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网易,华为这个什么水平

S
SKT_Taker
楼主 (虎扑)

虎扑用户308857
删前留名 [ 此帖被虎扑JR0414823096在2019-11-29 16:18修改 ]

小啦哩
感觉街上经常有黑华为的,点进去等级都不高,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S
SKT_Taker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我玩虎扑的时候你还在哪呢

h
hycold
早就澄清了,私人恩怨 别黑了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人物
华为说穿了就是一个大型私有企业

会跑的多肉
这算造谣吗?

最心痛是爱的太迟
引用 @会跑的多肉 发表的:
这算造谣吗?

去告他啊,举报给华为。另外知乎上还有几个上千万的帖子顺便一起举报了 [ 此帖被最心痛是爱的太迟在2019-11-29 16:20修改 ]
虎扑JR1338980724
我看你这帖子能存在多久

虎扑用户350496
认识的华为人越多,自身能进华为的可能性越大,对华为的评价越趋于中下。

h
hycold
你可以说华为跟他有财务纠纷,但是敲诈是另外一个案子,赔偿是检察院的国家赔偿 至于敲诈细节不清楚,不要这么心急黑

对温柔懂得不多
等真相出来吧
风中的机器人
引用 @hycold 发表的:
你可以说华为跟他有财务纠纷,但是敲诈是另外一个案子,赔偿是检察院的国家赔偿 至于敲诈细节不清楚,不要这么心急黑

华为跟他有财务纠纷?人家已经证明了跟华为没有财务纠纷。
敲诈是另外一个案子?敲诈是哪个案子?不就是华为HR故意用私人账号转钱,然后扣上敲诈勒索的罪名吗。
敲诈细节不清楚?刑事赔偿决定里面已经说了没有敲诈,哪来的敲诈细节?
风中的机器人
引用 @会跑的多肉 发表的:
这算造谣吗?

刑事赔偿决定造谣?
l
lzhdd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我朋友公司和华为合作关系,他现在看到华为两个字就烦。

叫我华莱士
引用 @会跑的多肉 发表的:
这算造谣吗?

不算造谣吧,事实很清楚。

受害人的部门领导、HR主管及其他员工都参与了指控受害人敲诈勒索,由华为法务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些人加起来可以代表华为公司的意思吧!(先告的侵犯商业秘密,没能立案后改成敲诈勒索)

不过说句实在话,深圳的司法部门对华为、腾讯这些本地大公司太偏袒了,在受害人明明有离职谈判的全程录音的情况下,仍然羁押了他250多天……

我现在就想知道后文,比如该部门领导、HR等这些参与做伪证(之前口风一致,证实嫌疑人敲诈,但是后续审理时有人翻供了)的人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呢?

最后鄙视一下深圳司法系统,“南山必胜客”这种笑称真的很恶心。
大蛔虫001
每日人物的员工还在下面嘴炮。。。说的好像真采访完他敢报出来一样

李匹夫i
引用 @hycold 发表的:
你可以说华为跟他有财务纠纷,但是敲诈是另外一个案子,赔偿是检察院的国家赔偿 至于敲诈细节不清楚,不要这么心急黑

这个洗的不好,五毛不要想拿了

m
meteor371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你才玩几天虎扑。

李匹夫i
任华为吹的天花乱坠,他的消费级产品我是不会用的

九月生活
引用 @SKT_Taker 发表的:
我玩虎扑的时候你还在哪呢

我跟羊总吃饭的时候你在哪

泰狼君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那我等级够高吗?弟弟
要你妹三天
引用 @虎扑JR0510219689 发表的:
认识的华为人越多,自身能进华为的可能性越大,对华为的评价越趋于中下。

哈哈,照你这么说华为的员工不都离职了……

风中的机器人
引用 @大蛔虫001 发表的:
每日人物的员工还在下面嘴炮。。。说的好像真采访完他敢报出来一样

先弄个造谣、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抓起来关几天
枪响血飘
之前那个两百多回复的帖子早被删了

巴拉之熊熊
引用 @虎扑JR0510219689 发表的:
认识的华为人越多,自身能进华为的可能性越大,对华为的评价越趋于中下。

认识华为的越多,说明是一圈子或者层次,能进去也不奇怪

虎扑用户491292
引用 @虎扑JR0414823096 发表的:
删前留名

到此一游

魔小兽霍霍
引用 @lzhdd 发表的:
我朋友公司和华为合作关系,他现在看到华为两个字就烦。

跟华为合作肯定比较辛苦,计划一般都跟进的比较紧,压力会比较大,能喜欢才见鬼了~😄

雷霆也怒了么
引用 @hycold 发表的:
早就澄清了,私人恩怨 别黑了

私人恩怨可以把人抓进去200多天,华为的小管理这么牛逼?

