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某Asa 发表的:我在想如果没有录音证明结果又会是怎样。
引用 @Capsule 发表的:结果一样~~ 相较无罪证据,有没有足够的有罪证据才是更重要的。 他的录音本来就只能证明在那一次会面中没有威胁,并不是决定性证据。
引用 @你家隔壁的潘驴邓小闲 发表的:无罪?说的轻巧,知道从拘留到二审无罪之间可以给你拖多久吗? 可以给你拖13年。 如果不是那个录音,这个人就算废了懂吗
引用 @只赞不黑 发表的:证据不足能拘留13年???我尼玛真的假的??
引用 @Capsule 发表的:显然就是扯淡的。
引用 @NBA巨星杜兰持 发表的:是真的,论坛有大神科普了,去搜下
引用 @只赞不黑 发表的:这个要专业人士才知道………
引用 @崩溃小葫芦 发表的: 华为这种做法 多半也毁了李的职业生涯这么大体量的公司竟然干得出这种事
引用 @库库库curry30 发表的:李是留了个心眼把录音存在朋友那一份,不然你以为为什么手机电脑一起收走?
引用 @Capsule 发表的:前提条件是一审要败诉好么?这种不存在的前提,你科普有个p用
引用 @雨夜不卓 发表的:只是职业生涯?不是留个心眼录音,再留个心眼备份给朋友了,下半辈子就交代了,家估计也散了
引用 @夜月缭绕 发表的:现实有例子啊,院士李宁已经被羁押5年了,不审不判
引用 @大热来北京 发表的:所以,到底相信不相信法律呢?一审都没有,何来的二审呢?个人感觉,收个人电子产品,没问题吧,毕竟,如果有人告这种情况,大部分情况下,证据肯定在这上面去寻找吧,我个人倾向于这个本人电子产品上他没有留这个东西。李怕有人会毁坏证据,所以自己使用的所有东西,根本没有预留。这是我个人看法。我法盲,不懂勿喷啊,
引用 @kobiss 发表的: 【华为前员工:不止李洪元,我也曾因离职赔偿被羁押90天】财经女记者部落报道称,2018年4月,华为无线地区部前员工曾梦与所属的北非HR BP纪某沟通不畅后,北非HR董佳同意以2N方式解除劳动合同。2018年12月30日,在泰国游玩的曾梦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经侦支队第八大队羁押,从2018年12月30日到2019年3月29日,被羁押90天。此前,他多次联系包括李洪元在内的三位同事,均联系不上,猜测其也被羁押。据曾梦透露,今年1月被遣送回国后,华为向警方变更了一次逮捕原因。http://t.cn/Aig1PV1G
引用 @皇室前锋 发表的:拘留二百多天还不够吗?你是觉得拘留二百多天少吗?真是司法公正可能拘留二百多天?换到自己身上想想
引用 @我喜欢李一桐 发表的:华为的法务团队应该是国内最专业的了。
引用 @平平无奇的我 发表的: 这个评论细思极恐
引用 @raptors9 发表的: 在警察收走他的电脑手机的时候,他已经告诉警方里面有录音证据了,结果这些证据并没有被提交,依然提起公诉
引用 @FredLY5210 发表的:你猜在里面写悔过书的员工有多少
引用 @股毒童子 发表的:来个专业的解释下,为啥关251天,我没记错治安拘留只能最多15天?
引用 @马儿不吃草 发表的:你放心,下次他们会吸取教训办成铁案的。
引用 @DarkDante 发表的:我看的采访里面他并没有提到他被拘留时就已经告诉警方里面有录音证据。
引用 @红魔会馆 发表的:李宁不是因为涉嫌把经费转移到自己控股的公司吗…?不太懂,里面是有些隐情吗?
引用 @油炸串串钵钵鸡 发表的: 你傻,你废,但司法不会管你是不是痴呆。
引用 @白首丹心 发表的:狼性公司,咱国这几年“狼文化”的集大成者,怎么能不吃人呢?就算是个造不成啥威胁的蚂蚁爬虫,都要给你咬个半残,不然显不出“狼威”
引用 @武昌那么棒 发表的:据说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并没有提电脑里的录音,最后是当事人老婆拿的储存在朋友那的另一个备份,完成了拯救自己的丈夫
引用 @震四江 发表的:现行司法体系,录音不可能成为直接证据。
引用 @奔跑的夸父 发表的:垃圾华为,以后再用任何一款华为产品,我就吃屎!!
引用 @沧海de风 发表的: 就是说华为说啥都有理呗,好可怕
这个要专业人士才知道………
据说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并没有提电脑里的录音,最后是当事人老婆拿的储存在朋友那的另一个备份,完成了拯救自己的丈夫
结果一样~~ 相较无罪证据,有没有足够的有罪证据才是更重要的。
他的录音本来就只能证明在那一次会面中没有威胁,并不是决定性证据。
无罪?说的轻巧,知道从拘留到二审无罪之间可以给你拖多久吗?
可以给你拖13年。
如果不是那个录音,这个人就算废了懂吗
证据不足能拘留13年???我尼玛真的假的??
