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用户1885255253 发表的: 帮顶吧,走正规程序吧
引用 @mir搽 发表的:朋友 他这种情况司法途径只会赔的更少
引用 @用户1885255253 发表的: 那怎么处理啊
引用 @有姿势的怪蜀黍 发表的:不到最后谁想去尸检呢,妻子太可怜了
引用 @mir搽 发表的:先调解吧 调解有可能赔偿多一点 他的这几个问题问的比较外行了 平诊病人医院有过错的情况真的是很少很少的 急诊稍微高点 你看我前面回复的 懒得打字了
引用 @mir搽 发表的:第二条术前麻醉同意书肯定注明了有可能更改麻醉方式的 你可能没看 第三条 心脏才刚骤停必定马上心肺复苏啊至少抢救半小时 难道一停就给你说病人没了?第四条这个 中国医保的问题 后面的 你描述不清
引用 @有姿势的怪蜀黍 发表的:是三甲,南阳市二院
引用 @阿糖胞苷 发表的:明白人
引用 @虎扑JR1041925651 发表的: 和医生沟通一下很难吗?
引用 @约翰尼费雪 发表的:疑点1抢救的时候当然先通知上级医师参与抢救了,怎么顾得上通知家属?疑点2 半麻不是局麻,相差甚远,昏迷后改全麻,很可能是局麻药中毒或者全脊麻,当然也不排除大出血或羊水栓塞,这时候改全麻属于紧急抢救措施,根本腾不出时间通知家属。其他几个疑点你描述的不太详细,不太好解释。疑点4纤维蛋白是否是你自费购买的?自备药品理论上也是应该上医嘱的,这是个没做到位的地方。当然从凝血出问题需要输纤维蛋白来看,这一点是支持羊水栓塞诊断的。疑点5你说的贫血输血问题,我不知道贫血到底达到什么程度,因为孕妇基本都是贫血的,但是血色素低到一定程度才需要输血,不是有贫血就一定要输,因为羊水栓塞可能导致dic造成凝血异常引起广泛渗血,可能一开始还没达到输血指征,所以先补充凝血因子去了,后面渗血多了血色素进一步下降才开始输红细胞。所以你不提供具体数字我也没法判断到底是不是输血不及时。至于是不是没备血,你爱人是特殊血型,按常规没备到血是不能做择期手术的,但是剖宫产如果是急诊就另说,所以我也不好判断。
引用 @渐行渐远22 发表的:第一条:发生紧急情况呼叫上级医生是第二要务,第一是立即抢救,和家属沟通反而是次要的
引用 @括哀缘 发表的:局麻改全麻没通知家属的话,医院肯定有过错,申请司法鉴定吧
引用 @允波 发表的:及时封病历,
引用 @mir搽 发表的:我都解释了的 前面有回复
引用 @绿谷同学 发表的: 那只是一个身体,她已经离开那个身体很久了。
引用 @zqc19910309 发表的:先封存病历什么的吧,如果有问题不可能做到没有痕迹,不管怎样麻醉科的责任跑不了,改了麻醉方式没通知你们。
引用 @mir搽 发表的:楼主的这几个问题都没有意义 要么调解 要么司法途径 肯定的是司法途径赔偿肯定比调解要少 术前麻醉同意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必定说了有可能中途更改麻醉方式及手术方式的 没有备血就更不可能 更别说他老婆是RH阴性 楼主的其他问题就更简单了 第一条 人都快没了,难道不应该边抢救边通知上级医师参与抢救,通知家属没有意义 只会延误病情 有可能家属情急之下做出什么事情 其余的 不可能心脏骤停立即通知家属啊 肯定先心肺复苏至少半小时啊 大部分心肺复苏进行的早救的回来的 输血也是有指征的 不是血象有点问题给就要输 其余的就是医保政策的问题了 个人建议先协商赔偿吧 一般司法途径耗时长 有可能尸检 赔偿不一定有协商的多
引用 @大吃八方 发表的: 不是妇产科的,但看纤维蛋白,特殊血型什么的看上去像溶血了。
引用 @从前的悟空 发表的:DIC,这个产科自己肯定搞不定,差一点的三甲医院血液科也要请会诊的
引用 @峰行天下666 发表的:死亡之后再打开病历都是有记录的,视作修改,按违规处理
引用 @挥刀割皮包 发表的:心脏一停肯定是要即刻通知家属的,作为一个大夫,我觉得肯定有问题,但是楼主描述的太简单了,最好是把病历描述拍出来,不然不好判断当时发生了什么。楼主可能觉得病历被改动过,我觉得,尸检就好,如果是羊水栓塞的话无解,其他原因,走法律途径。
朋友 他这种情况司法途径只会赔的更少
那怎么处理啊
先调解吧 调解有可能赔偿多一点 他的这几个问题问的比较外行了 平诊病人医院有过错的情况真的是很少很少的 急诊稍微高点 你看我前面回复的 懒得打字了
检,走司法,尽快保留证据病例,假设他们失误,那他们也在极力抹除真相。
哦哦
明白人
南阳还是中心医院靠谱一点,唉,节哀!这个肯定需要请律师,可以去卧龙区法院对面威武律师事务所,他们那边办过不少医疗纠纷的!
