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是路人用铁锨直接把他拍了也应该算正当防卫吧?

伴之樱雨则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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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只是不鼓励落井下石感觉这个事啊哎,还是警察多巡逻吧

路人乙号
引用 @辣鸡95 发表的:
旁边两个男的不帮忙也别看热闹啊,别人控制住了,才打电话报警

你的评论里还有洗这个人的,我服了。怂就滚蛋,这里不是看热闹的地方,还手插兜看热闹,算个人吗。管我我可能不敢上,但是我不会冷漠的站旁边,手放裤兜里看热闹,那不是人,是畜生。这个人就差没有鼓掌叫好了。怂货不过是看起来不硬气,报警不会吗,现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热闹,他是不是还想参与啊?

库里下半场33分
引用 @江雪雪 发表的:
第一个冲上去的男士太勇敢了, 这种事最需要的就是第一个上的人, 很容易一呼百应的

活该幸福一辈子这种人

h
hentai曹先生
引用 @赤木与森O 发表的:
他都拿着刀在扎被害人了,还要等啊???这么怕摊上事儿的??我不是很勇敢,但是如果身边有工具我一定会想办法过去阻拦。如果我能力不够我会叫身边的人帮忙。。。。如果只是没有刀的打架,我就站边上看。

就是因为有刀才怕的啊

虎扑用户577811
引用 @时光之沙 发表的:
就凭一张图你是不可能知道完整细节的。

就是有你这样的渣滓,社会风气才被搞成这样…

这巷弄太过弯曲走不回故事里
引用 @吧主 发表的:
那个揣兜的看到有人上去后才快步走了两步,手机掏出来放回去来来回回好几次,不知道他是个干嘛的。。。

他就是你

h
hentai曹先生
引用 @漫步人生路ss 发表的:
就是啊,照他的理论,歹徒把我手扳断了。我推倒了他,我就不能打他了?

但事实上,见义勇为不等于正当防卫,我国判正当防卫的案例十分少。虽然我并不是特别懂法,但我觉得我国法律几十年来不断的修改完善,它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可每次一些“好人”被判的案子出现,就总有人觉得现在的法“太不合理”了。

摩坷无限
先学一下法律好吗?这种情况怎么样都不可能是正当防卫,别说对错,目前的法律就是不可能算正当防卫

牛叔说电影
引用 @吧主 发表的:
那个揣兜的看到有人上去后才快步走了两步,手机掏出来放回去来来回回好几次,不知道他是个干嘛的。。。

报警啊

c
chilhood2
有些人其实是怕判罚,下手重了,判你赔钱。有时候真的很难

魑魅魍魎饕餮
桶的還是個女的什麽情況

广
广岛上空的小男孩
引用 @杨鸣12 发表的:
什么叫已经把人推倒了,没有进行下一步伤害,又上去连打带踹???赵宇被抓住三根手指无法脱身才踹的,自己多了解下。那个老头前后自己说的都矛盾。
难怪赵宇差点入狱,就是你这种检察院的人多了。
希望你这种检察院的人少一点,不然无辜的人真要被你们害了。

懒政嘛,基本不会去扣细节,主管意识太强

猫眼票房
引用 @万能青年RIP 发表的:
你确定你是检察院的?最高检是怎么决定这个案件的你搞清楚了?最高检的决定是无罪,撤销不起诉的决定!专业知识搞不懂很危险啊,同志。

这绝对是检察院的,要不然水平不会这么低

2
2020拼吧火箭
手边没武器的话,可以拎着摩托车头盔当武器,去砸那个坏人。

克瑞斯爆屎
引用 @每日正能量 发表的:
你们可真是的...

检察院同志能给你明确说“呼吁大家不要见义勇为,因为现行法律无法保障你的利益”吗?

这种事还是能者多劳吧,每月还贷款,花钱得省着计划着,不敢生病不敢随便请假的普通人,还是把见义勇为的机会让给条件更好的人就是了。

好一个每日正能量

特雷西易德韦
旁边看和拍视频的真他么孬种,有这时间在那看和拍视频,去找个武器来把他拍倒不好么,别说我圣母和你行你上

会嘤嘤嘤的嘤嘤怪
引用 @每日正能量 发表的:
你们可真是的...

检察院同志能给你明确说“呼吁大家不要见义勇为,因为现行法律无法保障你的利益”吗?

