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tale54321 发表的: 铁?跟你这种人我还用铁?就是嘲笑你罢了
引用 @孙吴韩白坡牧卫霍 发表的:
引用 @tale54321 发表的: 人家说我铁头娃呢,挨打站稳,他一知半解他赢
引用 @tale54321 发表的: 啥也不知道不是你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看到你这种一知半解被打脸的,我一整天都快乐!
引用 @mxtdluffy 发表的:确实,昨天发现的
引用 @73percent 发表的: 🌚法盲遍地走 普法难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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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国好法师 发表的: 我是律师,事件前因不太了解。这里楼主盗用他人照片使用他人姓名身份发贴的行为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并未看到楼主的犯罪意图,也没有实施猥亵侮辱诈骗等行为。在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违法层面外,更多的是道德问题。
引用 @其斤蒂芬厍里 发表的:只要当事人想,楼主分分钟可以进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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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趣贩最 发表的:不叫涉嫌犯罪。从入侵相册开始,已经是明确的犯罪。
引用 @73percent 发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得是上述系统才行,普通人的没法定
引用 @我们很直留 发表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的“侵入”是指未经许可登录访问;计算机系统,仅包括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包括一般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引用 @tale54321 发表的: 牛逼!开始你的表演!原来是我一知半解被3个人指出错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引用 @爱jk真是太好了 发表的:一开始我以为只是一个女孩子对自己错误的认知 后来我以为是那个女孩子想炒作 再后来我以为是那个女孩子真的心理有问题 到现在 原来是你有问题 还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引用 @富帅他die 发表的:有没有律师jr? 这种情况下 能不能把lz弄进去?
引用 @Trasevency 发表的: @演员李佳航
引用 @mike23jordan 发表的:然后现在还说暗恋人家再进一步推脱到心理疾病嗷如果在美国人人都以心理问题为借口,那人人都能那把枪出去扫射了
引用 @tale54321 发表的: 小兄弟,法律上就没有补充条款这个概念!只有在订立合同才会这么叫。法律界一般叫司法解释,叫高检规则!你直接告诉我哪个司法解释,285条哪一款!轮不到你来装内行!
引用 @A1ght 发表的:真的太恶心了,我也在美国,也认识一些在美国长大的女生,都是很阳光积极的,和美国人一样 拍照很随意 一般都是和朋友大笑的合照 也不会p图拉腿。我看那些贴也纳闷怎么会有女生这样子被黑还坚持不懈的发自己照片,我从来没喷过那个女生,没想到是这样。幸好那个女生应该离中文互联网社区远,要不然真不知道会对人家本人造成什么伤害,我觉得她要是不知道这件事就不知道吧,要是知道了 我觉得lz不值得被原谅 也应该痛苦内疚一辈子,不管怎么样,离人家女孩子越远越好
引用 @miraclesword 发表的:不是,虎扑有人梳理了时间线发现的,因为那人照片正好有别人的朋友入镜了。在咨询了那个朋友后得到确认不是女孩本人发帖,本人并不知情。
引用 @岳哥想学上篮 发表的:他就是个完全的利己主义者人渣,这种人学的越多对社会的危害越大
引用 @九的幂次数字和无上界 发表的: 我还是比较保守,密码越重要的都是大小写字母数字符号,简单点的也是十四位字母起步,而且密码我都抄写在以前的日记本上,本的保管安全程度不亚于贵重物品🐶主要是以免忘了,因为太复杂🐶
引用 @丶焉能无爱 发表的:真是笑死了,冒充别人一而再再而三发帖,拿别人的照片供自己和其他人取乐,现在东窗事发就说愧疚,还怕自毁前程,你这种人出到社会怕不是会做出其他更没有底线的事吧。你愧疚你可以打110自首试试啊。
引用 @回到1983年小巷十二月晴朗 发表的: 美国邓紫棋??你这样已经涉嫌犯罪了吧……老老实实找个心理医生看看吧你这问题非常严重,最起码是校园霸凌。。在美帝好像很严重的早日争取当事人原谅…降低对她名誉的损害。
引用 @虎扑JR0059509022 发表的: 你知不道知道你这种行为已经完全超出了校园霸凌,严重点说涉嫌犯罪?
引用 @过把感情瘾234 发表的:明显是被那女的找到了 为了道歉发声明公告啊
引用 @大头阿狸no 发表的:要不是有jr识穿,他会认错?太可笑了
引用 @飘渺孤鸿影66 发表的:@亚运村街道办事处看看能找出他的照片不
引用 @长安竞技FC 发表的:勿以恶小而为之啊,楼主
引用 @吃猪肉的鸟 发表的: 封你id有个叼用,人家名誉严重受损,何况还是黑林邮箱盗用别人私人照片,还是在国外,人家报警你就完蛋了
引用 @最胖男青年 发表的:发帖没到犯罪层面,黑别人私人邮箱算不算犯罪呀?
