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发生HW事件:以势压人!

易千木
引用 @纵横草原霍去病 发表的:
跨区听过吗

跨省听说过么

阿鬼77
厉害

竿
竿儿神
引用 @yidaling1 发表的:
无罪啊,这还用问嘛

那么有证据证明华为诬陷或者勾结检察院吗?
通过事情看本质
如果李没有录音 你们想想多可怕简直一棒子把一个老员工打死了

G
GiL零
“舆情频道”……

拉风的小黄人是街球王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所以华为现在天不怕地不怕,法律上没漏洞,地方行政,司法,都给我面子,我华为何惧。

易千木
引用 @五尺七47 发表的:
华为两个字都不让发了?

这名字也是你等屁民随便叫的啊,小心治你的罪

l
leozeng24
引用 @虎扑JR2022505187 发表的:
舰队司令部瑟瑟发抖啊现在

你太小看中华有为了。

美女咬我啊
引用 @谨言慎行不挨喷 发表的:
如果李没有录音,想想该多可怕

感觉被带节奏了。

没这个录音也起诉不了,华为的确是没有证据证明被敲诈了。

虽然结果是。这个录音从逻辑上没啥用。

大铁棍子医院手甬主任
引用 @耳东木火 发表的:
人民网自动抓取的钱江晚报内容……

套娃?

用户1015458485
10万阅读 90回复 666

这是个大傻子
引用 @不全叙 发表的:
我不辛苦,倒是你一天到晚带节奏挺累的。
累得顾不上看新闻来源。

《钱江晚报》,是浙江省唯一的省级晚报,创刊于1987年,隶属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中国报纸2015移动传播百强榜发布,《钱江晚报》排名第十。 百度了也不算什么二流报业吧,浙江唯一全球一百强的报业。

虎扑用户793431


【Loyalty〗
引用 @竿儿神 发表的:
本来你敢从私人账户收对公的补贴就要承担风险,事实证明李也不傻啊

看来菊花粉脑子都是没有的

虎扑用户486119
你们能不能别讨论了,知乎那边都撤了,有啥好讨论的,难道你就不买华为的东西了?

吃尚尚不如吃校校
引用 @虎扑JR2022505187 发表的:
我只是恶心 我不怕 我又不是华为员工 它还能给我来个251套餐?哈哈哈

还真能,人家就先找个理由先告你,把你送进去。

赤司复活
引用 @dongbin 发表的:
不用证据啊,先抓起来再说,把手机电脑没收了,再看看有没有证据。有啥证据,就按啥罪名扣。都没证据就找漏洞,再配合点事先安排好的证人证言把罪名坐实了,李不就是这样吗?
不过李有录音,还有备份,这才捅了马蜂窝,要不你还能有机会知道这事儿?

录音是????
录音不是说不能作为证据了?

留言有一千分贝
华为:李洪什么?什么洪元?李什么元??
l
lianaiing24
引用 @dongbin 发表的:
不用证据啊,先抓起来再说,把手机电脑没收了,再看看有没有证据。有啥证据,就按啥罪名扣。都没证据就找漏洞,再配合点事先安排好的证人证言把罪名坐实了,李不就是这样吗?
不过李有录音,还有备份,这才捅了马蜂窝,要不你还能有机会知道这事儿?

这要没有录音笔恐怕不仅仅251了

S
SKTJackeyLove
引用 @虎扑JR2022505187 发表的:
我只是恶心 我不怕 我又不是华为员工 它还能给我来个251套餐?哈哈哈

参考红毛 可以跨省

張飛
引用 @这是个大傻子 发表的:
《钱江晚报》,是浙江省唯一的省级晚报,创刊于1987年,隶属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中国报纸2015移动传播百强榜发布,《钱江晚报》排名第十。 百度了也不算什么二流报业吧,浙江唯一全球一百强的报业。

我浙排名第一的报纸。
超级萨克雷
如果华为mate30p 降价1000 又华为牛逼了

易千木
引用 @里面全是 发表的:
你们能不能别讨论了,知乎那边都撤了,有啥好讨论的,难道你就不买华为的东西了?

