用户039553
引用 @虎扑JR1323856226 发表的:
不公平之处在于如果钱吐多了你拿了算盗窃,哪怕你事后良心发现返还了严格来说一样还是盗窃罪。
但是钱吐少了呢?某种程度相当于银行盗窃了你的财产,虽然你能通过一些手段让这个钱给回你,但是能追究银行的责任吗?最多给你说声对不起。



燃火
引用 @HillDevil 发表的:
街上捡的钱也许捡了可以不管,但是ATM吐的钱,还是你“拍”出来的。那你“拍”ATM的这个动作是不是就可以算“抢”了。当然我不懂法律我只是说说我的看法。

我觉得关键点在于ATM机没给任何的警告。就像有人过去拍了一下运钞车,按照规范流程,应该是先警告他让他远离运钞车吧?结果没有任何警告,直接就开枪了一个道理,这么干就是不合规。

如果拍ATM是违法的,为什么没有任何的警告?所以银行也有锅,只说拍ATM的人有罪是不行的
惠能
截图出来失去了看视频的味道,必须看视频才有趣
n
nba终结者戈贝尔对老卡特说
引用 @HillDevil 发表的:
街上捡的钱也许捡了可以不管,但是ATM吐的钱,还是你“拍”出来的。那你“拍”ATM的这个动作是不是就可以算“抢”了。当然我不懂法律我只是说说我的看法。

我拿实力拍出来的,为什么要判我😶

思过崖的令狐冲
引用 @了去下不爱了粉不也谁 发表的:
那就再加两套房

必须得是上海的啊,你可不能拿小地方的糊弄我

粘糕一只
引用 @HillDevil 发表的:
街上捡的钱也许捡了可以不管,但是ATM吐的钱,还是你“拍”出来的。那你“拍”ATM的这个动作是不是就可以算“抢”了。当然我不懂法律我只是说说我的看法。

非也,街上捡到钱,顾客钱物落在店里,这些如果你拿了私自占有,法律上在警察那,全都算偷,都得坐牢。
差别只在于,不见得会追查到你,钱主说不定忘记是丢在哪,还有各种意外的主观因素等,这些是侥幸因素,并非是不犯法。
虎扑JR0892396425
引用 @不教胡马渡阴山 发表的:
和金额有关系吧 拍了三百下😂

那我只拍不拿,但是被别的人捡走了!别人也没拍,也不知道是atm里面吐出来的!那我和他犯罪了吗?

H
HillDevil
引用 @燃火 发表的:
我觉得关键点在于ATM机没给任何的警告。就像有人过去拍了一下运钞车,按照规范流程,应该是先警告他让他远离运钞车吧?结果没有任何警告,直接就开枪了一个道理,这么干就是不合规。

如果拍ATM是违法的,为什么没有任何的警告?所以银行也有锅,只说拍ATM的人有罪是不行的

我觉得不能这么理解。ATM坏了,银行也没有及时维修肯定是有责任,但是你不能说因为没有警告所以你就没责任了啊。我在街边上找了个小孩扇了他一耳光,然后他给了我一百块钱。这我难道没责任么?到时候我去跟法官讲“又没人警告过我不许扇那个小孩,所以我没责任”嘛?

麦麦吉
引用 @小詹霸气骑扣老詹 发表的:
盗窃三万多也不会无期啊,就尼玛离谱

因为定性为抢银行了,抢银行最低判刑就是无期……

昭wgz
罗老师实在太逗了

H
HillDevil
引用 @bgljfhd 发表的:
这个我是这么理解的,本来人穷,但我能控制住自己不偷不抢,应该算是个合格公民了。
然后突然碰上拍一下就吐钱这么个事,这不挑战我人性弱点吗?虽然我也知道这事不对,但特么这也太诱惑了吧。
当然了,我没禁住诱惑,没收非法所得再加批评教育都是应该的,拘留几天也认了,谁让我道德标准没那么高呢。但是一下判好几年是什么鬼?因为我不是个圣人就毁我一辈子?

不对等……

我知你地最八卦
引用 @滔多多打篮球 发表的:
好像定的组织yin hui表演罪

组织隐晦表演者罪要求表演者是人,不可能定这个罪的

到西宁
引用 @游牧琴师 发表的:
我觉得罗老师最精彩的发言是,绝对的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所以自由一定要受到限制

绝对的自由就是弱肉强食,而弱肉强食不是优胜劣汰!
虎扑用户451315
自由不能以彻底放弃自由为代价

杀马特勇者
引用 @再见了流川枫 发表的:
这期也讲了。

总有一款适合你

山有扶苏隰有华
这才是真正的虎狼之词(顺便佩服一波最后的那位大兄弟,脑回路清奇,如果开张我愿意支持一下🐶)

虎扑用户879438
引用 @汉堡王什么时候营业 发表的:
不是前面残了八个吗 难道我课堂笔记没记好?

八奶小青🐶

保罗船长333
引用 @五点二十九 发表的:
抢劫是对财务保管人或者所有人,ATM不是人,这个算非法侵占吧

法官把把ATM解释成银行了 你拿ATM钱和拿银行钱么的区别

保罗船长333
引用 @MAX苗 发表的:
我感觉判无期有点重了吧

许霆当时拍了半个钟头 变味了已经

R
Ryan_Tedder
引用 @bgljfhd 发表的:
本来这案子就离谱。
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底线,我一个穷B,光天化日之下不偷不抢就可以了。你突然在我面前砸几十万,然后让我物归原主……
虽然有些人能做到,但做不到的也算正常啊。就因为人家道德修养没有特别高,就给人判了。

这主要是给atm解释成银行了 判成抢劫银行的结果

金州史蒂芬西77
引用 @大聪明秀念 发表的:
那所有的无人售货店都犯罪了?

