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龅牙国际苏 发表的:披头士无悬念,当然中国的话肯定李小龙。。。
引用 @一个流浪的孩子 发表的:你所谓对普通人的影响力离不开时代的局限性,你能说MJ对二十世纪60,70年代普通人影响力很大吗?或者是出生在二十一世纪之后的人。 但对音乐的发展和贡献是写在历史上的,你说MJ在我们的时代对普通人的影响远超贝多芬也没问题,大部分人连一首完整贝多芬的交响曲都没听过,但对音乐的发展和贡献,有谁能和贝多芬相提并论。
引用 @我许你尘埃落定 发表的:一看就是詹密
引用 @槛外空流 发表的:巴赫
引用 @中国招商银行总行长 发表的: 香港乐坛最早的时候,许冠杰的莲花乐队,谭咏麟钟镇涛的温拿造型都是模仿披头士的,歌也是翻唱英文歌的,许氏兄弟后来的电影配合粤语歌曲卖座之后,现代粤语流行歌才开始发展
引用 @8.9秒的记忆 发表的:不都是吗,不止这个,各个方面历史球星啥的,越小众越吹的厉害,你不知道不认同喷你是无知,整的挺像一回事忽悠人,莫名觉得自己优越感
引用 @lajikrgjop 发表的:你对影响力的理解也仅限于,知道他的名,听过他的歌了。这么理解,那么延伸到影视圈,那些影史地位极高的艺术片影响力恐怕也远不如那些高票房的商业片了。
引用 @我许你尘埃落定 发表的:滚石是什么东西?
引用 @黑色精灵答案 发表的:李小龙是文化标签,成龙差太远了。
引用 @小凉菜 发表的:无论年龄大的还是刚接触篮球的,论名气和影响力乔丹一定碾压科比,毫无悬念,根本没有比较的基础,差太远了,不符合此时论证的问题。
引用 @Drakeham 发表的: Oasis解散这么久 喜欢绿洲的永远喜欢绿洲 第一次听Oasis就感叹 知道这个天才乐队太晚了
引用 @lajikrgjop 发表的:那就贝克汉姆和贝利吧,或者贝克汉姆和马拉多纳。
引用 @小凉菜 发表的:楼主说的是知名度和影响力,如果单论对行业的影响力,披头士对音乐的影响力能大过李小龙对动作电影的影响力吗?
引用 @一个流浪的孩子 发表的:不能,在音乐层面上也许可以,但贝多芬对音乐发展做出的最重要的贡献,是他开创了为音乐作品编号并出售版权的模式,从此让作曲家可以创作谋生。正是在这个条件下,从十九世纪开始,知名作曲家和流传至今的伟大音乐作品层出不穷。
引用 @杜兰特别铁 发表的: 我认为披头士在美国影响力更大,但全球范围内还是MJ
引用 @小凉菜 发表的: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贝利和马拉多纳才有比较的资格,而且我站马拉多纳。
引用 @一个流浪的孩子 发表的:论影响力,披头士对音乐的影响比不过李小龙对动作电影,但肯定大于李小龙对电影。 论知名度,或许在此时此刻,MJ全球知名度的确高于披头士,虽然我不知道知名度这个东西到底怎么定义,怎么统计。也肯定大于像威尔第,瓦格纳,或者肖斯塔科维奇这样伟大的音乐家,但我也真的希望人们对自己不知道的东西能够别总是“我不认识,没听说过,所以肯定不行”,而是愿意去了解和学习。因为这帖里绝大多数人,真的对披头士对音乐发展的贡献一无所知,只会说,没怎么听过。
引用 @鹕鹰逐塞鸟代马猎秋田 发表的:兄弟你看他头像和回帖记录就懂了
引用 @我遥遥渡河而来i 发表的:你確定只是高一點嗎?
引用 @槛外空流 发表的:就我所知,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家们主要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就职宫廷。
引用 @鹅城农夫 发表的: 披头士,当年欧美年轻人都是一幅披头士打扮
引用 @小凉菜 发表的:你说的这些我都赞成,但是楼主说的前提条件是知名度和影响力,无论你说的多对都跑题了,当然mj的辉煌时期已经过去接近30年了,但是他现在仍然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已经很能够说明问题了
引用 @ΜΑΡLΕ 发表的:你从地理学的角度来看这句话没错,但是从“某个人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这件事来看,这个世界就包含了“有意识的人”,所以你要以全世界来评判的话,缺了中国的人那就是不完整的
引用 @杨康不会是个大坏蛋 发表的:年轻无知还能学习,年老无知这辈子就没啥指望眼界太低还要连累子孙后代。
引用 @醉汉脚步 发表的:你怎么没回我的?
