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是路人用铁锨直接把他拍了也应该算正当防卫吧?

_
____________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你真的是检察院的吗?你贴这个结果是第一次决定相对不起诉的情形,后面改为法定不起诉了你都不知道?

虎扑用户754352
引用 @时光之沙 发表的:
就凭一张图你是不可能知道完整细节的。

一张图就够了

w
wi-ki
女的跑了吗

w
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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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乌龟的腿
想问一下如果我冲上去夺刀 不小心弄断了他胳膊或者伤到他了 我要不要负责的

M
Marcoback
引用 @波罗的海交易所 发表的:
我看真正懂个锤子的是你吧

我要给你拍了我警官证你认错吗?死鸭子嘴硬。刑警六年了我办案死刑的十几个,什么行为什么罪我不懂?你是个什么职业?没毕业的键盘侠大学生吗?

L
LBJ23GoCAV
引用 @第五官员 发表的:
我觉得红衣服那女服务员也很正能量,喊的大概是快打120,我没拿手机,你们能不能别用手机光拍了,你们都有手机

我实在是不理解一出事就拿着手机各种拍的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M
Marcoback
引用 @童化金 发表的:
狗屎。如何界定不在攻击状态?

就这视频,一铁锨拍下去他晕了就算见义勇为,不管这一铁锨拍死他了还是拍晕他了。要是第一铁锨拍晕了或者给刀打飞了,接着还拍还打,再造成的伤亡就要负责了。

卧薪尝胆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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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正规企事业单位上班的话,貌似拘留是要丢工作的

卧薪尝胆JR
引用 @拥风入怀a 发表的:
所以你可以继续防卫啊,法律也就是这么规定的,不能用上帝视角判断当时的情况 只是防卫程度应该稍微降低一点了

说的轻松,真到了当时的环境你能辨别的清晰?

惬意活
引用 @LBJ23GoCAV 发表的:
我实在是不理解一出事就拿着手机各种拍的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而且内心毫无波动,镜头紧跟重点,手丝毫不抖,堪称现代战地记者

夜莺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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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司考了吗?

为什么取不了名字
这是什么情况?

虎扑用户63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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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懂,都说是官方通报了,客观点不行吗

我要的幸福会实现
引用 @拥风入怀a 发表的:
所以你可以继续防卫啊,法律也就是这么规定的,不能用上帝视角判断当时的情况 只是防卫程度应该稍微降低一点了

继续防卫?tm的你以为防卫这么轻松?能第一次防住了,你能保证第二次也能防住?你脑袋有泡吧

无敌全能王
和dota5 哥那队友黑像。完美里像

不羁的每一刻
引用 @白衣傲雪 发表的:
@时光之沙 出来对线

线什么线,装完检察院的我不能跑嘛??

伫倚危楼风细细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你不敢就怂着没人说你什么,毕竟能第一个站出来的人并不多,但是不要把你的不敢归咎于环境,因为大环境好你也不见得会去当这个英雄。

花样美男杜兰特
引用 @拥风入怀a 发表的:
所以你可以继续防卫啊,法律也就是这么规定的,不能用上帝视角判断当时的情况 只是防卫程度应该稍微降低一点了

我在保护自己和别人安全的时候还得计算一下自己的防卫程度?

拥风入怀a
引用 @卧薪尝胆JR 发表的:
说的轻松,真到了当时的环境你能辨别的清晰?

所以昆山龙哥案防卫人无罪啊 这有啥可争的吗

啷个哩个啷啷啷丶
引用 @LBJ23GoCAV 发表的:
我实在是不理解一出事就拿着手机各种拍的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要不然呢?反正我不上,我死了谁照顾我爹妈,你吗?