未来超巨SGA亚历山大
引用 @hycold 发表的:
早就澄清了,私人恩怨 别黑了

别洗了

虎扑用户350496
引用 @要你妹三天 发表的:
哈哈,照你这么说华为的员工不都离职了……

👍👍👍

如风一样快
引用 @虎扑JR0510219689 发表的:
认识的华为人越多,自身能进华为的可能性越大,对华为的评价越趋于中下。

别这么说 还是挺羡慕的双11 每个员工多发了1个月工作 另外参与国产代替的员工分20亿奖金

空蓝不碰板
引用 @雷霆也怒了么 发表的:
私人恩怨可以把人抓进去200多天,华为的小管理这么牛逼?

这种事信息不全面,很难看出谁对谁错,但也很难看全面,一会儿就删贴了。
如风一样快
引用 @SKT_Taker 发表的:
我玩虎扑的时候你还在哪呢

900多天。。。我以为多久。。

小魔王001
引用 @要你妹三天 发表的:
哈哈,照你这么说华为的员工不都离职了……

小学生?你工作中发生什么不愉快的就离职?对大多数人来说,只要日子过得去,不都是忍气吞声的吗?盖章的文件摆在这儿还要洗啊

达拉斯董琪琪
引用 @叫我华莱士 发表的:
不算造谣吧,事实很清楚。

受害人的部门领导、HR主管及其他员工都参与了指控受害人敲诈勒索,由华为法务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些人加起来可以代表华为公司的意思吧!(先告的侵犯商业秘密,没能立案后改成敲诈勒索)

不过说句实在话,深圳的司法部门对华为、腾讯这些本地大公司太偏袒了,在受害人明明有离职谈判的全程录音的情况下,仍然羁押了他250多天……

我现在就想知道后文,比如该部门领导、HR等这些参与做伪证(之前口风一致,证实嫌疑人敲诈,但是后续审理时有人翻供了)的人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呢?

最后鄙视一下深圳司法系统,“南山必胜客”这种笑称真的很恶心。

关你二百五十多天,因为按照法律,批准逮捕后起诉前,最长的关押期限就是说2+1+2+2个月,再加上批准逮捕前最长期限拘留的37天,大概也就是二百五十天,这就是典型的合法的范围内整人。

奔跑的山羊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等级有啥用?

s
special0ne
那样应该把HR抓起来,诬陷呐

h
hycold
引用 @雷霆也怒了么 发表的:
私人恩怨可以把人抓进去200多天,华为的小管理这么牛逼?

又不是华为抓的

s
special0ne
网易那件事就算过去了,结束了。可以仔细关注关注华为,争取把他们搞倒闭,小米取代他的地位

z
zcc1994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我3600天能说吗?这事如果是真的,那真的是司法与华为的悲哀

凛冬之力
沸腾

景岚山巅
引用 @雷霆也怒了么 发表的:
私人恩怨可以把人抓进去200多天,华为的小管理这么牛逼?

按他那描述,确实是他上司和他的恩怨啊

L
Lion_Messi
引用 @虎扑JR0510219689 发表的:
认识的华为人越多,自身能进华为的可能性越大,对华为的评价越趋于中下。

确实,学历较高的论坛比如牛客和脉脉,对华为评价都不高,反观

虎扑用户363662
引用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人物 发表的:
华为说穿了就是一个大型私有企业

太天真

景岚山巅
引用 @lzhdd 发表的:
我朋友公司和华为合作关系,他现在看到华为两个字就烦。

那取消呗,简单一点

景岚山巅
引用 @李匹夫i 发表的:
任华为吹的天花乱坠,他的消费级产品我是不会用的

哈哈😃

雷欧力帕拉丁奈特
昨天好像有个帖子说这件事,一会就没了

虎扑用户242766
引用 @虎扑JR0510219689 发表的:
认识的华为人越多,自身能进华为的可能性越大,对华为的评价越趋于中下。

确实如此,地点北航。身边的同学都是把华为的offer归为下档,没别的地方去才去华为。

邓啃
引用 @SKT_Taker 发表的:
我玩虎扑的时候你还在哪呢

这事华为干得龌蹉,就活该被批斗,但比时间就没意思了…

用户0242799940
引用 @风中的机器人 发表的:
刑事赔偿决定造谣?

