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張世豪 发表的: 如果可以通过捐款把企业福利性捐款用作企业所得税抵扣,再通过办法把钱从福利机构转回公司,那就妙了🤔
引用 @felank_kgb 发表的:我们小区的物业又黑又烂,物业费收了不用在小区改善,电梯水管坏了用计使用我们维修基金,结果没修好还开大发票把钱用光了,原开发商已经破产,留着这个物业吸血鬼。2018年我们业委会举行全体业主投票,双过半通过选了竞标的金地物业作为新物业,投票率95%,原本物业公司原本就要滚蛋了,结果他们来着不走,还找了几个关系户业主去法院告业委会投票违规,结果一拖再拖,一年多了。
引用 @felank_kgb 发表的:还是有个别业主交物业费的,还有停车费,反正他们不亏,拖一天是一天,关键是住建局都下午文件了,他们也不走,要法院才行,一直拖,法院没执行,他们赖着不走我们还不能强行来。有一次我们业主几百人和新物业一起来,还被街道和jc阻拦,主要还是说只能法院,必须合法,广州市有文件不能强行更换,太不公平了,主人还不能换保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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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费城要起飞 发表的:有没有什么证据支持?有的话为什么不公开?
引用 @用户0054004697 发表的: 有人能把这个举报人扒出来吗
引用 @新旧版本 发表的:建议此人将慈善机构都举报一遍,先从大的来,他敢举报,有人敢查,我就敬他们是条汉子
引用 @北岸花园的春天 发表的: 申请行政公开不需要有利害关系啊 难道去年改过法?
引用 @斩瘟神 发表的: 这货早就被扒出来了
引用 @Celesteblanco 发表的:我看我有好多人建议严惩这个举报的 这不胡闹么,严惩了他,下次其他组织有类似的事,谁还敢举报?
引用 @屠先进 发表的:如果这个人是收钱办事呢?
引用 @孤独患者甲 发表的:那为什么不去举报红十字会呢,这么强硬
引用 @漫步人生路ss 发表的:厉害厉害,把事情搞大,不怕搞不臭你。
引用 @詹瓜韦炮闯天涯 发表的:扒的怎么样
引用 @遇到你们我倒了血霉 发表的:从举报以及要求复议的内容看,问题也不多大。也许是自己要求的,通过政府把这个基金更加规范,为了她更好的发展。
引用 @中投王周琦 发表的:最近几年从来没有给慈善机构捐过款,再也不相信那些人了。我的捐款全部都是点对点捐给直接受益人。
引用 @1_4_2 发表的: 我寻思➕会那会。他怎么不蹦哒呢?
引用 @ybflive 发表的:其实是个狠人,投资获利那块才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额,也是韩红容易被蒙蔽的事,一旦查到一个问题,基本就没法公开募捐了,目的就达到了
引用 @欧洲之皇 发表的:越有人琢磨法律漏洞,法律越完善
引用 @寂寞人行道 发表的: 你这点钱太少了。你要知道捐款的最大作用是抵税。那些捐款大头都是公司。哪怕个人也是以公司名义捐
引用 @火箭大魔王周琦说 发表的:明显他就是欺弱怕强的,红他敢蹦哒就让他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引用 @费城要起飞 发表的:b站上有个视频,但我记不到up的名字了,反正扒的很深
引用 @我是李队 发表的:我家的狗对谁都凶,唯独不敢冲我叫,为什么呀?我养它嘛~
引用 @虎扑JR1900120537 发表的:支持举报人杠这个贵局,推动社会机制公开透明化。 当前环境下,韩红基金运作过程中范一些流程错误是完全有可能的,在我这里不影响韩红基金的信誉。
引用 @喝畅优不拉稀 发表的: 复议是向上级机关申请,跟法院没半毛钱关系。好好学学行政法吧
引用 @夜未央sss 发表的:去年4月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修订,不再要求有利害关系了。
引用 @李大侠囧 发表的:那就一起不给他们交物业费咯
引用 @史上最右评论家 发表的:别人骂🦁会的时候,他屁都不敢放,就抓住干事的韩红来举报,细品
引用 @felank_kgb 发表的:已经一年没交物业费了
引用 @追风少年孙悦 发表的: 任达华警告⚠️
🔥 最新回帖
很简单,一边开医疗器械公司捐赠一边开私人莆田系医院就行了。
特色特色啦。。。。
没人泼点粪啥的?🐶🐶
🛋️ 沙发板凳
有没有什么证据支持?有的话为什么不公开?
那些资金流向不明,北京民政局应该给说法,他们是调查,应该给清楚。
不然他们调查个屁。
这货早就被扒出来了
厉害厉害,把事情搞大,不怕搞不臭你。
申请行政公开不需要有利害关系啊 难道去年改过法?