多少钱一单

虎扑用户676060
引用 @谨言慎行不挨喷 发表的:
如果李没有录音,想想该多可怕

没有录音,根据起诉的是敲诈勒索罪来判,李被判十年以上没得跑了

失乐园骑士
引用 @最爱御姐 发表的:
看看那些帖子

一夜之间全部反转

就问你怕不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張飛
引用 @里面全是 发表的:
你们能不能别讨论了,知乎那边都撤了,有啥好讨论的,难道你就不买华为的东西了?

谁踏马买华为儿啊。
不全叙
引用 @这是个大傻子 发表的:
《钱江晚报》,是浙江省唯一的省级晚报,创刊于1987年,隶属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中国报纸2015移动传播百强榜发布,《钱江晚报》排名第十。 百度了也不算什么二流报业吧,浙江唯一全球一百强的报业。

我在这个前面有发啊,我知道吧,广告收入最多的都市报纸嘛。
你想告诉我什么?

绝杀的是波尔津吉斯
引用 @虎扑JR2022505187 发表的:
我只是恶心 我不怕 我又不是华为员工 它还能给我来个251套餐?哈哈哈

看看能不能🐶

張飛
引用 @messiah1986 发表的:
不用,这种体量的企业全职法务就够了,外包的法务都不需要出手

豪华天团其实也挺闲的 正好有个事儿练练手
n
niccage
引用 @虎扑JR2022505187 发表的:
我只是恶心 我不怕 我又不是华为员工 它还能给我来个251套餐?哈哈哈

这可说不准

張飛
引用 @联盟爸爸奚傲华 发表的:
二流日报?

国内算一流了。

不过现在传统平媒也没什么影响力了。
竿
竿儿神
引用 @【Loyalty〗 发表的:
看来菊花粉脑子都是没有的

李的那个录音根本就不是关键证据,除非华为能提供李敲诈主管的录音才能定李的罪,否则一样的疑罪从无
P
Phillipsis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有这个录音能出来,没这个录音可能还在里面关着那

m
mangolee
引用 @里面全是 发表的:
你们能不能别讨论了,知乎那边都撤了,有啥好讨论的,难道你就不买华为的东西了?

不买啊

啦啦啦明明
引用 @messiah1986 发表的:
不用,配合调查就能把你生活搞得一团糟了

真的,我特么给邻居报个火警都能拽着我录一天口供……

x
xuyukun0
引用 @谨言慎行不挨喷 发表的:
如果李没有录音,想想该多可怕

光录音都没用,还得把录音备份

d
deebns
引用 @SANFATIS 发表的:
全网报道 真的是为所欲为

为所欲为.gif
張飛
引用 @曾经小胖纸 发表的:
龙岗必胜客需要证据吗,把你拘个大半年,然后证据不足放出来领国家赔偿

实话实说 绝大部分人无罪也不敢申请国家赔偿的

251这位查了大半年什么问题都没有 真的可算是一等良民了
m
mangolee
引用 @超级萨克雷 发表的:
如果华为mate30p 降价1000 又华为牛逼了

降吧,我反正不买。更不会因为降价才去选择一台手机。

夜C聆静
引用 @吃尚尚不如吃校校 发表的:
还真能,人家就先找个理由先告你,把你送进去。

没证据别说检察院了,公安局就让你滚蛋回家了。
虎扑用户931896
引用 @dongbin 发表的:
不用证据啊,先抓起来再说,把手机电脑没收了,再看看有没有证据。有啥证据,就按啥罪名扣。都没证据就找漏洞,再配合点事先安排好的证人证言把罪名坐实了,李不就是这样吗?
不过李有录音,还有备份,这才捅了马蜂窝,要不你还能有机会知道这事儿?