引用 @lajikrgjop 发表的:不符合你的标准啊,贝利知名度明显比马拉多纳更高的。不了解足球的很多并不知道马拉多纳,但没有几个不知道贝利的。
引用 @奥比斯库 发表的:你这段话放三十年后那些小孩评价mj和比伯也适用。。一样的道理
引用 @五块要吃饭吗 发表的:披头士和mj是代表两种音乐类型,现在此时此刻mj的知名度更高当然没有悬念,然而再过几十年没什么区别,反正以我的认知,披头士,初中英语里面就学过,mj死前,我们这三四线小城市毫无热度,倒是死后全都知道了,但我觉得这不代表什么,说实在的,mj死前有多少人真正关注过他?就算我们知道披头士,也不听他的歌,仅仅也只是听过他名字而已。
引用 @沉迷步行街 发表的:没记错的话,mj逝世央视直播追悼会。
引用 @fjdksljk 发表的:这很正常,中国认识迈克杰克逊的远比认识披头士的多,在欧美披头士更牛掰,看mj的视频,在东亚东南亚都是匪夷所思的追捧度还有黑哥哥,对mj肯定是更熟悉的
引用 @Drakeham 发表的: 摇滚分类众多 但是披头士涉及的也多 而且影响力太大 滚石 U2 枪花 aerosmith queen metallica nirvana greenday这些都不敢说自己是第一
引用 @ΜΑΡLΕ 发表的:因为你的逻辑实在是不太行,表达能力都有一定的问题
引用 @小凉菜 发表的:mj的名气在除欧美之外的地方碾压式吊打披头士,又到了除了欧美之外的人类算不算人类的问答时间了,另外即使在欧美,mj巅峰时期的知名度也绝不在披头士之下,那些自以为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人最近太活跃了,赶快清醒清醒吧
引用 @我不是流川枫 发表的: 张亚东说过一句话,年轻人不听老人的话是正常的,因为老人也曾年轻过,但年轻人还没老
引用 @北镇抚司小旗倌靳一川 发表的: 那问题来了,听流行的多还是听摇滚的多
引用 @莫得合适的 发表的: 给你看看最新统计吧,MJ几张专辑跟人家几十张专辑的比,还是不错了吧
引用 @莫得合适的 发表的:要知道MJ也是上世纪60年代出道的,你把他当现在的流量呢?
引用 @小凉菜 发表的:听摇滚的真没那么多,包括欧美
引用 @虎扑JR1566104104 发表的: 绿洲也是深受披头士影响的乐队啊,应该说后面的那一大堆乐队都是在披头士的基础上发扬或者简化,绿洲属于简化,pf属于发扬
引用 @我曾在此地 发表的: 埃尔维斯普莱斯利在50年代红遍了美国披头士在60年代红遍了美国和西欧迈克尔杰克逊在80年代红遍了全世界不要做远古吹,世界范围内的最大的流行天王只有迈克尔杰克逊
引用 @ManiacBird 发表的: 然而论坛里倚老卖老的不少,尽管mj和披头士差距不大,但吹更久远的,国内知道的少的披头士更能让他们有蜜汁优越感。只要你反对,他们就会拿年龄说事,要么就空口无凭的说披头士更牛批,楼上那堆高亮的一个上数据的都没有,就干吹,居然还有贬低mj的。
引用 @星期天好热 发表的: 李小龙本身足够伟大,但实事求是,李小龙在美国现在影响力也不如成龙,要是成龙在金门大桥跑步,能造成交通瘫痪你信么?这是12年中国国家形象调查,还只是12年,现在2020年了。
引用 @醉汉脚步 发表的:比你还要糟糕吗?
