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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虎扑JR0059509022 发表的: 你知不道知道你这种行为已经完全超出了校园霸凌,严重点说涉嫌犯罪?
引用 @最胖男青年 发表的:发帖没到犯罪层面,黑别人私人邮箱算不算犯罪呀?
引用 @雷雷雷大炮 发表的: 现在没证据了啊咋办
引用 @中国好法师 发表的: 我是律师,事件前因不太了解。这里楼主盗用他人照片使用他人姓名身份发贴的行为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并未看到楼主的犯罪意图,也没有实施猥亵侮辱诈骗等行为。在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违法层面外,更多的是道德问题。
引用 @invocation 发表的:对方如果报警的话 那大概率是要吃牢饭的 而且还是和其他变态关一个屋里。这画面太美
引用 @火箭快炒莫雷狗 发表的:这件事充分告诉我们密码填生日多么愚蠢 还要同时还作为好几个东西的秘密,打包票,很多JRs也是这样没有那么谨慎吧
引用 @tale54321 发表的: 跟智者谈话就是舒服,也不用再喷了,同行🤝
引用 @单手打游戏 发表的:你应该去看心理医生
引用 @miraclesword 发表的:不是,虎扑有人梳理了时间线发现的,因为那人照片正好有别人的朋友入镜了。在咨询了那个朋友后得到确认不是女孩本人发帖,本人并不知情。
引用 @清源之子 发表的:最后是怎么被大家发现的?
引用 @青青青青空 发表的: 妹子普通长相,微胖,然后lz一直发帖说自己是邓紫棋,让jr评分。这人太恶心了
引用 @胖瓜皮 发表的:严格来说,你没有定罪权。 定罪是法院干的事,在法院宣判之前,都只能称之为涉嫌。
引用 @不愿透露姓名的字幕组 发表的:@单手打游戏
引用 @铠塚霙 发表的:法盲。就叫涉嫌犯罪,虽然他明显触犯刑法,但只有法庭能给他定罪
引用 @逐浪追风的海豚 发表的:他不是认错,他只是被发现害怕了
引用 @单手打游戏 发表的:@花生桂圆 亲爱的华生,我是你的夏洛克
引用 @白霞罚 发表的:你的表述非常冷静且有条理,我不相信你本人是你这个帖子里描述的那样。
引用 @LOIGIN 发表的:@单手打游戏 报警吧
引用 @丶焉能无爱 发表的:真是笑死了,冒充别人一而再再而三发帖,拿别人的照片供自己和其他人取乐,现在东窗事发就说愧疚,还怕自毁前程,你这种人出到社会怕不是会做出其他更没有底线的事吧。你愧疚你可以打110自首试试啊。
引用 @Trasevency 发表的: @演员李佳航
引用 @一个用户在评论 发表的: 他这种在美国的话一旦被人举报基本人就毁了,后果非常严重,就看妹子怎么做了,个人感觉这种行为应该收到惩罚
引用 @73percent 发表的: 🌚法盲遍地走 普法难如狗
引用 @吃猪肉的鸟 发表的: 封你id有个叼用,人家名誉严重受损,何况还是黑林邮箱盗用别人私人照片,还是在国外,人家报警你就完蛋了
引用 @我们很直留 发表的:不懂就问,如果按我国刑法,涉嫌什么罪名了?
引用 @富帅他die 发表的:有没有律师jr? 这种情况下 能不能把lz弄进去?
引用 @救救我的龟龟 发表的:发现的帖子有吗
引用 @李居丽我老婆 发表的:"跟法官说,看他给不给你机会"
引用 @肖华之爹 发表的: 有原贴吗
引用 @直播员罗尼 发表的:不想自毁前程?你已经毁了一个人了
同意,我从来不回复那种帖子,但是各位jrs也需要通过这件事自省,严格来说,很多人都是帮凶,现在论坛关键确实差了很多。
求科普发生了什么
啥严重啊,从一开始就侵犯隐私了
傻吧?黑个邮箱又不威胁你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真以为能上纲上线到这种程度?
细节问题我都是回答不了的,只能解释法律问题。因为我没看到案情也没看到证据,即使楼主的帖子作用相当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在刑法上也不可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我希望你不要原谅,你的原谅可能会导致以后其他人会受到伤害!
你的原谅在往后时光里会让他觉得这样的事情很好解决!可能还会有下一次
都这样了?诽谤罪不是妥妥的啦?
再说一句,你真恶心
都是民事犯罪,不是刑事犯罪
哈哈给他送泰国监狱里🐶
我都是编一句话魔改用来做密码,比如ZMima,94biAnde.
我翻了翻法条,285条第二款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好像确实是保护除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的🌚
先声明 没骂过,但也没看过所有的帖子。
嘲讽也好,调侃也罢。难道在默认楼主发的是自己的情况下,逐渐形成的交流方式嘛?是jr留言,网友回复,第一帖到第十贴到第三十贴一定是个演进的过程。
别说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这是人为制造的雪崩。
为什么楼主在帖子里@你?是你发现的么,还是你是版主?
起诉楼主吧 等着坐牢吧
有原贴吗
其实很多人可能一开始心里多少有点数,一个姑娘家怎么可能不停发自恋帖子,面对那么多人的嘲讽还笑嘻嘻的
就是大伙儿总说的大仇以报,但楼主这也太无下限了啊
希望他能得到法律的制裁
来了,没有我把楼主挖出来,估计他就躲过去了
希望他能得到法律的制裁
有个不好的想法,万一楼主还是这个女孩呢?
插眼等后续,坐等楼主被起诉赔钱坐牢
他快被👮蜀黍铐上手铐的时候才开始认错...
马德 丧心病狂 道德败坏 浸猪笼!
要么像楼主说的那样,要么妹子想洗白,要么多种人格,要么其他
还好我一开始就抽丝剥茧和通过心理分析看出来是这楼主,不然这次就算发现也很难找出他,很多证据早就被毁尸灭迹了
我是用生日,不过不止我一个的。你靠猜根本没头绪。
你后悔愧疚的是怕自毁前程???
只要张伟正常发挥,这丫至少20年!
要么真有心理问题这篇是找人代工,要么就是根本没有心理问题只是借口托辞,你觉得是哪个
人家受伤的时候怎么没见他后悔呢?唉,只能说的自作自受
当事人发帖 https://bbs.hupu.com/32436889.html?is_reflow=1
去坐牢吧 人渣
麻烦楼主你自首!!!
同感
可是你已经做了59次了……
加一,说的大义凛然,什么愿意承担责任(就是封ID,大家骂我,退出虎扑)这算个鸡儿?
妈的楼主敢把自己的信息和照片透露出来,承受一下受害者经历过的伤害吗?
初中政治就有学吧?人身最基本的几个权利之一就有个隐私权,肖像权,不会连这都不知道吧?
那依照美国司法系统的处理会是怎样呢?
我愿做无罪辩护,法官怎么改判,我一点意见没有
有理有理
好希望
https://bbs.hupu.com/32436889.html?is_reflow=1
大1了,也成年了吧?最基本的法律,学校里面都有教,有什么他自己不会分清楚吗?还在哪里装可怜,有什么机会好给?这种人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我觉得这就是犯罪了。
哪有什么良心发现 只不过是火烧到头上罢了
https://bbs.hupu.com/32436889.html?is_reflow=1
这个👆🏻可以拍成一部电影。
要心里多自私才在这个道歉时候也说出“不想毁自己前程”这种话....想刮他一巴
在美国这种行为已经证实可由地检起诉(警察世家中有这种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