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边走边看2175 发表的:逮捕了,刑拘没这么长时间
引用 @化而丶为鹏 发表的: 借楼,真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赔,上限都到不了30w,华为用的是末位淘汰开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也就是说按劳动合同法最多赔偿n+1,而且赔偿基数是有上限的,去年深圳的平均工资不到7000,3倍是2w左右,也就是说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赔的话,不管你干了多少年工资多高,最高只需要赔26w就可以了
引用 @电信传输原理 发表的:自己闯祸,掏点钱息事宁人而已。这里没有必要纠结他的hr身份,这个hr也是参与业务造假的一员,为了避免事情闹大,所以愿意补偿。补偿的33w可能也是几个主管一起凑的。
引用 @用户ID已封 发表的:讲道理. HR也怕龙岗251 谁不怕?
引用 @电信传输原理 发表的:HR有业务违规,害怕被举报啊。 声明也写了,为了掩饰部门管理和业务造假问题。 对于一个产品线的人力资源部长来说,这33w可能只是年收入的1/10不到,事情如果掩盖了,收益肯定是正的。
引用 @伊塞亚卡南 发表的:自己凑钱补上?是什么精神让华为HR如此光辉?上班倒贴钱给别人做补偿?每年华为裁掉这么多员工,这些hr还没破产吗?洗地的不知道是反串还是脑子不够用。。。
引用 @GiBi 发表的:华为劝退,人家员工工作了十年以上有权利要求赔偿
引用 @电信传输原理 发表的: 新瓜:涉事hr已经被处分,理由是私用公章
引用 @不耍猴的雷布斯 发表的:楼主贴的内容,大致就是离职只能拿N+1,但是离职人员拥有HR的把柄,所以索要了2N+1。HR通过私下,给了离职员工2N+1。 既然HR都私底下解决了,为什么还要报警呢???这不是傻叉行为吗??
引用 @可别忘了初心吧 发表的: 我刚刚发了一篇类似的猜想的帖子被和谐了,大意是说华为出了大颗老鼠屎,至少逆变器部门和五个串供诬告的人肯定有问题。高层正好借李之手反腐,我们群众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希望早日真相大白。
引用 @Rocket_Yao 发表的:大概率是华为内部有考核,hr为了避免被评个C级,自己补了差额,结果过了几个月私用公章的事被查出来了,结果被处罚。然后气愤不过,走了一波举报? 以上无真凭实据,纯属猜测。
引用 @大力水手z_j_z 发表的:有一说一啊,火箭如果第一时间辞退莫雷,跟火箭就没啥关系了
引用 @你估下啦 发表的:??这工资工程部的大佬也没有吧
引用 @云在故乡 发表的:深圳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348元。
引用 @艾9215 发表的: 人家工作了十几年吧?
引用 @0M先生0 发表的:N➕1已经很好了,有多少公司离职都没有赔偿的。
引用 @snoozexy 发表的:hr自掏腰包给补偿,是正常?您找个例子出来呗!
引用 @茶叶盒 发表的:还是大厂爽啊,要不然怎么那么多人愿意996。。。。离职正常就能给30多万,要是这个里面说的是真的,两笔加一起就60多了。。。
引用 @0M先生0 发表的:指出你两个错误,首先还没到法院这一步,检察院发文不起诉的,人也只是在公安局被羁押的,还没有逮捕。
引用 @后来的JR也是人 发表的:感觉现在的点是怎么证明这个情况说明的出具时间
引用 @hh0920cs 发表的:已知:2n-(n+1)=30w n-1=30w 所以n+1>30w 所以合计估计是60多w左右
引用 @DirkAll41 发表的:你不知道公章使用有严格流程需要审批的?盖了公章系统就有申请审批记录,forensic一查就清楚。
引用 @Hydellon 发表的:他在华为干了12年,30如果是N+1,算上薪资奖金再加上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每月2.3万你觉得算很多吗(或者退一步在华为算很多吗?)如果30是2N的话只有每月只有1万出头,这样的996你愿意去吗?