引用 @剑斩蚩尤 发表的:成龙,美国年轻人谁还看李小龙的电影啊
引用 @RStieltjes 发表的: 披头士和李小龙同属于影响20世纪的100人之一,所以按影响力来说披头士和李小龙一档,然后是mj然后是mj然后是成龙
引用 @ΜΑΡLΕ 发表的:对对对,你中国逻辑王,所以没人可以和你pk,您自嗨去吧。
引用 @Drakeham 发表的: 论流行 现在所有玩流行的都得尊称mj一声祖师爷 mj会的音乐类型非常之多 但是他让流行成为世界主流 功不可没但是论因为 流行跟说唱一样 上不了台面
引用 @parapooo 发表的:我想知道成龙作为一个艺人有什么脍炙人口的作品?
引用 @ΜΑΡLΕ 发表的:说个忠言逆耳的话,看了下你之后的回复,你小表达能力和逻辑真的挺差,感觉和你说下去很浪费时间,你回小学补个语文把舌头捋直了说话比较好
引用 @R2C 发表的:你要论中国,披头士影响力也没那么大
引用 @鲍鱼威尔 发表的:披头士影响世界最狠的阶段中国处在半封闭的时代,饭都吃不饱后来又赶上动荡,世界范围内披头士影响超过mj无疑问的
引用 @朽木段颖 发表的:披头士短短不到十年的时间,20首冠军单曲,20张冠军专辑,纯音乐不比舞蹈的话,mj没法和披头士比的
引用 @空空然 发表的: 这主题不是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吗?知名度和影响力又不仅仅包括音乐专业性?MJ又不只有音乐,他还有舞蹈和MV,披头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就是不如MJ啊,这是事实啊。怎么都不审题啊?平时也没见过有披头士粉丝啊,怎么一有MJ相关的内容就跳出一大堆披头士粉丝啊?这些披头士粉丝能把披头士成员名字叫全吗?知道披头士出了多少张专辑吗?
引用 @空空然 发表的: 这说的是知名度和影响力啊,知名度和影响力就光等于音乐?知名度和影响力MJ就是比披头士强啊
引用 @醉汉脚步 发表的:要不你再看看你的?
引用 @朽木段颖 发表的:其实我觉得全世界范围的话,也要强,单纯音乐上的话会更强
引用 @ΜΑΡLΕ 发表的:自己先有点自知之明吧
引用 @虎扑JR1566104104 发表的: 我觉得在音乐领域披头士就是影响更深远的,毫无疑问,但作为明星和偶像甚至商人,mj肯定是更nb的了
引用 @一个流浪的孩子 发表的:作为披头士的粉丝,我也很希望能讲述一些关于披头士对音乐的影响和贡献,但这很难不长篇大论,并涉及一些音乐知识方面的东西。只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披头士1967年这张被滚石杂志评为历史上最伟大音乐专辑的《Sgt.Pepper》的封面设计。在今天,当流行音乐早已成为生活文化的一部分时,肯定很难理解最开始”流行音乐”这个称呼是用以代指通俗,没有内涵单纯用来卖钱的商业音乐,甚至在这个时代,当三年前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很多人依旧把歌曲视作通俗艺术并与严肃艺术作品划分开,而这一现象在流行音乐发展初期极甚。而披头士这张专辑封面,把诸多用以代表通俗艺术的人,歌手,电影演员,与代表严肃艺术诸如哲学家马克思,文学家萧伯纳等人放在一起,用以表达艺术在形式上并无严肃与通俗之分,作为一种宣言。也许今天人们很难理解一张专辑的封面设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在那个没有网络,没有各种录音设备的时代,专辑封面往往是一张唱片带给人们最初的印象,而披头士在专辑封面设计方面在当时便引领的时代,而《Sgt.Pepper》这张封面更是跨时代的,代表着流行音乐走上历史舞台的象征。
引用 @莫得合适的 发表的: 以下分别是美国和英国知名度调查,可以参考一下
引用 @Drakeham 发表的: 现在全世界都在听流行 看爆米花电影 这是和平年代的必然结果
引用 @鹕鹰逐塞鸟代马猎秋田 发表的:滚石官方的排名mj只能达到世界30名。猫王披头士都在前面。当然,你要是只比商业,那mj的确很能打,不过也跟披头士不是一个时代的。从音乐本身来说,披头士无疑更高,因为他们属于乐队的开辟者之一。
引用 @五块要吃饭吗 发表的:说这个只能证明你无知,而不能证明披头士知名度不高。
引用 @嘛的纸张 发表的: 可笑的事 上不了台面的东西大家都在听 而所谓上的了台面的却没几个人听
引用 @在下盲侠花满楼 发表的:我擦 把李小龙跟披头士放一起 你在侮辱披头士
引用 @嘛的纸张 发表的: 滚石是摇滚杂志啊
引用 @lajikrgjop 发表的:很多人不承认,在中国,mj的死对他的知名度加成极大。当然不否认有不少人早就是他的粉丝,但在那之前mj被讨论的真的没有那么多。
引用 @桃桃乌龙茶 发表的:现在是21世纪,论现在吧,mj影响力就是大,也许你30年后再讨论可能会有其他人影响力超过mj
引用 @这是勒布朗 发表的: 考了投票,MJ大幅度领先Beatles,👨🏻🦳乐了
引用 @Drakeham 发表的: 但是不影响喜欢英伦摇滚 山羊皮 绿洲 muse radiohead keane都爱
引用 @Echo罗差火 发表的: 自己没眼睛?
