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不知火柴 发表的:肯定不是故意传播,我感觉这种三五年最多了
引用 @6657玩大人 发表的:既然都姓张,就请张律师来办这个案子吧😁
引用 @Gabbz 发表的:这衔接的挺好
引用 @哈哈mr轩 发表的:什么情况
引用 @会飞的猪a 发表的: 是她还是他啊……
引用 @王八蛋你不是人 发表的:依据刑法哪一条?
引用 @zgn940701 发表的:权力
引用 @SelenaGomez的男友 发表的:我潍坊人..这人现在家喻户晓,真是要了命了
引用 @小午135 发表的: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引用 @满座衣冠似雪 发表的: 不冲突,有时候必须要走的程序是少不了的!
引用 @白齿若雪 发表的:不冲突,国外执行电击死刑或者药物死刑的犯人,没死的话得一样救治,钱还是政府出
引用 @遠藤祐里香 发表的: 大胆点 没有她 基本就没有
引用 @年少缺成 发表的:没有这货潍坊能少一半确诊病例
引用 @别人有伞我有大头 发表的:救啥,电不死的加大电压呗,药不死的换种药呗。让人死两次有丶不太厚道吧。。
引用 @okc0713 发表的:意思就是电击或者药毒不死,就不用死了
引用 @热血飞人 发表的: 这要最高的话。。。就和浪费医疗资源冲突了啊
引用 @smiling流量 发表的:60多只是医护吗。。那还有其他接触?不就不止60人了。。。
引用 @皇帝精神永不灭 发表的:一己之力封了无数小区,我想送她一程
引用 @虚拟与现实 发表的: 🙈🙈🙈老哥眼睛挺雪亮
引用 @虚拟与现实 发表的: 法律给予它人权,同时也有判处它死刑的权利
引用 @祝大家生日快乐 发表的:你们,交接的挺好的嘛🐶
引用 @Vieay 发表的:已经下通告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引用 @早知道没那么早 发表的: 最看重的是,道理!
引用 @喜欢萝莉女 发表的:不可能七年的,如果是他感染的,别人也治疗好了估计判不了太久,如果去世了,他估计要判得很重。
引用 @qqq3r 发表的:先来后到,一码是一码。
引用 @风卷v残云 发表的:哈哈,一条龙服务
引用 @不知火柴 发表的:我知道,主要是还要分故意非故意,没人死的话过失三年五年?
引用 @穆里尼奥0 发表的:无知的可怜虫
引用 @床上痛苦呻吟 发表的: 求求你去百度也好
引用 @虎扑战豆瓣 发表的:法盲? 一个月?肯定批捕,取保候审那是更不可能的。
引用 @下朝仔 发表的:这货能判多久?
引用 @拖住我送塔 发表的: 你是不是法肓?
引用 @华夏幸福足球队 发表的:投放危险物质罪
引用 @疾风剑豪丨亚索 发表的: 并不是 如果没有毒死 会救活再定日子毒死 而且还可能会赔钱
引用 @安全工程师 发表的:很多人对权力和权力的区别并不清楚,我还查了一回字典😂
引用 @铁杆勒布朗詹姆斯 发表的:不懂装懂。你懂个啥,技校毕业的?
引用 @妹妹是正经妹妹 发表的: 这货这么毒?那当地人恨死他了吧?
