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妖精的尾巴147 发表的:评论区里这么多评论 就你这么一条不一样 你老婆应该很高兴吧 碰到了这么好的公婆
引用 @假如我 发表的:婚前购入的,就是+名字,如果离婚,也没他的分,全款一分没有,贷款,只是算,剩余贷款
引用 @二院精神科医生 发表的: 拉倒吧,有意思吗,如果结婚之前就想着预防离婚?兄弟,你找的是老婆,爱人,不是生意伙伴,但也得分别对待。俺老婆就无所谓加名字。
引用 @安知我意 发表的:我查了资料是这样的,如果父母全款买房,但加了媳妇名字,法律上属于赠与,也就是说如果离婚,那就一人一半,,,但是父母有权利素回买房全额,。也就是说,可以加媳妇名字,但是得必须保留父母全款买房证据。
引用 @AB_PLC 发表的:别误导人 这算赠与
引用 @费思揭了得嘞了不起的 发表的: 不应该加,说句不好听的,这不就是拎那什么入住么?
引用 @假装会扣篮的jr 发表的:我觉得自己掏首付,自己还贷都没必要加她名字,更何况是父母买的
引用 @奥运冠军里奥 发表的: 有证据证明是父母全款拿的钱买的房,假如离婚,男方可以不分房或者不分钱给女方的。这个现在已经很健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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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长文本汉子 发表的: 你字里行间就不想写女朋友名字,明明都有答案了。
引用 @北美周渝民 发表的: 你才误导别人,这不算赠与,就算真的房子给你住我不住,说了是送给你的,只要钱是我出的,打起官司来一样是要把房子还给我
引用 @kwan111 发表的:健全个屁,自己一知半解就别在网上跟人普法。父母出资,写你名字,这时候房子算父母赠与你的,这房子就是你得了,你也就有权利再赠与别人,你再写女方名字,就是赠与一半给女方,明白吗?自己法盲别天天在网上普法,害人害己。
引用 @不吃剁椒鱼头 发表的:拎包入住?
引用 @带带混分王 发表的: 不算,只要能证明出资方,不论婚前婚后加都一样,房产归出资方所有
引用 @只是想写个评论 发表的: 更新了一堆女的跟那叫苦,好像受到歧视一样
引用 @Akiyamma 发表的: 建议你去问问律师,要不把你家房子给我加个名?
引用 @蝶舞 发表的:你家里全款买的房子,就算有她名,也没用
引用 @Harry博士 发表的:前面的人不要乱科普好吧,婚前全款买房,然后把女方的名字写上去了,这房子铁定有人家的份,在物权法上面这属于赠与,如果没有约定份额,更惨,直接一人一半!!我TM到现在都没找到婚姻法里面关于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后还没有女方份的条款,有就请拿出来看一下!不然不要瞎科普!
引用 @奥运冠军里奥 发表的: 婚前单房父母全款买房的,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没有人是为了离婚去的,也没有人为了打官司去的。这是防止事情到最坏的时候,你能保住自己的合法利益。没有离婚当然最好啊,离了婚不纠结房子也更好啊。但是都离婚了,而且还吵着闹着要分房的,你还在乎打官司麻烦这回事么大哥
引用 @MelodyJia 发表的: 小农意识很严重,你父母买的房子为什么要加他名字,我家的房子是婚前我爸妈付的首付,婚后我和媳妇一起还房贷,即使这样,我媳妇也没有要求加他名字,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取决于这个名字!如果说不通,找相关法律条文给他看看吧
引用 @宇人青莲 发表的:谢谢
引用 @詹姆斯4万分1万板1万助攻 发表的:就是说不是收回房,是收回房款?
引用 @妖精的尾巴147 发表的:她以后嫁过来有陪嫁嘛 不会过来一点东西都不带吧 没带东西还想加名字
引用 @安知我意 发表的:房产证上名字都是儿子跟媳妇的,这属于赠与,房子肯定不能收回啊
引用 @GordonSmith 发表的: 大家不要只关注楼主女朋友要房子加名字,仔细看看,楼主女朋友还有个弟弟,现在房子加了名字,后面就是帮弟弟出钱买房了。
引用 @WindCK 发表的:不动产变更产权,不是交易就是赠与,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赠与是不能撤回的
引用 @GrootWang 发表的: 这算婚前财产,怎么算赠与?