虎扑用户332532
深男色衬衣的男人太man了

5
50年老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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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你打个110 120也是叫你上了?人家说的是有手机不报警不叫救护车的,到你这就变成了叫你上了?⌨敲的确实响。

c
chanxueqian
这个换键盘侠应该都敢上吧

流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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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啊,还是要安定,要平稳啊,维稳第一啊

L
LBJ23GoCAV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你这纯属瞎杠了 我说的是拍照的 你不上就必须在旁边拍照 按你这么怕死的心态 不应该躲得远远的吗

虎扑用户724020
引用 @LBJ23GoCAV 发表的:
你这纯属瞎杠了 我说的是拍照的 你不上就必须在旁边拍照 按你这么怕死的心态 不应该躲得远远的吗

我不上还不能拍照吗……

虎扑用户783050
给冲上去点赞,十年前也有抓小偷,怼切糕党的时候,但现在怕了,毕竟有家庭了,想的多了。

每日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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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真是的...

检察院同志能给你明确说“呼吁大家不要见义勇为,因为现行法律无法保障你的利益”吗?

这种事还是能者多劳吧,每月还贷款,花钱得省着计划着,不敢生病不敢随便请假的普通人,还是把见义勇为的机会让给条件更好的人就是了。

n
night19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你不能报警吗,哦,你觉得很有意思吧,要不为啥拍下来做纪念呢?

每日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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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按你说的,他不抢刀我就不该对他进行进一步约束的话,一旦他抢刀成功,检察院法院的同志能不能记得帮忙复活我呀?

每日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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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是检察院里面有会复活人的职业吧,反正遇到这种事,我是不会留情的,必须不能动才能收手

虎扑用户805043
引用 @伫倚危楼风细细 发表的:
你不敢就怂着没人说你什么,毕竟能第一个站出来的人并不多,但是不要把你的不敢归咎于环境,因为大环境好你也不见得会去当这个英雄。

你这个理论又从何而来呢?你也会读心术吗老哥,这么厉害

虎扑用户763682
引用 @江雪雪 发表的:
第一个冲上去的男士太勇敢了, 这种事最需要的就是第一个上的人, 很容易一呼百应的

这个男士真的太勇敢了,绝对给见义勇为的奖励!!!

这种当街行凶的,无论用什么手段,法律都不会制裁出手相助的好人的,放心!
呆在南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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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回事儿。

这个已经是持刀行凶了,适用无限防卫的规则,怎么都不为过。

法盲就别在这儿秀了。
虎扑用户280828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那起码可以打电话吧。

虎扑用户944821
这女的和冲上去的才是人做的事,在旁边插着口袋看戏,录像的人我希望他们早日成为那个刀下的人。

虎扑用户944821
引用 @souldcatch 发表的:
见义勇为,同等级别的暴力级别就行(人家拿刀你可以拿武器,打倒制度失去威胁以后不可以再继续殴打),最高检做过解释,鼓励见义勇为,不鼓励暴力犯罪。

刀都还在手。

虎扑用户046226
引用 @souldcatch 发表的:
见义勇为,同等级别的暴力级别就行(人家拿刀你可以拿武器,打倒制度失去威胁以后不可以再继续殴打),最高检做过解释,鼓励见义勇为,不鼓励暴力犯罪。

对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要求那么高,不知道是怎么鼓励的。

孤独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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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虎扑用户163523
引用 @最心痛是爱的太迟 发表的:
胜诉了有什么用,抓进去多久,打官司耽误了多久?这些损失谁来承担,网友吗?
迟到的正义就不是正义

国家赔偿啊,最后一个作出错误决定的机关为赔偿的义务机关

还在关注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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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基本也敢上去踢,直接一脚

手不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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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火警的时候破门而入救了人,事后别人要你赔那个门,你怎么想?
你不要直接有立场啊,你如果在这个现场,你能不能保证不伤那个男的情况下救下女子。你如果真的是检察院的,我希望你们真的从法律层面上给与见义勇为的人一点法律支持。

d
dsg56jf532
引用 @江雪雪 发表的:
第一个冲上去的男士太勇敢了, 这种事最需要的就是第一个上的人, 很容易一呼百应的

老实人我也不是啥武林高手,遇上持械的也害怕,我能制服他的手段无非偷袭下狠手,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我背后给他一板砖或者踢个裆,造成严重厉害,我有什么后果

L
Lhoste
引用 @四合酥 发表的:
我看像刀,如果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有无限防卫权的,就是说你可以弄死他。但有个原则:制服后,就不要再伤害了。

这个尺度其实很难把握:比如夺下凶器但并未制服对方,你要面临选择。是用刀自卫?还是把刀扔进下水道?还是转身逃走?还是对歹徒进一步施加伤害使其完全丧失致命威胁?

