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Kojim 发表的: 贴吧上面有照片,你去看看就知道了,有一把快刀你也能
引用 @shhuhuhu 发表的:剁了一个人,一次完成得剁多长时间,那个年代的隔音,如果有邻居必须开骂,噪音不是最重要的,血多的得冲一个小时吧,如果住商品房楼下多半会上去看看,一刀下去三丈高,喷的到处都是,衣服上的很难洗的,要么埋了要么烧了,多半是烧了,家里很可能有大炉子,那这人说不定是卖熟食的,有门店,位置比较偏。
引用 @部落里 发表的: 蓝可儿的案子为啥还没破啊
引用 @viraha 发表的: 几乎去了
引用 @莫被带了节奏 发表的:我感觉大概率是从事医务的,当然只是我感觉。
引用 @Rngprekz 发表的:可别这样说,兴许明天就破了
引用 @Gone... 发表的:这图看着吓人,为什么不能从床单dna来下手。
引用 @河图君 发表的:正常人能有这心理素质?
引用 @郭汾玚 发表的:这种情况,就算凶手自首也没有办法给他的定罪吧?
引用 @云终乐 发表的:哪个杀人犯心理正常?
引用 @one瓷王 发表的: 大概率是个屠夫,能心平气和完成这套操作的,有这种作案工具的,只有天天跟肉块打交道的屠夫了
引用 @脚踏实地记住自己 发表的:这个凶手真的厉害,到处走都没留下线索
引用 @YourIdiot1222 发表的: 超过20年是不是不可以提起诉讼了?
引用 @偷板 发表的:除非是切肉片的。。。普通屠夫哪有那么细活
引用 @昵称代表你在虎破的形象 发表的:卖熟食的
引用 @QQ看点百家号 发表的:。。。笑死我了,张口就来吗?真想自首,肯定可以的啊,他自己最清楚
引用 @河图君 发表的:你给个天天坐写字楼办公的人 切2000多块试试 有这心都没这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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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啊骑士 发表的:内几天整好下雪,掩盖了足迹 也是赶得巧了
引用 @东吴周润发 发表的:是个知识份子。杀人动机都无法确定,不过有一点百分百是南京本地人。
引用 @众生牛马 发表的: 中国没有这个规定
引用 @iyuxue 发表的: 这踏马还懂天文 啊
引用 @我今北望仓皇 发表的:又开始了,知情人?
引用 @一刀流居合死狮子歌歌 发表的: 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告诉我们,只要进出犯罪现场,就一定会发生犯罪人与案发现场之间的物质交换
引用 @辶贵气 发表的:屠夫的心里素质和刀功 应该略差些 我还是站学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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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贴吧?
人家不是剁呀,当时还多人多说解剖手法专业,切割的都是隔膜间隙
国内摄像头还没覆盖这么远吧🐶
🛋️ 沙发板凳
这种情况,就算凶手自首也没有办法给他的定罪吧?
当时调查的主要方向就是医务工作者,说分尸手法太专业了
是个知识份子。杀人动机都无法确定,不过有一点百分百是南京本地人。
难度太大了,不看好,也许凶手都已经不在人世了~
96年
大概率是个屠夫,能心平气和完成这套操作的,有这种作案工具的,只有天天跟肉块打交道的屠夫了
大概率是接触过解剖的,而且分8次抛尸,切2000多片,足以证明这个人太冷静,不像是屠夫或者厨师。只有可能是法医或者其他医生,符合冷静、有耐心这个特点。
嫌疑人是否在世都是疑问。
哪个杀人犯心理正常?
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只有半枚疑似指纹。就算凶手自首,根据法律也没有证据给他定罪。
楼主淡定,别浪
医务工作者也做不到。。这种肢解。
你给个天天坐写字楼办公的人 切2000多块试试 有这心都没这手法
除非是切肉片的。。。普通屠夫哪有那么细活
主要是97年还没监控啥的,刑侦技术也落后
中国没有这个规定
24年过去了,也许凶手自己都已经死了,哎,可恨。。
。。。笑死我了,张口就来吗?真想自首,肯定可以的啊,他自己最清楚
以恶劣影响重新提审应该是可以的
卖熟食的
他自首当然要交代一些决定性的资料 一些细节只有他自己知道。一批对就可以
确实,切成一块块的,换我自己都把自己吓死了。正常人真下不去手。
因为那个时候摄像头还不多吧,放现在调个监控很快就发现了
说不定是劳荣支男朋友干的呢。
据说肉被煮过了……
厉害是厉害,但主要还是因为当时刑侦技术不够先进,要搁现在十米一个摄像头再加上dna技术,想要作案一点线索不留根本不可能
法医也可能啊
感觉屠夫没有这个耐心,不会这么冷静
. 警方推测是医生屠夫退伍军人
卖熟食不负责宰杀。。。。
内几天整好下雪,掩盖了足迹 也是赶得巧了
东方列车杀人案
说不定是劳荣支男朋友干的
你要是稍微懂点法律都会知道,推理和实质性证据不一样。
上海也有一个分尸案,老婆杀了藏冰箱。分尸。然后冒用老婆身份申请信用卡,挥霍了几个月。这心里素质一样的
这个太严重了,还是可以提起的
我,,,,下不了手,鱼都不敢杀
又开始了,知情人?
这种大案,不会放弃的,jc都辟谣了,还在侦办呢
屠夫的心里素质和刀功 应该略差些 我还是站学医的
这踏马还懂天文 啊
只要立案了就没有追溯期 永久的
如果没有立案 那就是20年
20年未发现可以,只要报案或者主动立案了就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不要跟韩日混为一谈
你怎么不说是医生、
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告诉我们,只要进出犯罪现场,就一定会发生犯罪人与案发现场之间的物质交换
厨子不行吗?年轻的厨子爱上大学生,被无情拒绝后犯下惊天命案
8说了,我这一见血就腿软。别说拉2000多块了。
看知乎,有些猜测说是里面有操作的,你可以搜着看看
他妈的这个逼只要没死说不定还躲在南京
对没有立案的,有个20年追诉期。这种立案的,是永久。
也没有吧 以前看过很多这个案子的分析 下雪可能也是运气好 反正南大案是真的难 基本没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屠夫一般心理素质上不去吧!知乎有个帖子,据说天涯更精彩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甚至都不能确定凶手是不是还活着…
有知乎内味了
这话好像在哪看过,白夜追凶?
学法学然后还懂医学的有可能
这个人也是个人才,力气应该蛮大,前几天自己在家剁排骨,手都震的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