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绝不踏进湿乎乎 发表的:最后的一个问题,我已经见到类似场所的广告了。
引用 @bgljfhd 发表的:看来罗老师对ATM吐钱那个案子也很有意见啊!
引用 @金州史蒂芬西77 发表的: 不一样的,你弄一帮人来家里艹娃娃,这个事就不行,何况还收费。
引用 @井上由莉耶 发表的:
引用 @汉堡王什么时候营业 发表的: 那是9奶
引用 @陪你看雪看月亮 发表的:一看就没好好复习,那是8奶小青,我至尽仍记得,一年两千万,换我我也当。
引用 @HillDevil 发表的: 街上捡的钱也许捡了可以不管,但是ATM吐的钱,还是你“拍”出来的。那你“拍”ATM的这个动作是不是就可以算“抢”了。当然我不懂法律我只是说说我的看法。
引用 @哈娜h 发表的:为啥绝对的自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引用 @巴蒂好 发表的:那不是更好了,收入不变,工作量还有人分摊
引用 @游牧琴师 发表的: 我觉得罗老师最精彩的发言是,绝对的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所以自由一定要受到限制
引用 @七档电风扇 发表的:那算不算聚众YL呢?
引用 @麦麦吉 发表的: 因为定性为抢银行了,抢银行最低判刑就是无期……
引用 @五点二十九 发表的: 抢劫是对财务保管人或者所有人,ATM不是人,这个算非法侵占吧
引用 @nashad 发表的: 我挺想问罗老师ai能不能进入法律圈
引用 @ninegram 发表的: 这也能算暴力?
引用 @青州cc车主 发表的: 青岛已经有一家了😂
引用 @海皇波士顿 发表的:AI是啥啊老铁
引用 @cy漫步时光 发表的: 老铁们啊,虽然不是同一时间,但是同一个厕所儿……
引用 @瓦格纳冰川 发表的: 不当得利
引用 @国产熊猫 发表的:这个好像看过报纸,山东一大哥买了20个娃娃,一次50。。法律好像说的是人与人发生关系,并产生利益交换,才算mypc
引用 @lll卖报的小行家 发表的:我看过许霆案的双方律师的辩词 真特么是精彩绝伦
引用 @ETO大统领 发表的: 法律不强人所难,拍atm不是抢劫,但是盗窃应该没跑的…
引用 @花底离情三月雨 发表的: 店名叫啥,观摩一下
引用 @nashad 发表的: 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等,总之先把建国以来所有的卷宗,从业人员等扔进去跑一跑,没准能跑出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引用 @海皇波士顿 发表的:比如什么有意思的东西呢
引用 @nashad 发表的: 比如某律师的胜率,或者现有法律的漏洞等等
引用 @周十七郎 发表的: 我想回答一下你的问题,罗老师他不属于公知,他是个哲人。
引用 @HillDevil 发表的: 我觉得不能这么理解。ATM坏了,银行也没有及时维修肯定是有责任,但是你不能说因为没有警告所以你就没责任了啊。我在街边上找了个小孩扇了他一耳光,然后他给了我一百块钱。这我难道没责任么?到时候我去跟法官讲“又没人警告过我不许扇那个小孩,所以我没责任”嘛?
引用 @海皇波士顿 发表的:律师胜率这个能否也通过某种方式“刷” 法律肯定一直会有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漏洞
引用 @思过崖的令狐冲 发表的: 必须得是上海的啊,你可不能拿小地方的糊弄我
引用 @王牌射手Cauthy 发表的: 你们扪心自问一下 这个二奶你们想不想当? 反正我想当🐶
引用 @BayanChen 发表的: 我觉得法考远比这枯燥的多了 这世上哪有这么多有趣的个例
引用 @勤劳朴素王满银 发表的:哪里可以看?