你没有太多时间,几秒钟内必须做出选择否则自身可能有生命危险。

换你你怎么做?

我手里没家伙肯定不敢上,如果有家伙像视频中第一人那样背后上的话,利器就刺肾,钝器就打后脑。
宁见法官不见法医
s
souldcatch
引用 @单刷哥 发表的:
对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要求那么高,不知道是怎么鼓励的。

这还高呢兄弟,龙哥追砍致人死亡都是正当防卫啊,总不能人家在街上打人,你拿把刀冲过去把人家砍死了或者你把人家敲晕了然后补上几刀都要算正当防卫吧?

虎扑用户996066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真魔幻

C
CIear1ove
引用 @Eyccccccc 发表的:
我们这前两天刚出了个事,拉架的捅死一个捅伤一个。哎。。。说真的,放我身上我也就敢远远的打个110。

遇到有武器的,保护好自己然后拍下证据及时报警就是合理的处理方式

果汁大臣
引用 @赤木与森O 发表的:
他都拿着刀在扎被害人了,还要等啊???这么怕摊上事儿的??我不是很勇敢,但是如果身边有工具我一定会想办法过去阻拦。如果我能力不够我会叫身边的人帮忙。。。。如果只是没有刀的打架,我就站边上看。

就是因为拿刀所以才怕啊,给你来一刀你承受得起吗?

科院海森堡
引用 @dsg56jf532 发表的:
老实人我也不是啥武林高手,遇上持械的也害怕,我能制服他的手段无非偷袭下狠手,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我背后给他一板砖或者踢个裆,造成严重厉害,我有什么后果

锦旗一面

虎扑用户163523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你觉得讲这样没有根据的话很有意思?从昆山反杀案定性为正当防卫就应该知道,国家层面现在是在鼓励正当防卫,请你说说你的观点依据在哪里,非得要搞像外国那样的不退让法?

叼球衣的24号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拍照为什么呢?留证据还是满足你发朋友圈的想法

本瓜瘦3157
引用 @第五官员 发表的:
我觉得红衣服那女服务员也很正能量,喊的大概是快打120,我没拿手机,你们能不能别用手机光拍了,你们都有手机

最正能量的一个。所以,有时候不是知识越多越有正义感

虎扑用户163523
引用 @花样美男杜兰特 发表的:
我在保护自己和别人安全的时候还得计算一下自己的防卫程度?

刑法理论上是要求采用对等的防卫方式啊,比如说你用加特林扫射,我用大狙点掉你就构成正当防卫。但是如果你是用徒手攻击,我就不能使用ak射杀你,这种情况下我构成防卫过当。当然,在真实案例当中,不能苛求防卫人能够作出这么精准的判断,因为要考虑防卫人当时所处的复杂环境以及紧张的心理。法院在适度的范围内,可以进行裁量。主要在于,你在采取正当防卫之前,拥有防卫意志和防卫认识,即你是出于高尚的目的(为了自身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的侵犯,而不是好勇斗狠,我国没有外国的不退让法)以及认识到自己在进行正当防卫即可。

虎扑用户163523
引用 @花样美男杜兰特 发表的:
我在保护自己和别人安全的时候还得计算一下自己的防卫程度?

