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认清这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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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19年11月17日 20点56分 PT
共 (235) 楼
O
Ornithology
引用 @Men从远方来 发表的:
日死

用拖把捅穿

M
MBDSB
引用 @nash2003 发表的:
抓住,先暴打一顿

这么暴躁,加我一个

虎扑用户317175
詹姆斯??

空灵之歌
楼上说抓到的,已经有官方辟谣了
虎扑用户816406
游街

相逢无一言
人贩子永远抓不完,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中国的户籍制度这么牛B怎么就没解决买的问题呢?
为什么不抓买孩子的家庭?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虎扑用户088431
这只是一个合成的图,本人也许不是这样的 ,别搞错了我记得那个大连案有个小孩和犯罪嫌疑人名字一样被人骂的自闭最后退学了

我的保温杯呢
引用 @R9教练 发表的:
支持以最严厉的刑法和极刑对待人贩子,另外给他们全家记档案,不能用人的待遇对待他们了,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现在社会中并不会这样
L
Liulai酸
引用 @TJ福特福克斯 发表的:
今早听广播 不是这个人

这样啊,大家小心

加泰罗尼亚唯一球王武磊
引用 @独立团意大利pao弹 发表的:
这个可以用人脸识别然后在数据库对比吗

计算量太大了,而且现在的人脸识别技术还不一定精确

托尼罗滕8
引用 @nash2003 发表的:
抓住,先暴打一顿

欧拉就完事了

虎扑用户211050
引用 @絕天機滅鬼神 发表的:
有没有信息说明她在哪一带作案啊,让当地的jrs警惕一些

来我们这了,已经全城朋友圈爆破了


虎扑用户887655
引用 @Whitetttt 发表的:
长的就尼玛离谱,希望早日落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虎扑用户095209
引用 @S10FMVP_theshy 发表的:
别,法律会处罚它的。你要是打它了它不打你,你也搭进去了,你要是打它,它反打你把你打出问题,它那就正当防卫了

这个它就很灵性

虎扑用户974414
这假的 不是官方公布的 别传了
用户0726528857
引用 @nash2003 发表的:
抓住,先暴打一顿

打残

浪子訫声
引用 @上过吴彦祖 发表的:
詹姆士有话说

又来碰瓷,🌟

肖秀荣教授丨
引用 @福瑞多姆 发表的:
这脸有点像灭霸

给👴整笑了

虎扑用户088431
引用 @nash2003 发表的:
抓住,先暴打一顿

直接送警察局OK?万一抓错了你把人打了你负责么,就拿最近得捋羊毛事件一些所谓的正义人士去骂A路人全家,诅咒人家家人,还有大大连案有个和蔡姓嫌疑人一样的小孩被误认为是凶手被校园暴力然后抑郁退学,无知的正义真的危险。

L
Lee_力
人肉大神在哪里,这种人渣千刀万剐

A
AirJordan34
引用 @newfag 发表的:
这假的 不是官方公布的 别传了

居然有人拿这种事造谣。。。

王小烜
引用 @nash2003 发表的:
抓住,先暴打一顿

就怕先打完 打错了 把我自己一波带走了哈哈哈哈哈

王小烜
引用 @絕天機滅鬼神 发表的:
有没有信息说明她在哪一带作案啊,让当地的jrs警惕一些

前两天说是在郴州见到她了

狼队核心威金斯
我觉得人贩子跟性侵幼儿的人都应该凌迟处死,太可恶了,一个家庭的希望和爱给他们破灭了,

2
2050年NBA
引用 @锦冠之鬼 发表的:
拘留几天换暴打这种垃圾一顿 我觉得可以搞

有一说一 社会青年或无业游民无所谓 有工作或者学生因为这个被拘留 还是想想后果比较好

用户0382323435
长得和尼安特人一样,怪不得人面兽心

不再装逼
现代社会 找个人这么难吗
虎扑用户774289
蜡笔小新有一集演狗贩子的,这个逼好像那个长的像狮子狗的狗贩子

苏州市工业园区
引用 @加泰罗尼亚唯一球王武磊 发表的:
人贩子是最该千刀万剐的

千万不要波及到长得像的阿姨就好

l
ljh656488
引用 @R9教练 发表的:
支持以最严厉的刑法和极刑对待人贩子,另外给他们全家记档案,不能用人的待遇对待他们了,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害人妻离子散的根源是买孩子的,没人买就没有人贩子,但是郭嘉的态度,啧啧
A
AAAAA詹姆斯
引用 @福瑞多姆 发表的:
这脸有点像灭霸

灭霸他妹

果果球王
引用 @AirJordan34 发表的:
居然有人拿这种事造谣。。。

现在微信群里什么消息都不敢信。
楼主这个看到像挺权威的微博公众号,没想到也是假的???