这种事还是能者多劳吧,每月还贷款,花钱得省着计划着,不敢生病不敢随便请假的普通人,还是把见义勇为的机会让给条件更好的人就是了。

苟且.......?

w
wadesven
引用 @托尼·帕克 发表的:
第一个冲上去的是勇士,但是后面两个浅色衣服的真是垃圾!

不要你第一个冲,但是有人冲上去了,也不第一时间上去帮忙控制局面,恶心!

kbm

特工队24号
引用 @吧主 发表的:
那个揣兜的看到有人上去后才快步走了两步,手机掏出来放回去来来回回好几次,不知道他是个干嘛的。。。

犹豫也挺正常的,人之常情。

h
hk6537
一铁锨下去,大概率进牢房,引发舆论有那么一点可能不用进牢房。法律不鼓励见义勇为(见义勇为要求多,非常苛刻),希望人人都是绵羊!
麻达奥萨嘛
引用 @漫步人生路ss 发表的:
很多案例就是这么判的,只是嘴上说出来太难听而已

罗马法系是不根据案例判处案件的

麻达奥萨嘛
引用 @本物绯红黎明 发表的:
刑法理论上是要求采用对等的防卫方式啊,比如说你用加特林扫射,我用大狙点掉你就构成正当防卫。但是如果你是用徒手攻击,我就不能使用ak射杀你,这种情况下我构成防卫过当。当然,在真实案例当中,不能苛求防卫人能够作出这么精准的判断,因为要考虑防卫人当时所处的复杂环境以及紧张的心理。法院在适度的范围内,可以进行裁量。主要在于,你在采取正当防卫之前,拥有防卫意志和防卫认识,即你是出于高尚的目的(为了自身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的侵犯,而不是好勇斗狠,我国没有外国的不退让法)以及认识到自己在进行正当防卫即可。

这个例子举的很透彻了

R
RedD310
引用 @答案Ai13 发表的:
卧槽,咱俩身高一样,体重比你少个十斤左右。

苦,大学毕业时我也这样。这八年胖了这些,还算是朋友里变化少的,哈哈哈。

麻达奥萨嘛
引用 @Marcoback 发表的:
就这视频,一铁锨拍下去他晕了就算见义勇为,不管这一铁锨拍死他了还是拍晕他了。要是第一铁锨拍晕了或者给刀打飞了,接着还拍还打,再造成的伤亡就要负责了。

感觉这个是正解

f
fenzi28
引用 @江雪雪 发表的:
第一个冲上去的男士太勇敢了, 这种事最需要的就是第一个上的人, 很容易一呼百应的

唉,2010年22岁的我干过这事,当时拿的是一根木棍把拿刀行凶的手和脚都打折了,那个人是本地土豪的败家子,听说后来还花大钱赔偿,找门路什么的才没进去坐牢,这事情之后我惶惶不可终日(县城小,老听到有说要报复我的传言),为此,我还被老爸骂得狗血淋头,说我多管闲事,搞得父子关系恶化,直到一年多后那人抓了2个老母鸡到我家感谢我制止了他行凶,我才彻底放下心里担心报复的石头,父子关系才好转。现在30岁出头的我,如果再遇到这种事,可能会远远的报警吧,也可能会再冲上去吧(可能吧。。。唉)

Y
Y真Y幻难取舍
不好说,万一这女的跟马蓉一样呢

虎扑用户22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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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扑这点还是好的,吵归吵闹归闹,三观还是正的,不是什么事都能调侃的,还不加🐶,不灭你灭谁。

笑谈渴饮狗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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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紧急避险

虎扑用户148614
见义勇为

白玉汤展红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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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快闭嘴吧

鲁迅说的话其实都是我说的
引用 @晚风吻尽荷花叶l 发表的:
说到孩子我感觉我肯定会上 因为我给我孩子讲过很多见义勇为的故事 关键时刻得做个榜样

小时候没看书吗?见义勇为要先保护好自己,对方手里没东西咱可以比划比划,有东西那还是报警吧

叫我贝儿哥
引用 @遵守诺言 发表的:
不好意思引用错人了。
看到这么个sb检察官太气了。

检察院上班的不一定是检察官

我科不老传奇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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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心酸了哥

虎扑用户8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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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啊,前几年看到一个男的下水救轻生女,双双身亡,哎。

每日正能量
引用 @克瑞斯爆屎 发表的:
好一个每日正能量

嗯,让自己和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幸福,就是正能量啊,没必要谈什么大道理或者大理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有顺序的

老李叔
引用 @楼下被我R了 发表的:
我想说这不叫正当防卫,应该叫见义勇为。这种路人要拿出来当典型,大力宣传

当然不能宣传!
这不是我们鼓励的。

a
auron0101
引用 @时光之沙 发表的:
腹部横结肠破裂,法医鉴定的重伤二级,这是高检院的通报啊?这都不严谨你还需要些啥?

