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锦冠之鬼 发表的:拘留几天换暴打这种垃圾一顿 我觉得可以搞
引用 @nash2003 发表的: 抓住,先暴打一顿
引用 @账号密码又忘了 发表的:罪刑法定是一个原则,设想这样一个情节.人贩子带着被拐的孩子被追踪极大可能马上被抓,他有可能想 被判10年我还可以再出来,有可能会配合。如果所以人贩子都爱死刑,他带着孩子不方便逃跑,心想反正都是死不如把孩子杀死自己跑反而轻便一些。所以量刑不是简单的越重越好,我个人认为买方应该定罪 会有效控制贩卖行为。
引用 @R9教练 发表的:支持以最严厉的刑法和极刑对待人贩子,另外给他们全家记档案,不能用人的待遇对待他们了,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引用 @加泰罗尼亚唯一球王武磊 发表的: 人贩子是最该千刀万剐的
引用 @福瑞多姆 发表的:这脸有点像灭霸
引用 @科比你爸爸吧 发表的: 那我就当雷神吧
引用 @野人王小荧 发表的:这个已经辟谣了,别再转发了
引用 @沙湾张智霖 发表的: 辟谣啥?她不是梅姨?
你去搞吧,我给你加油
别这样,图里都说了,有个疑似的,后来经确认并不是。如果像你这样看到觉得是的就暴打一顿的话,那个疑似的就活该被打?
那还是不够狠。把行刑时间由一秒钟改成一天试试
看新闻说有一个孩子的父亲已经自杀了
这个已经辟谣了,别再转发了
没错,有的人贩子卖不出去还会采生折割
“灭霸“和“没姨”挺搭的。。
我以提供斧售卖点作为支持
辟谣啥?她不是梅姨?
下次要砍头
是的,辟谣了
不脏自己手吗…
网络上流传的广东增城被拐9名儿童案件嫌疑人“梅姨”的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公布信息,梅姨是否存在,长像如何,暂无其他证据印证。广东省公安厅未邀请专家对梅姨二次画像,广东警方仍在积极开展寻找其余7名儿童下落。ccser不是公安机关官方权威平台,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