引用 @戴斯摩尔 发表的: 算,就跟你婚前买个钻戒求婚一样,女方接受了你就无权要回。
我觉得更多是我再次受我爸妈一次教育吧,怎么为人
谢谢
那为啥女方要求加名字?女方说婚后保障是啥意思?不还是预防离婚?
请不要瞎扯
感情好会在乎房子吗?
别扯淡。希望大家帮我亮上去,我看好多人的一知半解,把法规理解错了。新婚姻法对于加名与否是没有更改效力的,只是对买房一方在结婚后,不在分割财产,也就说:
男方买房—全款/贷款—自己名字—婚前/婚后加女方名字=赠与(没有约定就是一人一半)
—全款—自己名字—不加女方名字=男方独有,不分割
—贷款—自己名字—不加女方名字=离婚后男方归还婚后贷款的一半
那你觉得这是他女友想要的加名吗,我是楼主都不带犹豫的,拖鞋方案都没有。
你才误导别人,这不算赠与,就算真的房子给你住我不住,说了是送给你的,只要钱是我出的,打起官司来一样是要把房子还给我
拎包入住?
既然谈婚论嫁,你们建立小家庭,那肯定离不开父母的支持,并且是双方父母的支持。
你可以从这个角度和你女朋友谈一谈,看看你们两结婚,双方父母能拿出什么资源来帮助你们的小家庭
假设你的房子+装修是200万,你丈母娘和丈人老头拿张100万银行卡出来,说这点钱给你们用,那房子加上她的名字是没问题的。
如果他们家里不愿意出资源,到时候还要你们家出彩礼,房子还要加女方的名字,那我是不能接受的。你家有房子,住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女生大多的说法是要一个“保障”。
女生要保障男生就不要保障了?回头最坏的结果离婚了分一半,问题这分的一半不是你自己的,是你爸妈千辛万苦弄的。
所以楼主,现在第一,你睁大眼睛看看清楚这个小姑娘到底人怎么样,是不是可以过一辈子的。第二,你要和她说清楚这当中的利害关系,别怕说了她会不高兴,只要你说的有道理,你可以告诉他你的一切都能给他,但是房子是父母的。
自己还贷的时候老婆赚的钱不就变相流入家庭了
不算,只要能证明出资方,不论婚前婚后加都一样,房产归出资方所有
婚后还有一方名下的负债用于夫妻生活的,妻子承担连带责任的皮可以扯,问题是楼主这都还没有结婚,妥妥的算女方婚前财产了
要不要贴出来给大家看看?嘴硬
你懂个基尔法律
不写有什么问题。。。房子是自己的,说句不好听的,女朋友以后指不定和谁结婚呢
但是要让大家再打一针兴奋剂
不动产变更产权,不是交易就是赠与,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赠与是不能撤回的 [ 此帖被WindCK在2019-12-24 09:11修改 ]
不好意思,我笑了
P
建议你去问问律师,要不把你家房子给我加个名?
咦,是的。那天我表姐和我聊起这事,她就说现在新的婚姻法改成这样全都是在保护男性。当年法学毕业的我,本来想辩解一句。这不是保护男性,是在保护购房者在婚后财产的安全,实际上婚前有房子的很多情况下不单单只有男方的。只是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男方有房,婚后女方加名。但是想想还是咽了下去
白送别人半套房子,搁谁也不乐意
-声望大佬 打扰了
不加名才与她无关哦,加了就有她一半
就是说不是收回房,是收回房款?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3,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按出资方份额,跟登记在哪一方无关,只要楼主能证明是自己父母全款买的(比如留好刷卡单)就问题不大。
不过上法院终归是麻烦
去掉ao
卖了自己付首付再买,你这操作让人看不明白。 你女朋友要安全感,你爸妈不要安全感。 说实在的,我要是这种情况,我是没脸去向爸妈提加名的事情的, 你女朋友这种想法,还有小舅子,自己掂量吧。 [ 此帖被夏夕未眠在2019-12-24 09:26修改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父母是否全额出资。如果父母全额出资,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不能当做夫妻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律师网上的资料 。。。我也不太懂。 好像说是女的也有份,但是如果别人父母收回的话,是可以的, 因为赠与也是有条件的赠与,离婚就属于达不到条件,可以收,之前有案例。 但是还是等律师jr现身吧。 [ 此帖被小酱油LBJ在2019-12-24 09:46修改 ]
都不想着离婚了,女的为什么还要加上名字呢?为什么一定要站在女的角度想问题?为什么这个男的就活该一定要加名字,不加名字就没有爱别人,就没有结婚的权利了?