塘虱煲鸡
兄弟们注意了,尤其广东这边的兄弟,人仍然还没抓到,但是已经有部分孩子被解救。

黑化AVG
引用 @R9教练 发表的:
支持以最严厉的刑法和极刑对待人贩子,另外给他们全家记档案,不能用人的待遇对待他们了,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诛九族?

虎扑用户958634
不信谣,不传谣

银色的度度鸟
引用 @冷月可是妹子 发表的:
直接送警察局OK?万一抓错了你把人打了你负责么,就拿最近得捋羊毛事件一些所谓的正义人士去骂A路人全家,诅咒人家家人,还有大大连案有个和蔡姓嫌疑人一样的小孩被误认为是凶手被校园暴力然后抑郁退学,无知的正义真的危险。

@****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
#团圆有话说#网络上流传的广东增城被拐9名儿童案件嫌疑人“梅姨”的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公布信息,梅姨是否存在,长像如何,暂无其他证据印证。广东省公安厅未邀请专家对梅姨二次画像,广东警方仍在积极开展寻找其余7名儿童下落。ccser不是公安机关官方权威平台,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
爱吃什么吃什么
牛展的姐姐

风尘四侠喝哇哈哈
还不如把什么朱一龙肖战这种人贩子打死

银色的度度鸟
引用 @爱吃什么吃什么 发表的:
牛展的姐姐

牛展传说关门了,不知真假
浮云潘霜霜
引用 @絕天機滅鬼神 发表的:
有没有信息说明她在哪一带作案啊,让当地的jrs警惕一些

应该是流窜作案,所以哪都有可能
塘虱煲鸡
引用 @nash2003 发表的:
抓住,先暴打一顿

借个楼,因为在增城上学,所以对这个案件刚好有印象。兄弟们注意了,尤其广东这边的兄弟,人仍然还没抓到,但是已经有部分孩子被解救,但仍有至今14年还没找到的。

S
SherryHaibara
引用 @加泰罗尼亚唯一球王武磊 发表的:
人贩子是最该千刀万剐的

建议对人贩子保留五马分尸 相当于毁了一整个家庭啊

巴拉之熊熊
引用 @保罗的阿伦 发表的:
是的,我也想,不过还是交给法律吧,毕竟我们不是执法者,别把自己搭进去了

我一直反对使用暴力,哪怕理由多么正当!!!(对人贩子除外)

A
AirJordan34
引用 @果果球王 发表的:
现在微信群里什么消息都不敢信。
楼主这个看到像挺权威的微博公众号,没想到也是假的???

真就没法信。。

健康狗
………… 注意安全 真的要注意安全 这种人看着就…… 注意安全 学会保护自己 别进入危险之处 随身带刀 辣椒水 甩棍

虎扑用户952985
和小吉吉有几分像

虎扑用户112311
第二张图假的,刚刚辟谣了

虎扑用户016456
把她儿女都给卖了,以牙还牙!

月之云海
引用 @nash2003 发表的:
抓住,先暴打一顿

人贩子抓到都是吃枪子,所以都是穷凶极恶之徒,而且大多都是分工明确的团伙作案,见到可疑人员还是第一时间报警

摸高一米一
抓住后植入电子芯片 洗脑 让她去抓人贩子

虎扑用户800051


用户0244563592
引用 @勇士幼儿园 发表的:
建议不要这样,毕竟我们不是执法者,而且这社会还有很多长得很像的人,我们又没有办法辨别真实身份,万一打错了,坐牢是肯定的,而且还伤害了无辜的人