打错,应该为采取正当防卫之时。

y
ybflive
引用 @可乐是一种碳酸饮料 发表的:
关键那小子拿刀啊,

平时我也吹吹牛逼,

但是,看人拿刀,我感觉我会秒怂

初中时老师带我们到市里参观,转站上公交,发现兜里的钱突然没了,回头一看,就一个陌生人,估计遇到小偷了,喊了一声他偷我钱,同学们就这瘦小的小偷围住了,这小偷看形式不妙把钱扔地上想跑,我们想上去踹他几脚,还没近身,他从兜里掏出把刀,额,老师就赶紧拉着我们让他走了

s
snoopy325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其实当时追斩龙哥最后仍然定性正当防卫我就不明白,看你解释明白了,可以界定为因为第一把刀从车里拿出来,后来不能判断车里是否还有并且仍然跑向车,所以.......
捕风者说
引用 @LBJ23GoCAV 发表的:
我实在是不理解一出事就拿着手机各种拍的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可能就是鲁迅笔下的人在现代的写照吧

b
buctcn2000
法律在保护见义勇为上还有很远很远的路要走

b
buctcn2000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那你还见义勇的关键就是让施暴者毫无还手之力,你这样还是算了吧。

史上最右评论家
引用 @时光之沙 发表的:
就凭一张图你是不可能知道完整细节的。

果然是牛逼又理智

虎扑用户165044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我感觉应该是侧面跑过去偷偷的飞踢一脚一定要准恨。然后立马跑。

麻达奥萨嘛
引用 @ybflive 发表的:
初中时老师带我们到市里参观,转站上公交,发现兜里的钱突然没了,回头一看,就一个陌生人,估计遇到小偷了,喊了一声他偷我钱,同学们就这瘦小的小偷围住了,这小偷看形式不妙把钱扔地上想跑,我们想上去踹他几脚,还没近身,他从兜里掏出把刀,额,老师就赶紧拉着我们让他走了

当你们想上去踹他几脚的时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了

虎扑用户042705
不会的,把他拍了自己也倒霉了

卢克孙行者
那个插兜男...看得我...

x
xfandgm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老哥冷静,没有这种检察人员(我甚至不觉得他是员额检察官),那律师就没作用了。

千柏渡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你这种办案属于马后炮,防卫就是防卫,再谈过当,难道防卫人就必须对方进攻了, 防卫,再进攻再防卫,他打我一拳我打他两拳就是防卫过当,他打头我避开被打中肩膀,我打中他的头就是防卫过当,他打我一拳我皮厚,我打他一拳挂了就防卫过当。你检察院的现实是猜拳游戏,还要猜对方是否再出拳。

谁敢横刀立马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打个110行不行?

虎扑用户415248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你确定你是检察院的?最高检是怎么决定这个案件的你搞清楚了?最高检的决定是无罪,撤销不起诉的决定!专业知识搞不懂很危险啊,同志。

乌龟大战
引用 @江雪雪 发表的:
第一个冲上去的男士太勇敢了, 这种事最需要的就是第一个上的人, 很容易一呼百应的

没把握别冲,我们兄弟单位去年就去了一个

止步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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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推倒在地=没有下一步伤害动作?
你们判断是不是都靠我觉得?

a
alfred_
引用 @Bad95TNT 发表的:
第一个勇士只是很勇敢,其实实力不咋强。如果那个男的再恶一点,勇士估计会收到创伤。然而,这更凸显了他的无畏与勇敢。但是,我真的不建议自身不是足够猛的人去这样做……

赞扬不鼓励吧

a
alfred_
引用 @第五官员 发表的:
我觉得红衣服那女服务员也很正能量,喊的大概是快打120,我没拿手机,你们能不能别用手机光拍了,你们都有手机

她很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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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fred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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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立功

漫步人生路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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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照他的理论,歹徒把我手扳断了。我推倒了他,我就不能打他了?

