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Gabbz 发表的:这衔接的挺好
引用 @妹妹是正经妹妹 发表的: 这货这么毒?那当地人恨死他了吧?
引用 @年少缺成 发表的:没有这货潍坊能少一半确诊病例
引用 @风卷v残云 发表的:哈哈,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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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喜欢萝莉女 发表的:判不了死刑的,可能是1到3年。
引用 @欧成 发表的: 这人咋了。有没有普及一下的😂
引用 @热血飞人 发表的: 这要最高的话。。。就和浪费医疗资源冲突了啊
引用 @SelenaGomez的男友 发表的:我潍坊人..这人现在家喻户晓,真是要了命了
引用 @程序喵 发表的:命真好,没给拖去殡仪馆
引用 @zppsss 发表的: 是不是故意传播? 是不是明知自己确诊? 如果不是,构不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顶多训诫,拘留
引用 @小时光艾斯 发表的: 如果被她传染造成大规模死亡的,最高判死刑。现在应该不会很重吧
引用 @qqq3r 发表的:先来后到,一码是一码。
引用 @皇帝精神永不灭 发表的:一己之力封了无数小区,我想送她一程
引用 @会飞的猪a 发表的: 是她还是他啊……
引用 @圣安东尼奥乐器队 发表的:借个楼问一下,这可以判多少年,真心希望判个十几二十年的,这种畜牲。
引用 @っ草OP帽て 发表的:潍坊作为一个地级市,一半确诊病例跟他有关系
引用 @重来why神 发表的: 先出病房再进牢房
引用 @满座衣冠似雪 发表的: 不冲突,有时候必须要走的程序是少不了的!
引用 @小午135 发表的: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引用 @波神and甜瓜 发表的: 图来了,陈清泉一部剧镜头不多,经典片段倒不少
引用 @王八蛋你不是人 发表的:依据刑法哪一条?
引用 @虚拟与现实 发表的: 法律给予它人权,同时也有判处它死刑的权利
引用 @我本狂生 发表的:能不能最高起步 这太可恨了
引用 @nslbl 发表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治安3年起步的,早就定性了
引用 @xxjjtianxia1 发表的:关键是能否认定故意,如果认定不了故意就不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犯(即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如果有严重后果,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过失犯。
引用 @大馒头kkkkk 发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引用 @喜欢萝莉女 发表的:不可能七年的,如果是他感染的,别人也治疗好了估计判不了太久,如果去世了,他估计要判得很重。
引用 @小牛丁丁丁丁彦雨航 发表的:本来我感觉在潍坊都快没有事情了,结果他突然蹦出来,潍坊人数接着就上去了
引用 @再给我张改名卡 发表的:还导致了六十多位医务人员隔离。。。
引用 @会飞的猪a 发表的: 是她还是他啊……现在还很懵
引用 @madaodam 发表的:判不到死刑我就觉得亏了
引用 @clsyn 发表的:很可能三年以下,对危险不一定有认识
来了来了
昨天看新闻,武汉刚封小区,潍坊因为这个人,一周前就封小区了,不准进出
这人咋了。有没有普及一下的😂
这时候可不敢等上菜了
潍坊奎文不到三十个感染的一半的功劳是她,撑起了潍坊病数的半边天🐶
本来我感觉在潍坊都快没有事情了,结果他突然蹦出来,潍坊人数接着就上去了
国家就这次肺炎专门下过文件,故意传播从严处理,应该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法盲? 一个月?肯定批捕,取保候审那是更不可能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治安3年起步的,早就定性了
潍坊作为一个地级市,一半确诊病例跟他有关系
不冲突,一码归一码
不行,必须活着尝一下花生米
求求你去百度也好
这个安徽马鞍山也有一个,还是个医生,不过那人影响现在还没爆发出来
我们市隐瞒病情和行程的毒王确诊第二天就死了,也是自己作的,发病都快十天了才治疗,错过治疗时机了。
大范围疫情期间,这种毒王就是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按刑事处罚是有法可依的。你才是不懂法
法盲又开始了?
一己之力拉升了潍坊的确诊数,上周潍坊确诊的病例绝大多数都是这位的杰作
还导致了六十多位医务人员隔离。。。
无知的可怜虫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跑了
至少三年,而且应该很快就宣判,不然有些人太踏马嚣张了,比病毒还嚣张——至少病毒不是人,没有人性
你自己不懂法吧,这还不够重大?一传十十传百,而且还是故意的
人道主义,
局气!
清泉
是她还是他啊……现在还很懵
是她还是他啊……
因为他经济开发区荣膺潍坊市区第一👺👺👺
救了他是为了防止病毒扩散,判了他是他罪有应得
朋友圈里都要骂死他了 撑起了潍坊确诊病例的半边天
潍坊一半确诊病例与他有关,青岛还有一例确诊两例疑似与他有关
输入法直接出来的。
很可能三年以下,对危险不一定有认识
那还治啥啊,直接无期隔离吧,浪费床位
都是房,应该没什么不同的
什么情况
先诛少林再灭武当
不冲突,国外执行电击死刑或者药物死刑的犯人,没死的话得一样救治,钱还是政府出
治她是因为她是公民 判她也因为她是个公民同时也触犯了法律。
这比火灾严重多了,火灾能伤害60几个人吗?
这逼的影响还不是重大公共安全吗? 毒王接触了这么多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个病毒的可怕,一传十十传百。
法律尊重人权。我把你当人才治你的病,治好你的病才审你,真判了死刑也是因为把你当人才判你死刑。
判不到死刑我就觉得亏了
陈清泉上身🐶
就等这张图,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要是真的不给他治,恐怕更多人要跳脚
肯定不是故意传播,我感觉这种三五年最多了
既然都姓张,就请张律师来办这个案子吧😁
你天天不看新闻吗?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传播传染病防治法等
最看重的是,道理!
权力
能不能最高起步 这太可恨了
如果造成人员死亡,那就重了。
大家都这样想
关键是能否认定故意,如果认定不了故意就不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犯(即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如果有严重后果,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过失犯。
大胆点 没有她 基本就没有
说得真好,会说话多说几句
隐瞒了就应该是故意的
清泉,是你吗
本案大概率会判定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吧,我觉得应该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实行犯而非危险犯论处,
只要说他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那最少也是三年起步
再也见不到了估计
真的是,本来我在老家都快能回去了,让这货弄得小区封了现在还不让进,
如果不能认定故意,也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过失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管制或拘役
60多只是医护吗。。那还有其他接触?不就不止60人了。。。
算我一个,弄得我有家不能回
最恨他的就是他亲戚朋友,祸害多少人。
潮州这边3个确诊的是武汉偷跑过来的,暂时还没爆出有别的感染者,已经被人问候多少次爹妈了
是个男的
想抬杠被人怼回去了哈哈哈
他已经挨打了
医院和公安进行交接,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人点灭,帮你亮回来。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重罪,如果罪名成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