引用 @clsyn 发表的:很可能三年以下,对危险不一定有认识
引用 @十年戎马求孤单 发表的: 这个安徽马鞍山也有一个,还是个医生,不过那人影响现在还没爆发出来
引用 @詹神lebron 发表的:😶最后一个。。是啥字儿
引用 @QQ529313767 发表的:外语谁不想学啊
引用 @莫轻吾 发表的:病入膏肓,最后一个字😁
已经下通告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李佳航MVP 打底20年
陈清泉是你吗🐶
明明已经知道自己感染了却隐瞒病情,到处串门还去医院拿药,本来潍坊就两个从武汉回来的成功被隔离基本没有啥疫情,这哥们凭一己之力弄进去一百多号,还害的整个潍坊进入高度戒备状态,
是它
你起的名字特别适合你
🙈🙈🙈老哥眼睛挺雪亮
那这算是保护她了
还是看造成多大后果吧。
不治疗其他部门也不敢交接呀🐶
隐瞒自身病情致使疫情扩散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论处
救啥,电不死的加大电压呗,药不死的换种药呗。让人死两次有丶不太厚道吧。。
U1S1,最多一半,潍坊每天都发病例,自从他冒出来之后,后面大部分都和他有关
这回说这货舒服了🐶
执行死刑之前,该救还得救,不是没电死,救活再电死这个意思
感觉不太行,看看后续吧
意思就是电击或者药毒不死,就不用死了
用这货感觉都是对这货的侮辱
并不是 如果没有毒死 会救活再定日子毒死 而且还可能会赔钱
应该没这种说法的,讲个简单的,如果这个过程中有人调换了药物或者电压,那要怎么算?无论是程序正义还是结果正义都没法保证。
楼上很多人只说不冲突,但没说出原因。
帮你理清下法理(法律这样做的道理):
假如不治疗,这货死了,死人因为不能自我辩护,所以,他不算是罪犯,那他的政治、名誉等等非人身权利还是得到了保障,他的遗产都可以给继承人。如果你是受害者,没有赔偿,看着他的家人美滋滋的过日子,你气不气?
所以,治疗好后,如果他罪不至死,那是保护了一个公民。如果他该死,那他得赔偿给受害者,而且他的政治、名誉等等非人身权利就受到了限制。
说个题外话,许多电影好人在警察来到后,还把坏人杀了,只是为了观众爽罢了,现实这样做,吃亏的是自己。
他年前就发热了,然后期间到处乱窜,重点是他去附属医院看了三次病,两个还是三个科室,每次问他都说没去过外地,结果最后瞒不住了才承认,导致之前他接触过的68个医护人员全部观察,现在确诊的人员里面尚未有大量医护人员确诊,但是其他人员有十余个了
我希望你说的是真的
这还治疗啥啊,浪费医疗资源。
他么的还给医生鞠躬,直接被拒绝
很多人对权力和权力的区别并不清楚,我还查了一回字典😂
程序合法性
所以要么别开枪,要开一梭子打完保证打死,大得要死不活是最难受的
这个“它”用的好
您就是学外语的陈院长?
我知道,主要是还要分故意非故意,没人死的话过失三年五年?
你跟小耳朵是一档!
毒王太多了,有没有人帮大家复习一下这货的事迹
两码事,必须走程序
非医务人员好像是40多吧
哈哈哈谢谢🌚
你这个id 三年起步🐶
治好了才能好好治你!!!
不是年轻人变坏了,是坏人变年轻了!🐶🐶
你是不是法肓?
不懂装懂。你懂个啥,技校毕业的?
你懂个啥,技校毕业的?
你懂个啥,技校毕业的?
看成张芬芳
我大济宁也是,特么一人搞了两个市😓
我确实表达的不对,应该是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最后一个。。是啥字儿
投放危险物质罪
强
不对(~_~;)
这话怎么听的这么耳熟呢😂
看其他人的治疗结果吧。
能不能直接给顶配
健健康康的去坐牢,杜绝去钻空子保外就医🐶
男的
罪犯:求求你给我个痛快的……
你这俩写的是一个😄😄
夏虫不可以语冰,别回我,跟你说话我觉得降档次
起步价太低了
律政先锋请求出战
想死没那么容易,必需按照法律的套路走
唱一首we found hen
几遍没有认识算过失的话也应该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三年以下是情节较轻,他这个已经至少造成严重后果了,我觉得至少三到七年比较合理。
还能学英语吗
外语谁不想学啊
不一样,他是故意的
这俩除了一前一后还有啥区别吗?🙃
病入膏肓,最后一个字😁
多学一门好啊。不会日语真不方便
张律师打的话死刑妥妥的😂
投放危险物质有界定的,基本上是危险化学品或者放射性物质而且是有故意伤人主观故意
个人认为,7年起步更合适。
……丢人了,换个词儿没认出这个字
这样才是最残忍的吧,给你希望然后再给你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