引用 @范范范范伟 发表的: 披头士算殿堂级的,mj还是差点意思
成龙,美国年轻人谁还看李小龙的电影啊
楼主说的是知名度和影响力,如果单论对行业的影响力,披头士对音乐的影响力能大过李小龙对动作电影的影响力吗?
我吃你家米了?
不能,在音乐层面上也许可以,但贝多芬对音乐发展做出的最重要的贡献,是他开创了为音乐作品编号并出售版权的模式,从此让作曲家可以创作谋生。正是在这个条件下,从十九世纪开始,知名作曲家和流传至今的伟大音乐作品层出不穷。
许冠杰最爱模仿猫王,他和披头士差不多岁数行吗?温拿你看过几场,就来披头士
哪都一样,豆瓣上不是还有人虚构了一部文艺电影,结果一堆装逼货在那讨论影片的细节
无论年龄大的还是刚接触篮球的,论名气和影响力乔丹一定碾压科比,毫无悬念,根本没有比较的基础,差太远了,不符合此时论证的问题。
听口气是我不敢搭话的人,告辞,惹不起惹不起😂
你怎么这么能杠啊,成龙在中国家喻户晓,知道李小龙的人绝对没有知道他的人多,何况世界范围内知名度成龙也不比李小龙差多少
那就贝克汉姆和贝利吧,或者贝克汉姆和马拉多纳。
哈哈粥粉握握手
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贝利和马拉多纳才有比较的资格,而且我站马拉多纳。
论影响力,披头士对音乐的影响比不过李小龙对动作电影,但肯定大于李小龙对电影。
论知名度,或许在此时此刻,MJ全球知名度的确高于披头士,虽然我不知道知名度这个东西到底怎么定义,怎么统计。也肯定大于像威尔第,瓦格纳,或者肖斯塔科维奇这样伟大的音乐家,但我也真的希望人们对自己不知道的东西能够别总是“我不认识,没听说过,所以肯定不行”,而是愿意去了解和学习。因为这帖里绝大多数人,真的对披头士对音乐发展的贡献一无所知,只会说,没怎么听过。
我认为这两件事并没有联系,如果您有确切的史料记载请拿出来让我学习一下。
披头士??美国?你在说神魔?
不符合你的标准啊,贝利知名度明显比马拉多纳更高的。不了解足球的很多并不知道马拉多纳,但没有几个不知道贝利的。
你说的这些我都赞成,但是楼主说的前提条件是知名度和影响力,无论你说的多对都跑题了,当然mj的辉煌时期已经过去接近30年了,但是他现在仍然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已经很能够说明问题了
李小龙和成龙一个领域
乔丹一个领域
都是每个领域的牛逼人物啊 也就是前后关系吧
前两个要我说的话 应该是mj和李小龙
绿洲也是深受披头士影响的乐队啊,应该说后面的那一大堆乐队都是在披头士的基础上发扬或者简化,绿洲属于简化,pf属于发扬
就我所知,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家们主要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就职宫廷。
算了,在虎扑讨论这个跟和农民讨论高数一个意思,这里有几个人听过橡胶灵魂、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白色专辑、左轮手枪、修道院之路?大概对mj的认识也是从他死后开始的吧
有什么问题吗
我的确没查对应的史料,这是前几天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直播,指挥家夏小棠在讲述纪念贝多芬诞辰250周年说的,他原话说的是,贝多芬从他的第三交响曲(被许多指挥家都认为是最伟大交响曲)开始为作品编号,并开始出售版权。
80年代当年全世界也有很多年轻人学MJ的打扮。
我觉得在音乐领域披头士就是影响更深远的,毫无疑问,但作为明星和偶像甚至商人,mj肯定是更nb的了
你怎么没回我的?