引用 @厚厚的一叠思念 发表的: 一年两千万
引用 @丶千军万马避白袍丶 发表的:滴水湖龙鸣老破小 要不
引用 @MAX苗 发表的: 我感觉判无期有点重了吧
引用 @虎扑JR1323856226 发表的: 不公平之处在于如果钱吐多了你拿了算盗窃,哪怕你事后良心发现返还了严格来说一样还是盗窃罪。但是钱吐少了呢?某种程度相当于银行盗窃了你的财产,虽然你能通过一些手段让这个钱给回你,但是能追究银行的责任吗?最多给你说声对不起。
引用 @小詹霸气骑扣老詹 发表的: 盗窃三万多也不会无期啊,就尼玛离谱
引用 @joker凡 发表的:而且还是税后纯收入啊,在那个年代,简直无法想象
引用 @香辣毛毛虫 发表的:怎么不行,你跟你盆友开房不比这个恶劣?都是收费,那可是带着橡胶曹仁,这个只是草橡胶。
能给定个传播淫秽物品罪
他可能是觉得时间太紧没来及找帽子墨镜所以不满。。
怎么不行,你跟你盆友开房不比这个恶劣?都是收费,那可是带着橡胶曹仁,这个只是草橡胶。
我今天还在switch上玩
一看就没好好复习,那是8奶小青,我至尽仍记得,一年两千万,换我我也当。
不我说罗老师不就是9奶了吗
我来说一句,当初我的老师说过这个案例,严格意义来说是不构成犯罪的,在美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算是银行的过失,不会追究责任,钱也不会跟你要回去,因为算是ATM故障问题,既然是ATM故障,那肯定就是银行自己的问题。中国也有过这种案例,当时争议很大,现在的话,只要你把钱交回去,或者银行工作人员找你讨要的时候,你配合人家工作,也不会有什么事的
绝对的自由下卖身为奴。。。。
那不是更好了,收入不变,工作量还有人分摊
然后自己再包个小白脸?
所以康德说过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不想干什么可以不干什么
同一个房间内, 如果一个人VS一个娃娃或者多个娃娃应该不算~
但是多人VS一个娃娃,应该就没跑了~
手动狗头~ [ 此帖被superhawkx在2020-03-24 23:03修改 ]
试想一下我在肩上拍了拍一个大哥的肩膀,他就给了我一百块,然后我就接着拍,他接着给我
第二天我被判抢劫。。。
这也能算暴力?
盗窃吧。侵占要保管物之类的吧
AI是啥啊老铁
买卖可以,租用当然也可以。可能非法经营,但应该不至于犯罪
可能………拍一下…也算…
深圳很多。。
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等,总之先把建国以来所有的卷宗,从业人员等扔进去跑一跑,没准能跑出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撤硕儿……
本身就离谱。这个人如果有点背景就不会这么判了。另外本身量刑也过重了感觉,解释不够说服力
非法侵占也不构成吧,顶多不当得利
我和你看法一样
不是山东,是辽宁葫芦岛
哪里可以看?
绝不构成盗窃
我有个朋友也想问问
从来就没说过这是抢啊 本来就定性为盗窃 争议又不在这
比如什么有意思的东西呢
比如某律师的胜率,或者现有法律的漏洞等等
律师胜率这个能否也通过某种方式“刷”
法律肯定一直会有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漏洞
“厚大哲学”这几个字不认识吗
打别人和拍一下ATM不能比,前者谁都知道是不对的,拍ATM就被无期徒刑,这谁知道
所以很有意思啊
按照道理来说,你能拍出来 并且知道这个东西本身不应该属于你..算抢估计算不上,抢带有强迫性质,但是至少算偷...也是违法./
吉个斯和鲁尼?
滴水湖龙鸣老破小 要不
日薪两万🐶
人性本恶
严谨点,一方是检察官,那叫起诉书。
苦中作乐呗 现实比法考题更难
我在知乎看别人贴出来的 你网上搜一下应该也有
而且还是税后纯收入啊,在那个年代,简直无法想象
算啦!我吃点亏,真拿你这些人没办法🐶🐶🐶
在爽文里面,强者之间的战斗余波都能毁灭多少人
可能定性的是盗窃金融机构吧,定性抢劫应该没那么蠢吧
过了一年改判5年了
应该不算,至少两个人才算众,一个人一个娃娃不算吧
应该读e lai
离柜概不负责!这一对比就很骚了!
盗窃金融机构
丛林法则
这个年代也是人上人呐……
曹仁:…………
我印象最深的是,为犯人辩护的律师,他们并不是帮凶,他们的首要目的是维护司法公正性。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只不过污染了一条河流,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的水源。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我一直觉得那些杀人犯这么可恶,干嘛要找律师给他们辩护。听了老师的讲解后茅塞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