引用 @Rocket_Yao 发表的:这个n+1到2n的过程李洪元一直避而不谈,猫腻很大啊。
引用 @最心痛是爱的太迟 发表的:一个hr 还部门小金库,他们怎么来的小金库?
引用 @eagleearth 发表的:所以说很奇怪,明明很核心的一个问题,都不说,华为也不说李洪元也不说。李洪元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做了这么多准备,我不信他只给2N怎么付款那个过程做了录音,但是N+1怎么谈到2N的却没有录音,除非这个不能拿出来说。
引用 @小石匠莱昂纳德 发表的: 有个问题,他不愿意走,华为让他走,那他不应该按道理就拿2n吗?这个时候人事就能以按照单方面解除合同上报公司给他赔偿吧。怎么又出现人事私人转钱给他呢?
引用 @让我再躺会儿 发表的:团建经费就在HR那里
引用 @电信传输原理 发表的:华为没准备,李洪元也肯定不会录音,我觉得这块拿出来可能就不是证据不足,而是李真就要进去了...
引用 @最心痛是爱的太迟 发表的:你确定华为团建要去人事报销吗? 我们是符合团建的消费,拿着发票去财务核销
引用 @铁胆手枪侠 发表的:很多人都猜到了 hr背锅,其实这个不用猜,肯定得找hr背锅,关键是看看后面还有什么动作,我感觉华为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这几个人。
引用 @揭阳d吴彦祖 发表的:你这说法不成立,因为一开始的罪名根本就不是敲诈勒索,是发现前一个罪名定不了罪,才改为敲诈勒索的。而且还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事情,仅仅依靠华为内部的人串供,没有第三方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居然能给人关了251天!
引用 @酷酷的陆虎 发表的: 这么大的公司会有公章管理制度漏洞?这个角度洗得不好
羁押阶段最长时长291天
这次的解除合同理由不是末位淘汰。准确的说,不是“不能胜任工作”
按劳动法,要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需要“(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需要走这个“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流程,网上看律师说一般得半年。
李洪元这个案子没有这个流程
大概率是华为内部有考核,hr为了避免被评个C级,自己补了差额,结果过了几个月私用公章的事被查出来了,结果被处罚。然后气愤不过,走了一波举报?
以上无真凭实据,纯属猜测。
md,你说华为怎么做才对,是处理还是不要处理
??这工资工程部的大佬也没有吧
真看愣了 不论这hr到底有多富裕 30来万说私了就私了
牛逼 可以
不是劝退哦 是不续约
楼主贴的内容,大致就是离职只能拿N+1,但是离职人员拥有HR的把柄,所以索要了2N+1。HR通过私下,给了离职员工2N+1。
既然HR都私底下解决了,为什么还要报警呢???这不是傻叉行为吗??
