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woshichaopo 发表的: 事实婚姻,也算婚姻
引用 @不重20斤不改名字 发表的: 给👴整懵逼了,只要法律上没有登记,想订婚几次就几次,想摆宴席几次就几次,这跟有钱没钱有啥关系,还重婚罪,你是仇富呢还是不懂装懂呢
引用 @a田园牧歌 发表的:说郭碧婷你放我妹妹作甚?
引用 @si猴赛雷啊 发表的: 向佐是不想离婚后分财产吗
引用 @老街騷年哇 发表的: 这个人可以结婚无数次而不算重婚罪 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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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偶尔特蕾西 发表的:那么怎么界定是不是事实婚姻
引用 @真实的十多年科蜜 发表的: 举办婚礼之类的活动呗
引用 @拉风的猎猎 发表的: 无证驾驶
引用 @拳打空客脚踢波音 发表的:先上车后补票
引用 @暗夜千羽 发表的:没听说过事实婚姻这个词?
引用 @Deidara21 发表的: 这已经算事实婚姻了吧
引用 @妇科圣手陈主任 发表的:看看吴佩慈,六年四胎都没领证
引用 @带带大帅伯 发表的:显然要先生个儿子才能进门
引用 @汪清扬 发表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引用 @希奥多邓肯 发表的:不懂就问,现在都男女朋友同居,这样算不算呢
引用 @看乔丹长大的火箭球迷 发表的:早都没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了,自己查查
引用 @土匪哥JL 发表的:他们又不用交超生费,爱生几个生几个,还有必要先生儿子才能进门?
引用 @广州恒大名宿格列兹曼 发表的: 这种豪门看中第一胎吧,刚刚看了看,何猷君奚梦瑶7月领的证,儿子十月底出生。。。如果怀的不是男孩奚梦瑶大概率是自己去偷偷打掉的份🙂
引用 @带带大帅伯 发表的:万一生一个身体就不允许了呢
引用 @土匪哥JL 发表的:也不至于打掉,能查出性别的时候胎儿都成型了,打掉很容易出人命的
引用 @Deidara21 发表的: 谁告诉你的 重婚就看事实婚姻
引用 @叭嘞叭嘞轰 发表的:你觉得不能生儿子的女人在豪门算个人么?
引用 @通天大蛇 发表的:重婚罪必须至少一个法律婚 如果没有法律婚,无论多少个事实婚都不判罪 最近在b站罗翔老师那里才学到的
引用 @xiongbacn 发表的:谁告诉你的?
引用 @Odellbj 发表的:那就换一个女的啊,找一个能生的
引用 @Madridistas 发表的: 图2不是杨超越?
引用 @Deidara21 发表的: 楼上有人解释 自己看
引用 @威廉亨利盖茨三世 发表的:再生呗,岁数也不大(虽然奚梦瑶大些)。而且不能生儿子不算人之局限于庶子,庶子才要靠孩子特别是儿子讨钱的。你看郭晶晶老公嫡子,人家就不多生孩子。
引用 @看乔丹长大的火箭球迷 发表的:自己百度一下婚姻法,楼上是法律吗
引用 @从九品下颍川陈执戟 发表的:事实婚姻只适用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引用 @带带大帅伯 发表的:那这个生的女儿也要分财产
引用 @zslseb 发表的:是什么意思呢?
引用 @wxsjohn 发表的:为什么屌丝的💰那么好骗,富豪的💰,反而不好骗?
引用 @我知你地最八卦 发表的:婚姻法是法律,刑法就不是法律了?婚姻法是不认,刑法中重婚罪认,如果一方已经与配偶领证结婚后,再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不去领证也会构成重婚罪
引用 @虎扑JR0702947971 发表的:你也说是领证结婚后,他们都没领证
引用 @AZZLK 发表的:事实重婚
引用 @土匪哥JL 发表的:……不是94年之后没事实婚姻了嘛
引用 @白头不负 发表的: 我tm看成饶罗翔
引用 @Odellbj 发表的:又没结婚,不能做个公证?不能签个合同?就你想得到
引用 @十号选手Sirime 发表的:如果真的是这样,建议拳师爆破向家
🔥 最新回帖
又来一个,不懂装懂真的可怕,真就无知者无畏了
事实婚姻,也算婚姻
还真有。😂
🛋️ 沙发板凳
就是,大舅哥你消消气,晚上来我家吃饭
事实婚姻达一年以上照样分。
这已经算事实婚姻了吧
学习了
没听说过事实婚姻这个词?