我们市昨天有个外地来的长得跟这个梅姨很像然后被人报警抓了,经证实并不是梅姨,搞的朋友圈还疯转

你突然对我说七里香的名字很美
引用 @福瑞多姆 发表的:
这脸有点像灭霸

确实,下巴神似
虎扑用户671388
引用 @福瑞多姆 发表的:
这脸有点像灭霸

私生女跑不了了

老汉Ronaldo
引用 @nash2003 发表的:
抓住,先暴打一顿

就怕抓错人 到时候别人得多无辜

账号密码又忘了
引用 @R9教练 发表的:
支持以最严厉的刑法和极刑对待人贩子,另外给他们全家记档案,不能用人的待遇对待他们了,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罪刑法定是一个原则,设想这样一个情节.人贩子带着被拐的孩子被追踪极大可能马上被抓,他有可能想 被判10年我还可以再出来,有可能会配合。如果所以人贩子都爱死刑,他带着孩子不方便逃跑,心想反正都是死不如把孩子杀死自己跑反而轻便一些。
所以量刑不是简单的越重越好,我个人认为买方应该定罪 会有效控制贩卖行为。

梦想风靡
辟谣了,假的

y
yuxingjian
引用 @Ornithology 发表的:
用拖把捅穿

把三个洞都给堵上🐶

账号密码又忘了
引用 @中国四川成都欢迎你来看大熊猫 发表的:
假如在大姐上发现这个人,旁边的朋友忍不住把她暴打一顿,朋友会不会进警察局啊.......

掌握两个原则 1.不要认错人2.别打死 打瘫痪 就可以

今日我系话事人
别再传谣了,官方已经辟谣了。第二张画像根本不是官方公布的,官方也没有邀请专家进行二次画像

我本狂生
引用 @nash2003 发表的:
抓住,先暴打一顿

你打完能不能让我再踹一顿 给她加餐

一个用户在评论
引用 @R9教练 发表的:
支持以最严厉的刑法和极刑对待人贩子,另外给他们全家记档案,不能用人的待遇对待他们了,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这种做法并不可取,不是可怜人贩子,而是极刑的话会导致人贩子铤而走险对孩子下毒手。这种事就和折耳猫一样的道理,没有买卖就没有犯罪,还是要从那帮买孩子的下手

麦科呆杜
这个好像广州警方辟谣了,目前图像是一个什么C的发布的,不是警方正式发布,

抓到人千万憋冲动用私刑,

啊guangshi啊
希望大家看到

D
Dd的向日葵
引用 @瓜大侠 发表的:
多看看新闻,别一上来就是造谣

请看中国警察网微信公众号!

沙雕网友他来了
引用 @福瑞多姆 发表的:
这脸有点像灭霸

我也觉得像,但是看朋友圈都在发。我又不好意思调侃。

b
baal408
应该活跃在三线或者县城吧 一二线天眼那么多 估计跑不了
勒布朗扎姆斯
引用 @账号密码又忘了 发表的:
罪刑法定是一个原则,设想这样一个情节.人贩子带着被拐的孩子被追踪极大可能马上被抓,他有可能想 被判10年我还可以再出来,有可能会配合。如果所以人贩子都爱死刑,他带着孩子不方便逃跑,心想反正都是死不如把孩子杀死自己跑反而轻便一些。
所以量刑不是简单的越重越好,我个人认为买方应该定罪 会有效控制贩卖行为。

买方定罪的

c
chao亻一枚
引用 @中国四川成都欢迎你来看大熊猫 发表的:
假如在大姐上发现这个人,旁边的朋友忍不住把她暴打一顿,朋友会不会进警察局啊.......

让我想起了墨西哥大街上被烧死的叔侄,没有证据民众当街就把他俩办了,还办错了。最好的办法还是让执法人员来吧,咱们就当个1818黄金眼就好了

达拉斯的牛仔41
最开始我还以为是特蕾莎梅呢………
原来是个人贩子

保罗的阿伦
引用 @2050年NBA 发表的:
有一说一 社会青年或无业游民无所谓 有工作或者学生因为这个被拘留 还是想想后果比较好

是的 打她一顿对她来说反正都一样,普通人进下局子还是有不少影响的

差点用了真名
我朋友圈全是这个

猪大睿
这下巴,灭霸

c
chunhei
不要乱发了啊,广东公安已经辟谣了。一没有给梅姨画像,二梅姨是否存在还需要调查。三发布这个信息的平台不是官方平台。
说白了就是个微信公用号刷流量的。
顶我上去