私企都一个德行 谁也不比谁强

残暴香辣虾
引用 @lueho124 发表的:
确实如此,地点北航。身边的同学都是把华为的offer归为下档,没别的地方去才去华为。

哈哈哈,北航都这么牛批了吗?来华为的北航学生都是垃圾吗

威武天朝
引用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人物 发表的:
华为说穿了就是一个大型私有企业

说它是私企吧 它又干得挺大 说它是世界级大企业吧 它又没那份气质…

私企的劣根性和做派它一样不缺 大企业该有的气度和担当它一样没有……

扑哧扑哧里
引用 @叫我华莱士 发表的:
不算造谣吧,事实很清楚。

受害人的部门领导、HR主管及其他员工都参与了指控受害人敲诈勒索,由华为法务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些人加起来可以代表华为公司的意思吧!(先告的侵犯商业秘密,没能立案后改成敲诈勒索)

不过说句实在话,深圳的司法部门对华为、腾讯这些本地大公司太偏袒了,在受害人明明有离职谈判的全程录音的情况下,仍然羁押了他250多天……

我现在就想知道后文,比如该部门领导、HR等这些参与做伪证(之前口风一致,证实嫌疑人敲诈,但是后续审理时有人翻供了)的人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呢?

最后鄙视一下深圳司法系统,“南山必胜客”这种笑称真的很恶心。

正在追赶韩国了。财阀能控制一切了、
清秋书
引用 @hycold 发表的:
又不是华为抓的

华为举报的啊。。。

里脊肉饼
最牛逼的是国家负责赔偿,华为吊事没有。

S
SimonZ620
引用 @如风一样快 发表的:
别这么说 还是挺羡慕的双11 每个员工多发了1个月工作 另外参与国产代替的员工分20亿奖金

要不是肯给钱谁还去

定积分的计算
引用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人物 发表的:
华为说穿了就是一个大型私有企业

不说穿它也是私企,本来就是一个企业,没必要神化

L
LFinch
引用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人物 发表的:
华为说穿了就是一个大型私有企业

不然呢??

L
LFinch
引用 @小烟枪马里奥lg 发表的:
太天真

难道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么

悲叹之河
引用 @叫我华莱士 发表的:
不算造谣吧,事实很清楚。

受害人的部门领导、HR主管及其他员工都参与了指控受害人敲诈勒索,由华为法务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些人加起来可以代表华为公司的意思吧!(先告的侵犯商业秘密,没能立案后改成敲诈勒索)

不过说句实在话,深圳的司法部门对华为、腾讯这些本地大公司太偏袒了,在受害人明明有离职谈判的全程录音的情况下,仍然羁押了他250多天……

我现在就想知道后文,比如该部门领导、HR等这些参与做伪证(之前口风一致,证实嫌疑人敲诈,但是后续审理时有人翻供了)的人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呢?

最后鄙视一下深圳司法系统,“南山必胜客”这种笑称真的很恶心。

腾讯的南山必胜可不背这个锅,人家的必胜主要是指产权方面,比起专坑自己人的华为还是好一点。

2
233二三三三
引用 @达拉斯董琪琪 发表的:
关你二百五十多天,因为按照法律,批准逮捕后起诉前,最长的关押期限就是说2+1+2+2个月,再加上批准逮捕前最长期限拘留的37天,大概也就是二百五十天,这就是典型的合法的范围内整人。

大公司基本都少不了这种恶心的事。。。。华为只能说青出于蓝。
所以我一直搞不明白为啥要做资本家的粉丝,喷就完事了。
罗罗CCC
引用 @Lion_Messi 发表的:
确实,学历较高的论坛比如牛客和脉脉,对华为评价都不高,反观

还有一个平均学历也很高的论坛,心声社区,应该是全网黑华为黑的最猛的论坛

w
worstmistake
引用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人物 发表的:
华为说穿了就是一个大型私有企业

那还能是个啥,啥叫说穿了,人家本来就是😅😅

如风一样快
引用 @SimonZ620 发表的:
要不是肯给钱谁还去

给的可不是一般多 相当羡慕! 当然这次事件!华为必须给说法!确实很可恶!垃圾!

虎扑用户336879
这个事情我也看到了,但是我现在还是不清楚是个怎么回事
是离职赔偿谈妥了,然后以私人账户给离职人转账,然后告这个人吗?

虎扑用户343566
引用 @lzhdd 发表的:
我朋友公司和华为合作关系,他现在看到华为两个字就烦。

以前在一家做专网的通信企业工作 中兴华为都有接触过 也是看见华为就烦😄

灋刑也
引用 @达拉斯董琪琪 发表的:
关你二百五十多天,因为按照法律,批准逮捕后起诉前,最长的关押期限就是说2+1+2+2个月,再加上批准逮捕前最长期限拘留的37天,大概也就是二百五十天,这就是典型的合法的范围内整人。

不是后面的续的四个月是要省检批准,省检也跟着一起疯?他妈的?

a
air1tmac
引用 @lueho124 发表的:
确实如此,地点北航。身边的同学都是把华为的offer归为下档,没别的地方去才去华为。

阿4真的很严格,好歹算个中档吧😂

达拉斯董琪琪
引用 @灋刑也 发表的:
不是后面的续的四个月是要省检批准,省检也跟着一起疯?他妈的?