不一样的,你弄一帮人来家里艹娃娃,这个事就不行,何况还收费。

V
VeSawa
引用 @ETO大统领 发表的:
法律不强人所难,拍atm不是抢劫,但是盗窃应该没跑的…

我觉得是侵占罪

保罗船长333
引用 @七档电风扇 发表的:
那算不算聚众YL呢?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踏血成佛
引用 @HillDevil 发表的:
街上捡的钱也许捡了可以不管,但是ATM吐的钱,还是你“拍”出来的。那你“拍”ATM的这个动作是不是就可以算“抢”了。当然我不懂法律我只是说说我的看法。

拍是不是社会认可的安全的,正常的动作?

H
HillDevil
引用 @踏血成佛 发表的:
拍是不是社会认可的安全的,正常的动作?

看情景吧,我觉得拍别人脑袋就不安全,无论轻重。

酒鬼先生
引用 @心中有佛怕你碌七 发表的:
问题是河上滑冰淹死高概率还是低概率?

高概率就是故意杀人的间接正犯,低概率不负责任

不教胡马渡阴山
引用 @虎扑JR0892396425 发表的:
那我只拍不拿,但是被别的人捡走了!别人也没拍,也不知道是atm里面吐出来的!那我和他犯罪了吗?

你只拍不拿也算犯罪啊 拍这个行为是你做的

虎扑用户943472
引用 @麻达奥萨嘛 发表的:

兄弟 求个原图

k
kop巴塞罗那
引用 @抓面师傅 发表的:
觉得法考好玩的,你倒是考啊!!!

咋啦?不考法考不能听了?学习下法律知识还不行了?成你家的了?

虎扑用户315178
引用 @游牧琴师 发表的:
我觉得罗老师最精彩的发言是,绝对的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所以自由一定要受到限制

就好像如果放开一夫一妻的限制,就有更多的男人打光棍了

开水
引用 @bgljfhd 发表的:
本来这案子就离谱。
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底线,我一个穷B,光天化日之下不偷不抢就可以了。你突然在我面前砸几十万,然后让我物归原主……
虽然有些人能做到,但做不到的也算正常啊。就因为人家道德修养没有特别高,就给人判了。

许庭是取了几百次吧
当然无期感觉过了

虎扑用户618434
好像庆余年里面那个大人

麻达奥萨嘛
引用 @热心市民阿宋 发表的:
兄弟 求个原图

豆瓣上就有

阿卡姆模范病人
引用 @再见了流川枫 发表的:
这期也讲了。

认真杠的话其实也可以商榷,第一算不算银灰物品(都是可以正儿八经买卖的情趣用品)?第二算不算传播(实质只是租用并没发生转移算传播吗)?
r
rain_wdg
引用 @游牧琴师 发表的:
我觉得罗老师最精彩的发言是,绝对的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所以自由一定要受到限制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罗尼不寂寞
引用 @10912051 发表的:
你走到别人家里 主人出门了 桌子上有100w
你拿走算不算偷呢?

这肯定是偷啊

麦稻稻
引用 @游牧琴师 发表的:
我觉得罗老师最精彩的发言是,绝对的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所以自由一定要受到限制

自由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而是你不想干什么的时候,可以不干!
虎扑用户002799
引用 @比中了 发表的:

我要包八个二莱🐶

j
jayhejun
引用 @绝不踏进湿乎乎 发表的:
最后的一个问题,我已经见到类似场所的广告了。

所以到底犯不犯法呢

Z
Zard丶丶丶
我张三来了🐶

吃竹子的猫酱
你确定不是来打广告的吗🐶,爱了爱了,关注一波

锋霸小民
引用 @王牌射手Cauthy 发表的:
你们扪心自问一下 这个二奶你们想不想当? 反正我想当🐶

用最经典的故事说最真实的道理
R
ROSE不凋谢
引用 @王牌射手Cauthy 发表的:
你们扪心自问一下 这个二奶你们想不想当? 反正我想当🐶

图来了
我也想

想想慕斯会怎么做
引用 @Matere 发表的:
我是有尊严的🐶

但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虎扑用户843070
引用 @青州cc车主 发表的:
青岛已经有一家了😂

我有个朋友。。。

瞎说大实话yg23
引用 @HillDevil 发表的:
我觉得不能这么理解。ATM坏了,银行也没有及时维修肯定是有责任,但是你不能说因为没有警告所以你就没责任了啊。我在街边上找了个小孩扇了他一耳光,然后他给了我一百块钱。这我难道没责任么?到时候我去跟法官讲“又没人警告过我不许扇那个小孩,所以我没责任”嘛?

那也不能起步无期啊,而且这案搁现在九成九是不会无期的。事实上后面也改判了

虎扑用户534203


他年我若为青帝
引用 @卡哇伊龙 发表的:
因为弱者会为了钱放弃部分自由

忘了哪个学者说的,如果一个人想获得除自由外的任何东西,那么他注定生而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