还要说现在的年轻人一点都不知道尊老,没公德心。
因为你的逻辑实在是不太行,表达能力都有一定的问题
还是符合我的标准的,当年2000年之交的世纪球王评选,马拉多纳以碾压式的投票数夺冠,但举办方仍然把奖同时颁给了贝利和马拉多纳两个人,我站马拉多纳是因为马拉多纳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足球第一人,乔丹那时前有冠军狂魔拉塞尔,后有数据狂魔张伯伦和贾巴尔,第一次三连冠的时候几乎就已经公认他是篮球之神了,因为他是第一个也是至今最强的一个现代篮球集大成者
一样个毛线。
比伯的段位距离mj和披头士,就好比蔡徐坤的演技距离陈道明那么远
不是一二线,或者早就接触电脑的,的确不太会了解到mj。
我95年第一次知道mj,那时候是去姐姐家看书,看到他的mv,当时就震惊了
你应该是记错了,不可能直播的
欧洲还难拼一下,美国就算了吧,mj在美国的基本盘可不是披头士的嬉皮士群体
那问题来了,听流行的多还是听摇滚的多
比你还要糟糕吗?
在美国,mj肯定比披头士知名度高,欧洲两者差距不大,一个统治了50-70年代的人群,另外一个统治了70-90年代
说句和别这贴主题无关的,张亚东这句话真是一句没有逻辑的屁话
现在全世界都在听流行 看爆米花电影 这是和平年代的必然结果
MJ都是三四年一张专辑 还有 不是因为那几个案子 谁第一说不定
但还是感觉披头士还是要略胜一筹,短短不到十年时间公告牌20冠军单曲,20冠军专辑
大家总是说中国市场不行
现在全世界音乐市场都不行了 电影同理
流行挣钱所以做流行的多 听的门槛也低
穷人也可以通过音乐爬上来
周杰伦也会的不少 为啥做流行 还不是挣钱养家 现在挣钱了他还好好做吗?不了。
国内第一批玩摇滚的都北京人 为啥?不缺钱
现在你问老一批的摇滚圈的 他们住皇城根下 没有买房压力 谁会在乎挣不挣钱 开心就完了
当然了 披头士本来就是英伦乐队 绿洲只是英伦风 披头士玩的太多了
披头士短短不到十年的时间,20首冠军单曲,20张冠军专辑,纯音乐不比舞蹈的话,mj没法和披头士比的
这主题不是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吗?知名度和影响力又不仅仅包括音乐专业性?MJ又不只有音乐,他还有舞蹈和MV,披头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就是不如MJ啊,这是事实啊。怎么都不审题啊?平时也没见过有披头士粉丝啊,怎么一有MJ相关的内容就跳出一大堆披头士粉丝啊?这些披头士粉丝能把披头士成员名字叫全吗?知道披头士出了多少张专辑吗?
李小龙在中国的知名度比成龙差十万八千里
文化符号
对对对,你中国逻辑王,所以没人可以和你pk,您自嗨去吧。
国内李小龙吹可能还看
我擦 把李小龙跟披头士放一起 你在侮辱披头士
的确没人
现在流行音乐不主流吗?
现在愣是被整成“我知道但是你不知道,所以不是他知名度更高而是我更牛逼”,好蠢
说个忠言逆耳的话,看了下你之后的回复,你小表达能力和逻辑真的挺差,感觉和你说下去很浪费时间,你回小学补个语文把舌头捋直了说话比较好
但是不影响喜欢英伦摇滚 山羊皮 绿洲 muse radiohead keane都爱
那几位不是艺人?
我是披头士和迈克尔杰克逊的粉丝
论成就我觉得不分伯仲
论知名度迈克尔杰克逊流行乐之王的称号可不是白给的
要不你再看看你的?
在考虑全球影响力的时候,不应该忽略1/5的中国人口,印度那边影响力不知道,不评价。出了英语系国家,和成龙没法比
所以呢?你倒是上干货啊?就光靠嘴说啊?那我说BTS吊打披头士哦
king of pop 的king是啥意思知道不?