女人是感性的 说这些女人完全是听不进去的
刚装修的全款房卖了重新买,这方案简直愚蠢至极,不予置评。
你要做的就是她提这事你不回应或者安抚,不行动。你不回应她心里自己清楚,随便她说什么闹什么,她的思想工作他爸妈会做,不用你操心。
男女朋友谈婚论嫁2大蠢事,1谈房子加名,2谈礼金,这种大额经济行为,没双方父母拍板,你们谈了也白谈,谈深刻还伤感情。有能耐就让他父母在提亲桌面上提。很多时候这事都不是对方父母的意思,是女生自己的想法,无非看了身边一些鸡汤文,闺蜜的宣传。
所以你要做的很简单,不激化矛盾,冷处理还是安抚随便你,反正实际行动是没有的,闹了你就让他闹,她脑子进水了父母比你急,这年头,男女婚假,女的急
婚前购入,一方全款,加名字,有份,算赠与(没有其他签订合同约定下),手续完成后,后期不可撤销。 [ 此帖被砼豌豆在2019-12-24 09:34修改 ]
房产证上名字都是儿子跟媳妇的,这属于赠与,房子肯定不能收回啊
不写是天经地义,房子是父母出资购买装修,写是情分
陪嫁的东西也是她的,陪嫁50万吧,你家今天装修缺5万,你看她肯出吗?
原来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现实往往会狠狠的给你上一课,到时候你就追悔莫及、欲哭无泪了。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毫无保留的爱一个人、信任一个人,只有两种结果,要么得到一生的挚爱,要么得到一生的教训。从概率学上来讲,还是有50%的意外和可能性的,别那么憨憨。 [ 此帖被88youyishuoyi88在2019-12-24 11:06修改 ]
如果男方有证据女方为了骗房子离婚的话,那是可以。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说的是父母在子女婚前给子女买的房是子女个人财产,是只有子女一人名字的情况下,加了名字就是共有。
然而女Jr觉得不该加
那你何必非要作一下,你咋不提出来把你的房子加个男方名字?
跟我想的一样
那么我插个问题,我跟女朋友明年结婚,本身有房子也有车子,首付不到40,但是老丈人给女朋友新买了一个房子,首付要70,快拿房子了,但是我家也拿不出太多的钱,老丈人丈母娘说没关系不要你给,我说那岂不是住她的房子,我心里过意不去,他们说什么你的她的还不都是你们的,我后来就跟女朋友说,等我把我房子卖了,把首付的一半给你爸爸,加我名字。装修我也出15左右,老哥觉得合理不
法盲一个
这算婚前财产,怎么算赠与?
爸妈全款买房 我负责装修+买车位(总体金额大概占了3分1)
老婆结婚的时候也旁敲侧击想加名字 我并没有同意
不过婚后没多久我又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 给了首付 然后和老婆两个人供房
这笔首付的钱 我在婚前就已经有了 然后有点特意婚后再买房的 算是补偿下老婆 老婆也还算懂事
你get到了重点
你恐怕是法学院学生吧,理论知识还行,不过实务中恐怕很难会这么办。第一,实务中老人出钱不太好证明,除非买房的整个过程全是父母操作,只不过名字写在儿子名下这种情况,既然是给儿子买的房现实中有多少会父母全权处理的?第二,咱们就从法学理论上说,出资跟物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父母出资那是父母跟儿子,或者跟小两口之间的债权关系,房屋在儿子名下那是物权范畴,儿子完全可以处理物权,也就是说儿子把物权份额给女方那是合理合法的。父母出资,只能要求自己的儿子,或者小两口要回出资款。
男的替女的说话,女的替男的说话,魔幻啊
这是楼主父母的钱,不是楼主的。。。
做人最忌就是不懂装懂
作为律师补充下吧,并不当然是赠予一半。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实务中,加名字的一方会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双方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很多法官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好像郎咸平不就这样操作么,白嫖了几年完了房子还要收回来,不过没结婚,只是房子写对方名字了
换谁也不一定写
算,就跟你婚前买个钻戒求婚一样,女方接受了你就无权要回。
自己去翻翻新婚姻法,现在哪怕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的房子写双方子女名字,离婚的时候也只当作对于本方子女的赠予,跟对方无关,更别提婚前全款财产了,别张口就来。
b?
加名字一般需要做买卖的,赠与的税很高。但不管怎样都能分
都没有,那凭什么加?
房子和钻戒能一样吗?房子所有权和钻戒所有权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