漫步人生路ss
而且下面的回帖里有人说了,是轻伤2级,不是重伤,@时光之沙 冒充公检法是要吃官司的

寂寞人行道
这女的一开始得多绝望啊,这么多人竟然一个帮忙的都没有。还好有人上了

漫步人生路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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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案例就是这么判的,只是嘴上说出来太难听而已

R
RedD310
引用 @答案Ai13 发表的:
疾风知劲草,只能说这个男的真的太🈶正能量了。让我汗颜,说来惭愧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敢上前制止。我还有老婆孩子。很佩服他。

我也是兄弟,我185 160的汉子,平时也自认很有正能量,碰到一些不公平的事情也会相助。但是如果是这种,我真的不确定是否有勇气上去制止。

吴斗斗
引用 @拥风入怀a 发表的:
所以你可以继续防卫啊,法律也就是这么规定的,不能用上帝视角判断当时的情况 只是防卫程度应该稍微降低一点了

大哥你太冷静了。

M
MRJ1228
这种事情说实话我也不敢上,第一是害怕自己会不会受伤,第二就算我把她救了把男的打受伤了会不会赔偿,就像老人摔倒的一样

W
Whitetttt
引用 @江雪雪 发表的:
第一个冲上去的男士太勇敢了, 这种事最需要的就是第一个上的人, 很容易一呼百应的

手里还有一把刀卧槽,第一个上的大哥太勇敢了,我们的社会真离不开这种人,牛逼👍👍👍

W
Whitetttt
引用 @答案Ai13 发表的:
疾风知劲草,只能说这个男的真的太🈶正能量了。让我汗颜,说来惭愧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敢上前制止。我还有老婆孩子。很佩服他。

而且那畜生手里一把刀,要我我真不行,只能是敬佩

B
Bad95TNT
引用 @alfred_ 发表的:
赞扬不鼓励吧

不是不鼓励是不想去鼓励,一看就不是练家子,真的很容易出事。

a
alfred_
引用 @Bad95TNT 发表的:
不是不鼓励是不想去鼓励,一看就不是练家子,真的很容易出事。

练家子也不行

虎扑用户66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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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度普通人都把握不准,那普通人为了保险起见,就只能都见死不救了。 你可以站在一个高维度上讲必须守法,但是站在更高维度上,法到底是干嘛的,你这个检察院的就太不食人间烟火了。

虎扑用户267113
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如果拍死了可能会是防卫过当

忠23and3
引用 @每日正能量 发表的:
你们可真是的...

检察院同志能给你明确说“呼吁大家不要见义勇为,因为现行法律无法保障你的利益”吗?

这种事还是能者多劳吧,每月还贷款,花钱得省着计划着,不敢生病不敢随便请假的普通人,还是把见义勇为的机会让给条件更好的人就是了。

你这么说,那人就是个机器人了,还有人性吗?如果是你自己的亲人受害,你又不在旁边,你也会这么想吗?

揽月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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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总是对坏人更好一点,没得办法

楼下被我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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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这不叫正当防卫,应该叫见义勇为。这种路人要拿出来当典型,大力宣传

L
Lcorangeyz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或许别人打了110才拍的呢

L
Lcorangeyz
是不是插了一刀

虎扑用户428210
那俩卡其色短袖的还插个口袋看。看个球啊。一般这种你帮不上走啊。万一狠角色伤了你。要么就赶紧上阻止,这nm插个口袋还在那看。傻不傻啊…………还没一姑娘勇敢。丑死了

蕨类植物
引用 @hanqibing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才是最大的问题 你夺了对方的武器 或者打倒在地 当时那种环境下真的很难去判断对方是否会继续有攻击行为 万一为了正当防卫的点停了 对方趁不注意一板砖拍你了 这就没法搞啊

谁让你自己保护自己了?你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你嘛。
虎扑用户099662
世纪华联超市门口,警察到了,我刚经过。还以为是小偷呢

从前的悟空
引用 @snoopy325 发表的:
其实当时追斩龙哥最后仍然定性正当防卫我就不明白,看你解释明白了,可以界定为因为第一把刀从车里拿出来,后来不能判断车里是否还有并且仍然跑向车,所以.......

对某些恶性行为,可以拥有无线防卫权

答案Ai13
引用 @RedD310 发表的:
我也是兄弟,我185 160的汉子,平时也自认很有正能量,碰到一些不公平的事情也会相助。但是如果是这种,我真的不确定是否有勇气上去制止。

卧槽,咱俩身高一样,体重比你少个十斤左右。

至少艾过
红衣服的女说得好,您们倒是拿手机报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