显然就是扯淡的。
知道李宁院士吗?
http://news.ifeng.com/c/7pGi1fZPc97
中国最年轻院士被羁押5年仍未宣判 85岁老院士再发声
已经被羁押5年了,还没判,就是一直拖着
没录音,公众会相信谁,肯定是华为阿,这华为真的恶心,顶着这么正的公司名,干畜生事,之前还有个90天的
所以,到底相信不相信法律呢?一审都没有,何来的二审呢?个人感觉,收个人电子产品,没问题吧,毕竟,如果有人告这种情况,大部分情况下,证据肯定在这上面去寻找吧,我个人倾向于这个本人电子产品上他没有留这个东西。李怕有人会毁坏证据,所以自己使用的所有东西,根本没有预留。这是我个人看法。我法盲,不懂勿喷啊,
是真的,论坛有大神科普了,去搜下
你放心,下次他们会吸取教训办成铁案的。
不管拘留几年,进去就废了
前提条件是一审要败诉好么?这种不存在的前提,你科普有个p用
这么大体量的公司竟然干得出这种事
【华为前员工:不止李洪元,我也曾因离职赔偿被羁押90天】财经女记者部落报道称,2018年4月,华为无线地区部前员工曾梦与所属的北非HR BP纪某沟通不畅后,北非HR董佳同意以2N方式解除劳动合同。2018年12月30日,在泰国游玩的曾梦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经侦支队第八大队羁押,从2018年12月30日到2019年3月29日,被羁押90天。此前,他多次联系包括李洪元在内的三位同事,均联系不上,猜测其也被羁押。据曾梦透露,今年1月被遣送回国后,华为向警方变更了一次逮捕原因。http://t.cn/Aig1PV1G
别扯了,像个傻子一样
华为的法务团队应该是国内最专业的了。
拘留二百多天还不够吗?你是觉得拘留二百多天少吗?真是司法公正可能拘留二百多天?换到自己身上想想
这很奇怪吗?
要不然你以为狼性是什么意思?没用了不需要了有威胁了就会被毫不犹豫的清洗,华为就是想通过这件事高速那些想有样学样的离职员工:拿好我给你的钱麻溜走人,敢多事的,这就是下场,哪怕全国人民都支持也没用!
有录音也死,幸亏备份了给朋友,自己手上的莫名其妙消失了真的神奇
只是职业生涯?不是留个心眼录音,再留个心眼备份给朋友了,下半辈子就交代了,家估计也散了
放华为网盘里怎么样?
现行司法体系,录音不可能成为直接证据。
现实有例子啊,院士李宁已经被羁押5年了,不审不判
恶心啊
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哦,吉林的教授关了5年还没判呢,是不是觉得很意外很不符合法律啊?
他不回你了
那可就说不清那30万为啥给他了,对他来说就非常不利了。
也许李也说过其他话,但华为没录音!论事实证据的重要性
十年
本身就证据不足,和那个录音关系不大。最简单的,看时间线。警方把资料递交给检察院是3月21日,而录音证据出现在4月份。
这里面10-20天的时间,如果检察院打算送交法庭,早就可以送了。
在警察收走他的电脑手机的时候,他已经告诉警方里面有录音证据了,结果这些证据并没有被提交,依然提起公诉
敲诈三十万,好像是关10年,想想都可怕。
太可怕了
刀不落在自己身上
草芥怎么知道别的草芥疼
败诉?不审不判的案例你觉得没有吗
狼性公司,咱国这几年“狼文化”的集大成者,怎么能不吃人呢?就算是个造不成啥威胁的蚂蚁爬虫,都要给你咬个半残,不然显不出“狼威”
你猜在里面写悔过书的员工有多少
别急 还能被关八年呢
了解一下华为的发家史
国内最强方堂镜?
他的录音笔已经被收了啊 和能不能远程没关系
我看的采访里面他并没有提到他被拘留时就已经告诉警方里面有录音证据。
感觉华为要内部没收录音笔了,推出一个录音笔搜查仪
251×10
如果有,现在舆论这么发酵,早跳出来了。目前这两人都是离职补偿纠纷,这两人还是认识的还有互相联系,所以我觉得这件事不是一件普遍事件,但是菊厂对待员工确实太差
如果举报是诈骗,在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不属于治安拘留。检察院和警方要介入调查,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才会起诉,这中间的时间嫌疑人都会被刑事拘留。这件事为什么拘留那么久,是因为华为举报李的罪名一直在变,导致检察院和警方得花更久的时间进行调查,最终拖到251天
样本大了,总有漏网的…
原贴已经找不到了,目前已知他被抓时的罪名是泄露公司机密,之后被改为敲诈勒索罪起诉。在电脑手机里一定是有录音的。
可以无限期羁押,最高十五年,也不说有罪,没罪,就一直拖着,搞费你
科普没用,你杠就有用了,你咋这么能耐呢?欧洲留傻了?
我觉得根本不是那个录音,真要是可以为所欲为,录音算什么,录音合成技术那么好,你得鉴定吧,鉴定那不又可以为所欲为。呵呵
李宁不是因为涉嫌把经费转移到自己控股的公司吗…?不太懂,里面是有些隐情吗?
不审不判明显违反法律无罪推定原则
忘了前一段脸书跳楼那个了,天下乌鸦
还是对司法部门要求太严格,对犯罪分子查、审是不应该有具体期限的,否则容易被坏人钻空子逃脱制裁。
什么叫集大成者,人家是始作俑者
司法滥用
司法不作为
恶心就恶心在这。管你有没有罪,打回重新补充侦查两次,改罪名一次,晃一晃就大半年过去了。而且在看守所比在监狱还难受。问题是,这个事情如果没有这种必胜客级别的公司介入,普通人之间的案子会羁押这么久吗?
很贼,收了电脑等一切存储设备,扣着让你无法提供证据。
这的小三星啊,在国内无法无天了
就是说华为说啥都有理呗,好可怕
轻车熟路啊,间隔半年再搞你,新工作大概率保不住了,心没那么细的就算有录音也可能没留这么久,都是长期羁押,中途换罪名。
有韩国内味了,哈哈深圳
曾经买过一次荣耀,用了一个月屏幕就坏了,我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再买华为的产品了,但令我痛心的根本问题不在这,这只是我能做的一个小小的抗争而已,哎,希望mr能睁开自己的眼睛,整天做梦都是虚的。
法盲就是这样的。
有没有隐情,需要尽快开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