备血这些更别说了 除开骨科少数腰麻没有备血外 怎么可能不备血 更别说他说他老婆RH阴性 他这种最好是先调解吧 司法途径赔偿的更少的可能性很大 平诊手术医院有过错的很少很少 大小这个医院也是个三甲了 绝不可能出现这种问题
不能为妻子讨回公道,那才是真的可怜!
如果医生没有说实话呢?这种情况是很有可能存在的。即使医生、医院说了实话,家属也很难相信的,毕竟存在利害关系。这种情况还是要找第三方,所以建议楼主尽快找律师介入,最好是原来做医生的律师
疑点5我也没看懂,先说晚上6点,那后面12点14点是中午吗,然后12点是急诊,特殊血型预产期要提前住院吧,如果临时过去那特殊血型有血才怪
第一条:发生紧急情况呼叫上级医生是第二要务,第一是立即抢救,和家属沟通反而是次要的
我都解释了的 前面有回复
麻醉前会签个协议书,得看上面的条款。年前我老婆刚生,我没仔细看就签了。不过,整个待产生产过程,我一直陪着现在陪护,除了麻醉
死亡之后再打开病历都是有记录的,视作修改,按违规处理
这位老哥说的详尽,光术前让家属签的通知书都有好几张纸,麻醉计划肯定也在,其中局部转全麻也绝对在通知书里写的有
没看到你是第一条的,补充一下
唉 妖猫传 那部片子我觉得真挺好的
术中根据情况更改麻醉方式在知情里面有写,要好好看的
而且发生这种事情即使操作都正确也是可能有意外的。本来生孩子就是充满风险的事情。
同为南阳人,兄弟,节哀。
专业
是楼主妻子,还是转的别人的?
作为一个麻醉医生来说是没责任的,麻醉知情同意书上是写了的
帮不到你,只能帮你顶贴。
签了麻醉同意书,同意书上有半麻改全麻的情况,情况紧急肯定是先抢救病人
专业!
不是妇产科的,但看纤维蛋白,特殊血型什么的看上去像溶血了。
兄弟你错了,如果你是医生以后要吃大亏的,沟通非常非常重要,立即抢救,呼叫上级和家属沟通三项同等重要,人手不会不够的,一个剖腹产至少2名医生参与,手术室值班大概有2到3名护士,白天人更多,麻醉值班也至少2到3人,白天人也更多,都危重产妇抢救了,其他手术室肯定暂时停一停了,孕妇出事情时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卫生局和妇联要一起查到底的,忍不可能不够的,三件事情必须同时进行,真想现在这样出了大事情,这个板子砸下来不是你一个初级或者中级职称扛得住的。
DIC,这个产科自己肯定搞不定,差一点的三甲医院血液科也要请会诊的
心脏一停肯定是要即刻通知家属的,作为一个大夫,我觉得肯定有问题,但是楼主描述的太简单了,最好是把病历描述拍出来,不然不好判断当时发生了什么。楼主可能觉得病历被改动过,我觉得,尸检就好,如果是羊水栓塞的话无解,其他原因,走法律途径。
恩,的确像,处理也的确不行。不知道术前谈话有没有充分强调风险,还有余家属的沟通的确不到位。
这是啥规定我咋不知道,死亡之后不能打开抢救过程跟死亡记录怎么写啊,紧急用药需要时候核对用量,怎么录?
同意,不要说心脏已经停了,开始抢救就应该第一时间通知,保持沟通。抢救,通知上级和沟通三件事情同样重要。
不是急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