他妈的,普通人一没打架经验二没练过拳脚,面临生死关头还有心思去把握自己出手轻重?少拿高检吓唬人,我直系亲属在首都最高检工作一辈子正厅级退的,谁没见识过。

虎扑用户78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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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门口的保安,就知道吹牛逼

尊师
引用 @辣鸡95 发表的:
旁边两个男的不帮忙也别看热闹啊,别人控制住了,才打电话报警

这种情况肯定有人报警了

兰博基你
引用 @依然傻气 发表的:
他的意思是把人打开就行了,不管对方还有没有还手行凶的能力,一定要等行凶者再来捅一刀你打才算正当

唐僧:姐姐,这是你的不对了,悟空他要吃我只不过是一个构思还没有成为事实,你又没有证据他有何罪之有呢?不如等他吃了我之后你有凭有据再定他的罪也不迟啊!

x
xfandgm
引用 @笑谈渴饮狗奸血 发表的:
算紧急避险

啊??
紧急避险不是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吗
我擦哇内
引用 @听我说手牵手 发表的:
国家在教育我们不要见义勇为,要安定,要平稳

你算个明白人

虎扑用户22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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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他没报警啊。就在那看,拍视频。

虎扑用户28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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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置气,他就是检察院一个看门的保安,在装呢

虎扑用户373306
引用 @信泽友 发表的:
哪里啊,前几年看到一个男的下水救轻生女,双双身亡,哎。

山东台播的,好像叫张雪临,播了好几天了

虎扑用户466562
引用 @答案Ai13 发表的:
疾风知劲草,只能说这个男的真的太🈶正能量了。让我汗颜,说来惭愧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敢上前制止。我还有老婆孩子。很佩服他。

没老婆孩子我也不敢。

虎扑用户713139
引用 @这巷弄太过弯曲走不回故事里 发表的:
他就是你

又或者他就是孙笑川

虎扑用户356714
旁边几个揣着兜拍视频的在想什么。。。

虎扑用户4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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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一天到晚检察院的挂嘴边了,这事不是检察院的就比老百姓的见解高明。你转业的可能不如街上法律专业的明白

虎扑用户9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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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子爬!一天只会敲键盘的只有你吧

虎扑用户897111
引用 @Vaneassa 发表的:
不知道你在现场会怎样

我不敢第一个上,但有人上了我肯定上,而且我总不至于连个电话都扭扭捏捏不敢打

虎扑用户535233
引用 @hgw_hgw 发表的:
正解 同法学 我上大学那会 这个案子老师每天都要拿出来讲

这案子刚一年您上大学那会老师就每天拿出来讲了?

虎扑用户008272
引用 @souldcatch 发表的:
其实也不难定义,龙哥那案子因为他要回车子拿刀所以那人追上去砍,最后判正当防卫。

你怎么知道龙哥要回车子呢,他还没有拉车门动作就被砍了。也许只是碰巧往车方向逃走呢。这些不都是主管猜测么,看舆论走向的

中国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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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了我心里想的,但是我不知道我心里想的对不对。

这是为啥呢
路人只能叫见义勇为,正当防卫是受害人的角度来说的

h
hgw_hgw
引用 @DrongKI 发表的:
这案子刚一年您上大学那会老师就每天拿出来讲了?

阴阳怪气可还行 19年法本毕业

黑猫局长666
引用 @漫步人生路ss 发表的:
就是啊,照他的理论,歹徒把我手扳断了。我推倒了他,我就不能打他了?