抓人的不是警方吗,收电脑设备的不也是警方吗,意思是华为那几个人已经能操控警方了吗。为什么现在能先抓人再找证据在改罪名?警察局华为家开的?

海贼没有王
就这样的公司,真不愿意再支持这样的国产,愚弄老百姓吗?之前多少国人挺,现在就这么欺负自己人?

竿
竿儿神
引用 @失乐园骑士 发表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进行中合同终止和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你能分清不?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nba球员合同期内球队想裁人必须买断球员合同的剩余薪资,但是球员合同到期后球队不续约并不用支付违约金。
阿拉伯7
钱江晚报,李洪元老家的报纸吧

超级煎饼
引用 @小王9 发表的:
人民网不一定有华为好使

确实。
税收是真金白银。

浩子蜀黍
引用 @耳东木火 发表的:
人民网自动抓取的钱江晚报内容……

人民网不审核来源?专业媒体要求有多严你知道吗,何况是官媒

竿
竿儿神
引用 @允儿老婆是我的 发表的:
没有录音,根据起诉的是敲诈勒索罪来判,李被判十年以上没得跑了

拉倒吧,没有录音也证明不了李敲诈,因为没有直接证据,靠推断是定不了罪的,除非华为能提供李敲诈主管的录音
康康29
引用 @dongbin 发表的:
不用证据啊,先抓起来再说,把手机电脑没收了,再看看有没有证据。有啥证据,就按啥罪名扣。都没证据就找漏洞,再配合点事先安排好的证人证言把罪名坐实了,李不就是这样吗?
不过李有录音,还有备份,这才捅了马蜂窝,要不你还能有机会知道这事儿?

造谣真是张嘴就来。
检察院是认为华为提供的证据不足,不是没有提供证据。这是两回事。

夜C聆静
引用 @Phillipsis 发表的:
有这个录音能出来,没这个录音可能还在里面关着那

不一定,没这个录音华为也很难找到确实的证据证明他是敲诈勒索。这个录音只是证明犯错的是华为的HR和主管,他可以把自己摘出去。
曾经小胖纸
引用 @張飛 发表的:
实话实说 绝大部分人无罪也不敢申请国家赔偿的

251这位查了大半年什么问题都没有 真的可算是一等良民了

事先起诉,申请劳动仲裁,主动报税,对话录音,多重备份,坚持不认罪。有一项屈服了他就完了,蚂蚁在大象面前求生真的是太艰难了

用户1015458485
引用 @阿拉伯7 发表的:
钱江晚报,李洪元老家的报纸吧

666

夜C聆静
引用 @啦啦啦明明 发表的:
真的,我特么给邻居报个火警都能拽着我录一天口供……

警方要是怀疑有人纵火,也会找你录口供的。。。
昊什么情况
引用 @电信传输原理 发表的:
来源:钱江晚报

应该加ZT😂

未来属于唐斯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可怕的不就在这吗?

王大发财会颠球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自抛自扣,你这不等于啥也没说吗……

m
messiah1986
引用 @啦啦啦明明 发表的:
真的,我特么给邻居报个火警都能拽着我录一天口供……

程序合规,哎也没办法,一步一步来吧,一口也吃不出法治社会是吧

小王9
引用 @看看情况儿 发表的:
钟声响起估计不一样了

你在想啥呢,那个是对外的。华为这个毕竟是内事

曾经小胖纸
引用 @红烧肉我最爱吃 发表的:
纳税人给擦屁股

温哥华hw唯唯诺诺,龙岗区hw重拳出击

王大发财会颠球
引用 @Crab0702 发表的:
发抖?
睁开眼好吗,就这区,一天之内就开始反转了,往被害人身上泼脏水,搞各种污名化。
完全视而不见法院的最终判决和国家赔偿。

让人真的觉得它们好像是股东

夜C聆静
引用 @未来属于唐斯 发表的:
可怕的不就在这吗?

