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真挚的大屿 发表的:虎: 来嘛,你来嘛。
引用 @灯马想 发表的:没说空手啊,说不定身上有一把屠龙刀呢
引用 @煤球一斤 发表的:不是这样子打的
引用 @正好多好多烷烃 发表的: 你天天吃饱也是直接拍死🐶
引用 @justplur 发表的:打不过还不加入罪
引用 @带人上篮 发表的:在这之前我的虎扑上看有些JRS说"正当防卫"的判定方法, 给我看傻了, 我按照他们的说法仔细想了一下, "正当防卫"在现实里根本操作不出来
引用 @standingwalk 发表的: 熊师傅,尝试切他中路
引用 @原来并没有事 发表的: 说一下疑问:饿多少天才能算紧急避险?饿一天算不算?早饭没吃算不算?饿轻了是不是不算?饿厉害了是不是什么也打不过?
引用 @8.9秒的记忆 发表的:不抬杠我来虎扑干嘛🐶
引用 @凯撒还是天天 发表的:不一定,说不定熊猫割肉喂人呢!
引用 @那个比很美 发表的: 虎:这玩意儿看起来有点柴,凑活吃吧
引用 @想个啥名好 发表的:30多天没吃饭,会被熊猫拍死吧
引用 @N.s_alone 发表的:30多天没吃饭,差不多也算死了。
引用 @飞翔的英格兰 发表的:我曹,这是个好问题。。 如果詹姆斯和楼主在野外,楼主快饿死了但詹姆斯满血。此时在雪地里见到唯一活物东北虎,楼主如果不吃东北虎就会死。请问詹姆斯如果不帮忙打虎构成什么罪
引用 @俞风秋 发表的:插眼等大佬来解答
引用 @吃了药就是猛 发表的: 来咯~来咯~
引用 @底配哈基石 发表的:熊猫:虎大哥,往后稍稍,我先会会他。
引用 @大肉哥没有大妹子 发表的: 来嘛!拉嘛!
引用 @今天是哪天 发表的:他这题太偏了
引用 @偶尔吃条鱼 发表的: 老虎这一手有点咏春拳的意思
引用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啊 发表的: 这种就是罗老师的事后诸葛亮的典型,你饿30天(还没死???至少精神身体都处于一个很虚弱的状态了吧)你还去考虑熊猫能吃不?还会想到熊猫吃竹子,我应该先找竹子?
引用 @一只茄茄茄茄茄 发表的: 应该是不构成犯罪,这个罗老师讲过类似的,一个人快死了就在你旁边,你不救他是否犯罪。答案是如果他的死不是你导致的就没罪,因为你没有这个义务,甚至你作为警察医生你也没有这个义务。如果快死的是小孩,好像有义务,这个记不大清了。
引用 @带人上篮 发表的:罗老师的举例都是理想上理论可以实现的, 但是实际操作不好说, 比如罗老师对"正当防卫"这个判断就经常说把自己去带入受害者的角度去思考 这样操作正当防卫是很好判的, 但是现实上你也懂的..
引用 @新指环王杰伦布朗 发表的:不是这样打的
引用 @如意紧箍咒 发表的:这键盘上很滑的
引用 @冰岛世界杯冠军 发表的: 快请詹姆斯来!他要不帮我打东北虎我就饿死了!🐶🐶🐶
引用 @Mamba_4_ever 发表的:虎:你是真虎,我是真虎。
引用 @布丁Akira 发表的: 你即系逼我KILL YOU 啫 🐶
引用 @无敌维德 发表的:你都不知道法律会考什么奇葩题,我今年考的法硕题有道选择题是一个人骑着马车,车上放着棺材,路过一个人求他捎一路,求了半天答应了,然后这个人直接躺棺材里了,过了一会儿又一个人来了,结果这个躺棺材的里人突然大叫一声从里面出来,给这个人吓的摔成重伤,问这个人犯不犯法,当时我看了题目那个心里mmp啊。。。
引用 @Phillipsis 发表的: 再来三碗?
引用 @鼠辈闪开 发表的:熊猫和虎,谁是大哥还得较量一番的
引用 @我知你地最八卦 发表的:最骚的是这道题是真实案件
引用 @畅游黄浦江 发表的: 没那么容易的
引用 @真心小邋遢 发表的: 往下按那一下,🦌脖子就断了吧。。。
引用 @真心小邋遢 发表的: 我彭于晏的事情你吴彦祖管得着吗?我偏要指🐏为🦌。
引用 @张青羊 发表的: 四川话,还是个母的。。。我的天,我不管了,我上了。
引用 @万一我是天选之子呢 发表的: 老虎:当时我害怕极了
引用 @小二上酒night 发表的: 老虎应该构成正当防卫吧🐯
我脑补罗老师的语气,笑死了
饿了30天还能有力气用屠龙刀斗熊猫,这是什么神仙,那干脆再饿个30天好了,反正饿不死的
主观上想给硬币,客观上没有给。
看完视频不三连,是高概率低概率?