那么怎么界定是不是事实婚姻
举办婚礼之类的活动呗
喔喔,好的哥哥,谢谢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先上车后补票
先下蛋后补票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按照内地的规定,你回答错了。香港的不清楚。
事实婚姻只适用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早都没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了,自己查查
大陆现在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吧
好像法律上已经没有了事实婚姻这个了
为什么屌丝的💰那么好骗,富豪的💰,反而不好骗?
94年之后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
……不是94年之后没事实婚姻了嘛
他们这对全国人民都是证人
他们又不用交超生费,爱生几个生几个,还有必要先生儿子才能进门?
不懂就问,现在都男女朋友同居,这样算不算呢
重婚罪必须至少一个法律婚
如果没有法律婚,无论多少个事实婚都不判罪
最近在b站罗翔老师那里才学到的
法律上是不是没有男女朋友这个概念……
谁告诉你的 重婚就看事实婚姻
这种豪门看中第一胎吧,刚刚看了看,何猷君奚梦瑶7月领的证,儿子十月底出生。。。如果怀的不是男孩奚梦瑶大概率是自己去偷偷打掉的份🙂
万一生一个身体就不允许了呢
也不至于打掉,能查出性别的时候胎儿都成型了,打掉很容易出人命的
什么事情要做好?几个亿的项目做足了才结婚?
那就换一个女的啊,找一个能生的
你觉得不能生儿子的女人在豪门算个人么?
谁告诉你的?
我老婆😃
我寻思咋俩谁也不是豪门,何必去揣测别人的想法呢
她还在等我
是的 有一个法婚就会出现事实婚姻
楼上有人解释 自己看
女方身份低,没儿子就扫地出门了,有儿子也可能就是分点钱,不给名分的。
向佐就是个二世祖,没钱没资源,一切都在他父母手里。所以这证领不领对郭碧婷意义不大,向家长辈承认肯把郭碧婷纳入家产受益协议才是最重要的,但是先得为向家繁衍子嗣。
我tm看成饶罗翔
大陆的法律还是香港的法律?
都跟同一人不犯法!你也可以和你老婆结婚好多次只是会被朋友拉黑,费份子钱!
那这个生的女儿也要分财产
再生呗,岁数也不大(虽然奚梦瑶大些)。而且不能生儿子不算人之局限于庶子,庶子才要靠孩子特别是儿子讨钱的。你看郭晶晶老公嫡子,人家就不多生孩子。
现在哪有这个说法
是,我老婆🤭
自己百度一下婚姻法,楼上是法律吗
霍启刚和郭晶晶还是生了不少吧?我记得现在已经三个了?
也没共同啊,两个人平常也不经常在一起,天南海北的
你才是自己去查查好吗 我咨询过的事要你在这打嘴炮
???
是什么意思呢?
又没结婚,不能做个公证?不能签个合同?就你想得到
如果真的是这样,建议拳师爆破向家
香港法律好像是两人婚前签协议是分不了的
重婚罪犯的是刑法不是婚姻法,在刑法里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的
你讲的是刑事犯罪,跟民事领域有所不同。民事领域,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出台后才在一起同居的,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但是,刑事领域中,“事实婚姻”是存在的,但必须说明一点,刑法中也没有“事实婚姻的”表述,而是“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是法律,刑法就不是法律了?婚姻法是不认,刑法中重婚罪认,如果一方已经与配偶领证结婚后,再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不去领证也会构成重婚罪
富豪不精明怎么富起来?
事实重婚
你也说是领证结婚后,他们都没领证
这个怎么界定呢,比如在一起同居xx年?并且有孩子?
我也没说向佐两夫妻,我针对的是那个层主说早就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
没领证,不受法律保护,无法构成
还有的,以前在计生部门工作还是有这个词的
老抗压了
三个了,还少?
没结婚,那不还是生了儿子再结吗
得了吧,澳门何家拳师有放过一个屁?还不是各种舔那个生儿子的女模特……
就这种造谣的还能在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