操纵了现在还能没罪吗?
張飛
引用 @曾经小胖纸 发表的:
事先起诉,申请劳动仲裁,主动报税,对话录音,多重备份,坚持不认罪。有一项屈服了他就完了,蚂蚁在大象面前求生真的是太艰难了

不是屈服的问题了 大部分销售或多或少都有点违法的事情的 往死里查半年肯定能查出点啥 但华为前后用了三个不同的罪名去告 这人一点问题没有 相当难得
李霸天威风八面
引用 @SANFATIS 发表的:
全网报道 真的是为所欲为

以后感情捆绑销售别搞了,恶心

張飛
引用 @阿拉伯7 发表的:
钱江晚报,李洪元老家的报纸吧

嗯 肯定是阿里派来的内奸
能力差气质佳
引用 @情系勒布朗 发表的:
不是我冤,是武举老爷冤

太生动了吧

曾经小胖纸
引用 @夜C聆静 发表的:
操纵了现在还能没罪吗?

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小结:

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传唤时有可能被立即羁押,所以在批准逮捕前, 30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情况)+7天(检察院批准时间)=37天,批准逮捕后的最长羁押期限为7个月,即2+1+2+2。

所以整个侦查阶段的最长羁押期限大概为8个月零7天。

卫宫化腾
引用 @电信传输原理 发表的:
来源:钱江晚报

是真的 我审核通过的。人民网不管审核

蓝悠coffee冰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你是华为员工?

L
Lorace
引用 @联盟爸爸奚傲华 发表的:
二流日报?

评论都没看懂 二流日报说的应该是人民日报

虎扑用户379661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沙雕没录音就是10年

关心关心关
引用 @皓月止水 发表的:
251不是执法机关给的吗?

公器私用,无法无天,不愧是先有华为后有天

吧主
引用 @耳东木火 发表的:
人民网自动抓取的钱江晚报内容……

需要层层审核的,严谨的很

l
lionbai9
所以说华为看起来没问题,相反,公检法问题才是比较大吧

电信传输原理
引用 @在楼主头上种草 发表的:
没人评论了? 真实

一个半小时11页了,真实
l
liang仔嚎
引用 @专业消灭野生大闸蟹 发表的:
哪来的法院判决?



虎扑用户217315
引用 @最爱御姐 发表的:
看看那些帖子

一夜之间全部反转

就问你怕不怕

你问我怕不怕,我不怕。你问华为牛不牛,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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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biss
引用 @耳东木火 发表的:
人民网自动抓取的钱江晚报内容……

要审核的。莫雷事件也基本都是转载

唧唧歪歪逍遥生
引用 @曾经小胖纸 发表的:
龙岗必胜客需要证据吗,把你拘个大半年,然后证据不足放出来领国家赔偿

企业得利,却是在消耗政府公信力

虎扑JR0958087189
引用 @Crab0702 发表的:
发抖?
睁开眼好吗,就这区,一天之内就开始反转了,往被害人身上泼脏水,搞各种污名化。
完全视而不见法院的最终判决和国家赔偿。

别的我不评论,这根本都没上诉啊,在检察院就停了,我能说你不了解事实跟风不?
k
kobiss
引用 @曾经小胖纸 发表的:
最可怕的是,你花一百万请的律师跟他们法务部实习生在龙岗打官司都可能输

龙岗必胜客谁惹得起

k
kobiss
引用 @电信传输原理 发表的:
来源:钱江晚报

人民网审核都是重重把关的。

当初莫雷也是,人民网转载怒批莫雷



路见不平吼就是不出手
引用 @夜C聆静 发表的:
不一定,没这个录音华为也很难找到确实的证据证明他是敲诈勒索。这个录音只是证明犯错的是华为的HR和主管,他可以把自己摘出去。

确实是没法证明敲诈勒索
其实这里面的重点在于,即便一开始就没有证据,也能抓进取关这么久,才是最耐人寻味的

飙歌之王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警察局不是华为开的,不过你说他有没有这个影响力?