我们要从一般人的角度看,不能从up的角度看。
只要社会上普遍认同看视频白嫖,白嫖就不是算是犯罪。
如果真的一个硬币都没有了,没法投币,且反手举报了up主,不能算防卫过当,这叫紧急避险。 转自b站评论
老虎:巧了,我也三十天没吃饭了
这键盘上很滑的
也许有捕兽夹
在你来之前我就打不过了,
你打不过我打不过都是打不过,
没有什么不同。
之前司法解释和实务操作都过分强调客观程度,忘了从当事人角度考虑。还是要感谢昆山龙哥,和后续的一两个影响很大的案子,客观上促进了司法解释和实务部门转变观念。龙哥,愿天堂没有电动车😂😂
来嘛,拉嘛,来嘛
它又不渴
法官会根据你的身体状况判断吧
真实👍
熊猫族的佛教?
“紧急避险?”
“这叫饿出幻觉了....”
太柴了,咬死吧,不吃了
。。。
东北虎也在想,我不吃东西也快饿死了,是不是可以紧急避险一下?
咋的,三十多天都吃饭了你还能打过熊猫了
一个人10天不吃饭不会死(正常人)只要有水喝,
不来了。不来了
插眼等大佬来解答
英雄,你来嘛
你这回复的口气听着像刘凤科
过来抢地盘了?
应该是不构成犯罪,这个罗老师讲过类似的,一个人快死了就在你旁边,你不救他是否犯罪。答案是如果他的死不是你导致的就没罪,因为你没有这个义务,甚至你作为警察医生你也没有这个义务。如果快死的是小孩,好像有义务,这个记不大清了。
老虎这一手有点咏春拳的意思
熊一掌用力可以把人颅骨拍碎
🐯:没有了,没有弟弟了
都不知道这个菜在架谁
放在法考都是小儿科
释迦🐻尼
咏锤子,这招叫做“给我跪下”🐶
先把家里的牙签吃了,再想竹子能不能吃。
了解
放心,不会那么容易的……
现在的正当防卫不就是这么判的吗,还有啥理论现实的
真的猛士
你即系逼我KILL YOU 啫 🐶
如果下边系刀,你早就死了
拉出来嘛
我手里可以有猎🔫嘛🐶
你都不知道法律会考什么奇葩题,我今年考的法硕题有道选择题是一个人骑着马车,车上放着棺材,路过一个人求他捎一路,求了半天答应了,然后这个人直接躺棺材里了,过了一会儿又一个人来了,结果这个躺棺材的里人突然大叫一声从里面出来,给这个人吓的摔成重伤,问这个人犯不犯法,当时我看了题目那个心里mmp啊。。。
虎:正好我也三十天没吃饭了。
东北虎:我可能不是人, 但你是真的虎!
这个场地, 很滑的!
最骚的是这道题是真实案件
湖人总冠军
想知道答案👽
那天以后,小熊猫再也没有见过它的大哥
然后老虎饱餐一顿🐶
虎:等下,我先找詹姆斯
天天吃饭也打不过啊
我也想知道答案
詹姆斯:来了来了
桌子很滑的
你去看刑法,更恐怖,以前大学的时候就喜欢去旁听 很多有意思的东西
你这只虎,还是不成熟啊,人,你碰不起
小亚当警告
所以犯不犯法
卧槽这居然是真实案例。。。果然是源于生活
我还是吃詹姆斯吧🐶
不是这么打的
没吧,算了身体会直接瘫痪,可是咬之前还在扑腾,是咬断的
求求你给我说下答案吧,难受死我了
叫我干嘛
这TM是人做的???
我想起来抖音上面的小伙躲在涵洞底下,住了好些天。出去偷了点东西,都是些食物,没有贵重物品。是不是用这个理论可以脱罪?
都说了是东北虎🐯
于是我毫不客气地咬断了对面的脖子以求自保🐶🐶
寻求绿光安慰。。。。
能把老虎撑死
个人分析哈,还请法考法考帮检查一下
分情况,如果这个人现在饿成这个样是你造成的,那你有义务救她出来,如果不救处于不作为的犯罪,如果这个人客观层面饿死,则判断主观上是否有纵容故意,还是过失行为
如果你只是一个路过打酱油的。。。。
举重以明轻
我觉得是防卫过当🐶
不犯罪,因为两个人都失踪了而东北虎吃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