引用 @斯坦尼卡夫斯基 发表的:🐶P律师
引用 @linzhijian12 发表的: 我就说嘛 哪个人天天论坛被人嘲讽还心态那么好 原来不是本人
引用 @银河战舰护卫队 发表的:二十年起步
引用 @火箭快炒莫雷狗 发表的:这件事充分告诉我们密码填生日多么愚蠢 还要同时还作为好几个东西的秘密,打包票,很多JRs也是这样没有那么谨慎吧
引用 @博卡 发表的:这个贴主和受害人都是在美国,受害人报警的话应该是按美国法律判决。估计楼主的前程肯定是毁了,档案里留下这样的污点,在美国是混不下去了。
引用 @tale54321 发表的: 现在我直接叫你小师弟,我来给你讲讲。计算机系统你知道是什么吗?怎么界定的?你去查查好吗?你以为盗个密码就构成侵入计算机系统?有侵入行为吗?我通过密码使用邮箱服务器的行为哪一条不合法?你这个人,真是一知半解。算了,给
引用 @白霞罚 发表的:你的表述非常冷静且有条理,我不相信你本人是你这个帖子里描述的那样。
[ 此帖被孙吴韩白坡牧卫霍在2020-02-19 14:02修改 ]
继续骂!让我看看你的底线!问一下,1+1是不是等于3啊?
🌚法盲遍地走 普法难如狗
[ 此帖被孙吴韩白坡牧卫霍在2020-02-19 14:02修改 ]
牛逼!开始你的表演!原来是我一知半解被3个人指出错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发现的帖子有吗
跟智者谈话就是舒服,也不用再喷了,同行🤝
该
事主在美国,显然已经有讨论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的可能性了,是普通法下侵权行为的一种 [ 此帖被QuincyMiIIer在2020-02-19 10:42修改 ]
@亚运村街道办事处
别找借口了
法盲。就叫涉嫌犯罪,虽然他明显触犯刑法,但只有法庭能给他定罪
[ 此帖被孙吴韩白坡牧卫霍在2020-02-19 14:03修改 ]
[ 此帖被孙吴韩白坡牧卫霍在2020-02-19 14:04修改 ]
[ 此帖被孙吴韩白坡牧卫霍在2020-02-19 14:04修改 ]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呢?那些照片应该是个人信息吧
这人太可怕了,jrs调侃了那么久,结果发现竟然是冒充的!?!?这梗都火爆虎扑了,影响太大了。那姑娘要是看到之前帖子的内容和评论,得有多大打击。
支持弄进去!顶一哈
小兄弟,法律上就没有补充条款这个概念!只有在订立合同才会这么叫。法律界一般叫司法解释,叫高检规则!你直接告诉我哪个司法解释,285条哪一款!
轮不到你来装内行!
装什么呢,滚去坐牢
我来,支持楼主入刑
明显就是变相报复
[ 此帖被孙吴韩白坡牧卫霍在2020-02-19 14:05修改 ]
已经知道了
你上面说的犯罪客体都不对,和我说什么补充条款?
我天 居然是这样...
这种人是真可怕,心里到底是有多阴暗
如果嫌简单,可以在原密码后面+1s
还好大一了,要是小屁孩可就不好判了😁而且这都什么时候了楼主才来说想做个好人?别跟大伙说了,去跟法官说吧🤣
我怀疑他在冠冕堂皇地找借口开脱自己的恶行
现在我直接叫你小师弟,我来给你讲讲。
计算机系统你知道是什么吗?怎么界定的?你去查查好吗?
你以为盗个密码就构成侵入计算机系统?有侵入行为吗?我通过密码使用邮箱服务器的行为哪一条不合法?
你这个人,真是一知半解。
算了,给
不懂就问,如果按我国刑法,涉嫌什么罪名了?
我嘲讽过一次,在这里自我检讨
@亚运村街道办事处
看看能找出他的照片不
被发现了才来发这篇文,如果没被发现不知还要拿女孩来刷多少帖获得快感,真的是人面兽心!用法律手段制裁他吧
@亚运村街道办事处
他不是认错,他只是被发现害怕了
看我主贴,我已经跟邓紫棋本人取得联系找到他了
当时而言谁能知道这个楼主盗图发帖了
况且帖子的高亮回复都是调侃居多 正是由于发帖人五十多次发帖中表现出的盲目自大和对众人讽刺调侃的不以为然 才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场莫名狂欢 这完全是楼主一手造就的
退一万步说 就算是本人发帖 芙蓉姐姐和凤姐是怎么火的 当事人亲自下场参与炒作 先例也很多
希望你哪天手机里的隐私被入侵且曝光的时候也能这么说。
这还是小恶?
恶趣味
情节严重四个字理解吗?
如果单纯把你邮箱黑了谈不上犯罪
在国内肯定只能说是道德问题,问题他是在国外,国外这种问题就严重了
???
你是s686?
我想起来了以前贴吧爆人家初中生照片然后荡妇侮辱的事件
感觉性质差不多
令人作呕
也愿你能走出自己封闭的世界,如果你是真的精神有问题而不是单纯的坏和变态
未经法院判决不得宣告他人有罪
变成了无期徒刑
我擦我就一直用生日...
女生蛮无辜的,无语了
那楼主在张大律师的努力下,起码可以免去百万罚款,只需30年的有期徒刑🐶
美国也有档案🐴
抱歉抱歉,学艺不精,刚才看了看详解,给您造成的麻烦和不便在此道歉了。
楼主的通篇描述以及回复语气不像那么简单
我觉得楼主就是那个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