蔡恩sssss
引用 @耳东木火 发表的:
人民网自动抓取的钱江晚报内容……

代表立场

飙歌之王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华为不该死,不过华为水军真的太多了。到了这个田地,华为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很明显的了

嘘嘘嘘XY
引用 @赤司复活 发表的:
录音是????
录音不是说不能作为证据了?

是不能作为上法庭的证据吧,同时侧面反映检察院没找到所谓的敲诈勒索资料

特里希木
引用 @路见不平吼就是不出手 发表的:
确实是没法证明敲诈勒索
其实这里面的重点在于,即便一开始就没有证据,也能抓进取关这么久,才是最耐人寻味的

谈不上一开始没有证据, 报案肯定是要有材料的.
而且当时,华为已经交了高管付钱的税,打赢了年终奖的官司.
那么高管私下转账给他N-1的工资,和其他一些往来的事情早都已经暴露了.
我是路人甲123
引用 @Y_Y_Y_Y 发表的:
靶子不是这样竖的,你看顶头高亮的有一个护华为的吗

没有高亮,但是有不少洗的

夜C聆静
引用 @路见不平吼就是不出手 发表的:
确实是没法证明敲诈勒索
其实这里面的重点在于,即便一开始就没有证据,也能抓进取关这么久,才是最耐人寻味的

。。。没有证据别说案子到检察院手里了,公安局那都不让你报案的。至于时间,先后三个罪名,尤其第三个,补充侦察了2次,这些天没啥奇怪的。只能说中国的取保候审制度现在还是有问题的,这不是华为的错,司法机关办案的速度,也不是华为能控制的了的。
花生and大豆
引用 @以双渔为生 发表的:
是的,对面可以花钱雇人跟你耗

真的是,大公司花个十来万跟你玩,根本玩不过人家

夜C聆静
引用 @我是路人甲123 发表的:
没有高亮,但是有不少洗的

如果你认为是洗,那么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李所在部门要瞒着华为官方私下给他那30万?这一点是整个这么个破事的关键。
虎扑用户862444
引用 @耳东木火 发表的:
人民网自动抓取的钱江晚报内容……

我还以为是你抓取的呢

竿
竿儿神
引用 @飙歌之王 发表的:
警察局不是华为开的,不过你说他有没有这个影响力?

我说没有这个影响力,你说有请拿出证据
路见不平吼就是不出手
引用 @特里希木 发表的:
谈不上一开始没有证据, 报案肯定是要有材料的.
而且当时,华为已经交了高管付钱的税,打赢了年终奖的官司.
那么高管私下转账给他N-1的工资,和其他一些往来的事情早都已经暴露了.

如果只有转账记录就作为敲诈勒索抓人的证据的话,那构陷人岂不是很简单?给人转账就行了
实际上你换个人单凭转账记录去报案,公安能帮你抓人么?
而且高管私下转账,应为高管私下被勒索,应由高管去举报吧?为啥是公司去举报?如果高管私自挪用公司的钱,应该是公司先举报高管,把高管抓了,再牵扯出李来

路过青春的暴扣
引用 @蓝悠coffee冰 发表的:
你是华为员工?

他是股东

储君
引用 @啦啦啦明明 发表的:
真的,我特么给邻居报个火警都能拽着我录一天口供……

有程序有时候就是个笑话

随便一逛
引用 @kobiss 发表的:
人民网审核都是重重把关的。

当初莫雷也是,人民网转载怒批莫雷


人民日报评论社才是真正权威的

k
kingkillgl
引用 @虎扑JR2022505187 发表的:
那也得有证据啊,我又没说什么。。。

需要么?

k
kobiss
引用 @卫宫化腾 发表的:
是真的 我审核通过的。人民网不管审核

不加狗头有智商堪忧的认为你说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