典型的法盲
谁说申请行政公开不需要有利害关系。。。
复议是向上级机关申请,跟法院没半毛钱关系。好好学学行政法吧
大的是他金主,可不敢举报。
我寻思➕会那会。他怎么不蹦哒呢?
这都有人灭?只准扒韩红不给扒这个举报人?
别人骂🦁会的时候,他屁都不敢放,就抓住干事的韩红来举报,细品
去年4月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修订,不再要求有利害关系了。
18还是19年改的吧?不能乱申请了,对明显不合理的可以拒绝
举报人是向北京市民政局的上级行政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到你这怎么成法院了
2018年我们业委会举行全体业主投票,双过半通过选了竞标的金地物业作为新物业,投票率95%,原本物业公司原本就要滚蛋了,结果他们来着不走,还找了几个关系户业主去法院告业委会投票违规,结果一拖再拖,一年多了。
韩红步行街女神啊,谁敢惹
如果这个人是收钱办事呢?
大的是他老板啊,我举报我自己!
从举报以及要求复议的内容看,问题也不多大。也许是自己要求的,通过政府把这个基金更加规范,为了她更好的发展。
他收不收钱,都有合理质疑的权利。他收一个亿 调查权也不在他。即使他收钱,关键点也不是他
你这算不算 比烂啊。
行政复议而已
这是走流程
对复议不服,可以起诉
不过他要告民政局,首先资格就有问题啊,哈哈
这人明显是懂慈善系统运作的,里面找的公示不及时,不应该公开募捐啥的确实是违反了法规,但是不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把钱乱花到非慈善领域的违规,他这么做是真想规范韩红基金会让她一点纰漏没有,还是出于别的目地,就不得而知了
扒的怎么样
举报谁并不重要,关键要看内容是否属实。
我以为sao操作就是先举报民间,看看官方能办到什么程度,再举报红十
b站上有个视频,但我记不到up的名字了,反正扒的很深
其实是个狠人,投资获利那块才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额,也是韩红容易被蒙蔽的事,一旦查到一个问题,基本就没法公开募捐了,目的就达到了
申请复议是向上一级政府,而不是法院
这点我也不懂
我觉得
有错就要罚
有功必须奖
奖罚分明
以正视听
你这点钱太少了。你要知道捐款的最大作用是抵税。那些捐款大头都是公司。哪怕个人也是以公司名义捐
那请你说说背后的是谁?
那你再寻思一下既然他那会不蹦哒现在蹦哒了,那么他是谁的人呢🐶
这就是他不要脸的地方啊。。
就韩红基金会审计报告里审计出来的那点收益……出不了什么问题,累计投资金额巨大,但是实际上就那点钱,反复投资来投资去,总额巨大而已
越有人琢磨法律漏洞,法律越完善
所以我们要用辩证角度出发,任何事情具有两面性,矛盾是相互的,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量变引起质变。
而且公司只能捐给红十字会才能抵税,捐给韩红,捐给个人不能抵税。
行院复议跟法院有什么关系?你说先复议再诉讼就另说
不是,这人是不是之前和崔永元在网上撕的那个人啊?
我家的狗对谁都凶,唯独不敢冲我叫,为什么呀?我养它嘛~
欺负君子,可能笑笑了事。欺负小人,弄死你为止。
明显他就是欺弱怕强的,红他敢蹦哒就让他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我要这货死🐶
半吊子水平啊,行政复议找法院的啊
这个➕就很传神
他要是欺弱怕强还好说,只怕是吃了人家的💩在咬韩红
我也看了,这个人得证据有些是编的,时间都没搞对
金钱帝国的台词吗
小cui也是被这个人干趴的吧
民政局也说了,存在部分资金未及时公布和公募行为。说韩红靠基金会挣钱的逻辑也不太充分。对于年度慈善支出的要求,公募基金会比非公募基金会要求高很多,既然没拿到公募资格也可以打擦边球进行公募,韩红基金会为啥非要申请变成公募,非公募对资产的操作空间更大,可以把更多收入用于理财。在运营过程中有部分不严谨是比较可能的,韩红基金会是中基透明指数满分,这要是严重违规,不但北京民政局靠不住,中国基金联合会也靠不住了,我不清楚其他基金会按照这么扒,是否都全部严格合规。。
说错了,我本人是打行政官司的
申请复议需要的,不是信息公开
当然你只是建议
有链接没,想看看
以前给马表洗白的人也是他……
这下就是幕后的势力在杠了,那就是狗咬狗了,可惜韩红要被利用了!
他只是单纯的喜欢唱反调
任达华警告⚠️
那就一起不给他们交物业费咯
已经一年没交物业费了
这个人真不是个好东西
他们这么坚挺吗?图啥呢?
怕就怕批评不自由
你说点对点捐给受益人,我就想到最近被曝光了的水滴筹
梁家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