那看他被你推倒之后是否停止了对你的侵犯,如果停止了那你防卫的过程就已经结束了,接下来你可以运用法律来维护,但是你还接着打他那就是斗殴了

B
Boar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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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冲上去的真是条汉子

克雷萨德
引用 @江雪雪 发表的:
第一个冲上去的男士太勇敢了, 这种事最需要的就是第一个上的人, 很容易一呼百应的

中国人干什么事都得有个起头的

虎扑用户562059
这是在大石吗

羊干我过
红衣女子和第一个冲上去的男子必须奖励啊

山猫总冠军
引用 @吧主 发表的:
那个揣兜的看到有人上去后才快步走了两步,手机掏出来放回去来来回回好几次,不知道他是个干嘛的。。。

看热闹

全家身体健康
引用 @第五官员 发表的:
我觉得红衣服那女服务员也很正能量,喊的大概是快打120,我没拿手机,你们能不能别用手机光拍了,你们都有手机

她都急死了

开原狠人范德彪
引用 @辣鸡95 发表的:
旁边两个男的不帮忙也别看热闹啊,别人控制住了,才打电话报警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答案Ai13
引用 @RedD310 发表的:
苦,大学毕业时我也这样。这八年胖了这些,还算是朋友里变化少的,哈哈哈。

其实这个身高,有这个体重也正常。😂

寂寞最近啊给力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 根据《刑法》 [1]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又称"特别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重点复制了3次,希望大家看清
甘茂美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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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不好听的这败家子还有点良心,真的捅了人,怎么也得坐牢,知道感谢没有报复,普通人碰上事确实挺难的唉

高斯的斐波那契数列
引用 @约基奇绝不约鸡骑 发表的:
第一个冲上去的,和红衣服大妈都不错

别人是小姐姐,什么大妈

陈独秀鲁迅李大钊
踩脚那位大哥很霸气

y
youwensn啦
引用 @ostrich7 发表的:
凶手从另一个兜里又掏出一把刀。

你这会儿又面临几种选择:继续空手入白刃,跑去捡你扔掉的刀,跪下叫爸爸期望对方立地成佛。

好了,再选吧。

还可以跑啊,绝路的话只能死磕了

依然傻气
引用 @遵守诺言 发表的:
不好意思引用错人了。
看到这么个sb检察官太气了。

虽然我不是学法的,但是面对他人生命受到侵害时,见义勇为和受害者应该有无限防卫权,那么说不知道对不对,大概是那意思,把匪徒弄死都不应该受到惩罚
一战净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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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但不会见义勇为,根据你的回帖,你会千方百计地起诉见义勇为者的

虎扑用户616333
现行的法律对见义勇为的保护确实不够,对正当防卫的要求过为严苛。但反过来想,这是对大多数弱者的保护,这是中国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制区别,如果我们和欧美那样,将会有更多的恶霸欺凌弱小,他们掌控资本、舆论和权利,更容易逃脱制裁,不是所有人都能拿起刀捍卫自己的权益,哪怕美国也是懦弱的普通人占大多数,所以他们向往着超级英雄的存在,寄希望于个人英雄主义改变世界,改善他们的生存环境。

一战净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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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点普通人把握的不准……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按照你的逻辑,见义勇为还要把握好很难的尺度?就因为你这种检察院的人存在,所以很多见义勇为者才被寒心了!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我一下把他打倒了我怎么判断他会不会起来反扑?你来教教大家该怎么办?

铁血硬汉周欢
事实上即使把他推倒了,暂时不继续攻击,万一这种人趁你放松警惕就来个偷袭怎么办?

彳亍海猫
引用 @想胖的猪 发表的:
习惯就好了,媒体都不是什么好鸟,为了流量热度,早就把节操扔地上了

没有下限的一帮人。媒体真的作了太多恶。

老黄学传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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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见义勇为证书的,都会得到奖金的。具体标准我就不知道了。
焦焦真SB
引用 @老黄学传球 发表的:
只要有见义勇为证书的,都会得到奖金的。具体标准我就不知道了。

会有多少? 2000元? 这种补偿应该10万起
克瑞斯爆屎
引用 @每日正能量 发表的:
嗯,让自己和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幸福,就是正能量啊,没必要谈什么大道理或者大理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有顺序的

没毛病

K
Kael437
引用 @可乐是一种碳酸饮料 发表的:
关键那小子拿刀啊,

平时我也吹吹牛逼,

但是,看人拿刀,我感觉我会秒怂

你不会走远点再报警

虎扑用户230060
引用 @晚风吻尽荷花叶l 发表的:
说到孩子我感觉我肯定会上 因为我给我孩子讲过很多见义勇为的故事 关键时刻得做个榜样

我看见刀就不敢了。。。

灵魂投手
引用 @LBJ23GoCAV 发表的:
我实在是不理解一出事就拿着手机各种拍的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这不就是街上很多喜欢嘲讽站着说话不腰疼现实生活中的人呗 说实话这种情形 要么像视频里大姐和第一个男子样敢于见义勇为或进行劝说 要么就为了安全躲的远远的 就站在边上拿个手机拍这种人挺无聊的 小心好奇害死猫!!

