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巨饃蘸醬 发表的:规避,不等于违法,就像开曼群岛的国内企业,也是规避纳税
引用 @dethin 发表的: 不太明白换工号怎么规避?无固定劳动合同跟签订合同次数有关,跟工号有什么关系?
引用 @despairer 发表的:我没说违法吧,我就说这事不地道,尤其是作为中国现在的标杆企业来说
引用 @徳里克_罗斯 发表的:换工号就是为了方便裁人?
引用 @北冥渊 发表的: 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先让你离职再入职,所以才换工号,所以就不用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引用 @hycold 发表的:终身雇佣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八年至少还能给年轻人提供机会,防止僵化
引用 @让我再躺会儿 发表的:8年换工号的时候会发一次补贴,N+1,离职也会给n+1,能做到这一点的国内几乎就没几个公司
引用 @李罗熙 发表的: 只有他一家公司做得到,也是违法的。
引用 @光腚鱼 发表的:动法规定 同一公司工作满7年 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即终身合同 华为让每个满7年的员工离职一下再重新入职 重新从0计算 本质就是为了减少裁员成本
引用 @希灵帝国皇帝 发表的:华为这种做法不地道,但没违法,而且对员工来说,每一次换工号也能得到一笔补偿,别觉得他们都不情愿华为这样干是为了保持自己的末位淘汰制
引用 @苯宝宝只想安静的装醇 发表的:辞退给补贴,离职不给吧?
引用 @破船兰花 发表的:离职补N+1吗?如果补,那就还好吧
引用 @大雁过冬 发表的:楼主见过真的签无限期合同的科技企业吗?全球范围内
引用 @ILLuions 发表的:祝愿你公司7年一次性辞退你
引用 @ttinter 发表的:员工主动离职给的,身边至少十几个人离职,目前是100%拿到了。
引用 @Overmyhead 发表的:怎么感觉这么算下来,和无固定合同离职补的差不多啊
引用 @驴小闲 发表的:作为一个中年人,我更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那么一点虚幻的安全感。
引用 @阿蒙苏拉哦 发表的: 这什么逻辑?
引用 @張飛 发表的:央企国资一大把无限期,别人可是遵纪守法的企业。
引用 @jsnjczf 发表的: 日本的终身雇佣制
引用 @昵称不好取07 发表的:牛逼,你说违法就违法?哪条法列出来我看看
引用 @張飛 发表的:那你让他们选。一种是拿N+1辞职,一种是继续签无固定期限。你看他们情愿不情愿。
引用 @流浪主帅泰伦卢 发表的:看你上蹿下跳,真的很可怜……
引用 @男儿膝下有黄金 发表的:但是好开人。华为不是不愿意给钱,是不想养懒人
引用 @sagala 发表的:能把人送进去的国内也没几个。
引用 @无打掉 发表的:华为能发展起来这套淘汰机制有很重要的作用,已成了他们的企业文化
那么这种故意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避免和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做法也不是一家伟大的公司该做的吧?
人设崩了…………………………………………
我没说违法吧,我就说这事不地道,尤其是作为中国现在的标杆企业来说
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先让你离职再入职,所以才换工号,所以就不用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8年换工号的时候会发一次补贴,N+1,离职也会给n+1,能做到这一点的国内几乎就没几个公司
动法规定 同一公司工作满7年 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即终身合同
华为让每个满7年的员工离职一下再重新入职 重新从0计算 本质就是为了减少裁员成本
离职补N+1吗?如果补,那就还好吧
华为这样干是为了保持自己的末位淘汰制
这什么逻辑?
只有他一家公司做得到,也是违法的。
怎么感觉这么算下来,和无固定合同离职补的差不多啊
辞退给补贴,离职不给吧?
牛逼,你说违法就违法?哪条法列出来我看看
华为8年一换是给钱的,每次都给n+1,主动辞职也给n+1,这一点很多公司都做不到的。
那你让他们选。一种是拿N+1辞职,一种是继续签无固定期限。你看他们情愿不情愿。
作为一个中年人,我更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那么一点虚幻的安全感。
谁告诉违法的?哪个法?
别傻了 开曼群岛避税的钱很少的省的只是手续费而已 你实体在国内你怎么避税 在开曼群岛注册更多的是为了同股不同权
员工主动离职给的,身边至少十几个人离职,目前是100%拿到了。
法律应该漏洞补上,不管是不是连续七年,都得签
补
央企国资一大把无限期,别人可是遵纪守法的企业。
违法吗? 有没有强迫签约?
能把人送进去的国内也没几个。
日本的终身雇佣制
祝愿你公司7年一次性辞退你
主动辞职也给N+1,据说现在还不止。
不是,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或者与同一单位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签无固定期的。华为合同四年一签,所以每八年让员工离职一次,避免签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你的合同签的七年 不续约 ,跟签终身合同被辞退是不同的 这是常识
那没什么用,就欺骗那些不懂劳动合同法的。
那感觉挺好啊,相当于给钱保持灵活性。
1 有很大的违法嫌疑
2 目的不是为了节省辞退某个人的成本,而是贯彻末位淘汰制
3 我强烈反对末位淘汰制,但是支持按照合理业绩指标来辞退员工(在合法补偿的)
要是工资减半呢?所以说这本来就是一种动态博弈的平衡,如果有另一家工资一样还给无限期合同的公司愿意收自己,那大家肯定去了,可是有吗?
但是好开人。华为不是不愿意给钱,是不想养懒人
这种有什么不一样吗?我签的就是这个
华为能发展起来这套淘汰机制有很重要的作用,已成了他们的企业文化
看你上蹿下跳,真的很可怜……
离职也给啊,无论主动离职还是被动都给,说白了就是不想养懒人,除非一直升,不然后面差不多了就让你换工作了
日本的就别拿来说了,真心是日本社会进步的绊脚石。日本中青年为什么自比社畜,很大程度源于此。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二次续签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要给2N,只给N+1违不违法?
终身雇佣制对企业和社会来说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不是华为员工就别脑补了,华为干了这么多年,员工能接受这种制度就是因为这个补偿
那你让员工选无限期和7年一换啊
人家说错了?
那这到底好还是不好啊。1.对非懒人好还是不好。2.对懒人好不好。3.对企业发展好不好。。
事实就是李敲诈了。最终拿到了3N+2的补偿,注意是3N+2。
把他放了不是因为他没敲诈,而是因为证据不足。
无固定期限也可以解除,赔偿2n
但感觉发展起来后要改改了。现在华为算是行业标杆之一,再这么搞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