摆脱l
引用 @账号密码又忘了 发表的:
罪刑法定是一个原则,设想这样一个情节.人贩子带着被拐的孩子被追踪极大可能马上被抓,他有可能想 被判10年我还可以再出来,有可能会配合。如果所以人贩子都爱死刑,他带着孩子不方便逃跑,心想反正都是死不如把孩子杀死自己跑反而轻便一些。
所以量刑不是简单的越重越好,我个人认为买方应该定罪 会有效控制贩卖行为。

这才是正确的,那些说着直接死刑啥的,其实思考的不够全面。虽然国家法律不完善,但这方面刑罚的设置应该还是比较正确的了。而且源头其实是买房,就是是死刑,对真正想买孩子的人来说也就是加价而已,总会有市场价格让人铤而走险。

玩你的勺子把去吧
引用 @哈登82pts 发表的:
卧槽!梅姨退散啊!!

梅丽珊卓表示不是我,真的不是
你的笑太美
讲真,这个面相很大众化,容易误伤,ps:说暴打的我有更刺激的办法

最强亡者
辟谣了,画像不符,jr们别盲从

虎扑用户360449
先抓住她 然后让她打电话给她家人 让她家人来 把她家人抓了 在卖去地方
萌神是勇士
引用 @水瓶座的顾森西 发表的:
她要立志宇宙平衡 消灭一半人口?

这种人还是不要调侃了
破坏别人家庭的都该死,希望此人早日落网

鹿
鹿特丹规则
今日,

****儿童失踪信息

紧急发布平台官方微博

发布消息:

网络上流传的广东增城被拐9名儿童案件嫌疑人“梅姨”的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公布信息,梅姨是否存在,长像如何,暂无其他证据印证。广东省公安厅未邀请专家对梅姨二次画像,广东警方仍在积极开展寻找其余7名儿童下落。ccser不是公安机关官方权威平台,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黄靖仇
水滴筹,悬赏抓

打女人俱乐部部长
引用 @账号密码又忘了 发表的:
罪刑法定是一个原则,设想这样一个情节.人贩子带着被拐的孩子被追踪极大可能马上被抓,他有可能想 被判10年我还可以再出来,有可能会配合。如果所以人贩子都爱死刑,他带着孩子不方便逃跑,心想反正都是死不如把孩子杀死自己跑反而轻便一些。
所以量刑不是简单的越重越好,我个人认为买方应该定罪 会有效控制贩卖行为。

正解

1
1230新一
我觉得很难找到,连真实名字都不知道,所以只要减个肥,换个发型,或者整个容,就完全洗白了一样了

虎扑用户449341
说实话有点像我楼下卖包子的....但是人家绝对不是

多给助攻少盖帽
引用 @ljh656488 发表的:
害人妻离子散的根源是买孩子的,没人买就没有人贩子,但是郭嘉的态度,啧啧

毕竟上等人的孩子不会丢,全程与平民隔离

代庄少庄主
引用 @Amy521 发表的:
见到人贩子出手这么轻?

一棍子打晕 浇石油给她点了🐶

皮成一道雷
引用 @nash2003 发表的:
抓住,先暴打一顿

支持…可是一定要认清楚,不要伤及无辜

Y
YUE天
引用 @福瑞多姆 发表的:
这脸有点像灭霸

你一说越看越像

虎扑用户448024
引用 @Bayern南大王 发表的:
you should go for the head?

you should have gone for the head

虎扑用户272055
公安局辟谣了 兄弟

多给助攻少盖帽
引用 @账号密码又忘了 发表的:
罪刑法定是一个原则,设想这样一个情节.人贩子带着被拐的孩子被追踪极大可能马上被抓,他有可能想 被判10年我还可以再出来,有可能会配合。如果所以人贩子都爱死刑,他带着孩子不方便逃跑,心想反正都是死不如把孩子杀死自己跑反而轻便一些。
所以量刑不是简单的越重越好,我个人认为买方应该定罪 会有效控制贩卖行为。

我觉得还是要从买家身上开始锤,重锤火花那种锤,没人买孩子人贩子也少了,但是希望监狱里的老哥能安排一下人贩子

温柔啊杰克


柳树下的流星
辟谣了,加的

阿姨在三楼
辟谣了,不是这个人
2
220kv
人贩子应该直接枪毙,买方判刑

皓月止水
证实为假消息

凯尔特人之复兴
这都辟谣了