反正是扣了二百多天,再说了,二百多天办一个贪官都够了,这个案情倒是有多复杂,侦查了这么久,其实就是想整人。

虎扑JR1511105006
引用 @叫我华莱士 发表的:
不算造谣吧,事实很清楚。

受害人的部门领导、HR主管及其他员工都参与了指控受害人敲诈勒索,由华为法务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些人加起来可以代表华为公司的意思吧!(先告的侵犯商业秘密,没能立案后改成敲诈勒索)

不过说句实在话,深圳的司法部门对华为、腾讯这些本地大公司太偏袒了,在受害人明明有离职谈判的全程录音的情况下,仍然羁押了他250多天……

我现在就想知道后文,比如该部门领导、HR等这些参与做伪证(之前口风一致,证实嫌疑人敲诈,但是后续审理时有人翻供了)的人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呢?

最后鄙视一下深圳司法系统,“南山必胜客”这种笑称真的很恶心。

关腾讯毛事,人家对员工比华为好多了!

星期二恶霸
引用 @达拉斯董琪琪 发表的:
关你二百五十多天,因为按照法律,批准逮捕后起诉前,最长的关押期限就是说2+1+2+2个月,再加上批准逮捕前最长期限拘留的37天,大概也就是二百五十天,这就是典型的合法的范围内整人。

这事真的恶心人

M
M1291
引用 @风中的机器人 发表的:
刑事赔偿决定造谣?

预设华为能控制司法的立场下,那怎么做都是错的。
通过正当渠道举报司法,如果举报有错做伪证涉嫌犯罪。举报人就会被关进去。
所以华为被你们黑到底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正经人谁考研啊
引用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人物 发表的:
华为说穿了就是一个大型私有企业

不说穿也是民企啊。。只不过是中国最大的民企

小心夹头
引用 @用户0242799940 发表的:
私企都一个德行 谁也不比谁强

阿里感觉还行吧

虎扑用户242766
引用 @残暴香辣虾 发表的:
哈哈哈,北航都这么牛批了吗?来华为的北航学生都是垃圾吗

我说华为的offer不行。你能得出去华为的北航学生都是垃圾?怎么脑补的?抱歉你这逻辑我就回复你这一条,后面随便你怎么脑补,不再回复。

°
°nap
引用 @用户0242799940 发表的:
私企都一个德行 谁也不比谁强

华为在一定程度上算半个国企,基本就是条国企暗线,中兴类似于明线,明线被美国人处处掐住,华为暗线漏网之鱼,发展起来了。近两年才被照顾上。

马刺邓肯蹭饭
引用 @扑哧扑哧里 发表的:
正在追赶韩国了。财阀能控制一切了、

你不会想太多了

可可百利
引用 @用户0242799940 发表的:
私企都一个德行 谁也不比谁强

烟台台海核电,老板上了老赖名单结果一查名下资产为0,公司年营业额3亿,欠债40亿,一年不交社保公积金,六个月不发工资,想走自己把已经扣的社保和单位那部分全都补上,股吧里面一群人还想着抄底,简直可笑,终于明白为什么中国股民这么惨了,被庄家的托玩的团团转!

5
50051804
引用 @达拉斯董琪琪 发表的:
关你二百五十多天,因为按照法律,批准逮捕后起诉前,最长的关押期限就是说2+1+2+2个月,再加上批准逮捕前最长期限拘留的37天,大概也就是二百五十天,这就是典型的合法的范围内整人。

可以远远不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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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p
引用 @达拉斯董琪琪 发表的:
关你二百五十多天,因为按照法律,批准逮捕后起诉前,最长的关押期限就是说2+1+2+2个月,再加上批准逮捕前最长期限拘留的37天,大概也就是二百五十天,这就是典型的合法的范围内整人。

因为不得理,判不了刑,就是给你期限拉满,恶心死你。有个李宁教授到现在还被关着没审判,都羁押4年了,一直待审,一到期就接着续期,太惨了,也不审判,就一直关着。

°
°nap
引用 @要你妹三天 发表的:
哈哈,照你这么说华为的员工不都离职了……

毕竟华为工资还是很客观,但是华为中层跳槽还是不少的,毕竟翅膀硬了才有能力体面的离开。

河边风在吹着头发飘动
引用 @扑哧扑哧里 发表的:
正在追赶韩国了。财阀能控制一切了、

哪有这么严重,他这个不是公司控制机关,是有机关保护地方企业的意思在里面,这种现象很普遍,谁都希望本地龙头好,但是深圳这个也太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