我你嘛爱嫂子啊
引用 @江雪雪 发表的:
第一个冲上去的男士太勇敢了, 这种事最需要的就是第一个上的人, 很容易一呼百应的

紫色衣服的男人真帥

我你嘛爱嫂子啊
引用 @约基奇绝不约鸡骑 发表的:
第一个冲上去的,和红衣服大妈都不错

不是大媽,看起來是餐館服務員小姐姐

男人的快乐很简单
引用 @第五官员 发表的:
我觉得红衣服那女服务员也很正能量,喊的大概是快打120,我没拿手机,你们能不能别用手机光拍了,你们都有手机

她好美啊

虎扑用户907074
引用 @LBJ23GoCAV 发表的:
我实在是不理解一出事就拿着手机各种拍的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赞同,去帮忙去劝说去躲起来,都能理解,拿手机在那拍照,这是真的恶心

啦啦啦啦啦咯
手上有凶器在行凶的 一铲子把他拍死都是见义勇为

d
darksunland
引用 @时光之沙 发表的:
腹部横结肠破裂,法医鉴定的重伤二级,这是高检院的通报啊?这都不严谨你还需要些啥?

最近的判罚案例已经说明国家意识到以前对于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限定是完全违背现实情况的,见义勇为者不可能是能够保持绝对理智和拥有极佳的判断力的,

贫穷限制了我的发育
绕后踢颈

投降输一半30
引用 @答案Ai13 发表的:
疾风知劲草,只能说这个男的真的太🈶正能量了。让我汗颜,说来惭愧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敢上前制止。我还有老婆孩子。很佩服他。

和你老婆孩子没关系。。。

一大堆英文字母
第一个上的真爷们啊,说真的我不太敢,跟着一起可以,真要第一个直面这种变态,真得有点胆识的爷们才行

虎扑用户115041
我每次看到这种视频或者新闻,我都在想,希望我永远不会在路上看见这种类似情况发生,因为我不知道我到底该不该上前,有没有勇气。

虎扑用户163523
引用 @麻达奥萨嘛 发表的:
这个例子举的很透彻了

粗略看了视频,感觉适用特殊防卫也没有太大问题,有条件可以当场击杀行凶者

答案Ai13
引用 @投降输一半30 发表的:
和你老婆孩子没关系。。。

是的,您牛逼。下次看到有人持刀杀人还望阁下能够勇敢的冲上去制服歹徒。别在网上口嗨。说谁都会。

凡夫俗子d
引用 @LBJ23GoCAV 发表的:
你这纯属瞎杠了 我说的是拍照的 你不上就必须在旁边拍照 按你这么怕死的心态 不应该躲得远远的吗

这个人是真的恶心,真第一次见这种人

苹果官方客服
引用 @依然傻气 发表的:
虽然我不是学法的,但是面对他人生命受到侵害时,见义勇为和受害者应该有无限防卫权,那么说不知道对不对,大概是那意思,把匪徒弄死都不应该受到惩罚



努力的人都能心想事成
引用 @江雪雪 发表的:
第一个冲上去的男士太勇敢了, 这种事最需要的就是第一个上的人, 很容易一呼百应的

拍照的人真的垃圾

被遗忘的猪
引用 @时光之沙 发表的:
腹部横结肠破裂,法医鉴定的重伤二级,这是高检院的通报啊?这都不严谨你还需要些啥?

我从来都不吝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执法者的意图,所以我从来也不认为有任何一个执法者会主动赞同正当防卫,因为这直接损害了他们的个人利益,哪怕是违法的利益。而且,从执政者的角度讲,从来也不希望看到反抗意识的出现,哪怕是正义的反抗。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几千年来执政者不是一直这么统治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