这说的是知名度和影响力啊,知名度和影响力就光等于音乐?知名度和影响力MJ就是比披头士强啊
作为披头士的粉丝,我也很希望能讲述一些关于披头士对音乐的影响和贡献,但这很难不长篇大论,并涉及一些音乐知识方面的东西。
只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披头士1967年这张被滚石杂志评为历史上最伟大音乐专辑的《Sgt.Pepper》的封面设计。在今天,当流行音乐早已成为生活文化的一部分时,肯定很难理解最开始”流行音乐”这个称呼是用以代指通俗,没有内涵单纯用来卖钱的商业音乐,甚至在这个时代,当三年前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很多人依旧把歌曲视作通俗艺术并与严肃艺术作品划分开,而这一现象在流行音乐发展初期极甚。
而披头士这张专辑封面,把诸多用以代表通俗艺术的人,歌手,电影演员,与代表严肃艺术诸如哲学家马克思,文学家萧伯纳等人放在一起,用以表达艺术在形式上并无严肃与通俗之分,作为一种宣言。
也许今天人们很难理解一张专辑的封面设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在那个没有网络,没有各种录音设备的时代,专辑封面往往是一张唱片带给人们最初的印象,而披头士在专辑封面设计方面在当时便引领的时代,而《Sgt.Pepper》这张封面更是跨时代的,代表着流行音乐走上历史舞台的象征。
其实我觉得全世界范围的话,也要强,单纯音乐上的话会更强
自己先有点自知之明吧
你确定?那你倒是上点干货来证明披头士全球范围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比MJ强啊?谷歌趋势、维基语种、谷歌词条、维基百科浏览人次等等体现知名度和渗透力的数据显示的可都是MJ比披头士强。
谁该是“先”的那个呢
我觉得你没审题,楼主说知名度和影响力,并没有限制行业,否则也不会把李小龙和成龙拉进来,你不能因为mj超强的偶像属性而忽略他本身就是实力派中的实力派,无论词曲创作还是演唱水准都是真正的高水准,这还没算他对现代舞蹈革命性的影响,对现代mv的极大推动,世界吉尼斯纪录认证的付出最多的慈善艺人,这些都不算影响力的吗?你说商人?mj的商业属性能比得上披头士吗?你去查查披头士那位灵魂人物的商业帝国再来讽刺吧
我说的那些话不是针对你这样的披头士粉丝,我是针对那些连披头士有几张专辑、成员名字都叫不全、一首歌都没听过的所谓的披头士粉丝。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只会拾人牙慧,依此来凸显自己品味很高,自己多么与众不同的人
我嘎能跟mj和披头士相比真是何德何能。。。
跟和平年代无关吧 流行就是更讨喜而已 不然为什么叫流行
滚石是摇滚杂志啊
可笑的事 上不了台面的东西大家都在听 而所谓上的了台面的却没几个人听
这个也能无知吗?优越感谁给你的?也不会有人说不认识mj就是无知吧?真是够了
流行音乐不是音乐流派,而是正因为听的人多,才叫流行音乐,popular本就是通俗,大众的意思。去音乐厅听贝多芬交响乐的人肯定比去体育场听流行演唱会的人少,这也没什么可笑的。
而流行音乐本就从披头士开始,直到今天人们依旧对艺术形式存在通俗与严肃之分,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也被人说这是诺贝尔奖向通俗艺术打开大门。
不是我啊,是时代杂志排的
摇滚就是很长时期内西方音乐的主流,滚石作为音乐杂志的权威性不用我多说。还有,不要强行划分摇滚和流行,就音乐风格本身来说,mj就有很多摇滚。
这是讨论世界,世界范围来说mj毫无疑问最大。mj不仅仅是唱歌,他其他领域感觉更出色更知名,比如舞蹈,比如慈善。
就算是现在,保罗麦卡特尼的影响力也没比mj小
乐啥,题主说了知名度影响力。mj不仅仅在音乐方面影响力大,舞蹈还有慈善这些知名度影响力。
然而英美加一起人也比中国少多了,🤣🤣
最早让流行音乐成为主流明显不是mj,猫王比他早多了
我觉得blur真是好听
你眼睛倒是被坐住了。
音乐方面不知道,但论知名度和影响力,披头士和mj比真不行
mj的巅峰刚好和唱片销量的黄金时代重合,销量高点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