要不让他继续干吧 处理了也不行 不处理也不行
如果不是录音。。。lhy就完犊子了
这剧本太棒了,建议拍电视剧🐶
人家分析的挺好啊 虽然不一定是真的~
最终控告lhy勒索的是以华为的名义报案啊大哥,先搞清楚事件始末好吧,如果按你说的HR自己偷偷盖公章,那华为不是更该道歉吗,现在是华为说的是 我告我有理,支持你告我好吧
是的~ 说出来立刻开除就跟火箭没啥关系了 毕竟是他个人言行 时间一长就变味咯
这hr至少20j以上的大佬了,收入加起来300w不夸张。以前是产品线的人力资源部长,直属领导就是产品线总裁。
按照消费bg换算下,ceo是余承东,荣耀业务部总裁是赵明,赵明下级就是何x的位置了。
深圳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348元。
8348*3*12,刚好30万.没有N+1之说。
另外,这个30万也不是你说的赔偿,是补偿。
工作了12年,30万差不多一个月2-3W工资以上
[ 此帖被eee4fds在2019-12-03 14:32修改 ]
这不就是这件事的意义吗?让国家重新重视劳动者的权益
这个不算是自掏腰包的。他合法索取的赔偿,部门hr私人渠道给,这才是恶心的地方
已知:2n-(n+1)=30w
n-1=30w 所以n+1>30w 所以合计估计是60多w左右 [ 此帖被hh0920cs在2019-12-03 14:53修改 ]
你怕是不知道,阿里腾讯华为的hr是有多牛叉
拿到了逮捕证的,还卡了一个刑拘最长37天的最后一天给的
不逮捕能251,最多37好吗。检察院自己挖坑,自己给填了
你真不会以为30w对于一个部门来说很大额度吧……
你不知道公章使用有严格流程需要审批的?盖了公章系统就有申请审批记录,forensic一查就清楚。
深圳2018年社会平均工资9300,裁员补偿最高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一个月
我是觉得既然爆出来这个情况说明,而且又是这几天出来的新闻,希望相关方能否拿出的相关的证据去做说明或解答,而不是任由这个事情发酵,别被有心人带节奏,也别犯了错单纯公关。
换个热点事件,比如说饶毅这个举报信一出来,饶毅说是草稿流出,这也是个说法不是?
因为奋斗者协议他的前8年已经拿过一次N+1了,然后重新算工龄,现在他的N只有4,你再算算看?
多出来的钱还交了税的,你这个理由说不通哦
所以说很奇怪,明明很核心的一个问题,都不说,华为也不说李洪元也不说。李洪元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做了这么多准备,我不信他只给2N怎么付款那个过程做了录音,但是N+1怎么谈到2N的却没有录音,除非这个不能拿出来说。
团建经费就在HR那里
主要是他才15级,现在我身边不少应届生进去就15级了,干得好的12年以后年薪百万了,但是真的累
华为没准备,李洪元也肯定不会录音,我觉得这块拿出来可能就不是证据不足,而是李真就要进去了...
有检察院的批捕文书的,应该是逮捕了。
但是后面录音证据估计很确凿,导致检察院判断不构成犯罪,不提起公诉。
他这个情况还是但是那份合同到期了,华为不续约,感觉内情还是很复杂的
李某自己去税务局举报华为高管支付N-1那块逃税. 华为补缴了税金,还去法院起诉华为要求年终奖.
这样子基本全公司都知道了吧. 法院和税务局的事情,一个部门4,5个人根本不可能瞒下来.
那接下来就是公对公了.
你确定华为团建要去人事报销吗? 我们是符合团建的消费,拿着发票去财务核销
我觉得所有李的所有录音检察院都有,因为李的所有存储设备都第一时间被警方拿走了,他自证清白的录音还是从朋友那里备份过来的,如果有能定李罪的录音,检察院早就拿出来了
还有另一种情况,被警方收走的设备里没有任何录音,这意味着李知道自己会被华为举报,说明华为之前已有过相同案例,他不是第一个受害人,如果你知道你会被企业举报,并且被羁押的情况下,你还会和企业去协商2n赔偿吗?N+1是国家最低标准,但和企业协商获得超过N+1标准的赔偿是每个员工的权利
我们的就是团建经费在事业部HR那里,因为是他们组织,各事务部也是各干各的。
不是用的到期不续约吗?到期不续约是N就行,不用1的代通知金。
这么大的公司会有公章管理制度漏洞?这个角度洗得不好
这个已经是一年半之前的啦。。。
难道这个不应该说明华为是真的认为他们两个是私下行为不合规吗?
我倒觉得这不一定是华为的责任,你不知道有些人的工作作风,我前段时间发生交通事故,正常流程十天就应该出事故责任书,结果硬生生的给我拖了60天。
这个何承东的之前的地位是产品线的人力资源部部长,他已经是人力资源部最大的官了。负责管理公章的都是他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